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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隊何在?香港法治何往?

2017年08月12日 21:17 PDF版 分享轉發

來源: 蘋果日報 作者: 李平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在旺角鬧市懷疑被中國強力部門擄走、禁錮、施刑,是繼商人之後,第三宗中國強力部門跨境擄人公開事件,730萬港人免於恐懼的自由一再受到侵犯。可恨的是,如此跨境綁架傷人犯罪,只因犯案者頭頂「國家」兩字,就被稱為跨境執法。可悲的是,如此跨境綁架傷人一而再、再而三發生,香隊形同虛設。可惡的是,還有人一再指責民主派炒作事件,無視受到的侵害。

黨國權貴一體 到港執行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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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在香港被失蹤,中國官媒《環球時報》曾發表社評,為中國強力部門「規避法律」辯解。李波果然被配合返港銷案,肖建華好似已從人間蒸發,中國強力部門「跨越制度」犯案因此沒有原告、沒有人證。而中國強力部門得寸進尺,已不再在乎是否要「規避法律」,膽敢在香港鬧市擄人,而且在香港施刑,再恐嚇受害人「這是國家的事情,你報警沒有用」。

炒作論昧良心 警查案阻力大

什麼是「強力部門」?中國官媒語焉不詳,不見得是要掩飾犯案者,而是真的不知道除了公安、國安這樣正式的執法機構外,還有多少黨政軍機構可以「執法」——執行的家法、執行權貴的私法。擄走李波、肖建華的是公安還是國安?擄走的中央專案組又是什麼機構?但不管執行的是國法、家法、私法,都是無法無天、為所欲為。

什麼是「國家的事情」?銅鑼灣書店涉及出版揭露中共官員醜聞的書,肖建華涉及中共權貴的利益鬥爭,林子健則涉及替劉曉波好友向巴塞隆拿球會索取球星美斯簽名,可見,黨、國、權貴是一體的,只要你得罪了某位權貴,只要某個強力部門的領導認為你冒犯了他的權威,他們就可以堂而皇之到香港「執法」——以國家的名義執行家法私法,當香港法律不存在、當香港警隊不存在。

偏偏香港還有人昧著良心,指責被失蹤者、被施刑者的公開指控是別有用心的炒作。林榮基返港披露被擄走、關押、審訊過程,親共媒體、政客指責是針對立法會選舉的炒作。林子健披露被擄走、禁錮、施刑過程,又被指責是在敏感時刻反對一地兩檢的炒作。

的確,眼下是市民關注高鐵西九總站割地設中國口岸區違反《基本法》、擔心中國強力部門跨境犯法的敏感時刻,但挑起事端的不是民主黨、不是民主派,而是中國強力部門。他們如此肆無忌憚地跨境犯法,顯示香港警隊對銅鑼灣書店事件、肖建華事件的無能為力或無心無力,已讓他們可以放開手腳大幹。

況且,在林榮基事件上,梁振英與打龍通已開了先例,公安部一宣布同意與香港磋商完善兩地通報機制,梁振英就立即發聲明感謝中央。尤有甚者,袁國強、黎棟國帶隊到北京,名義上是要與公安部商討異地拘押通報機制,結果是「觀賞」林榮基認罪短片。同樣,林鄭月娥、袁國強在一地兩檢問題上不也是一再感謝中央「笑納」西九中國口岸區?在這種環境下,中國強力部門何須有所顧忌?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宣稱,高度關注林子健的指控。但是,從李波、肖建華到林榮基,警方一直是雷聲大、雨點小,盧偉聰的結論是「至今未見有內地官員跨境執法」。今次林子健在香港受酷刑,警方要調查仍是阻力重重,但還能以家人未報警或銷案、未見報案人所受威脅或其他借口,先嘆慢板再不了了之嗎?

盧處長,請記住,這不只是關係到香港警隊聲譽的事件,更是關係到730萬香港居民人身安全的事件,關係到香港法治何去何從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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