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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維權人士林生亮案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2年

2019年08月24日 1:56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人士林生亮近日被以罪判刑2年。目前被羈押在寶安區看守所。

網星期五披露消息說,林生亮2017年曾因在自行車上塗寫「一切剛剛開始」字句而被判刑1年2個月。出獄不久后,林生亮又因批評政府而於2018年8月被抓捕,並在獄中遭受酷刑。案件今年4月在深圳市寶安區法院開庭。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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