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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鄧小平說香港「1997年後可以罵共產黨」 現在中聯辦背叛了他

2017年11月24日 9:34 PDF版 分享轉發

作者:李怡

在中英達成聯合聲明的協議后,多次會見外賓與港客時都強調“50年不變”。在1984年10月3日的談話中說:“我們在協議中說50年不變,就是50年不變。我們這一代不會變,我們下一代也不會變。……所以不要擔心變,變不了。”

上周法律部長王振民出席《基本法》研討會時,批評有人經常“攻擊、謾罵中國,攻擊中央政府”。他的意思是、中央政府是罵不得了。但1984年鄧小平怎麼說呢?鄧說:“1997年以後……也可以罵共產黨,我們不怕他們罵,因為共產黨是罵不倒的。”30多年後,變了吧?

鄧小平當年在多次談話中,都強調“要相信治港”、“相信香港人能治好香港”,可是,李飛在上周卻說,中央要與香港本地政權機關一道“共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港人治港是不是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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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前日宣布即將有中央官員來港宣講精神。相信宣講團一定不會講到十九大通過的有一個重要改變,就是把鄧小平當年著力推動並寫進十二大黨章中的一個要點刪除。刪除什麼呢?就是鄧小平關於“黨要管黨,黨政分開”理念的表述。

上世紀80年代,鄧小平認為政治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是要解決“黨政不分”、“以黨代政”問題。他提出“黨政分開”的思想,黨政分開即黨政職能分開,黨應當在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這其實是現代所有文明國家的政黨功能和規則。

十二大黨章有如下一段:“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黨必須制訂和執行正確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做好黨的組織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發揮全體黨員在一切工作和社會生活中的先鋒模範作用。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這段表述,經過幾屆黨代會的修改,到2012年十八大的黨章中,仍然保留“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這一句,但十九大黨章,這一句就不見了,改為文革時毛澤東的“最高指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一切,包括經濟、行政和所有權力。

鄧小平當年認為香港主權轉移后可以50年不變,就是基於黨政的職能分開、共產黨不具有凌駕憲法和法律的權力。現在中共對香港政策的變,是基於習核心的共產黨,已回復到毛澤東的“黨領導一切”的時代了。人治社會大變,黨凌駕憲法和法律,表面講《基本法》實際上並不依從,而是按照政治需要不斷對《基本法》作脫離文本的詮釋。

英國當年願意簽訂聯合聲明,是錯信了一個人治國家會遵守法律條文。對人治國家來說,無論國際條約,還是國內的憲法或法律文件,都是政治,都不是凌駕一切政治之上的“法的統治”,而是供政治操控的工具。法治是法大於政,人治則是政大於法。政治隨著時勢而變,在人治的體制下,法律絕沒有凌駕性也就沒有穩定性。英國錯信人治的中國,造成香港今日的災難。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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