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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砸了! 「暴徒收錢」微博大翻車 海內外網友接龍掀嗆聲狂歡

2019年11月21日 12:46 PDF版 分享轉發

“反送中”運動持續5個多月,港警對示威者的鎮壓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但一直在對大陸民眾鎖真相,而且黨媒不斷的造假、抹黑示威民眾,挑唆大陸人仇恨示威者。這種抹黑造假的手段和中共在大陸的造謠宣傳手法如出一轍,但如今中共造假“暴徒收錢”大翻車,很多網友都看穿,反擊黨媒造謠回帖蓋高樓。

中共黨媒封鎖消息造假、抹黑示威者“收受酬勞”,遭網友狂嘲

11月11日早上,香港警察對手無寸鐵的21歲周姓學生近距離開槍,導致其腹部中彈,一度命危。中共中央政法委微信公眾號“長安劍”竟在微博發表“此時不開槍,要槍何用,要警察何用”的煽動言論。

緊接著,11月13日“長安劍”又列出一張“暴徒酬勞表”,稱殺警者最高可獲2000萬元人民幣獎勵,意圖抹黑示威者是受到金錢誘惑。

文章稱,示威者可依不同情況和作為,可以得到不同酬勞:2000萬:這是“招募死士”計劃所提供的“撫恤金”。“死士”需執行包括殺警、假扮警員殺人後嫁禍、縱火等一系列極端任務。

袁彬評論說:一篇報導如果內容既不是記者自己採訪的,又沒有明確的消息來源,那麼百分百可以斷定它是假新聞。所以懂新聞的人一眼就能看出。

大陸網友在海外品蔥網上討論說這個數字不靠譜:“光是每天1.5萬,100萬人遊行,一天150億,反送中五個多月了,超過2.25萬億,而且僱人上街總不能叫人自備裝備和食物吧,再加上其他花費,沒個3萬億搞不下來,3萬億是個什麼概念呢,一艘福特級航母差不多900億,幾個月砸掉33艘福特級航母的錢……”

還有網友說,要是真的,“香港搞什麼金融?就把革命當香港的支柱產業得了!這玩意比啥都賺啊!政府提修例,民眾革命,拿到錢五五分都賺翻了!”

網友“社會煮役鐵拳”說:“看吧~牆內清醒的人還是多數,不控評,就翻車,成了當今微博的定律。要錢這麼好拿,有多少人會爭著搶著去香港燒中資,打黑警,嘿嘿嘿,不敢想”。

網友“吳樂天”說:從人民日報的水準,就可以側面知道黨國體制的墮落程度,已經不管你信不信,就問你服不服了…..”。

網友“mtw1994ja”說:笑死,如果真的殺警有2000完,我相信不到1個月全香港的警察都被中國人殺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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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不願做沉默的羔羊”表示:如果殺警有2000萬,別說香港就是國內都殺光了,2000萬知道有多少人願意賣人頭嗎?數以億計,真的!

中共造謠斂財 李洪志先生一段話回應絕了

中共早就造謠說,在世界各地的學員發一天法輪功講被迫害資料得50塊錢。但也沒說清楚幣種,人民幣和美元可差很多倍,那和日元差的就更多了,這謠言造的一點都不精緻。有些遊客說上面交代,不要聽、拿、看。有的遊客說,導遊說你們都是收錢的。

一位香港法輪功學員在《明慧網》發表文章說,針對這種造謠,我就說:“我們國內的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發傳單,被警察判刑、坐牢、酷刑迫害、活摘器官,有錢嗎?

如果我們有錢在海外買個大衛星,二十四小時不停對著你們播放,就不用我們講了。我們是在這裏呼喚你們的良知,制止這場迫害,將這些壞人繩之以法。”我這樣回答,大陸遊客聽了都能理解。”

法輪功的創始人李洪志先生1999年5月在加拿大法會上說:“有的人說,李洪志是不是百萬富翁?你可以把我當作百萬富翁,億萬富翁,千萬億富翁,都行!

從另外一個角度講,我有沒有錢又算的了什麼呢?比如說,我有一億的學員在學法,如果我現在說一句,大家每個人給我一塊錢吧,大家想一想,一人給我一塊錢我就是億萬富翁,而且大家隨時都會給我,你就把我當成億萬富翁好了!

有的人還到處了解我,說賣書賺了多少錢。我告訴大家,我在中國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書,稿費每次幾千塊錢人民幣,所有都加在一起給了我兩萬多塊錢人民幣,合幾千美金吧,就這麼多。因為他的出版社是官辦的,他不會象其它國家的出版社那樣給你稿費,就是那個情況。而在其它地區出書,一旦簽了合同之後,他會給作者百分之五、六、七,最多有給百分之八的稿費。可是我拿到的很少,基本上我就是指著稿費生活。

我告訴大家,你們不用去執著這個問題,你調查都沒有用。我費那個勁去賺錢幹什麼?我只要說一句話每個人給我十塊錢吧,我就是十億富翁!這來的多痛快呀!誰都高高興興的給我,我還堂堂正正的,我何必費那個事呢?所以我覺的有時候人的動機不純,那個事情他想的很狹隘、很愚蠢。”

中共構陷李洪志先生“斂財、豪宅”真相

中共為了迫害法輪功精心編造了各種各樣的謠言。中共絕對控制之下的國內2000多家報紙、1000多家雜誌社、數百家電視台和電台、加之網路媒體,全部超負荷開動。1999年7月之後的一個時期,中央電視台每天長達7個小時播出事先編造好的各類節目,極盡所能的對法輪功進行誣衊。

從1992年5月至1994年12月,李洪志先生應邀在大陸多個省市地區講法傳功,總計辦班56次。

北京市公安局曾經成立專案組,調查過航天部二院辦過的兩期法輪功學習班的情況。原法輪功研究會的工作人員拿出了清晰的賬目:九天的學習班,兩個班總人數不到3000人,3/4是老學員,老學員收費20元,新學員收費40元。辦班的學費收入要付場地費,還要上繳給氣功協會。法輪功研究會只剩下不足2萬元,而研究會還要支付自己的工作人員費用、資料、交通等等費用,所剩純收入更是寥寥無幾。

航天部辦的班已算是在北京辦的大型法輪功學習班,其收入尚且如此,更不用細說其它各小型班的情況。

而且,李洪志先生還幾次將氣功報告的有限收入捐獻給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圖書館或紅十字會。

而在大陸1994年底法輪功主要書籍《轉法輪》一書出版后,李洪志先生就沒有再辦班收費,學員都是義務教功。

中共聲稱李洪志先生靠出版法輪功書籍和音像製品“瘋狂斂財”,這也是毫無根據的。

據明慧網的資料,法輪功的第一批教功錄像帶是由中國氣功科研會攝製、出售的,與法輪功研究會無關。第二批教功帶是由體育出版社負責攝製、出售的,也與研究會無關。後來通行的由北京電視藝術中心製作、發行的版本,按合同規定,出版社應在以後的收入中撥一部分給法輪功研究會作為版權使用費,這是合法的。

事實上,在大陸正式出版的法輪功書籍,李洪志先生獲得的全部稿費只有2萬多元人民幣。

其實,在法輪大法網站上,李洪志先生的著作、講法音像資料和煉功音像資料全部可以免費下載,只為更多有緣人。見法輪功網站:https://falundafa.org/

與誹謗“斂財”相呼應的,是中共誣衊李洪志先生在中國長春住豪宅。

以下是一位知情人在長春拍攝的照片:中共喉舌在1999年宣揚,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長春豪華住宅如何如何。事過一年有餘,一位知情人拍攝了李洪志先生當年在長春的住處。圖為住宅樓的外觀。(明慧網)

中共喉舌在1999年宣揚,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長春豪華住宅如何如何。事過一年有餘,一位知情人拍攝了李洪志先生當年在長春的住處,家門口被當局貼上了封條。(明慧網)

一位長春學員與李洪志先生住在同一個居民區里,她說:“師父家境清貧,家中最值錢的擺設是一台12寸的電視機。師父出來傳法前,有許多人找師父治病,但師父從不收錢財,有時還準備一點水果來招待看病的人。”

實際上,李洪志先生在長春市解放大路103號西門四樓1號的家,是一棟破舊的老式住宅樓的一個單元房。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證實所謂的“斂財”是“子虛烏有”。

造假之二:黑衣“暴徒”襲擊幼兒園校車向路人淋易燃液體

中共官媒《環球時報》12日報導,11日,一張在互聯網上瘋傳的圖片震撼了整個香港:熊熊的火苗在一輛黃色的香港校車前燃燒。下午,警方在記者會上證實,有“暴徒”將汽油彈投擲在了一輛學校校車前,情況非常危險。而幼兒園則發布聲明稱“一群示威者湧來並打砸校車車窗”。

在事件未獲得證實前,馬來西亞媒體《星洲日報》也轉載了《環時》報導。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向讀者致歉截圖。(網路截圖)

隨後《星洲日報》在臉書道歉與澄清,指11月13日刊載一則“暴徒丟汽油彈在校車前,小朋友命懸一線”帖文,經查證香港警方僅證實“汽油彈在校巴前著火”,但並沒有說明“幼兒園校車被示威者攻擊”。星洲網已在當天即時糾正與澄清事件始末,現就有關疏忽向讀者致歉。

造假之三:黑衣“暴徒”向路人淋易燃液體

11月11日,香港北部的馬鞍山則發生示威者與市民的衝突事件,有名男子與其他人發生爭執,接著突然遭到一名示威者向其淋潑懷疑易燃液體並點火后逃去,該男子當場火焰燒身。香港警方發言人謝振中表示,該名男子身體多處燒傷,目前已住院搶救,情況危殆。警方已將此案件列為企圖謀殺案展開調查。

秦偉平是旅居美國的中國問題學者。他說接受美國之音採訪表示香港警方沒有提供有人被點燃事件的細節:“很奇怪,這個事情出來,第一,火著起來以後沒有事情了,(沒有結果)了,第二,我們也沒有看到香港官方和警方任何關於這個報警的記錄。正常情況下都是應有記錄的……”

來源:阿波羅網馬晏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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