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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陳士信牧師「故意損壞財物」案移送法院

2017年07月26日 23:28 PDF版 分享轉發

淮北市烈山鎮蔡里村一個的負責人陳士信因土地糾紛,被當局控以涉嫌「故意損壞財物罪」。7月20日,當地已將該案交到區法院審理。陳士信的妻子王紅對本台記者表示,通常檢察院要經一個月左右調查取證才會向法院起訴,但此案從檢察院立案到起訴僅三天時間,而倉促起訴的罪名則是對被告的誣陷。

淮北市蔡里村家庭領袖陳士信,被當地檢察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起訴,7月20日移送烈山區法院,目前進入法院審理階段。起訴書指,被告人陳士信在烈山區和杜集區交界處附近沙峪子山場種植中藥材,夥同另外兩人,多次雇傭挖掘機毀壞該山場李文前等人承包后種植的石榴樹、杏樹、梧桐樹等林木3307株,摺合人民幣近20萬元。控方認為數額巨大,觸犯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應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教會一谷姓基督徒7月26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採訪時稱,當地森林公安局於17日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而起訴書卻在第三天後移送法院,其速度之快,令人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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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律師了解,這個案件還是按以前的定性,毀林三千多棵,三十多畝,價值19萬多。並且,他們找了一些證人證詞,對方有利的,他們(法院)採納。對我們這邊有利的,他們不採納」。

今年4月12日,陳士信被當地公安局刑事拘留。一個月後,被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批捕。陳士信的妻子王紅對本台記者說:

「陳士信的案子,自從17日移交檢察院以來,他(檢察官)也沒有通知我們的律師。等到我們打電話去查詢的時候,才給我們講17號到的。23日我們去檢察院看案卷的時候,他們跟我們說,案件已經到了法院」。

王紅質疑當局為何案件在檢察院僅僅三天,就移交法院。她說:

「為什麼這麼倉促的移交到法院,他應該經過審查,時間可以有一個月。檢察院就是審查到寫起訴書,也不能這麼快啊」。

蔡里村教會有三百多名信徒,當地宗教局官員和公安多次要求該教會加入官方三自教會,均被拒絕。教會在山上聚會處的牆上掛出十字架,曾遭當局強行要求移除,還揚言要拆除聚會點。

王紅說,當局處理該案,肯定有問題:

「起訴我們毀林,除非有路邊的雜草雜樹。如果你說我們毀掉3000多棵林木,31畝多地,這個我們一定不能接受。因為太離譜了,他這不是誣陷嘛」。

據對華援新聞網報道,烈山區和杜集區對上述地塊的使用權,長期存有爭議。陳士信曾帶領村民向省有關部門投訴李文前佔據屬於烈山區的土地,當時政府曾下達文件,證明該山地屬於烈山區。

(特約記者:喬龍 責編:石山/嘉華 網編:瑞哲)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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