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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易犯的思維謬誤

2020年09月01日 11:01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轉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易犯的思維謬誤

邏輯美

蔣慶說,聖人的話只允許大家背誦與崇拜,絕對不允許後人來質疑與探討。其實他就是不講理與不懂邏輯。真正的講理,只有兩個標準:第一他是以經驗事實為證據的,第二他是遵守邏輯規則來講話的。而其他那些訴諸傳統、訴諸權威、訴諸暴力、訴諸情感······都不是在講理,而是強詞奪理。華人就是不會講理而是強詞奪理的民族。一般而言,思維上的謬誤是指不依據邏輯而產生的錯誤。謬誤可以分為兩大類:形式謬誤與非形式謬誤。

一,形式謬誤是指不依據形式邏輯推理規則而導致的謬誤,主要有:

1.否定前件謬誤。常見的演繹法假言推理有肯定前件及否定後件兩種。肯定前件:若p,則q。因為p,所以q。舉個例子,強酸(p)可以腐蝕皮膚(q);因濃硫酸是強酸(肯定前件p);所以,濃硫酸可以腐蝕皮膚。否定前件是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的錯誤形式,典型形式:「如果A那麼B;非A;故非B。」例:「如果是鳥類,那麼終將死亡;人不是鳥類;故人不會死亡。」

2.肯定後件謬誤。否定後件是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的正確形式:若p,則q。非q,所以非p。例如:強酸(p)可以腐蝕皮膚(q);這份液體不能腐蝕皮膚(否定後件q),所以它不是強酸。肯定後件是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的錯誤形式,典型形式:「如果A那麼B;B;故A。」例:「如果是油條,那麼是好吃的;麵包是好吃的;因此麵包是油條。」

3.以相對為絕對的思維錯誤。這種錯誤是在尋找論據的時候,把在一定條件下的真實判斷當作無條件的真實判斷。譬如:「燒水的時候,如果水溫達到100度,水就開花翻滾了;可是一司機在青藏高原說,水在水壺裡開花翻滾了,水溫達到了100度。」這就是一個錯誤推理。從形式上說,它是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的錯誤形式——肯定後件式。從內容上說:水溫100度就開花翻滾是平原地區的規律,高原地區不是,由於海拔高而大氣壓力小,水在小於100度的時候就開花翻滾了,犯了「以相對為絕對」的思維謬誤。

4.違反了三段論的推理規則。比如,有人說:「這人個子這麼高,一定是個籃球運動員。」然而事實上並非所有高個子都是籃球運動員,「個子高」和「為籃球運動員」這兩者之間並無必然聯繫。他的推理形式是:

籃球運動員都是高個子,

此人是高個子,

所以,此人是籃球運動員。

這一推理違反了三段論的推理規則,犯了「中項不周延」的邏輯錯誤。這樣,即使兩個前提都是真的,但由於前提與結論之間無必然聯繫,結論並不一定真。他犯了「推不出」的邏輯錯誤。

又如:所有的天鵝都是會飛的,所有的黑熊都不是天鵝。所以,所有的黑熊都不是會飛的。初看一下,這推理沒有什麼問題,如果用「禿鷲」替換推理中的「黑熊」,會得到如下推理:

所有的天鵝都是會飛的,

所有的禿鷲都不是天鵝。

所以,所有的禿鷲都不是會飛的。

顯然,這個推理形式違反了三段論的推理規則,擅自擴大了大項(會飛的)的外延,違反了「前提中不周延的項,結論中也不得周延」的三段論規則,當然就犯了「推不出」的邏輯錯誤。

二、常見的非形式謬誤

非形式邏輯謬誤是前提錯誤的謬誤。這是指依據錯誤的前提進行推理、演繹、論證而導致的邏輯謬誤。

1.詞語歧義,是指在確定的語言環境下對同一語詞在不同意義下使用(即表達了不同概念)而引起的邏輯錯誤。例如:「所有的鳥是有羽毛的,拔光了羽毛的鳥是鳥,所以,拔光了羽毛的鳥是有羽毛的。」為什麼會得出這一自相矛盾的結論呢?原因就在於兩個前提中所共同使用的語詞(鳥)是有歧義的。在第一個前提中,「鳥」是就鳥之所以為鳥應當是有羽毛的這個意義而言的,而在第二個前提中,是就鳥的一種特殊狀態、即被拔光了羽毛這個意義而言的。

「元旦等於一年第一天,元旦有九畫,所以,一年第一天有九畫。」這句話里,第一個「元旦」指的是時間,第二個「元旦」指的是「元旦」這個漢詞(的筆畫),完全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來進行推理的。這是利用詞語歧義來捉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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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文學家徐文長陪一位朋友向一個放高利貸的人借錢。後者說:「借你十兩銀子,一年為期四兩利息。有徐先生作保,字據就不必出了。」徐文長說:「我看十兩銀子就還三兩酒的利息吧!」一年以後,當徐文長陪著朋友提著三兩酒去還錢的時候,放高利貸的人才發現自

己上當了。「酒」與「九」音同字不同。徐文長利用這一點設了一個圈套結果放高利貸的人誤把「酒」當成「 九」。由於沒有字據,因此上當。如果當初寫下字據,就不會出這個問題。

又如:「亞里士多德是哲學家,哲學家是類概念,所以,亞里斯多德是類概念。」這句話里,第一個「哲學家」指的是人,第二個「哲學家」指的是「哲學家」這個概念的類型,完全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來進行推理的。這是利用詞語歧義來捉弄人。

2.語句歧義。由於語法結構不確定而導致對同一語句作不同意義的解釋而導致的邏輯謬誤。例如:「我們班上有10個足球愛好者與手球愛好者,所以,我們班上有10個手球愛好者。」這一推理錯了。因為:「我們班上有10個足球愛好者與手球愛好者」的語句是有歧義的:既可以理解為這10人既是足球愛好者又是手球愛好者,也可以理解為這10人中僅有一部分是足球愛好者,而另一部分是手球愛好者。但只有在前一種意義上才能推出上述結論,在後一種意義上是推不出上述結論的。又如:中國隊打敗了美國隊取得了冠軍。有兩種解釋:隊打敗了美國隊,並且中國隊取得了冠軍;中國隊打敗了,美國隊取得了冠軍。

3,以偏概全。歸納法是一種由特殊到一般的推理過程。比如:這隻烏鴉是黑的,那隻烏鴉也是黑的,觀察了一百隻烏鴉還是黑的,所以得到結論:烏鴉都是黑的。歸納法雖然是一種有力的邏輯推理方法,但與演繹法(一般到特殊)相比起來,它並不能保證結論總是為真。例:「一個荷蘭人是騙子,所以,全部的荷蘭人都是騙子。」又如:「魏京生的理論中有一條是正確的,所以,所有的魏京生理論都是正確的。」這就是以偏概全的錯誤。

以偏概全是歸納推理中常見的謬誤,即使用過小的樣本量或通過舉例而得到一個錯誤的結論。比如說,用一張偏方,治好了某個人的某種疾病,就據此得出「這張偏方具有治療該疾病的作用」,那就錯了。現代臨床醫學研究,總是強調大樣本、多中心、隨機、雙盲和對照試驗,目的就是避免在運用歸納法時陷入以偏概全的謬誤。

以偏概全往往表現為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論據,而無視不利的證據。這種謬誤在日常生活中相當常見。比如覺得星座運勢說得好准,覺得暗戀對象的一舉一動都是為了吸引自己而做,就是先入為主的偏見。許多人容易犯先入為主的錯誤。比如:抗氧化劑對預防腫瘤是否有正面作用,或者反而促進了腫瘤的擴展,目前依然存在爭議;因此,在做研究時,必須遵循兼聽的準則,而非僅挑選出對自己立場有利的文獻來支持自己的觀點。尤其是在最終論文寫作時,必須合理地引用及解讀反面的研究證據,才能保證理性客觀。

4.以全概偏的謬誤,這是把集合概念混同為非集合概念的錯誤。錯誤的前提在於該謬誤認為從群體具有的普遍性質,可以推出該群體中的任何個體必然具備該性質。例如:「沙特人普遍很富有,故每一個沙特人都很富有。」此句中,「沙特人」是集合概念,「每一個沙特人」非集合概念,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又如:「華人不懂邏輯,你是華人,所以,你不懂邏輯。」此推理中,第一個「華人」是集合概念,第二個「華人」是非集合概念,這樣。中項「華人」一詞表達了兩個概念,犯了三段論推理的四名詞錯誤。

以全概偏的謬誤其他表現就是由環境來推斷人,例如說,「他所讀的學校水平低,他的文化水平當然高不了」或者「他家窮,這盜竊案子肯定是他乾的。」

5.訴諸起源是把生物學遺傳規律當成了普遍的社會規律:「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下來會打洞」,由此中國人會由一個人父母性質來斷定子女的性質,如:「他父母是犯罪分子,他就是一個壞種」。幾千年的陋習:華人的真理是按照身份的級別來論價的。身份地位越高,真理就越多,身份地位低,則「人微言輕」。

訴諸起源就是根據某種理論或觀點的起源來判斷它的真假,例如,對馬寅初的《新人口論》,康生就攻擊《新人口論》屬於馬爾薩斯的馬家。即使《新人口論》受到了馬爾薩斯人口論的啟發,也不能斷定馬寅初就錯了:「馬爾薩斯主張以瘟疫、疾病、戰爭等殘酷手段把人口削減,而中國的馬爾薩斯者竟主張把中國人口削減至2億左右,我只主張把還沒有生出來的人口,用避孕的方法控制起來而已。」但是,攻擊者卻一口咬定:馬寅初的人口控制論來源於資產階級所倡導的優生學說,來源於法西斯主義所宣揚的種族論,其本質是馬爾薩斯的人口論。

6.錯誤歸因又稱事後歸因、假性因果。指的是:僅僅因為A事先於B事發生,就斷定A事是B事的原因。兩件事情先後發生,先發生的未必就是后發生的原因。例如:十年前你不小心踩了我的右腳,今天我發現右腳,難道可以說今天的骨折是當初你踩我一腳所致?

這種例子在低檔次的文章中屢見不鮮。比方說:「九點的時候有一隻蝴蝶扇動翅膀,十點的時候太平洋上有颱風生成,故蝴蝶扇動翅膀是導致颱風生成的原因。」因果聯繫中是因在先,果在後,但並非所有在先的就是因,在後的就是果。公雞叫在先,天亮在後;二者之間不是因果關係。

還有一種是因果倒置的錯誤:如「張三病倒在床上,所以他病了」。這是把因果弄顛倒了。應該修正為:「張三病倒在床上,因為他病了」。

把沒有因果聯繫的兩件事情,硬說成有因果關係。如,一學生說:「我腦袋小,知識裝不進,學習不好的原因就在這腦袋上。」把學習不好歸因於腦袋小,顯然是錯誤歸因。這種謬誤常見於對大範圍調查數據的誤解。例如:有流行病學調查數據顯示,接受激素替代療法的女性,同時具有較低的發病率。這讓人們認為,用激素替代療法來預防冠心病。在隨後的臨床試驗中卻發現相反的結果。後來仔細審查數據發現,有條件接受激素替代療法的女性,通常來自於經濟地位較高的群體,而這類人往往較為注意飲食和鍛煉,這個因素能使冠心病發病率降低。

在統計中,無論兩個變數存在如何緊密的相關性,在獲得更進一步的證據前,絕不可以說這兩個變數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然而,濫用統計還有許多形式。比如,用平均數來描述偏峰分佈的數據,Y軸不從零開始從視覺上誇大組間的差異,故意截取一小段X軸從視覺上營造相關性······

7.訴諸無知。這是一種以無知為論據而引起的謬誤。其錯誤的前提是:斷定一件事物是正確的,只需因為它未被證明是錯誤;或斷定一件事物是錯誤的,只需因為它未被證明是正確。很多陰謀論者認為:你不能證偽我的理論,故我的理論就是正確的。這就犯了訴諸無知的錯誤。如:「生男生女取決於丈夫?我怎麼不知道。」事實上,你不知道的事,未必就是假的。如:某些法盲犯罪后,常常在預審中或庭審中用自己不懂法律,「不了解這樣做是犯罪」等來為自己辯護、甚至論證自己無罪,就屬此種謬誤。其實,無知決不是論據,不知某事實存在,並不等於該事實不存在。某人不懂法律,但並非意味著法律對其無效。

應該指出的是,在邏輯上訴諸無知是一種無效的論證形式,但法治原則中卻有一條「無罪推定原則」,即在證明某個人有罪之前,假定所有被告都是無罪的,控方說他有罪,必須拿出證據來,「誰檢控誰舉證」,並且這些證據需經法庭認定、接受。如果不能有力地證明某人有罪,法庭就必須宣判某人無罪。之所以有這一原則,是因為法律認為:傷害無辜是比讓罪犯逃逸危害更大的事情。所以,美國最高法院曾這樣重申這一準則:「要減少因為事實方面的錯誤而錯判的情況,『有力地證明有罪』的準則是必須依從的。因為這一準則有力地支持了『無罪推定』這個基本而不可違反的準則,而後者正是刑法得以執行的基礎。」

8.稻草人謬誤是指:通過歪曲對方來反駁對方,就像樹起一個稻草人做靶子,並自欺欺人地以為:打倒了這個稻草人,也就打倒了對方。誇張、歪曲甚至憑空捏造了別人的觀點,來讓你的觀點顯得更合理。如:孟軻曾說:「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楊朱「為我」論點的涵義是重視個人生命的保存,反對別人對自己的侵奪,也不侵奪別人,孟軻卻把它說成是目無君主。墨翟「兼愛」論點的含義是普遍平等地愛人,不受等級貴賤與血緣親屬的局限,孟軻卻把它說成是目無父親,而無父無君又被等同於禽獸。這是一個古老而又影響深遠的上綱上線的稻草人謬誤。如果你可負面的歪曲別人的觀點,你就可能從正面歪曲自己的觀點。

例子:小明說國家應投入更多的預算來發展教育,小紅回復到:「想不到你居然想減少國防開支,讓外國列強有機可乘。」小紅犯了稻草人謬誤。

稻草人謬誤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是避強就弱、避重就輕、避實就虛,即論敵本來為自己的觀點提出了很多論據,在反駁時,卻避開對方所提出的那些強有力的論據,而專挑那些不太重要的論據展開反擊。這也等於歪曲了對方,故意把對方弱化為稻草人。不過,無論在邏輯上還是在人們的心理上,稻草人謬誤都是不管用的。因為同一律要求我們,在反駁別人觀點的時候,不能歪曲別人的觀點,故意將其荒謬化;批判的態度應該是科學的態度:在批判對方時,在與對方論戰時,每個人都有義務忠實地轉達對方的觀點,並在此基礎上展開論戰。

9.以人為據是一種常見的「推不出」的邏輯錯誤。論證某一論題是否正確,不是以事實和已經證明的科學原理為依據,而是以與這一論題有關的人的品德作為論證這一論題真假的依據。

人身攻擊、訴諸權威、因人納言、因人廢言,都是以「人」本身作為其立論或駁論的唯一根據,是「以人為據」的各種具體表現。如,一貪污犯為自己辯護說:「揭發我貪污的那個人自己就是一個花言巧語的貪污犯,他的揭發怎麼會是真的?」他僅僅以對方的人品就斷定對方的話為假,是以偏概全,人品差的人也有說真話的。

不正面回應別人對你的批評,而是批評別人更糟:「你也不咋的,別假正經······」;「你比我更壞,無資格批評我」;是企圖通過指出對手的虛偽而推脫自己的責任,屬於甩鍋行為。這種思維陋習簡稱為比亂思維,在邏輯上是犯了訴諸虛偽的錯誤,是「以人為據」錯誤的一種。

例如:小明批評小紅犯了邏輯謬誤,小紅不正面捍衛自己,反而回應:「你之前也犯了邏輯謬誤。」小紅在這裏犯了訴諸虛偽的謬誤。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是指出他人的虛偽本身並不構成謬誤。比如,傑克說,「我犯了通姦罪。吉爾也犯了通姦罪,我們很多人都這樣做了,但我仍然對自己的錯誤負責。」在這個例子中,傑克並沒有推卸責任,他的做法是把自己的錯誤放到了更大的背景里來淡化它。

10.訴諸權威。認為專家或權威就是真理的化身,以權威的言行取代科學論證而導致的謬誤。例如:在歐洲中世紀,亞里士多德享有崇高的地位。一位經院哲學家不相信人的神經在大腦里會合,一位解剖學家請他看了人體解剖。當他親眼看到人的神經在大腦中會合的事實時,解剖學家問他:「現在你該相信了吧?」經院哲學家回答說:「你讓我清楚地看到了這一切,假如亞里士多德的著作里沒有說人的神經在心臟中會合的話,那我一定會承認這是真理了。」

權威不是真理的化身,不能無條件的假設權威是對的。當權威所做出的主張超越了其研究領域,或者其論證過程並沒有基於理性論證,那麼將該權威做出的主張作為論據是無效的。如果將權威視為真理的化身,就犯了訴諸權威的錯誤。小紅說:「老祖宗就是對,祖傳秘方就是好」。小紅犯了訴諸權威的謬誤。這種思維謬誤在廣告中十分常見,一些文藝、體育明星常常被拉來為商品做廣告,如買某個牌子的汽車、飲料、護膚品、禮品等等。難道這些明星在這些事情上也是行家?又如:「這次世界盃,巴西隊一定會奪冠,因為這是球王貝利說的。」也是訴諸權威的謬誤。

因人納言是指在論辯過程中,僅僅根據立論者的品德或自己對立論者的好感,而不考慮其論斷內容是否真實或其論證過程是否正確,便對立論者的論點表示贊同的一種謬誤。例如,有些人或由於某種小團體觀念,或由於對某人的盲目崇拜,只要是自己小團體中的人或是自己所崇拜的人的言論就認定是正確的,就加以支持和擁護。這就是一種因人納言的幫派思維謬誤。

11.訴諸敵我就是把自己的對手打成敵人而搞「因人廢言」:「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因為你是中國人,所以你批評中醫就是不愛國就是漢奸;你說西醫好就是洋奴。」這種漢奸洋奴論,就是不講正義的幫派立場思維,依然停留在原始人的幫派思維階段,是極端原始、荒謬的。

12.人身攻擊。人身攻擊指的是以對人的抨擊、挖苦、指責、諷刺等為根據,來否定或駁斥他人所提出的主張。因人廢言就是人身攻擊的謬誤形式。因人廢言指在論辯過程中,僅僅根據作者的品德或對作者的厭惡態度,而不考慮作者論斷的內容是否真實。例如,有些人在批評人家的論點時,常常不是就別人論點是否真實,別人的論斷是否合符邏輯,而是抓住人家過去或現在的某些「小辮子」(如德行有虧,犯過某些錯誤之類)不放,以此作為否定對方立論的唯一根據。這就是一種因人廢言的謬誤。例如:「你算老幾?憑你這長相,狗嘴裡能吐出象牙來」?「看你那德行,不知羞恥,還有臉出來講話」。可見,人身攻擊是詭辯論者所運用的惡劣的論辯手段。

針對人身的論證有時是合理的。例如,在法庭上允許律師針對證人的人品或處境進行檢驗,如果發現證人有作偽證的先例,或者與當事人有親戚或利害關係,證人的證言就會受到合理的懷疑和削弱。合法地考查證人的真誠和作證能力並不是謬誤,但是,如果僅以證人曾作過偽證,便完全否定當前證人證言的證據效力,這就犯了人身攻擊的錯誤。

我們應該關注論證本身,而不是關注作者。如果一個人忽略論證本身而去攻擊作者,那麼他就違反了對事(論證)不對人(作者)原則而走向了「對人不對事」的人身攻擊謬誤。人身攻擊者由於不懂邏輯,無力對一個觀點進行邏輯分析,因而熱衷於人身攻擊。人身攻擊

就是用對別人人格的攻擊來取代邏輯論證,通過散布與論證無關的對手的信息來達到擊敗對手的目的。

例如:數百年前,有學者反對培根的學說,他揭發培根是一個恩將仇報、落井下石的人,人品低下,形同禽獸,其學術思想(歸納法)也令人厭惡。這就是「人身攻擊」的謬誤。因為即使是壞人說的話未必全錯。不能搞「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都反對」;正確的邏輯應是,事實就是事實,不在乎誰說出來。不能因人廢言,也不能因言廢人;人與事,應該分開考量。

又如:「目前的經濟政策導致這個國家在迅速地下滑。這主要是由於一些前政府的官員、顧問以及一些不良學者相互勾結在一起。這些人自私自利,自以為是,完全不受人民和議會的監控。」這段話沒有說明現行經濟政策究竟在哪裡有問題,這些問題如何導致經濟衰退,而只是一些對有關人士的攻擊性言辭,並不能論證他的觀點。

13.訴諸恐懼指的是通過激起人的恐懼心理來迫使人接受其主張的謬誤。這種謬誤的傳統形式叫做訴諸強力或訴諸暴力。訴諸強力是訴諸恐懼的粗野形式,指不正面陳述理由去論證其觀點,而是利用暴力迫使他人屈服。所謂「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強權勝於公理」,「打棍子、扣帽子、抓辮子、裝袋子」等都是訴諸強力的謬誤。

殷海光列舉了三種不講理的華人:第一種是拿槍杆子的「訴諸暴力」人,他們的價值觀就是「成王敗寇」。成功就是真理;如果敗了,則一切都玩完了。因此:「槍桿多者,大不講理;槍桿少者,小不講理。」槍桿多少與講理多少成反比;槍桿愈多者,講理愈少。使用強力實際上就等於放棄理性,也就等於承認自己輸了理,以至在理性上無計可施。20世紀義大利有一位法西斯哲學家曾這樣說:「我們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工具來徹底說服對方,講道理是其中一種,大棒子是另外一種。一旦對方真正給說服了,用什麼工具也就無所謂了。」

殷海光所說的第二種不講理的人就是御用文人,他們拿著筆杆子的,但仗著後台的槍杆子,「號令一下,萬筆齊發,沖向目標。首當其鋒者,大有『萬箭穿胸』,百刃交加,中鏑而亡之慨」。這種文痞文匪,常常就是借用聖上或者聖人的話,動輒教訓膽敢與之辯論的人。訴諸恐懼謬誤不僅包括赤 裸裸的暴力,還包括各種威脅如良心的譴責、上帝的懲罰、經濟的損失、健康的威脅、優勢的喪失、安全的隱患、災禍的降臨等。如:若你反對市長的政策,你將失業。

這種不藉助武力而是藉助恐嚇所形成的論證就是訴諸恐懼的精緻形式。在日常生活中,從講恐懼故事哄小孩睡覺,到利用使人恐懼的鏡頭促銷商品······是隨處可見的。例如:某百貨大樓的化妝品櫃檯曾經放了幾台顯微鏡,讓顧客觀看皮膚里寄生的「蟎蟲」,成千上萬不停蠕動的小蟲讓人看得頭皮發麻。解決的辦法是什麼?購買某種化妝品來清除你皮膚里的「蟎蟲」。

當然,訴諸強力模式不必然都是謬誤。例如,警察對酒醉后駕車的司機實行強制性約束,「非典」時期對患者進行強制性隔離······並不屬於訴諸強力的謬誤。

14.訴諸傳統。殷海光所說的第三種是貌似講理而以為自己是聖人。殷海光說,凡是崇拜中國傳統文化的人,動輒「聖人曰」,以聖人的話代替真理的探討,話到聖人這裏就算終結了。中國人對傳統的敬仰僅次於對權威的敬仰,訴諸傳統認為傳統的就是正確的,典型形式如「自古以來······因此······」,「大家都這麼做······因此······」

其實,傳統的東西不能一概而論,有的傳統值得發揚,有的傳統則必須淘汰。僅以某種見解或作法是傳統的,便斷言它是好的,就犯了訴諸傳統的錯誤。例如:一則廣告說:目前醫學還沒有能力使膝關節骨性關節炎的病程好轉,但是,通過神奇的祖國傳統醫藥「千山活血膏」對軍內外數萬例患者的臨床治療可以證明,這一結論是錯誤的。「千山活血膏」是一種千年傳統黑膏藥,經改變傳統製法,古方今制,膏精效奇······

訴諸傳統的理由無非是說:我們的觀點已經為無數先人所證實,歷史為這種觀點頒發了通行證,因此,我們應該接受它。這種理由是不成立的,因為基於這個理由,會迫使我們接受許多相互矛盾的觀點。比如,針對青少年冒險的行為,既可以用「英雄出少年」來加以鼓勵,也可以用「遇事三思而後行」來加以警告。

15.滑坡謬誤是訴諸恐懼的一種。就是認為「可能之可能依然可能」的錯誤認識,即不合理地使用連串因果關係,誇大了每個環節的因果強度,以達到某種宣傳之結論。例如:不讀書的人沒文化,沒文化的人不講理,不講理的人激化社會矛盾,社會矛盾激化會引發戰爭;為了避免戰爭,應該把不讀書的人判死刑。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推理過程,每走一步,都存在著犯錯誤的風險,越往後推,錯誤的幾率就會越來越大,最終得到荒謬的結論。

錯誤的前提是把「可能性」等於「必然性」或者誇大某些相關因素。使用滑坡謬誤的詭辯者,往往使用長串的推理。在這些推理中,很多都是小概率性的,而詭辯者故意說成是必然性的,於是可以從一件事最終「推理」出毫無聯繫的結果。其思維公式是:A引起B,B引起C,C引起D,D引起E,E引起F,所以,A引起F。有兩點要注意:F常是壞狀況,而每一次的「引起」都沒有得到嚴格的證明。這就陷入了「滑坡的謬誤」。

例:符老爺的父親道:「可憐我並不求好吃好喝,只求一點兒鹹菜罷了。」符老爺聽了,便跳起罵道,「今日要鹹菜,明日便要鹹肉,後日便要雞鵝魚鴨,再過些時,便燕窩魚翅都要起來了。我是個沒有補缺的窮官兒,供應不起!」

英語里的寓言說:如果我把這籃子雞蛋用來孵小雞,我就可以把小雞養大,然後辦一座養雞場。有了錢以後,我再去買一對小豬,養大后讓它們交配生小豬崽,······最後,我就可以買一個農場了。邊走邊想時突然跌了一跤,雞蛋全被摔碎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在所預見的鏈條上,每一個環節都有可能由於其他因素的侵入而斷開,雞蛋也許不能全部孵化出小雞,小雞未必能夠全部存活下來,等等。類似的滑坡鏈條經常會漏掉一些中間的步驟而以省略的形式出現。

16.訴諸武斷。這是指既未提出充分的論據,也未進行必要的論證,就主觀作出判斷的一種謬誤。如:「一看就不是一個好人」,這就是以貌取人的武斷謬誤。正義女神專門蒙上自己的雙眼,就是防止以貌取人的武斷。例如:崑劇《十五貫》中,無錫知縣過於執,僅憑尤胡蘆(被害人)養女蘇戌娟年輕貌美這一點,便判定她是與熊友蘭勾搭成奸,謀財殺死養父的兇手。過於執的論斷是:「看你艷如桃李,豈能無人勾引?年正青春,豈能冷若冰霜?你與姦夫情投意合,自然要生比翼雙飛之意。父親攔阻,因之殺其父而盜其財,此乃人之常情。」這種無根據的主觀臆斷的錯誤便是一種訴諸武斷的謬誤。

17.訴諸情感是指借操縱人們的情感來贏得爭論的論證方式。情感包括恐懼、嫉妒、憐憫、驕傲等。一個邏輯嚴謹的論述可能激起別人的情感波動,但僅僅以情感的方式打動別人,就是一種變相的詭辯。例如「如果你是受害者父母,你還會認為判處葯家鑫死刑是不對的嗎?」這裡是否判處死刑的標準不應該由受害者父母的主觀情感來決定。

18.訴諸憐憫是訴諸情感的特例,是挑起對方的同情與愧疚,以博取他人支持自己的想法。古羅馬的安托尼奧斯在為被告馬尼烏斯辯護時,在法庭上扯開被告的長袍,展示他為祖國作戰時留下的傷疤,在場的聽眾深受感動,於是審判者宣布他無罪。據《史記》記載,漢武帝的乳母屢次犯事,武帝決定處罰她。乳母按著東方朔的指點不作任何辯解,只是在離去時不斷地回頭望著武帝,顯出依依不捨的樣子。這時東方朔趁機插話說:傻老婆子,皇帝已經長大了,還要靠你餵奶養活嗎?漢武帝聽了這話心酸起來,就赦免了乳母。

又如,一個辯護律師說:「這位年輕的被告有漂亮的妻子和兩個討人喜歡的孩子,他最喜歡天倫之樂,這樣的人怎麼會去當人販子呢?」此言就是訴諸感情的謬誤。當然,並非所有訴諸憐憫的論證都是謬誤。慈善團體公開訴諸同情的力量開展各種救助募捐活動,它以人類或不同文化中的道義原則為內在的根據,屬於對同情心和慈愛心的正當使用,而不是謬誤。

19.訴諸公眾就是「以多數為王」的錯誤,是以煽惑的言詞激起人們的感情,以嘩眾取寵來取勝,這種謬誤也叫「訴諸民主」。例如:「我所主張的只不過是大多數公眾的觀點,你反對我,就是在與公眾作對。不信你問一問在場的人?」

訴諸情感甚至訴諸血緣親情,就是原始思維的法寶!「狗不嫌家貧」就是訴諸動物的本能情感,這是變相得詭辯。也叫類比不當的邏輯錯誤,因為人不是狗。訴諸情感更是某些宣傳家和蠱惑人心的政客的手段。訴諸公眾的實質是以大眾狂熱的情緒或強烈的願望作為支持某種信念或者採取某種行動的理由。阿道夫·希特勒的講演,激發德國聽眾達到一種狂熱愛國狀態,可以作為一種經典範例。愛國是一種可敬的高尚情感,通過不適宜地訴諸於它來操控聽眾,在智力上是低劣的——薩繆爾·約翰森挖苦地說:「愛國主義是惡棍的最後避難所。」

訴諸新潮:宣稱某事物最新、最符合時代潮流,以吸引他人接受。「人云亦云」的小紅說:很多人都在做這事,這事就是對的。其實,一個事物流行和它本身合理沒有關係,譬如病毒。訴諸公眾只是一種說服手段,而非論證手段;真理與支持的數量無關。「吸煙的人很多,故吸煙不會有害健康」,犯了訴諸公眾的錯誤。請看一則廣告:「20年的專業品質,2000萬媽媽的營養選擇。三鹿嬰幼兒奶粉,更多三鹿,更多營養。」30萬兒童和三聚氰胺的三鹿而得了

20.訴諸自然:某個現象很自然就是正確的;不自然就是錯誤的。迷信天然,邏輯上稱之為訴諸自然(appeal to nature),是一種非形式的思維謬誤,為原始人的「自然崇拜」陋習。

原始人以為:某個現象或主張很自然,就是可取的;不自然就是不可取的。譬如中醫說「野人蔘最好,人工參就差了!」華人認為吃野生的草藥肯定比吃人工製造的西藥好,因為草藥更加「自然」。這就犯了訴諸自然的謬誤。時至今日,被國際公認有治病功效的藥物已達數萬種,絕大部分都是化學合成藥,從天然動植物中提純而來的屈指可數。這就說明,華人認為「藥物主要存在於天然動植物中」的觀點是錯的。

21.賭徒謬誤。認為隨機事物的發生和之前發生的事情是有相關性的。有人在看到獨立的隨機事件(比如拋硬幣)時,總覺得會和前面的事情有相關性(前面連著5個正面,下一個肯定要是反面了),他的下一把就可能贏,因此他繼續賭下去,直到輸光為止。這就是所謂的「賭徒謬誤」:如果一件事總是連續出現一種結果,則很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結果來將其「平均」一下,正是這種思維使人產生了犟脾氣。其實,紅黑兩色的出現概率大體均等,這是概率;而紅黑兩色在某次投擲中的出現卻是一個獨立事件,與先前的事件沒有任何關聯,絲毫不受先前事件的影響,每種顏色的出現機會都是50%,也就是下一次輸贏的機會還是各佔一半。賭徒謬誤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的表現。例如,某對農村夫婦生了四個女兒,他們特別想要一個兒子,於是給第四個女兒起名為「招弟」。他們盤算,既然男孩和女孩的數量是大體均等的,我們已經生了四個女兒,以後再生一個肯定是兒子,於是一共生了九個女兒。賭徒謬誤把他們弄得筋疲力盡,一貧如洗。

22.非黑即白。辯證思維把黑和白作為僅有的可能,卻忽略了其它可能性的存在。例如:在談到反恐戰爭時,總統說如果你不支持反恐戰爭,你就是支持恐怖分子。總統在這裏犯了非黑即白的辯證法謬誤。

非黑即白又稱假二難選擇。非黑即白是一種比喻性的描述,意思是說在黑與白之間還有灰色區,思考者卻忽視了這些中間色的存在,把選擇的範圍只局限在黑與白兩者之間,並做出非此即彼的選擇。例如:「支持甜食或支持鹹食;你不支持甜食;故你支持鹹食。」詭辯者在表述上刻意將相容選言肢(支持甜食或支持鹹食)說成了不相容的,造成假兩難推理。

假兩難推理的典型形式:「A或B或C;非A;故B。」這是對選言三段論的誤用。正確的不相容選言三段論的形式:「A或B;非A;故B。」正確的n級聯鎖選言推理的形式是:「P1或P2或P3······或Pn;非P2且非P3······且非Pn;故P1。」用福爾摩斯的話說則:「當排除了所有其它的可能性,還剩一個時,它就是真相,不管它看起來有多麼的不可能。」

23.中間立場即折中主義的謬誤。你覺得非黑即白兩個極端觀點不好,就認為中間立場肯定是對的。事實上,處於中間立場的觀點,不一定就是正確的。謊言和實話的中間地帶依然是謊言。折中主義不好,當模稜兩可的老好人也不對,這違反了排中律。

24.誘導性陷阱。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加入了誘導的成分,使得對方只能按著你的意思來回答。例:小紅懷疑自己的丈夫搞外遇,為了一探究竟,於是就問他:「陳軒的屁股上是不是有個胎記?」小紅使用的就是誘導性陷阱。對這種陷阱的回復就是「不知道」。

25.循環論證又稱為「預期理由」、「乞辭魔術」。用來證明論題的論據本身的真實性要依靠論題來證明的思維錯誤,也稱為「竊取論題」的謬誤。如證明「鴉片能催眠」,所用的論據是「它有催眠的力量」。而「鴉片有催眠的力量」,又要藉助于「它能催眠」來證明。這就是犯了循環論證的錯誤。

又如:「主動型安樂死在道義上是可以接受的,協助他人籍由死亡而擺脫痛苦乃是正當的,符合倫理的。」試將這一論證的論據及結論分列如下: 論據:協助他人籍由死亡而擺脫痛苦乃是正當的,符合倫理的。 結論:主動型安樂死在道義上是可以接受的。

把這裏的論據稍加變換,就能看出同一個意思重複了兩遍:「正當的,符合倫理的」很大程度上也就是「在道義上是可以接受的」,而「協助他人籍由死亡而擺脫痛苦」意思就是「主動型安樂死」。因此,該論據實際上在說:「主動型安樂死在道義上是可以接受的」,而這與相應結論完全一樣!對於為什麼安樂死可以接受,該論證並未給出任何真正的理由。

循環論證的直接形式是:因為A,所以A。間接形式是:因為A,所以B;因為B,所以C;因為C,所以D;因為D,所以A。例如,魯迅在《論辯的魂靈》中有這樣一段議論:我罵你是賣國賊,所以我是愛國者。愛國者的話是有價值的,所以我的話是不錯的。我的話既然不錯,你就是賣國賊無疑了。這段議論的結論「你就是賣國賊無疑了」是從「我的話不錯」推出的,而「我的話」指的就是「我罵你是賣國賊」這句話。在這裏,「你是賣國賊」既是需要證明的結論,又是被預先假定為真的前提。循環論證的推論過程構成一個或長或短的封閉鏈環,而不管其中間環節有多少,其最後的結論也就是最初的理由,它猶如一個在原地打轉的車輪,沒有進展,所以又稱之為「無進展」的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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