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 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 RFI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丶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控方本周完成開案陳辭,法庭今(13日)早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並將案件押后至下周二(17日)續審,屆時,李卓人和鄒幸彤將會就指控展開爭辯。

(來源:法廣RFI 作者: 香港特約記者 麥燕庭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法庭在本周續審后,一連三日處理李卓人和鄒幸彤就控罪是否表證成立作出陳詞,辯方反駁控方提出的兩大檢控基礎,包括不存在合法手段改變共產黨領導地位,以及提倡「結束一黨專政」等於提倡「結束共產黨領導」。
李卓人一方表示,中國《憲法》列明,人大有權修改憲法,亦確曾被修改,質疑控方稱修憲無法改變中共領導地位的說法,是變相要香港法庭裁定人大不能修憲,屬大逆不道和不可接受。辯方續指,中國《憲法》第41條列明,公民對國家機關作批評建議的權利,不應因為被告的批評包括「專政」而推論必定是要推翻中共領導,因此,支聯會只是提出口號和綱領丶沒提實際行動便要被判監禁,做法是否能與憲法的政治權利保障吻合,賁屬疑問。
鄒幸彤在陳詞中表示,「結束一黨專政」不等於「結束共產黨領導」,即使修憲的門檻很高,在法治社會,也不可能禁止公民表達希望改變或結束某些制度的想法。她又說,如果國家只能夠由共產黨統治,「奴才只能夠服從,不能反對」,但她的發言被法官打斷,認為法庭不是發表政治表態的地方。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在案件今早續審時,裁定表證成立,他解釋,控方指中國《憲法》內不存在合法和合憲途徑「結束中共領導」,陳詞流於表面,又沒有傳召專家作供和提供足夠的分析,未能說服法庭以此作為檢控基礎;但法庭認為,控方指被告提倡的「結束一黨專政」,是煽動他人以不合法途徑達到推翻中共領導地位的目的,則可以成立,被告需要就控罪答辯。
根據法庭程序,案件下周將進入辯方舉證階段,辯方需要答辯。早前法庭已表示,不認罪的李卓人和鄒幸彤料會出庭作供。辯方亦表示,相信能于下周完成辯方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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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關押超過1600日的李卓人和鄒幸彤早上有到庭,李卓人穿藍色外套,鄒幸彤則穿紅色毛衣和黑色外套。二人到庭時均對旁聽者微笑。聞判后,二人均表現平靜。已被關押超過1400天的何俊仁早前已認罪,毋須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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