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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出台文件嚴管佛道教 不得燒高香入股上市

2017年11月25日 6:49 PDF版 分享轉發

圖為兩名男子在北京一座寺廟裡燒香拜佛求神保佑。(AFP)

官方日前發文,要求治理佛教商業化問題,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投資或承包道教活動場所,不得利用場所收高價門票。有評論認為,中國的佛教、道教淪為斂財工具,與中共對宗教的領導和管理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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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站11月23日公布了國家宗教局、中宣部、國家局、證監會、財政部等12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要求嚴禁商業資本介入佛教道教,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投資或承包經營佛教道教活動場所,不得以“股份制”“中外合資”“租賃承包”“分紅提成”等方式對佛教道教活動場所進行商業運作並獲取經濟收益,禁止將佛教道教活動場所作為企業資產打包上市或進行資本運作。佛教道教活動場所內不得設立只對少數人開放的會所。

《意見》還要求景區不得利用佛教道教活動場所收取高價門票,制止亂燒香、亂放生活動。嚴禁佛教道教教職人員和旅遊從業人員等以任何名義誘導、脅迫遊客和信教群眾燒高香、抽籤卜卦,炒作售賣“頭香”“頭鍾”。

現在北京的佛教徒11月24日接受本台記者電話採訪時認為,中國的佛教、道教淪為斂財工具,與中共對宗教的領導和管理密不可分。他說:

“在這方面,我覺得解鈴還須繫鈴人。造成這個惡果的原因,恰恰在的管理體制當中。它今天說了這麼多,什麼不準這個,不準那個,不準商業性的行為。真正商業行為的,恰恰是它自己弄的有關部門,包括宗教局、旅遊局本身,包括地方上各路的稅收之類的部門。”

胡佳指出,在中國,一個佛教場所要想獲得官方正式批准,需要向宗教局等政府部門繳納上百萬元的費用來打通關係,為從信徒身上收回這些成本並營利,很多寺院收取高價門票、香火費、開光費和做法事的費用。在不少寺院,袈裟已淪為工作服和斂財的工具。

《意見》還要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投資修建或承包經營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黨政領導幹部違規干涉宗教內部事務、參与經營活動。

胡佳對此評論說,

“有些中共幹部,以原中央政治局委員李長春為例吧,他在河南就造過大佛像。因為他為自己仕途,給自己的官位、烏紗帽,給自己的家族祈福。他覺得做這麼一件事的話,上天就會保佑他,佛祖會保佑他。佛教造像的問題,可以這麼講,很多的這種情況是當地的地方官員和所謂的高僧大德們,串通在一起乾的。”

《意見》還要求加強佛教道教團體和場所財務監督管理,引入社會監督管理機制,加強財務公開。佛教道教團體和場所興辦的經濟實體,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獨立進行財會登記核算並照章納稅。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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