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組織指港警使用酷刑 警察反指投訴無法跟進
2019年8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防爆警察襲擊示威者。(路透社)
香港爆發反修例示威以來,過去3個多月超過1400人被捕。示威者和防暴警察的衝突成為國際社會的焦點。國際特赦組織周五(20日)指控香港警方任意拘捕、毒打和以酷刑對待被捕人士,而且情況日益嚴重,要求當局進行獨立調查。
過去三個月,有關香港新聞都充斥著示威者與防暴警察衝突的畫面,當中不少涉及警察使用過份武力。國際特赦組織訪問了21名被拘捕的示威者,以及收集了醫護人員和律師的證詞,21名被拘捕的示威者中,18人因為被毆打而送到醫院,幾乎所有人都表示即使他們沒有反抗,仍被人用警棍及拳頭毆打。報告結論是,6月大規模示威活動爆發以來,香港警方的侵權行為日益嚴重,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譚萬基以一名上月在新界被捕的男人為例。他在警署拒絕回答問題后,數名警員把他帶到一個房間,以硬物打他雙腿,有人把膝蓋壓在他胸口,並威脅要打斷他雙手。其後他嘗試反抗,被警察強行撐開眼睛,以鐳射筆照射,又問他是否喜歡以鐳射筆照射別人。這名被捕人士其後因骨折和內出血而留院數天。有人也曾目擊警員以相同手法對待另一名少年。
譚萬基:「被警察以雷射筆照他的眼睛,照了差不多20秒,而且不僅一個示威者,起碼兩個受到了同樣的對待,這反映了類似情況還是比較普遍的。」
港警行為已違反國際人權法
另一示威者在深水埗被捕后,警察重複要求他解鎖手機。示威者拒絕後,警員威嚇要電擊他的私處。
譚萬基:「有警察恐嚇示威者說,如果他不說話就要電擊他的陰囊,通過這種手段來獲取證據。」
譚萬基:暴力情況最嚴重的是防暴警察和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組,部分個案構成酷刑,違反國際人權法,促請當局迅速進行獨立調查。
根據報告,警方經常以不同理由拒絕或延誤讓被捕人士見律師和接受治療。譬如以「沒有電話網路」為由拒絕讓律師進入。有示威者在銅鑼灣被捕時口鼻出血。甚至吐血,可是警方花了5個小時替他錄取口供,才把他送院。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暴力情況最嚴重的是防暴警察和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組,部分個案構成酷刑,違反《國際人權法》,認為香港警察有明顯的報復心態。
譚萬基:「林鄭月娥政府試圖利用警察把反修例運動壓下去,在這個狀態下,示威者跟警察的衝突越來越嚴重,暴力越來越厲害。我們看到,警察已經忘了他們原本要做的是什麼,只剩下一種心態,就是把示威者壓下去。」
港警指投訴者匿名故無法跟進
香港警察發言人謝振中周五表示,警方對國際特赦組織的指控非常重視,但報告提到的21名聲稱被捕者,全部使匿名人士,資料零碎,就連涉及的案件何時發生也沒有提及,除非涉案人與警方聯絡,否則警察沒有能力和辦法跟進。
謝振中表示,報告沒有提到的是,過去三個月香港的整體環境非常複雜和充斥暴力,警方執法面對前所未有挑戰,報告也沒有交待受訪者被捕原因,包括曾否反抗或毆打警察,而這些都會影響到警員拘捕時使用武力的程度。
他又指,近日有不少人在公開場合,包括國際場合,對警隊作出不實指控,警方對此表示遺憾,要求拿出證據來,不要憑空想像。
謝振中:「有人提到有被捕者被警察施以性暴力,無理對她全裸搜身15分鐘至半小時;又有指控指警方以布袋彈射向一名女子,使她其中一隻眼失去視力。根據警方紀錄,逗留搜查室的時間只有大約4分鐘,而所謂『性暴力』更是無稽之談,而有女子眼部受傷的個案仍然調查中,警方曾通過不同方式聯絡事主,希望還社會一個真相。」
警方指,自修例風波至今共拘捕1474人,並正式起訴207人,發言人強調,這不是最後的數字,只要掌握足夠證據,警方會繼續檢控。
記者:高鋒 責編:胡力漢 陳美華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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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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