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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女子結婚自己出錢買房 剛離世丈夫就要分房產

2017年06月19日 11:39 PDF版 分享轉發

律師現場解答法律問題現代快報/ZAKER見習記者劉遙攝

白髮人送黑髮人,是件令人非常悲傷的事,但女兒剛離世,就要分;本來一家人已經協議分割了房產,但弟弟又再次要份額……6月18日上午,有請律師線下諮詢會現場非常熱鬧,房產問題成了大家諮詢的熱點,帶著問題來到現場的市民得到了律師的專業解答。

見習記者劉遙現代快報/ZAKER南京記者顧元森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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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哭訴:女兒留下的房產該怎麼分

一位傷心欲絕的母親來到“有請律師”活動現場諮詢律師:“我女兒在這個月月初剛去世,為了不讓我擔心,連自己生病住院都沒告訴我。現在人剛離世,我女婿就跟我要房子,我來是想問一下這房子按法律該怎麼分。”

2011年,李女士的女兒和剛離婚的王某結了婚。李女士稱,自己的女兒婚前有一套房子,與王某結婚後就賣了,兩人用這錢買了一套新房。王某分文未出。幾周前,李女士通過別人才得知,女兒已經住院很久了,病情不容樂觀,李女士趕緊前往醫院陪護,她不明白女婿為何要隱瞞女兒的病情。李女士已泣不成聲,“現在她剛走,女婿就來要房子。我就想問問律師:這房子該怎麼分?”

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的呂厚虎律師安慰李女士后表示,如果有足夠證據證明這套后買的房子都是由李女士女兒一人支付的話,仍然算作女兒的個人財產。至於遺產分割的問題,在無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權平等劃分,也就是李女士、李女士的丈夫、王某、上小學的外孫各分得25%。

房產已過戶,能否再要份額

6月18日上午,60多歲的陳先生夫婦來到“有請律師”活動現場。陳先生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前兩年過世了,80多歲的老母親仍然健在。讓陳先生夫婦頭疼的是位於廣州路的一套房產。原來,這處房產是陳先生的老父親留下來的,雖然面積只有80平方米左右,但由於是雙學區,目前市場價達到500多萬元。

前幾年,老父親在世時,將名下的另外一套房產過戶給了陳先生的弟弟,位於廣州路的這套房產則沒有分割清楚。老父親過世后,一家人經過商量,由老母親與3名子女平分,房子過戶到陳先生名下,由陳先生各付給弟弟、妹妹和老母親40多萬元,一家人還簽了協議。按照協議,陳先生將錢付給弟弟、妹妹,老母親主動提出,她跟著陳先生夫婦過,40多萬元不用陳先生掏了。之後陳先生將房子過戶到自己兒子名下。本來陳先生夫婦以為這樣一來,大家再無糾紛。

前一段時間,弟弟突然提出,母親名下的40多萬元“我也有份”,為此還和陳先生吵了一架,並鬧到了派出所。派出所了解事情經過後,向陳先生的弟弟指出,老母親名下的財產由老母親自由支配,目前並不存在遺產繼承的問題。

對此,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的呂厚虎律師表示,大家當初簽的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且陳先生如約履行了協議。目前房產已經在陳先生的兒子名下,房產已經與陳先生的弟弟無關。至於陳先生弟弟所說老母親的40多萬元,這完全看老母親本人的意願,陳先生弟弟無權主張。

離婚了卻遭遇房產分割難,咋辦?

上午11點多,市民劉阿姨匆匆趕到活動現場,不過她是幫朋友前來諮詢的。劉阿姨說,自己有一個好朋友趙女士,很多年前嫁到了蘭州,在當地結婚生子。

眼看孩子大了,趙女士因感情問題和丈夫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共有的一套房產兩人一人一半,孩子歸趙女士撫養,男方每月支付一定的撫養費。

離婚後,趙女士就帶著孩子回了南京。不過,儘管當初雙方約定房產一人一半,可實際上,房子一直由前夫居住。“他們離婚很多年了,房產協議雖然有分割,但實際上她住不上房子,也拿不到錢,男方不給錢也不同意賣房子,想諮詢一下現在該怎麼辦?”

對此,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的呂厚虎律師表示,既然雙方已經協議離婚,且約定房產一人一半,趙女士在對方沒有履行協議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如果對方拒不履行,可要求法院對房子進行司法拍賣,拍賣所得款一人一半。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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