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3人罪成還押候判
2017年07月17日 19:48 PDF版
香港去年大年初一晚上爆發的旺角暴亂,其中5名被捕男子被控三項暴動罪,案件周一(17日)在區域法院裁決,其中3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罪成;另2 被告則罪名不成立。
法官將案件押后至8月7日判刑,因控罪嚴重,被定罪的3人須還押候判。
3名被定罪的被告年齡由18至26歲,分別報稱運輸工人及工人。
法官裁定當日有逾百人聚集,有人戴口罩、手持玻璃樽、霸路及向火堆投擲雜物等,場面相當駭人。
而警方已多次作出警告惟示威者仍拒絕離開。
法官指示威者集結恃著人數眾多,對抗警方的行動,令他人擔心安危或財物會受破壞,已構成暴動。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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