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家姓
在天滅中共的大趨勢下,文明世界對中共的鐵壁合圍已呈雷霆萬鈞之力,排山倒海之勢!由於中共一直綁架十四億人民做了七十年的人質,中共又用黨國體制全面霸佔和覆蓋了整個國家機構,因而,如何將中共這塊毒瘤從它寄生吸附的文明機體上精準地切割分開,就成了能否徹底消滅中共的關鍵所在。
第一步,必須將中共與中國人民區分開,也就是將中共的全部組織系統和它的全體成員(包括九千多萬黨員)從人民群眾中剝離出來,這是沒有疑問的,這一步己經取得國際社會的主流共識,並不困難。第二步,將中共與「中國」區分開,這種區分實際意義不大,因為中共實行的是黨國體制,國家機構只是黨權的附屬辦事機構,因此中國大陸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國家,只存在「中共國」,所以,這一區分不具備實踐意義。如果把第二步區分換成「將中共與中華民族區分開」則更有現實意義——它可以抽掉中共長期表演「民族復興」的道具。真正困難的是第三步區分:將中共與人民和民族區分開后,還需不需要再區分?如何區分?
現在有一種正在熱議的觀點(據稱是由某知名人士提出的)需要詳加討論,這種觀點認為:中共垮台後它的全體九千多萬黨員都要清算。這一觀點在網上又延伸出更極端的觀點:九千多萬黨員及其親屬都要一併清算。我認為,九千多萬黨員都要清算的觀點實在欠妥!因為:
第一、九千多萬黨員裏面,絕大多數都是來自草根階層沒有實權的普通黨員,他們當年入黨,無非是一為工作,二為待遇和利益,三為社會地位,四為陞官,五為真誠信仰(為數極少)。由於在黨國體制下,只有黨票才是生活和前途的保票,才是可以交換到各種利益的「金券」,所以這些黨員入黨的動機無論是什麼,他們的入黨行為本身就是被中共的邪惡體制所綁架的,他們與那些擁有實權為非作歹的領導們有著本質的不同。當然,有些甘願做權貴的爪牙、打手的普通黨員(如公檢法、紀檢、監察、武警等)則另當別論。
第二、中共黨內並非鐵板一塊,在上、中、下各層中都存在著反體制力量,如任志強、蔡霞、以及許多被開除的「叛黨」份子(筆者就屬於「叛黨」陣營),他們不僅沒有作過惡,而且敢於和中共黑惡勢力作鬥爭,他們要不要清算?筆者見過許多基層的老黨員,他們心地善良,樂於助人,一生正直,對這些爺爺、奶奶們要不要清算?
第三、如果連九千萬黨員的親屬也要清算,那就更荒謬了!按九千多萬黨員在總人口中的比例,差不多每十四個中國人裏面就有一名黨員,如果聯帶親屬也一併清算,誰敢保證自己的家族裡面沒有一個共產黨員?「黨員家屬」的範圍又怎樣界定?這種株連九族的清算,會殃及全部十四億人口,連清算者自己也會被列入清算,這就陷入「法國大革命陷阱」——全民暴政!
第四、「清算全體共產黨員」的觀點產生的最大危害,是幫助中共重新凝聚基層黨員日益渙散的人心,幫助中共在風雨飄搖中迅速加固政權的根基,倒逼廣大的普通黨員決心與中共共命運,從而大大增加文明世界滅CCP的難度。前段時間,美國傳出擬拒絕中共黨員赴美申請的消息,還沒形成法案就引發許多黨員紛紛退黨自保,這波洶湧的退黨潮已對中共政權產生了強烈衝擊,令中共驚慌失措。要知道,前蘇共的瓦解源自俄共的崩潰,而俄共的崩潰又源自俄共第一書記葉利欽的公開退黨,以及帶來的巨大示範效應。可見,清算全體中共黨員觀點的推出,著實為中共打了一劑強心針。中共的宣傳機構在操控輿論導向時始終遵循一個原則:針對每一個信息,凡對自己有利的就大肆宣染,凡對自己不利的就堅決屏蔽。而這個觀點在國內被大肆宣傳、熱炒,足見其對中共的有利,確實被中共大大利用了!
上述分析表明,第三步區分,即進一步將中共的普通黨員與中共統治集團區分開來,不僅非常必要,而且對於集中力量打擊中共的要害、最終瓦解中共的龐大體系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在如何對待中共基層黨員的問題上,我們應該借鑒東歐國家在民主轉型過程中推出的《除垢法》。
1989年11月9日,東德柏林牆倒塌,東歐各國開始進入民主轉型的巨變時期。在共產黨倒台後的轉型過程中,捷克首先推出頗具創意的《除垢法》(Lustration Law),其目的是徹底剷除前共產政權遺留下來的餘毒。隨後,東德、匈牙利、保加利亞、波蘭和羅馬尼亞也紛紛效仿捷克推出自己的《除垢法》。從各國的操作實踐來看,《除垢法》的實施對象,主要針對前共產黨的上層權貴和政府高官、秘密警察系統的黨員和職員、與秘密警察合作過的大量告密線人這三類人,對前共產黨的普通黨員只做了一般性的甄別登記,審查過去有無犯罪行為和記錄,是否已退黨(共產黨己被宣布為非法)等等,並沒有對他們實行全面清算,在政治權利、經濟福利、工作和社會地位等方面,保障他們享有與其他公民相同的待遇。《除垢法》釆用的這種只針對極少數首惡、協惡、從惡份子的重點打擊方法,有效清除了東歐各國前共產政權的殘渣餘孽,確保了全社會民主轉型的平穩過渡。
那麼,要將中共的普通黨員與中共統治集團區分開,就必須明確「中共統治集團」這個概念,對「中共統治集團」的界定,很難用一兩句話說清楚,因為中共實行的是類政教合一的黨國體制,黨權和行政權、及議會權是重疊交叉的,因而要從不同的角度來具體剖析。
(一)從中共的權力組成結構來分析:
A、黨權金字塔系統,其統治集團由三部分組成:
①內庭,25位中央政治局委員(含7常委);
②外庭,204位中央委員+172位中央候補委員;
③「護城河」,出席十九大的2280位代表+全國縣級以上的市(縣)委書記。
B、行政科層系統,統治集團由副省(副部)以上級別構成。
C、軍隊系統,統治集團由副軍以上級別組成。
D、議會系統,其統治集團由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的2971名代表+2158名十三屆政協委員組成。
(二)從中共權力場覆蓋的人口範圍來分析:
黨國體制的核心是黨領導一切,因此中共的權力系統100%都歸屬於中共一黨統領。2019年底,中國總人口是14.5億人,中共黨員人數是9191.4萬人,佔總人口的比例是6.34%,如果將這個比例放進黨內來分析權力構成也許過窄,擴展到10%較合適,即黨內有權勢的階層
約佔黨員總數的10%,約有920萬人,而在權勢階層中再按10%劃出統治集團,則有92萬人左右,這92萬人就構成中共權力場的核心圈。如果再進一步分析這個核心圈,就會發現中共的統治集團是由兩部分組成:
(1)紅二代權貴集團,它包括1949年中共建政后軍隊系統的10名元帥、10名大將、57名上將、177名中將等一千多名將帥的後代及親屬,和非軍隊系統的副省級以上的黨政大員的後代及親屬。紅二代權貴集團又分為「庇蔭群體」和「沒落群體」,前者是指自鄧小平「改開」時期以來充分繼承和利用父母輩的權力資源,最先發財陞官發達起來的那一部分人,這部分人綿綿不絕一直延續到今天,他們在中共倒台後將是被清算的重點。「沒落群體」是指,在中共建政后就被權力圈邊緣化了,逐漸淡出權力場的沒落一族,他們屬於安享優厚待遇、安於現狀、沒有參与後續作惡的勢微權貴,這部分人沒有欠中共建政后的血債,將不予追究。
(2)官僚新貴。這部分權貴沒有紅二代的出身背景,完全來自草根階層,靠著鑽營、賄賂、買官等權錢交易,一步步爬上來的,如郭伯雄、徐才厚、周永康之流。這部分權貴及親屬雖然人數眾多,但在統治集團裏面永遠唱不了主角,他們只是紅二代權貴們的附庸。這部分新科權貴主要誕生於江澤民時期,從89年「6.4」為起始線,一直綿延至今。他們和紅二代權貴中的「庇蔭群體」一起,構成中共倒台後的主要清算對象。上述(一)部分所列的全部人員及親屬,都包括在92萬人的統治集團裏面。
中共的滅亡是註定的,對中共的清算更是一道繞不過去的歷史之坎。清算的內容主要包括追究所犯罪行和追繳不義之財這兩方面。所有的清算都必須在憲政的框架下進行,在相關的法律中推進。如何睿智地處理這些舊賬,將考驗這個民族的智慧和眼光。只有徹底清理完中共欠下的歷史舊債,將這塊劇毒的負資產全部打包扔掉,華夏之地才會迎來一個嶄新的未來。
來源:禁聞網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