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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勇「被失蹤」 50天 陳進學律師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2017年01月11日 6:14 PDF版 分享轉發

中國維權律師(資料圖片)

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被失蹤”已滿50天。日前,江天勇的代理律師市公安局申請三項政府信息公開,要求確認江天勇案的辦案單位,以及被監視居住的具體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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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勇於2016年11月22日返京途中失聯,后被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但當局拒絕告知家屬及律師監視居住的具體地點。至今年1月10日,江天勇“被失蹤”已滿50天。

江天勇的妻子金變玲10日在推特上發布消息說:孩子折了好多千紙鶴,說想爸爸了。江天勇在失蹤前,會時不時給孩子發信息,和孩子聊聊天。到今天江天勇已經失去自由(強迫失蹤)第50天了,還是不知道他被指定監視居住在哪裡。

金變玲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丈夫被監視居住的消息是長沙警方發出的,而被羈押在長沙的謝陽律師此前曾被披露遭受酷刑虐待,因此對於丈夫的情況十分擔憂:

“我很焦急也很擔心,因為這麼長時間了,只是接到一個(通知),把他指定監視居住了。但是人在哪兒,我作為他的妻子還有家人都不知道。他現在在警方手裡頭,受到酷刑沒有?我們也不知道,天這麼冷了他有沒有衣服穿?他的降壓藥是不是在吃?我就非常非常擔心。因為通知書是長沙那邊寄過來的,從謝陽律師在看守所遭受的那種酷刑比較嚴重。我想,江天勇受到酷刑說不定是更加嚴重的。”

江天勇的父親江良厚在去年12月31日,向長沙市政府申請了三份政府信息公開。分別是長沙市政府對江天勇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通知書信件的跟蹤;強制措施種類;以及通知書收件人不是直系親屬收件人的信息公開。

1月9日,江天勇的代理律師陳進學再向長沙市公安局申請三項政府信息公開。分別是: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職責;長沙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職責;長沙市公安局採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時,所使用指定居所的數量和地址。

陳進學向本台表示,由於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與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就案件互相推諉,此次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確認辦案單位,以方便向其要求介紹案情:

“我在之前向這兩個單位要求會見江天勇,另外一個是要求介紹案情,他們互相推諉。直屬分局說這個案子是國內安全保衛支隊辦的,而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又說是直屬分局辦的。那我就想,公開他們的職責來對應這個案子到底是誰來辦理。”

江天勇自失蹤后引發外界廣泛關注。國際人權組織“國際特赦”日前發出緊急行動,敦促中共當局立即公布江天勇的下落,立即釋放江天勇,除非有可信的證據證明他觸犯了國際上所認可的罪行、並給予他公平的、與國際人權標準相符的庭審。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宋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