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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欲在港推進國家安全立法 《紐時》分析∶說易做難

2019年11月08日 9:34 PDF版 分享轉發

示威活動即將踏入第5個月,的權威持續受到挑戰,對香港的態度越趨強硬。中共上周在第十九屆四中全會發布的全體會議公報中,提到要在香港推進立法,「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香港示威活動即將踏入第5個月,中共的權威持續受到挑戰,對香港的態度越趨強硬。中共上周在第十九屆四中全會發布的全體會議公報中,提到要在香港推進國家安全立法,「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紐約時報》駐華記者儲百亮(Chris Buckley)撰文指,中共提出的方案並不明確,立法在香港面對重重困難,一來立法勢激起更大爭議,香港政界人士無意爭取立法,二來北京直接將法律強加于香港的法律體系之上,恐危及香港的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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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示威活動開始之來,中共政府一直在尋找與其措辭強硬立場相配的政策,至今仍然無法平息抗議活動。中共之前曾暗示出動解放軍到港,但最後不了了之;及后中央政府多次表態「撐警」,不過,儘管警方暴力不斷升級,動用催淚彈、水炮,甚至以實彈驅趕人群,仍然收效甚微。

儲百亮指,中共國家主席要在香港推動國家安全立法並非易事,因為香港法制源自英國,與中共的法律體系有根本上的不同,2003年港府推動23條立法失敗便是一例。奠定香港在中共特殊地位的《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但香港一直無法通過立法,令中共官員不滿。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說,這不是一件很快就能發生的事情,對於中共推動國家安全立法新措施,她指:「這顯然是 中共領導人心頭的一件大事。」不過在經歷了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社會動蕩后,香港的領導人和立法會議員,可能不願就23條立法。廈門大學研究香港問題的法學教授魏磊傑說,「這條路被堵死了,阻力重重」。

上周二發表的四中全會公報全文中,還有支持香港警隊、加強促進 愛國(黨)教育的提議,但中共沒有公布計劃細節。有分析認為,如果香港遲遲不立法,中央政府可能直接干預,將國家安全立法強加諸香港法律體系之上。根據《基本法》第18條,中央政府有權透過增加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強制實施任何針對政治顛覆和類似罪行的法律。

不過有專家說,這個做法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研究香港法律地位問題的專家賈廷思(Danny Gitings)指,《基本法》明確表明,制定涉及重大國家安全罪行(如叛國、尋求脫離國家)法律的權力屬於香港立法會議員,即使中央政府想列入《基本法》附件中的法律,也必須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或立法會的批准才能生效,「僅僅寫入《基本法》是不夠的,還必須經過當地的程序」。中共這個做法勢將引起港人憤怒,而且法律可能會在香港的法院受到挑戰。

中共要強行在港實施法律,可以透過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但賈廷思說,這個方法會引發抗議,並動搖全球對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信心。魏磊傑也說,如果中央政府為強行實施國家安全立法,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的話,「香港局勢就會升溫至不可收拾的程度」。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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