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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丁:杭州縱火案後續:一位父親的死志

2017年07月25日 10:40 PDF版 分享轉發

作者:水木丁

縱火案發生已經近一個月了,現在才想認真寫點東西,是因為一直有朋友跟我討論天價賠償這個問題。所以把自己對這個事的一些關鍵但的看法總結一下。網上有些人我當然是覺得討厭的,連名字也不想提,也不想評價。所以這裏就只是論事兒,因為這個事兒,特別有說得必要。

一是上反覆有人強調的,是縱火的人,是一切世間的起因,為什麼林先生不去死磕保姆,而要跟綠城問責。

這個事我不知道跟人解釋過多少次了,這裏再解釋一遍,縱火案是刑事案件,一件事引發刑事案件併發民事案件,這是經常有的事,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介入調查,保姆現在也已經由□□控制,最後由□□提起公訴,所以林先生無權提審保姆,他現在也見不到保姆。

所以他在接受採訪時說,他想見保姆,想問問她為什麼這麼做。我覺得這很正常,當冤有頭債有主的時候,當事人最想直接去面對的是那個仇人,這樣的血海深仇,在微博上對著公眾說什麼,是無法表達他的心情。

至於綠城方面,他們是連帶的民事責任,民事案件需要由原告自己主張,自己舉證,所以微博上看到的更多的是林先生在和綠城死磕。從心理的角度理解,林先生現在拿保姆沒有辦法,但是他總得做點什麼,這也是很正常的人之常情。

一件事有A,有B,你看到A比較多,不等於B不存在,這是一個基本的邏輯。許多人看到林先生死磕綠城,覺得他不恨保姆,搞錯了方向,是這些人自己看問題的邏輯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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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說我對於‌‌“天價賠償‌‌”這個敏感問題的看法,我看了林先生接受王志安的採訪之後,才明白一件事,林先生像現在這樣死磕綠城,恰恰是因為他不在乎錢。

許多人只看到了一個天價的數字,就覺得啊這就是為了敲詐人錢財。其實很多人缺少一個常識,提天價數字和真正得到天價的賠償不是一回事。

綠城在事件發生之後第九天,才找到林先生,沒有表示任何歉意,表達的是,你開個價,我們可以給你人道援助。而且提出的是,你算出來的價錢我可以加倍給你。

注意人道援助這個詞,這可是把自己的責任撇得一乾二淨。是林先生不肯跟對方討價還價,一定要一個真相,如果你確實瀆職了的話,拿就要認責,在認責的情況下,願意走法律程序,在法律的框架下解決問題。

我告訴你,在中國,所有發生了這種事,還願意走法律程序的,全都不是為了錢。因為一旦進入法律框架之內,這個賠償,真的是太低太低了。法律從來沒有天價賠償這一說。所謂的心理損失費,那就是聊勝於無的毛毛雨。

插播一句,這就像我們寫東西的人,天天被各種媒體抄襲,真正去告的有幾人?官司打半年,最後陪你一千塊錢的稿費,結果大家都是要麼忍,要麼微博上說幾句。這不僅僅是我們這個行業,大多數行業都這樣。

所以有錢人才不怕事,出了事,就是出錢私了,刑事案還有個抓有個判呢,這樣的民事案上了,林先生在法律框架下拿到的賠償,絕對不會比私了多,一個孩子頂天二百多萬,四個人幾百萬加個房子千多萬,綠城又不是主要責任人,你覺得這樣的情況下,法庭會判綠城佩服多少?

我們這些普通人算算都知道的事,林先生是個成功的商人,又有專業的律師團隊,他社會經驗豐富,長期做生意,不可能法律狀況一無所知,所以他心裏怎麼可能不明白。所以當王志安採訪他,提到法律框架的賠償的時候,他說,不過是算算孩子的教育費,撫養費,房子的錢這樣……(大意)。

有意的朋友可一注意觀察一下,他說這些的時候很隨便,這些錢都是不值一提的樣子。你從他的神情中就知道,他什麼都明白。錢對他根本不重要,一個人的神情不會撒謊。

別說真的為了訛人錢的人不會做出這樣的選擇。退一萬步來講,就是好多遇害者的家屬,他們也不想訛錢,但是家境貧寒,沒錢常年打官司,打贏了官司的賠償還不如私了的多。所以也只能認了。

在國外,只要你占理,會有大律師主動來幫你打官司,因為人家也不白乾,巨額賠償之後他也能賺到一大筆。在國內,給你這點錢你不趕緊拿著,你有錢請律師嗎?你不工作不生活了拖得起嗎?贏了官司,那點賠償抵得上你的付出嗎?所以大多數受害者只能選擇私了。

再加上鋪天蓋地的社會輿論對受害者家屬的道德綁架,逼迫他們以放棄賠償來明志,遭受到人生這麼大痛苦的人,即使法律上勝利了,還常常要反過來被社會審判,為說成是敲詐者,這種落後的意識,竟然常常被當正面來宣傳,真是坑死老百姓了。

在中國,人命不值錢,法律讓賠的那點錢,對有錢人來說根本不是事兒,所以我有責任又怎樣,給你錢你就拿著,你現在不拿著,上了法庭連這錢也沒有了。

在中國,這個犯錯成本實在是太小了。維權的成本太大了,所得太少,受害者還要被要求完美,要在放大鏡下接受各種道德審判。

如果受害者都被迫去選擇私了,而不選擇起訴的時候,有責任的一方就永遠口口聲聲說自己是‌‌“人道援助‌‌”,永遠不會警醒世人,沒有人去整改消防通道,沒有人去檢查水泵……

而那些真正想訛錢的人,正因為大家都選擇私了,所以他們總會更方便訛到錢財。

也就是林先生這樣自己本身有錢,請得起律師團隊的條件,被逼到這樣絕境的人,才選擇了不要錢和綠城死磕。

這是一位的死志。

現在已經有了官方的說法,綠城在這次火災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雖然不大可能,但我真希望林先生在法庭上能夠提出‌‌“天價賠償‌‌”,能讓中國第一次把這個判罰提高到真正有警示作用。這不僅僅是為了林先生的妻兒,也是為了我個人的一個期望。

所以他要真相的時候我支持他要真相,他要賠償我就支持他要賠償。

最後,雖然林先生不需要,但是我僅代表我個人,感謝林先生,他是中國難得一見的體面人。衷心希望林先生能多多保重。

PS:□□之處,請大家自行腦補填空。

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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