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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民羈押下死亡 拖延8年3官員才被控

2017年09月14日 5:34 PDF版 分享轉發

李淑蓮(小圖)8年前被當局羈押下死亡,她的女兒為紀念去世的母親,8年來亦沒有剪頭髮。(受訪者提供,拍攝日期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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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一名訪民8年前在羈押下死亡,其家屬一直為死者奔走昭冤,但3名涉案官員卻逍遙法外,近日才被當局以“非法拘禁”罪逮捕拘留,案件移送法院處理。律師為免轄區政府有包庇之嫌,向法院申請異地審訊,最終獲得當局批准。(黃樂濤報道)

龍口市訪民李淑蓮,8年前被街道辦人員截訪身亡,近日終於有新進展。她的妹妹周二(12日)對本台表示,接到法院通知,表示此案已移送法院處理,涉事的3名街道辦人員則以“非法拘禁”罪控告,指他們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並授意及默許毆打致他人自殺身亡,3人已被公安局逮捕,現正拘留中。她相信3人很快便會得到應有的懲罰,還姐姐1個公道。

李淑芬說:我相信政府有政府的法律處理,按照刑事法律方面,法院起碼要公開公正嘛,他們又是官員,官員利用自己的職權,對1個普通的百姓公民,用1個殘忍的手段,奪取她的生命,是非常惡劣,我覺得對這樣的官員是要嚴懲的。

她表示,8年來她與死者的女兒一直都到多個部門上訪,與政府多個部門周旋,亦因為這樣,花盡了所有金錢及時間,自己亦因此賠上了婚姻。而她的侄女多年來亦為了母親的案件,多年來受盡當局的打壓,為了專心處理案件,至今仍然未婚。李淑芬指,一家人為了姐姐付出了所精神,希望姐姐可以沉冤得說。

李淑芬說:我們可以說這些年來有血有淚,我們的生命隨時亦都有威脅的,今天活著明天就可能不能活了,我把自己的所有(財產)都賣光,我的家庭亦破裂了,因為這個事情離婚了,老公帶著孩子走了,我姐姐這個女兒,因為當時我姓被打死,才22歲,是少女的時候,她媽媽發生事後,整個人也變了,什麼都覺得恐怖,到現在都沒有結婚,因為她是不會有家庭的,這件事會牽涉無辜的人。

案件的代表律師王萬瓊表示,這宗案件是在龍口市發生的,一直亦是由龍口市法院負責,她為了案件有公平的審訊,所以向法院申請將案件異地審訊,最後獲得法院批准。

王萬瓊說:涉及到龍口市的政府官員,因為這個政府可會對案件施加一些不好的影響,於是就要求龍口市法院迴避,就由上級法院煙台市中級法院指定,讓同級的法院,就是蓬萊法院市法院審訊,相當於說,它允許我們的于求。

於2009年年9月3日,長期到北京上訪的李淑蓮,應北京大興德茂的通知,到派出所去辦暫住證,但德茂派出所卻通知李淑蓮老家山東省龍口市的駐京辦人員,強行將其帶走。她的丈夫隨後去當地信訪辦詢問其妻子的下落,但龍口市、煙台市、山東省信訪辦均表示不知道。直到10月4日,李淑蓮的家人見到的卻是她傷痕纍纍的遺體。家人認為李淑蓮是被毆致死,但龍口當局一口咬定是上吊自殺。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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