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遊說外國:非關制裁 強調理解反修例運動

(來源:法廣RFI 作者: 香港特約記者 麥燕庭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在第三天的自辯,黎智英主要回應其辯方律師就他在《蘋果日報》的專欄「成敗樂一笑」內刊登的文章之提問,而答案主要反映黎的立場或懋法。
黎曾在2019年7月和10月訪問美國,先後與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和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茜會晤,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就他第二次訪美后回港于當年10月27日題為《美國人對我們說的話》一文提問,該文由黎智英以對答形式回應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的問題寫成,當中,黎回應陳詰問港人還可做甚麼去爭取美國及國際社會支持時說,「要得到外國人支持,就要不斷遊說。加上傳媒報道,讓他們了解我們的道德丶勇氣丶良知,讓他們在生活上發聲,支持只會越來越大」。
黎在庭上回應時表示,文中的「不斷遊說」,是強調反修例運動和平丶非暴力及耐心,形容文章內容反映的是事實和他的內心真實想法,沒有任何敵意或煽動意圖。對於大律師追問文中的「遊說」是否涉及外國制裁或封鎖,黎予以否認,指當時社會仍未有制裁丶封鎖的討論。黎又否認控方指他透過文章使易受影響的人憎恨中國和香港政府,強調他沒有相關意圖。
在此案早前的庭審中,前一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稱,他感覺,黎於2019年7月訪美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及國務卿蓬佩奧會面後有點「雀躍」,亦覺得黎在該次訪美之後多了講制裁的事,並開始指示《蘋果》的編採方針要向這方向發展,在報道暴動新聞時要同情抗爭者,讓人覺得事件是由港府及中共「逼成」。
辯方大律師其後建議,由於針對黎智英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控罪涉及12篇於2019年底至翌年5月刑出的文章,黎需要時間閱讀,法官於是先行退席,押后至下午開庭續審。
根據法例,控方需證明黎與三間《蘋果》具煽動意圖發布刊物,而煽動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政府或激起其離叛;或激起港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又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等六方面。
黎認曾建議採訪衝擊示威者以糾正暴力方向
另外,黎智英昨在第二天自辯時承認,曾經就當年示威者在7月1日衝擊立法會向陳沛敏建議編採角度,要求採訪示威者以獲取同情,但不認同這是「指示」。他表示,自覺示威者衝擊立法會的行為是錯誤的,擔心對運動造成負面影響,故此希望提供機會讓示威者解釋,令其他人理解和同情,亦讓示威者知道,暴力是不對的,以免整場運動遭到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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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面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控罪,案件至今已進入第95天,在早前的審訊中,《蘋果》高層曾出庭作為控方證人,高等法院三名國安指定法官杜麗冰丶李素蘭及李運騰其後於今年中裁定黎的控罪表證成立,押后至本月20日(周三)續審,黎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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