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明被控「煽顛」案開庭年余未判 律師發文呼籲關注
已被羈押兩年的廣東勞維人士劉少明涉嫌「煽動顛覆政權罪」一案去年4月在法院開庭審理,至今已過去一年多,但法院遲遲沒有宣判。劉少明的代理律師發表文章,呼籲外界予以關注。有評論認為,當局無法找到證據將劉少明定罪,所以才一拖再拖。
劉少明的代理律師吳魁明5月28日在網上發文道:兩年前的2015.5.29夜晚,劉少明被抄家帶走,2016.4.15開庭審理后又過了一年,法院仍未作出一審判決,算來劉少明羈押在看守所已經兩年了。到明年2018年的7月9日,將會是劉少明的六十歲生日,不知道那時的劉少明會在哪裡?
吳魁明寫道:2015年7月劉少明轉至了廣州市第一看守所羈押。在這個曾經集中關押廣州思想異見犯的看守所里,經過了三年多的時間,現在只剩下劉少明一個人是我們大家所熟悉的了。曾經的唐荊陵袁新亭王清營,王默謝文飛張聖雨,還有幾個做勞工NGO的,他們的案件都陸續有了結果,都離開了。我們會見時也說起這些人和事,說起案件什麼時候判,只是劉少明很平靜,不在乎一審是如何判。我則希望劉少明早點判決,早點出來,至少人可以少受苦,劉少明也早日見到他的小孫子。
吳魁明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表示,劉少明的案件已經第四次延長審限,對於法院無限期延長審限的做法,他無法認同。
「他這個案子跟天理、蘇昌蘭是同期一審開庭的,我當時都認為會同期一起判的,結果沒想到沒判下來。關於這個審限,法律上規定兩個月,兩個月完了之後可以向上一級法院延期一次,然後還有一個規定,如果案情重大複雜,可以報最高院批准。其實以我的理解,司法解釋裏面沒有說多少次的話,應該只有一次的,但現在的做法太多次了,現在最高院已經延期四次了,如果按照最高院的做法,那這個案子可以無限期延期下去。」
劉少明是原「工自聯」成員,1989年「六四」在北京聲援學生運動,同年被捕,后被江西新余市中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管制一年。近年來,劉少明參加多起工人維權行動並組建了「工維義工」團隊。他被捕時恰逢大陸當局打壓勞工NGO,而在開庭審理時,所有的指控將他維護工人的權利以及為郭飛雄、孫德勝還有他們的律師聲援舉牌的事情都撤除了,僅剩下他發表的兩篇八九六四及天安門回憶錄和見聞的文章,以及其他的一些言論。
吳魁明推斷,劉少明案的決定權不在廣東地方法院,而在「上面」,「上面」沒有指示,主審法官也不願主動推動案件作出宣判。
長期關注劉少明案的維權人士伍立娟認為,案件遲遲未判,是因為當局找不到確鑿的證據將他定罪。
「(89年)六四運動的時候他就被判過,然後劉少明也是一直堅持不認罪,堅持自己的理念,堅持民主自由的理念,不低頭、也不妥協。他們沒有證據判,就採取拖,拖延下去。」
(特約記者:揚帆/ 責編: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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