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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鯤鵬:俞陵訴吳弘達案(中)

2016年08月18日 20:58 PDF版 分享轉發

方鯤鵬  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

方鯤鵬:俞陵訴吳弘達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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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雅虎基金及其他

作為與王小寧、師濤及其家屬和解協議的一部分,雅虎另外撥款捐助成立雅虎人權基金,向因在網路上發表言論,特別是使用雅虎網路發表言論后受到打壓的中國異議人士,提供資助。這個基金2008年1月1日正式成立,由管理和執行。吳弘達和雅虎長期以來高調渲染雅虎創立了人權基金,但對基金的規模諱莫如深,拒絕透露雅虎注入多少資金。的律師在為起訴吳弘達一案作調查時發現,雅虎人權基金有1千7百萬

根據網上傳播的信息,向這個基金申請資助,最重要的是提供判決書。如果判決書上面有雅虎向中國政府提供郵箱地址、IP地址等內容,就必須簽署放棄起訴雅虎的保證書後才能談資助的事;而如果判決書上沒有提到雅虎,則很難獲得這個基金的資助。所以在「人權基金」的漂亮外衣下,阻止發生類似於王小寧、師濤家屬起訴雅虎這樣的事件,才是設立雅虎人權基金的真正宗旨。吳弘達幫助雅虎封殺可能的起訴者,當然不會白忙活。根據俞陵的律師調查,自從設立了雅虎人權基金,吳弘達和他太太的工資都翻了一番。吳弘達是勞改基金會的執行主任,他的太太任職勞改基金會的秘書、出納、會計三要職。這兩口子以前是吃「勞改基金」的官糧,2008年增加了「雅虎人權基金」后,就吃起雙份來了。

關於雅虎人權基金2008年的執行情況,吳弘達在2009年1月26日發布通告稱:「雅虎人權基金的援助,有一定的範圍、條件及規定,但是我們儘可能地擴展,儘可能地幫助。雖然杯水車薪,但聊勝於無。援助的金額在幾千美元到幾萬美元之間。2008年一年,我們支援了三十七人。」 而雅虎人權基金2009年和2010年的執行情況,至今杳無消息,估計是每況愈下。如此看來,1千7百萬美元的基金,可以細水長流了。

雅虎與吳弘達勾結有違常理。在俞陵委託律師起訴雅虎的官司進行期間,雅虎避開俞陵的律師同吳弘達談判和解,不合法理。雅虎在私下與吳達成協議后秘而不宣,讓吳先把俞陵的律師開革,這也不合行規。索賠案件的律師多是按照索賠獲得的金額百分比收費,一般索賠不成功無須付律師費。客戶可以在訴訟期間解聘律師,這時要按照僱用律師時簽署的合同規定條件,付費解聘。如果在案件達成協議但還沒簽字生效前解聘律師,這種情況視為官司已打贏或達成和解,應履行合同規定,以獲得的賠償金百分比付費。像雅虎、吳弘達背著起訴方律師談協議,達成后秘而不宣把律師臨門一腳踢走的行為,是小人作為,從中也能看出吳弘達的心機。

俞陵旁聽美國國會的聽證會,有可能是吳弘達撮合的;這件事有可能促使雅虎決定儘快達成庭外和解協議。但是吳不能為此向俞陵索取酬勞,做這種掮客是違法的事。另一方面,吳由「民主基金會」給工資,介紹俞陵出席聽證會也是他的工作。其實俞陵只是吳弘達利用,玩的一場政治把戲中的一枚小棋子,招俞來出席聽證會並非出於正義感,或真心想幫助她,吳弘達「託管」俞的賠償金不放,以致俞必須起訴追討,就把這些事兒道得明明白白了。

律師按照合同收費,收得再多也合法。而吳弘達不是律師,哪怕在同雅虎談判達成協議這件事上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也不能以此為理由向俞陵收費,收了就違法。雖然不盡合理,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當然私下裡,如果當事人自願送些錢感謝,別人也管不到。問題是吳弘達撈到很大一部分屬於俞陵的賠償金后還不肯收手(如果俞陵起訴書的陳述屬實),聰明反為聰明誤,終於導致挨告。俞陵雖然提出的是民事訴訟,但欺詐、勒索、非法轉帳和違反信託法等控告都涉及刑事犯罪,如果聯邦調查局介入調查,吳弘達很可能吃不了兜著走。果真如此,我寫這個案件的述評,有可能像寫高瞻案,成為肥皂連續劇。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李心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