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陳士信牧師「故意損壞財物」案移送法院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鎮蔡里村一個家庭教會的負責人陳士信因土地糾紛,被當局控以涉嫌「故意損壞財物罪」。7月20日,當地檢察院已將該案起訴書交到區法院審理。陳士信的妻子王紅對本台記者表示,通常檢察院要經一個月左右調查取證才會向法院起訴,但此案從檢察院立案到起訴僅三天時間,而倉促起訴的罪名則是對被告的誣陷。
淮北市蔡里村家庭教會領袖陳士信,被當地檢察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起訴,7月20日移送烈山區法院,目前進入法院審理階段。起訴書指,被告人陳士信在烈山區和杜集區交界處附近沙峪子山場種植中藥材,夥同另外兩人,多次雇傭挖掘機毀壞該山場李文前等人承包后種植的石榴樹、杏樹、梧桐樹等林木3307株,摺合人民幣近20萬元。控方認為數額巨大,觸犯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應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教會一谷姓基督徒7月26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採訪時稱,當地森林公安局於17日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而起訴書卻在第三天後移送法院,其速度之快,令人難以置信:
「據律師了解,這個案件還是按以前的定性,毀林三千多棵,三十多畝,價值19萬多。並且,他們找了一些證人證詞,對方有利的,他們(法院)採納。對我們這邊有利的,他們不採納」。
今年4月12日,陳士信被當地公安局刑事拘留。一個月後,被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批捕。陳士信的妻子王紅對本台記者說:
「陳士信的案子,自從17日移交檢察院以來,他(檢察官)也沒有通知我們的律師。等到我們打電話去查詢的時候,才給我們講17號到的。23日我們去檢察院看案卷的時候,他們跟我們說,案件已經到了法院」。
王紅質疑當局為何案件在檢察院僅僅三天,就移交法院。她說:
「為什麼這麼倉促的移交到法院,他應該經過審查,時間可以有一個月。檢察院就是審查到寫起訴書,也不能這麼快啊」。
蔡里村教會有三百多名信徒,當地宗教局官員和公安多次要求該教會加入官方三自教會,均被拒絕。教會在山上聚會處的牆上掛出十字架,曾遭當局強行要求移除,還揚言要拆除聚會點。
王紅說,當局處理該案,肯定有問題:
「起訴我們毀林,除非有路邊的雜草雜樹。如果你說我們毀掉3000多棵林木,31畝多地,這個我們一定不能接受。因為太離譜了,他這不是誣陷嘛」。
據對華援新聞網報道,烈山區和杜集區對上述地塊的使用權,長期存有爭議。陳士信曾帶領村民向安徽省有關部門投訴李文前佔據屬於烈山區的土地,當時政府曾下達文件,證明該山地屬於烈山區。
(特約記者:喬龍 責編:石山/嘉華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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