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陸委會警告:中國「民族團結法」可能用來打擊「台獨」支持者 - RFI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路透社台北電稿稱,台北官員表示,中國周四12日剛剛通過的一項關於民族團結的新法律,可能為北京方面打擊其視為「分裂分子」的台灣人提供另一個法律依據,因為該法律包含了關於保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的措辭。
(來源:法廣RFI 作者: 夏榕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路透社首先指出,北京將民主治理的台灣視為其領土,此前已擁有一系列針對「台獨」支持者的法律法規,其中包括2024年發布的懲治「頑固分子」的意見,最高可判處死刑,儘管中國大陸法院在台灣島內並無實際管轄權。
這項新法律周四12日由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旨在在包括藏族和維吾爾族在內的55個少數民族中建立「共有」的國家身份認同。
法律並未直接提及台灣(北京將台灣人視為中國公民),僅簡要提到需要鼓勵海峽兩岸人民認同自己是中國人。
但法律中明確規定,中國公民「應當維護國家主權」,並引用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話稱,每個人都必須「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台灣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在法律于北京通過前不久告訴路透社記者,此類措辭可能「外溢並成為處理兩岸問題的法律依據」。
當被問及這是否可能被用作打擊北京所認為的「台獨」支持者的依據時,他表示:「極有可能。」
沈有忠補充道:「具體如何促進統一或促進團結的規定雖然模糊空洞,但懲罰措施卻是具體實在的。」
中共國務院台辦未對路透社置評請求作出回應。
對「長臂管轄」的擔憂
台灣長期以來一直對政府所稱的大陸對台「法律戰」表示不滿,即通過立法為打擊其認為的分裂分子(包括海外人士)提供法律依據。
這項新法律包含另一項條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個人和組織若破壞「民族團結進步或煽動民族分裂」,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中國共產黨的許多行動名義上是作為維護國內穩定的措施提出的,但實際上也可以轉化為『長臂管轄』」,沈有忠在談到中國試圖在海外執行其法律的努力時表示。
台灣官員表示,這項新法代表了北京策略的轉變:此前的中國立法主要是針對反對某些立場(如「台獨」),而現在,如果人們不積極促進統一,也將面臨懲罰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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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因議題敏感而要求匿名的台灣高級官員告訴路透社:「過去,支持『台獨』會受到懲罰。現在,你還必須積極支持統一,否則同樣會惹上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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