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翻牆交流電報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上訪被打不辦出院手續成罪證 福州訪民雷宗林「尋釁滋事」案開庭

2017年11月25日 2:48 PDF版 分享轉發

殘疾維權人士雷宗林涉嫌「」案周三(11月22日)開庭。控方指控雷宗林「住院不辦理出院手術」導致醫院損失5萬元。但代理律師強調,雷宗林是由於上訪被打受傷才住院。律師和家屬都認為對雷宗林的控罪是「欲加之罪」。

案件一審周三在福州市晉安區法院進行,雷宗林的家屬與30多名人士到場旁聽。

雷宗林被指在福建入院治病後不辦理出院手續使院方損失5萬元,此乃控方提出的主要罪證。辯護律師林洪楠卻認為,控方的指控並不符合尋釁滋事的犯罪特徵;真正的滋事者不是雷宗林,而是把他打傷的人。

Ad:美好不容錯過,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時光,現在就訂票

林洪楠:把人家打傷了扔在那裡,高興了把他弄進去(醫院),不高興了現在來一個「沒交錢」,這個不妥的。我們應當先檢查怎麼會這樣子。把人家打傷了,是不是治療完了傷還沒有好? 現在倒過來說你欠5萬。手指都被打斷了。尋釁滋事罪現在成了口袋罪,這是非常錯誤的。

本身是少數民族人士 的雷宗林位於晉安區宦溪鎮的寓所遭遇過多次強拆。今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他到北京上訪,狀告福州當局長期迫害。他返回福州市后被關押在第一看守所。林洪楠聲稱,其當事人在關押期間經常遭到虐待,不準吃飯和睡覺。

至於控方指控雷宗林「穿公民衫維權」,林洪楠認為,雷宗林作為一名公民擁有隨意穿衣服的基本權利。

林洪楠:這個案子應當旗幟鮮明的根據精神趕快作出無罪判決。本來就是不是案件的案件。

雷宗林妹妹雷珠梅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 為兩會期間付出代價的除了雷宗林,還有兩人的母親。她聲稱雷媽媽在北京遭受數名相信是政府僱用的人員毆打,身體多處受傷,滿臉是血。

雷珠梅:黑保安把她軟禁進救助站。找到的時候她背上全是傷。後來我們報案,那個警察過來叫他(政府僱用人員)去看,他說他沒打。然後警察說,這裡有三個人,一個是雷宗林的媽媽,一個是雷宗林的爸爸,一個是我武警,如果不是你打的,難道是我武警打的或者是雷宗林的爸爸打的?這是伸冤人呀。在法律這麼健全的情況下會出現這種情況,以權壓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我太寒心了。

特約記者:高鋒/責編:石山/吳晶 網編:郭度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http://www.rfa.org。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李心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