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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歲母親被國保輪班軟禁 黃琦案所謂涉國家機密何事?

2019年10月14日 11:53 PDF版 分享轉發

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因為訪民呼籲人權被控「非法為境外機構提供罪」而被捕入獄。其86歲的母親蒲文清因替呼籲,也遭當局長期非法軟禁,失去自由。有知情者向本台披露黃琦母親現況,大陸律師解釋了的官方所謂涉「國家機密」,其實只是官方陷害他。

黃琦86歲的母親蒲文清

“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因為訪民呼籲人權被控“非法為境外機構提供國家機密罪”而被捕入獄。其86歲的母親蒲文清因替黃琦呼籲,也遭當局長期非法軟禁,失去自由。有知情者向本台披露黃琦母親現況,大陸律師解釋了黃琦案的官方所謂涉“國家機密”,其實只是官方陷害他。

本台10月13日獲悉,獲刑12年的著名人權捍衛者黃琦的母親蒲文清,因遭中共當局長期軟禁,無法簽委託書,黃琦被變相剝奪聘請律師權利。

今年7月29日,黃琦被中共四川省綿陽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與“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一審重判12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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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消息人士透露,這次宣判事前家屬並未獲得任何通知。黃琦的辯護律師包括隋牧青、劉正清和張贊寧等人,先後遭到當局吊銷律師執照打壓,導致黃琦一案沒有律師代理。

黃琦獄中遭到殘酷虐待迫害,病情加重,有腎功能衰竭的癥狀,還有、心臟病、和肺炎。黃琦的老母親蒲文清為此進京上訪,2018年12月7日在北京被綁架后遭軟禁至今,警察和社區人員24小時監控,記者打電話聯繫不到蒲文清。

當地了解他們母子情況的知情人盧鋼對本台表示,其母遭當局長期非法軟禁,三班倒。

盧鋼:“他這個案子很敏感,當局一直在打招呼:不允許插手。他媽媽一直被看著,在家裡,單位里派護士看著,他媽媽身體很不好。坐家裡,3個,門口也有人,國保三班倒,守著。”

官方給黃琦定的是兩項恐怖的涉及國家機密罪名,到底是什麼“機密”呢?

盧鋼說:“原來說(黃琦)非法持有,說電腦里查出有個圖片,就是國家機密,那麼就叫非法持有。哎呀,這個東西欲加之罪,都是欲加之罪。”

曾經代理過黃琦案的李靜林律師對本台記者表示,黃琦所謂“泄漏國家機密”,只不過是訪民的一個上訪材料。

李靜林:“‘為境外組織提供國家機密’?當初我們去了6個律師,開庭前會議的時候,大家一致的意見都是說:黃琦無罪。當然,另外那兩個被受到牽連的訪民也無罪。那個(材料)本身就不是機密,就是陳天茂在六四天網上發了個東西,那個東西當時連文件都不是,更別說是機密文件,只能說是文稿。街道辦事處負責維穩的書記給陳天茂看,告訴他:要他小心點,要收拾他了。就這麼個東西。因為那個文稿是街道辦事處起草的,就是綿陽市遊仙區關於陳天茂上訪的情況及其處理意見彙報。綿陽市遊仙區那個彙報,是辦事處起草的文件,所以說辦事處從電腦裡邊打出來,給陳天茂看的。也就是說,如果那個作為一個文件的話,應該蓋上政法委的章,是辦事處代政法委起草的一個文稿,你看六四天網登出來的內容上面,蓋上公章嗎?也沒有公章,是被後來追加成‘國家機密文件’。”

李靜林律師:“那麼,黃琦或者陳天茂他們把這個東西公布出來的時候,那個時候只是文稿。作為泄漏國家機密方面的犯罪,它應該是屬於故意犯罪。對於一個文稿的泄密,它沒有密!因為按照《保守國家秘密法》,首先要定密級,你要定哪些人可以接觸這個機密文件。如果是機密文件,辦事處負責維穩的官員,他會給陳天茂看嗎?那不可能的。如果陳天茂沒看到,它從哪來的?所以也就是說,那個事情不過就是街道辦事處幫遊仙區政法委起草了文稿,那麼起草的不是手寫的,它那個文稿時電腦版的,把電腦版的文稿給陳天茂看了,並且讓陳天茂拍下來了。然後陳天茂就轉給黃琦,把它公布出來了。”

李靜林律師最後說:“按照他們所說的這個過程,是這麼個意思。起訴的,官方所說的,是這麼一個(意思)。黃琦根本就不承認他做了這件事情,六四天網上的內容,那是官方陷害他的,因為早就在說要收拾黃琦,六四天網表示登出來了,省委書記說要收拾黃琦。”

現年56歲的黃琦畢業於四川大學,於1999年創辦維權網站“六四天網”,為底層和弱勢群體發聲。2000年黃琦被抓,他是中國大陸最早因為網路言論而入獄者,隨後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黃琦5年徒刑。

2008年汶川發生大地震,因黃琦積极參与救災並首次曝光豆腐渣工程,又被當局以“非法持有國家秘密罪”判刑3年。

2016年11月,黃琦揭露當局打壓“六四天網”,又被以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罪再次入獄。

被捕后黃琦一直零口供,並告訴公安:如果要他認罪,當局“只能得到一具屍體”。

“六四天網”曾發出消息說,四川省委書記王東明曾指示綿陽警方“收拾黃琦”。

黃琦曾獲得過國際人權組織頒發的多項褒獎,包括2004年時授予黃琦“第2屆網際網路自由獎”;2006年,黃琦獲第六屆中國人權青年獎;其後又獲赫爾曼.哈米特獎,中國民主鬥士獎等。

多家國際人權組織曾發表聯合聲明,指中共不給病情惡化的黃琦提供有效的治療,亦是一種酷刑折磨,要求中共立即無條件釋放黃琦。

來源:希望之聲記者田溪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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