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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目驚心揮之不去恐怖陰影 親歷「鎮反」運動

2019年10月11日 10:07 PDF版 分享轉發

作者:嚴家偉

由此可見,當年所謂的鎮壓,完全就憑老毛在會上嘴巴一張,內部下個什麼指示,就開始大規模抓人、殺人了,根本無法律可依。幾個月後才搞了個什麼《懲治反革命條例》,其無法無天盡至於此!而且就是這個所謂的「懲治反革命條例」,也是個隨心所欲,可隨意定罪的條文。它其中每一項所謂的「罪名」,其最高刑幾乎都是死刑。而且極其草率、含糊,如同兒戲一般。

所謂運動,就是“”運動的簡稱。毛澤東奪取中國大陸政權以後,這個嗜殺成性的魔頭,連歷代封建帝王都不如。人家“得天下”后,多少都要搞點懷柔政策,大赦天下,以示寬容,讓民眾休養生息。毛魔恰恰相反,用他在其《論人民民主專政》中的話來說就是“決不施仁政”。所以他馬上就磨刀霍霍向他過去的一切大、小政敵(包括已經放棄抵抗,願意臣服的人),進行報復、清算,大開殺戒。其殘忍兇惡,古今中外世所罕見。所以決不是現在有的人說的什麼“當時政權不穩,不鎮壓不行”之類為其開脫罪責的話。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毛魔是如何的處心積慮,如何的暴戾恣睢,濫殺無辜。名為“鎮反”,實則是瘋狂濫捕、濫關、濫殺已不再反抗的人。

毛澤東剛剛才在“龍椅”上一坐穩,便迫不及待的於1950年3月發布了《關於嚴厲鎮壓反革命分子活動的指示》。6月6日,毛澤東在中共的七屆三中全會上所作的《為爭取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而奮鬥》的書面報告中就把所謂“鎮壓反革命”列為全黨的八項重要任務之一。所以並不是因為什麼韓戰爆發才引出了“鎮反”(韓戰是在1950年6月25日才爆發的),而是人家早就決心要“大殺一批,大抓一批”了。7月,中共的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發出《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10月,中共中央又發布《關於糾正鎮壓反革命活動的右傾偏向的指示》。說什麼“鎮反運動開始后,一度出現寬大無邊的傾向”必須堅決予以糾正云云。從1950年12月起,中共更將這一運動推向高潮。1951年2月,當時中共的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所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

由此可見,當年所謂的鎮壓反革命,完全就憑老毛在會上嘴巴一張,內部下個什麼指示,就開始大規模抓人、殺人了,根本無法律可依。幾個月後才搞了個什麼《懲治反革命條例》,其無法無天盡至於此!而且就是這個所謂的“懲治反革命條例”,也是個隨心所欲,可隨意定罪的條文。它其中每一項所謂的“罪名”,其最高刑幾乎都是死刑。而且極其草率、含糊,如同兒戲一般。例如犯什麼什麼罪,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情節重大者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幾乎條條如此,千篇一律都是這樣。甚麼叫“情節重大”?全由中共幹部說了算。所以才有什麼“規定殺人比例千分之一”好似殺存欄牲畜似的恐怖“笑話”。我見其中只有一條可以“免死”,那就是該條例第十條3款“以反革命為目的散布謠言者,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情節重大者,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真是天大的笑話,一句話也可說你“情節重大”就可判你無期徒刑!你說這不是“一千零二夜”的新天方夜譚又是什麼?也就是這個十條3款便奠定了我們偉大共和國以言治罪的堅實基礎。沿用至今,只不過改了個名稱叫“煽動顛覆”什麼什麼而已。

我還清楚的記得1951年3月27日早晨,春天的常起大霧。我與鄰家一個小女生一起背著書包上學堂。從西門外的撫琴台跨上西安路,這是進入市區的必經之路。由於起霧,能見度很低,所以我們只管大步走,未細看前方。突然,一個端著步槍的大兵出現在我們面前,明晃晃的剌刀直端端地指著我們兩人,凶神惡煞般的對我們吼道“站住,不許動”!那個鄰家的小女生,她當時就嚇哭了。我畢竟是個男孩又比她大幾歲,所以沒有哭,我說“我們去讀書上學……”那個兵不等我說完,便又吼道“回去!你找死呀”?這個“死”字真把我嚇了一跳,連忙拉著我那位已嚇得呆若木雞的小鄰居,一溜煙的便向我家中跑去。

這就是成都著名的3.27大逮捕。此行動於3月26日午夜開始全市戒嚴,直至次日上午十點才解嚴。那時成都當局動用了軍隊、警察和一些土改工作隊員之類的所謂積極分子“翻身奴隸”,在十來個小時內據當時的《川西日報》稱,共抓捕了所謂的反革命份子1687人,從當時成都各監獄、看守所處處人滿為患來看,肯定不止此數。而且據知情人後來透露,當時既無逮捕證、拘留證,也不說明捕人的理由,五花大綁捆起來就帶走。弄出去就像裝貨物一樣甩進有蓬的大卡車就拉走。其野蠻竟至於此!

一個月後,即在五.一勞動節前,成都祠堂街人民公園,搞了一個“公審公判大會”。在毛澤東暴政年代,每逢過年或大的節日前都要開這種會,叫做“威懾敵人,教育群眾”,也就是要殺雞警猴。

那天,我所在的成都市七中的學生也停課去參加這個會。當天在這個會上共判了三十多人,死刑佔了將近一半。其中對我印象最深刻的有兩位。一是第一個被拉出來“公審”的名字叫張君邁,與中國民社黨負責人張君勵只一字之差。張先生被指控的“罪名”是文化“特務”。此君所謂的“罪”,就是說他在報上發表反動文章,罵了中共。而指控他的人,拿著一張紙照著讀都讀不斷句,錯別字連天,叫人聽了莫名其妙。比如說“在成都臨近解放前,還在報上大肆吹‘棒’成都的防線‘固若金楊’”。當審判人問他“這些罪是不是事實”?張昂首挺胸地答道“文章是我寫你,但那不是罪,兩黨相爭各為其主,何罪之有?要是我們國軍打勝了,這還是大功”。一個兵走過去就給他一腳,他大叫“打倒法西斯”!最後他被判死刑,他欲喊,卻被繩勒住頸喊不出來。而我們這一幫無聊的“看客”卻在別人帶領下高呼“堅決鎮壓反革命份子”!一類的口號。以壯“聲威”。這位張君邁先生,年齡約三十多歲,相貌英俊儒雅,書生氣十足,但至死意氣昂揚,面不改色。張先生就為幾篇文章便被殺害了。真是:“莫謂書生空議論,頭顱擲處血斑斑”!

另一個叫許紹謙,“罪名”是“不法地主造謠煽動”。此人已66歲了,老態龍鍾。一口一個“請求政府寬大”。他究竟說了什麼呢?從揭露出來的看,最嚴重的一條,恐怕就是他所在的那個居民委員會的一個積極份子指稱的:有一天兩人在一起看報時,許紹謙對這個積極分子說,美國的艾森豪威爾出任北大西洋公約聯盟的總司令了,此人厲害啊,可能會爆發第三次世界大戰。不是還只是個“可能會爆發”嗎?厲不厲害,誰都可以自已作出評價。就為這點事,竟然又是死刑立即執行。看來像張君邁先生那樣“寧肯站著死”固是一死;而許紹謙老人這樣“跪著”以求生,仍然是死。什麼“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哄鬼去吧!而且我還必須“認錯”了。前面我不是說那個《懲治反革命條例》十條3款造謠煽動最高刑是無期徒刑嗎?可是加個“不法地主”四個字,“造謠煽動”也要判死刑。不知是我錯了,還是法官的權力太偉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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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成都的“鎮反”運動便進入了瘋狂的大屠殺中。載著死囚的所謂“極刑專車”一天幾批的從成都市內開向北門外昭覺寺附近一個亂墳崗和老西門外的撫琴台。“極刑專車”一出動,凄厲的警笛聲如鬼哭狼嚎,令人毛骨悚然。我當時就讀的成都市七中就隔寧夏街關押死囚的市大監不遠,有時我們正在上課,刑車警笛聲呼嘯而來,老師只好停下不講。當時成都一天殺二、三十人算是“吉日良辰”,多則五、六十人,最多一次一天殺了將近一百五十人。大街小巷貼滿了殺人的布告,上面儘是紅叉叉,一個紅叉就是一條人命!正如張獻忠“七殺碑”上寫的“殺,殺,殺,殺,殺,殺,殺”!

而我的家就在殺人的撫琴台附近。原來這裏小橋流水,田園景色,寧靜宜人,我父親才選在這裏居住。這下好了,成了殺人的刑場了。當時一到天黑,附近居民連門都不敢出。我在拙文《何人不起故園情》(見《觀察》)中有詳盡描述。一天有個年齡比我大的鄰居男孩張志強,約我去看殺人刑場的景況。我對此本無興趣,但他便笑我是膽小鬼,還有女生也跟著起鬨,叫我不好意思不去。此時張志強又說“你知道不,胡老闆都槍斃了”?

原來這胡老闆就在隔我們七中不遠的西順城街開茶館,家中較富有,我們都認識他。此人有“登徒子”之癖好,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喜歡泡妞。於是就經人介紹在國民黨的“調查統計局”(簡稱“調統”)去掛了個名。以表現自己又有錢又是官,好讓女人喜歡。一來“調統”被定為特務組織,他趕忙去自首。由於他確實無任何活動,當時要抓的人太多。所以就沒有動他。時間稍長,他以為當真沒有事了,老“毛病”又來了。一天在大街上看見一女郎,穿著時髦,雖非花容月貌,也頗有幾分姿色。他便主動去向人家獻殷勤。誰知那女子十分大方,眉目含情,秋波頻送。胡老闆神魂顛倒,以為是難得的“艷遇”。身不由己與那女子來到一深宅大院門前,女郎示意請他進去。他更是喜出望外。來到一屋內,他正探身向前欲與女郎來個“零距離”的親密接觸。說時遲,那時快,幾個如狼似虎的彪形大漢,似從天而降一湧上前,兩手“格鬥擒拿功”就將他放倒在地,立馬捆了起來。他開始還以為是中了“仙人跳舞”(即利用女色勾引勒索財物)之計。連忙說“饒了我,我願出錢”。人家才不要錢,要你的命!

原來那女郎是化了妝的便衣公安女特工。這所屋子是“鎮反”中特工設的秘密據點。這美女特工的任務就是成天外出“艷服私訪”發現可疑之人。這天胡老闆運氣特好,偏偏就碰上了這條“美女蛇”。一查他胡老闆是“調統特務”身份。那美女特工當然不提胡老闆對她存“非份之想”一事,那多沒面子。一口咬定他“妄圖殺害我解放軍女戰士”。最後的結果就是張志強說的“胡老闆都槍斃了”。

人,一般都對熟悉人的事格外有興趣。所以鄰里坊間總是背後議論熟人的緋聞趣事,卻不願意去聽紐約的露西與倫敦的約翰有何私情。在張志強的半拉半誘之下,我便隨他去看胡老闆的“遺體”。結果到了殺過人的刑場一看嚇死人,被殺的人,“好”一點的還有一半、或一小半腦袋,更多的只有身和頸子像個木樁。血與腦漿遍地都是。原來那時槍斃人都是用槍刻意指著人的腦袋打,還取個名字叫“敲砂罐”。我見此情景頓時就想噁心嘔吐,回頭就跑。張志強也大概受不了,也跟著我跑了。

我回家后,飯也吃不下,老是噁心。一睡著就在惡夢中驚醒又哭又叫。在家人嚴厲追問下,我才“坦白交代”了。當然獲得“從寬處理”,只挨了一頓罵。那時我祖母還在,她老人家有她的古老“治療”法。把一個雞蛋埋在柴火灰里,聽得“膨”一聲響后,雞蛋燒熟爆裂了。她拿出來左看看,右看看,說我的“魂被嚇掉”了。於是祖母點燃一柱香,左手拿著雞蛋,右手拉著我的耳垂,喊著我的名字說“孫兒,快回來,快回來”!我則答曰“奶奶,孫兒回來了,回來了”!你別說,經過這一番“折騰”癥狀大減,幾天後就好了。後來學醫才知道,這大概就是巴甫洛夫的“心理暗示”療法。後來我也在病人身上搞過。但不是我祖母那“中國特色”的,而是從西方“照抄照搬”來的,例如神經官能症患者的,用1ml生理鹽水注射在他皮下,對他說“這是特效安眠藥”他一會兒就睡著了。

祖母啊,您具有中國特色的心理療法,雖然當時解除了我的心理障礙。但那些恐怖的陰影,一生一世也留在了我的心裏,無法驅除,揮之不去!

2009年3月3日完稿

(本站配圖)

來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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