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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迫害 參加女兒婚禮 攜書乘坐高鐵被安檢遭綁架

2019年08月23日 14:02 PDF版 分享轉發

64歲的雲南省昆明市學員王任權,去年因攜帶一本《轉法輪》乘坐遭到車站警察的綁架,並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1年4個月,幾經折磨於2019年7月3日結束1年多的冤獄回到家中。

明慧網報導,王任權原是昆明市昆船教育培訓中心實習教師,因修鍊法輪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曾多次遭迫害。

2018年3月3日,王任權從昆明要到彌勒縣參加女兒的結婚典禮,在昆明火車站候車室等待乘坐高鐵時,一自稱安檢的人員過來查看他的身份證,又檢查他的提包,發現有一本《轉法輪》,遂將他強制帶到車站值班室。

《轉法輪》是法輪功的主要著作,教導人們按照“真、善、忍”原則做好人。1996年,《轉法輪》多次登上北京市暢銷書榜單。2004年,《轉法輪》被選為最受讀者歡迎的書籍第14名,至今該書已被翻成40多種語言,在國際社會公開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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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檢人員向鐵路公安處彙報,公安處指示由昆明火車站派出所處理此事。車站派出所警察來盤問后,覺得無法處理,就將王任權交由地方轄區西山區永昌路派出所處理。

西山區永昌路派出所警察以王任權曾經被勞教和拘留過為由,在無任何法律文書的情況下,對他非法進行了抄家,搶走了朋友寄放在家中的電腦、印表機、刻錄機,從早上一直折騰到深夜,又把王任權劫持到了西山區看守所關押。

警察將構陷王任權的所謂案件報送到昆明檢察院后,最後又輾轉送到西山區檢察院,西山區檢察院曾經以案情不清三次退偵,要求派出所重新補充材料。

最後在王任權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后,西山區法院才於2019年5月21日下午2點非法庭審。

公訴人指控王任權製作法輪功宣傳品、刻錄光碟。辯護律師指出,王任權持有法輪功書籍、家中收藏法輪功資料屬合法行為,他並沒有散發,就是按兩高院新的司法解釋,也沒有構成所謂犯罪,對王任權製作法輪功宣品的指控毫無證據。

王任權在自辯中也說:“法輪功學員持有法輪功書籍很正常,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

雖然律師和當事人的辯護意見有理有據,但西山區法院法官根本不予採納,強行對王任權非法判刑1年4個月,罰款2,000元。

6月份,對王任權的非法判決下達后,距離他的冤獄期刑滿僅有20天。當刑期滿后,按常規早上8點上班就應該放人,但是西山區看守所稱沒有接到西山區法院的釋放執行書不能放人。家人又詢問西山區法院,法院回答執行書早已下達到看守所,後來家人直接找到當事法官,就這樣幾經輾轉,快到下午6時,王任權才得以走出看守所大門。

王任權曾多次遭受迫害

2000年8月25日,王任權被昆明市公安局直屬分局警察綁架、抄家,並被非法拘留了15天。2000年底,昆船教育培訓中心以合同到期不再續聘為由,解除了與王任權的勞動合同。

2001年6月8日,王任權和妻子張麗紅在一位朋友家裡做客,下午5點多時,王任權和一位四川的法輪功學員回王任權的家,剛到家,昆明市官渡區國保大隊的六七個警察就闖了進來,在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書的情況下就非法抄家。

一個警察將王任權從家裡帶到屋外審訊,同時警察對那位四川的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暴打一頓,之後就將這位四川法輪功學員和王任權非法送到昆明市官渡區看守所關押。同年8月8日,王任權被非法勞教3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當王任權被綁架10天後,妻子張麗紅於2001年6月18日因為貼標語,也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官渡區國保大隊綁架,並被非法勞教1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當時家裡就剩下一個幾歲的女兒。王任權還在敏感日多次被抄家、騷擾。

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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