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運動網就深圳楊美案馬志權(沈力)被酷刑致殘的聲明
2019年11月08日 20:24 PDF版
2019年11月7日,馬志權(沈力)被控顛覆國家政權案在深圳中院開庭審理。據參加旁聽的馬志權家屬介紹,馬志權在2016年被抓捕初期即遭受了殘酷的酷刑,他一條腿被斷,原來身高175厘米的馬志權,現在身高只有170厘米,身體變形嚴重。庭審中馬志權堅持不認罪,並控訴了當局對他的迫害。
深圳楊美案中馬志權是第一個不認罪開庭的被告,有四名被告認罪已開庭審理,但目前所有案件均沒有判決。另據知情人透露的消息,同案的王軍也在被抓捕后遭受到了殘酷的酷刑,精神上受到嚴重的傷害。導致進入看守所后與其他被關押的人員無法相處,多次與他人衝突並受到毆打和傷害。
深圳楊美案中被抓捕的馬志權、王軍等人,不僅遭受酷刑及不人道虐待,還被剝奪自主聘請律師的權利。案件發生三年來,所有被羈押人士的家屬及律師都無法獲知他們的任何消息,包括遭受酷刑被逼認罪、秘密開庭等。
【禁止酷刑公約】明文禁止酷刑,並將酷刑定義為刑事犯罪,經常或廣泛地施加酷刑的作法構成危害人類罪,酷刑受到絕對禁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為其辯護。中國作為【禁止酷刑公約】的締約國,沒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嚴守公約之條款,甚至指使或縱容權力部門使用酷刑。
一、立即停止任何形式的酷刑,並對馬志權及一切酷刑受害者給予經濟賠償及精神撫慰;
二、公開深圳楊美案的全部事實,保障家屬自主聘請律師的依法會見權及辯護權,確保楊美案中所有的當事人都能夠在一個獨立而無偏倚的法庭接受公開和公正的審判;
三、追究酷刑實施者的法律責任,嚴禁酷刑在任何一位公民的身上重演。
中國公民運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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