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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大抓捕吳其和案:羈押三年再次被延期審理

2019年11月10日 14:55 PDF版 分享轉發

中國公民運動網報道:2016年G20峰會期間遭到抓捕的維權人士被羈押三年,期間罪名由「顛覆國家政權罪」變更為「尋釁滋事罪」。2019年11月5日案件再次「因案情複雜」被延期審理,審限延至2020年2月6日。

吳其和被抓捕后,辦案部門包括市公安局、蘇州市公安局、常熟市檢察院、蘇州市檢察院、相城區檢察院、相城區法院。2019年8月15日,吳其和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在蘇州市相城區法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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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其和被指控的「罪證」包括:

2013年12月3日,蘇州市虎丘區發生一起因拆遷導致二人死亡的故意傷害案件。2013年12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吳其和夥同他人先後在本市科技城派出所、楓橋醫院、蘇州市看守所、蘇州市虎丘區法院等公共場所以拉橫幅、喊口號、舉標語牌等方式進行非法聚集,並通過互聯網持續發布信息進行惡意炒作,相關微博多達2600餘條,歪曲事實、惡意攻擊國家司法制度、煽動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抗國家政權機關。
2014年2月17日,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法院依法審理張俊國行政訴訟案,吳其和夥同他人以旁聽庭審為名前往現場圍觀、聲援,庭審結束后,吳其和無視現場司法警察維持秩序要求、未簽字強行搶走司法警察保管的手機,在司法警察制止過程中,吳其和「法警打人」致多人圍攻司法警察,吳其和對此事在微博上大肆炒作,進一步詆毀、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2014年2月18日,江蘇省常熟市法院審理左翼行政訴訟案,吳其和夥同他人以旁聽庭審為名前往現場圍觀、聲援,庭審中,吳其和夥同他人以要求胡誠公民代理為名集體喧嘩、哄鬧,與審判人員進行無理糾纏,並給舉「常熟法院嫖法」標語的其他同夥成員現場拍照,致使庭審活動無法正常進行。
2014年3月22日,黑龍江省建三江人權律師被拘留事件發生后,吳其和夥同他人以拉橫幅方式滋事並在網上炒作,發布「強烈抗議當局非法拘禁律師和公民」、「建三江警方非法抓捕、毆打、拘禁律師,肆意踐踏人權,破壞國法,洞穿人類文明之底線」等言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政府的仇視,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2015年5月2日黑龍江慶安縣火車站候車室一名訪民被當場擊斃事件發生后,吳其和夥同他人以拉橫幅方式滋事,聲稱「嚴懲惡警李樂斌、平冤昭雪徐純合」、「蘇州公民強烈聲援在慶安第一線的勇士們」,並在網上炒作。
吳其和的辯護律師紀中久在辯護中指出,吳其和案卷宗中《受案登記表》及三份《立案決定書》上均沒有吳其和的名字。吳其和未經合法刑事立案程序被羈押三年屬於非法羈押;顛覆國家政權罪與尋釁滋事罪在刑法上屬於不同大類的犯罪,偵查機關並沒有將吳其和尋釁滋事案移送至檢察機關,蘇州檢察院改變管轄,將此案顛覆國家政權罪改成尋釁滋事罪移送至相城區檢察院是完全非法的;吳其和在監視居住執行過程中,連同被告的十幾個蘇州公民被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連續疲勞審訊。常熟市公安局對吳其和採取了監視居住措施,傳訊證也以常熟市公安局的名義發出,但所有的筆錄都是蘇州市公安局作出,常熟市公安局對本案竟然沒有任何調查辦案記錄;

辯護律師最後指出,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公民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互聯網的發展為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和批評權和建議權提供了新的平台。以尋釁滋事為名,對公民的以上權利進行打壓,這種趨勢應該及時制止。

2016年9月8日發生后,相繼有吳其和等十數名維權人士被關押,同年11月,蘇州當局又抓捕了戈覺平等一批維權人士。2019年8月15日,吳其和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案在蘇州區相城法院開庭,吳其和堅稱自己無罪,律師作了無罪辯護。目前為止吳其和、戈覺平兩人案件雖已開庭數月但一直未宣判。

來源:中國公民運動, 文章轉自網路,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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