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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院裁定孟晚舟「雙重犯罪」 繼續引渡程序

卑詩省最高法院星期三裁定,中國電訊巨頭華為財務總監被控欺詐罪名在加拿大同樣構成犯罪,因此符合在美國和加拿大兩國的「雙重犯罪」。孟晚舟被引渡美國受審的關鍵阻力已經消失。

據悉,孟晚舟接下來可在6月15日的另一次庭審辯論中,以遭拘捕過程違規作為申辯獲釋的最後努力。但據《紐約時報》披露,這一庭審日期因控辯雙方對相關文件的公開持有異議,因此可能延期。

主審法官當天霍爾姆斯當天在裁決中表示,檢方所呈孟晚舟故意製造虛假文件的指控證據清晰,根據加拿大法律,加拿大針對欺詐行為的法律超越國際範圍,涵蓋構成犯罪事實的所有相關細節,也包括外國法律中的某些定義。

根據美方指控,孟晚舟參与了華為公司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通過隸屬或影子公司向伊朗出售含有美國技術的電訊設備,並且在資金往來中誤導滙豐銀行,犯有金融欺詐罪行。

華為創建人罪孟晚於2018年12月,在加拿大溫哥華入境轉機時被捕。雖然加拿大警方根據美加相關引渡協議,應美方要求逮捕孟晚舟,但中國為迫使加拿大釋放孟晚舟,連續採取報復措施,加中關係也因此陷入低潮。

后,中方相繼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拘捕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商人斯帕佛,限制加拿大油菜籽和肉類進口,並改判一名加拿大毒品犯人死刑。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本周二再次威脅加拿大「切實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並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以免中加關係持續受到損害」。

依照加拿大法律,孟晚舟未來還可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最終上述,並藉此將案件繼續拖延數年之久,以此逃避被引渡的命運。而在加拿大最高法院裁決之後,加拿大司法部長將對是否引渡行使最終決定權。

責編:何平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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