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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報告李明哲案 台人權代表持台護照成功闖關

2017年09月13日 23:14 PDF版 分享轉發

代表13號成功持「中華民國」闖關報告哲案。台人權團體代表黃怡碧表示,雖被公審,「被失蹤」狀態或許結束,但遭任意關押、不公平審判仍須持續關注。李明哲案也在被列名要求中國大陸改善的指標案件。

台灣人權團體代表日內瓦時間13號下午4點50分,應邀在聯合國禁止強迫失蹤小組報告李明哲案。

李明哲是首位台灣公民獲受理案件,由於台灣非聯合國會員國,日前才發生施壓導致持台灣護照者遭拒。此次兩名台灣人權工作者能否順利進入,外界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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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在開會前兩個小時,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證實闖關成功:「今天早上才收到通知,申請已經許可,我們就拿許可的條碼,跟強迫失蹤工作小組的回信,以及我們的護照讓他們檢查,就順利進來,那現在我們就在強迫失蹤工作小組會議室的外面。(他們對「中華民國」護照有任何意見嗎?)他們沒有講任何話。」

邱伊翎表示,其實有邀請信就能進去,但必須通過安檢,擔心聯合國刁難護照,所以「買了雙重保險」,另外透過在聯合國有諮商地位的國際人權聯盟(FIDH)寫信讓他們取得聯合國旁聽許可。

人權團體提到11號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開議當天,李明哲案被與劉曉波、劉霞、江天勇、王全璋等重大人權侵害案並列提出。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說:「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在他的演講中,有針對中國近來一些人權侵害事件,提出幾個比較指標性人物,要求中國(大陸)應該要去注意跟改善,其中包括李明哲,以及我們也有聲援的札西文色和丹增德勒仁波切。」

黃怡碧提到,12號人權理事會周邊會議,原邀請李凈瑜當主講者之一,因為11號中國大陸突襲式審判李明哲,李凈瑜緊急赴中,只能由主辦單位代替宣讀。

兩人也前往「中國常駐日內瓦聯合國代表團」信箱投遞聲援李明哲文件,以示抗議。

黃怡碧表示,會聽取五位強迫失蹤小組委員對李明哲案後續在聯合國人權機制進行的建議:「因為強迫失蹤小組最主要在處理不知道他人在何處,現在當然我們知道明哲曾在審判的時候出現,可是他現在究竟人被關押在那裡,這部份不是由我們提供給聯合國,而是中國(大陸)應該要親自回覆小組才對,他們還是必須跟失蹤小組交待,到底人在那裡?」

黃怡碧強調,李明哲被強迫失蹤狀態或許結束,但被任意關押、不公平審判狀況持續存在,將啟動緊急人權救援機制,繼續為此案努力。

記者夏小華 (責編:黃春梅) 責編:郭度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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