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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之後的離婚與失蹤

2018年05月17日 10:13 PDF版 分享轉發

來源: 紅星新聞 作者: 高鑫

王倘父母來到女兒被撞的地方

王倘再也無法完成學業了,她的生命止步於30歲。

5年前的那場,不僅毀了她的人生,還讓她的家人為此負債纍纍。??「能借的都借了,沒辦法把房也賣了。??」母親李桂蓮告訴記者,給女兒治療,前後花費共90多萬元。

而肇事司機陳小敏於事發三天後,便與丈夫周艷兵協議離婚進行財產分割,房子歸男方。法院判其賠償王倘醫療費等共計136萬余元,可判決至今快4年,陳小敏始終不露面。法院后將她列入??「老賴??」黑名單,發布執行懸賞公告,目前,仍不知其蹤影。

周艷兵被判與陳小敏一起賠償后,他在上訴期將房子抵押給人。執行階段,工資卡被法院凍結后,周艷兵以??「??」診斷書,長期請病假,甚至在外送快遞。最終,法院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判其有期徒刑一年。

如今,除欠親戚朋友十多萬元,王倘家還欠治療費17萬余元。離世一個多月了,王倘仍被??「困??」在太平間——父母無法為她料理後事。

雖手握生效判決,老倆口卻幾乎沒得到陳小敏和周艷兵的賠償。他倆感慨,這場官司幾乎把倆人的命給耗盡了!

1//已離世的女

騎自行車被小汽車撞倒

兩次開顱手術

2013年10月19日下午,河南理工大學南門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80后??」女司機陳小敏駕駛眾泰牌越野車,撞上了騎著自行車的山西籍女大學生王倘。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管巡防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這起事故發生在14時55分許,陳小敏駕車經神州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南李村口時,與在機動車道內同向行駛的王倘的自行車相撞,造成王倘受傷、兩車損壞。

王倘父親平告訴記者,事發於女兒在校就讀期間。王倘是2012年7月從大連民族學院本科畢業,學的是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后考上河南理工大學,成為2012級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二學位學生。

回憶,當天下午四點多,他接到學校老師電話,說女兒出車禍了,傷得挺嚴重,需家長簽字做手術。開始他還以為遇到詐騙,隨後,來電告訴他,女兒生命垂危,得做開顱手術。

??「救命要緊!??」王建平說,他們在山西大同,女兒在,沒法及時趕到,只能拜託老師代簽字。他們一邊湊錢,一邊買票趕去。沒有直達火車,他們在太原倒車,??「中間呆了好幾個小時,心焦得我呀。??」在車上,他們接到老師的電話,說手術做完了,挺成功。

解放軍第九十一中心醫院的入院記錄顯示:2013年10月19日16時30分入院,源於1小時前騎自行車被小汽車撞倒,致傷頭部,當時昏迷,由救護車接診入院。頭顱、胸腹部CT檢查后,以??「創傷性重型顱腦損傷??」收住該院神經外科。

兩天後,21日,王建平和李桂蓮輾轉趕到醫院。??「進去一看,孩子嘴裏插著個呼吸管。??」王建平說,女兒手術后,他們每天數著時間過,??「心驚膽顫的,就怕醫生找你,一找就說明是病危了。早晨起來,護士沒理你,說明一天又過去了。??」第三天,醫生找他們,說女兒需要再次開顱手術。

醫院病歷顯示,2013年10月19日18時至21時30分、10月24日10時30分至12時55分,王倘先後兩次接受開顱手術。

撐了4年多離世

曾被醫生稱讚創造了奇迹

王建平告訴記者,入院一個多星期,女兒開始做高壓氧治療。那時,他還在想,女兒能不能恢復和繼續上學,??「如果不行,我們就推著孩子去上學。??」

入院第九天,女兒開始發高燒。??「39床的病人高燒39℃??」,王建平記得,女兒在重症監護室度過了65天。後期,女兒被轉到醫院新成立的ICU病房,他們每天只能趴著玻璃看孩子一次。

??「看孩子每天就躺在病床上直楞楞地挺著,醫生估計也不抱太大希望,我們就商量,想把孩子從ICU接出來。孩子如果沒了,我們也認了,不後悔,希望能多陪護她。??」醫生最初不答應,他們要了一個星期,醫生最後給的結論是,出來試一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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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蓮說,女兒出來后,夫妻倆白天、黑夜照顧,每天幾乎睡不成覺。??「四個鐘頭一頓飯,兩個鐘頭一次水,就這樣整整過了半年。後來,也創造了一個奇迹,孩子高燒沒了,身體也開始恢復,吃胖了。??」

王建平翻出手機里的照片:??「孩子剛出來時,啥也不懂,你看這張圖,後來能直起脖子了。醫生一見我們,就豎起大拇指,說你們創造一個生命奇迹,這種病人一般是百分之百沒(希望)了,你們硬是給護理過來了。??」

他對記者說,從2013年到2018年,孩子生存了四年多。中途大病沒有,因為抵抗力差,小病難免。在他看來,由於後期沒錢交醫療費,又無力治療,導致孩子小病拖成大病。2018年4月4日,王倘去世。

??「我的精神還能過得去,就想著能再陪護她幾年。??」李桂蓮抱怨,??「叫什麼王倘(tang)?躺了一輩子,就讓這名字給害的。??」

王建平說,女兒的名字還有一段特殊由來,他們原本取名王倩,在村裡上戶時,由於口音誤差,被登記成了王俏。之後,縣裡公安局整理戶籍時,又將??「王俏??」登記成??「王倘??」。

??「孩子剛沒那兩天,親戚們在,感覺還好,有人說話。後來,孩子她爸在,我往床上一趟,就問他,你想孩子不?醫院不讓哭,憋得我難受。那天我還和她爸說,沒事了,我就想到太平間那兒坐著嚎一嚎,心裏舒服。??」李桂蓮說。

2//不知所蹤的肇事司機

肇事司機事後曾墊付1.8萬

法院判賠136.7萬

翻著女兒獲得的各種榮譽和學歷、學位證書,李桂蓮低聲重複:??「哎!整整上了20年的學。??」她說,出事前,樓上樓下的鄰里都羡慕他們,家裡供了兩個大學生,工作不愁,??「可現在,這個家算完了??」。

孩子住院搶救治療,他們忍受著心理煎熬,還承擔著巨額開支。??「在重症室搶救,每天就得6000多。??」王建平拿出醫院的開支收據單說,到2013年12月26日,醫院年底結算時,他們賬面上已花費32萬余元。

李桂蓮回憶,肇事司機陳小敏事發當天在醫院墊付了1萬元,10月25日來醫院送了5000元,三天後又送了1000元,就再沒來過醫院。??「一打電話,她就說你到法院起訴吧,法院判多少,我出多少??」。

事故發生后第28天,事故科通知病人家屬去領事故認定責任書。當天,他們又見到陳小敏。一再催促下,陳小敏同意再墊5000元,但當天只能給2000元,剩餘3000元第二天送到醫院。他們拿著2000元回醫院,就再聯繫不上陳小敏了。

面對巨額醫療費,王建平和李桂蓮實在承擔不起,便代女兒將陳小敏和保險公司訴至焦作市山陽區法院。2014年3月4日,法院受理此案,於2014年8月15日作出(2014)山民三初字第00054號判決。

據法院判決認定,事發后王倘被送往醫院治療,截至2014年6月30日,共產生醫療費41.2萬余元,外出購藥費用2萬余元。

陳小敏所駕車輛登記車主為周艷兵,該車是投保交強險。發生事故后,保險公司與原告達成調解協議,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原告各項損失12.2萬元。

該起交通事故中,公安交警部門認定陳小敏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王倘承擔次要責任。具體各自承擔的責任比例,法院認為,王倘承擔30%、陳小敏承擔70%為宜。

訴訟中,根據原告申請,法院委託河南中允司法鑒定中心對原告的傷殘等級、護理依賴程度等進行鑒定,結論為:王倘顱腦損傷治療后出現植物生存狀態的傷殘等級為一級。王倘存在完全護理依賴,需2人長期護理,其營養期限為長期。

據此,法院最終判令陳小敏在本判決生效15日內賠償王倘醫療費(截至2014年6月30日)等共計136.7萬余元(已扣除其支付的1.8萬元)。

判決后肇事司機規避執行賠償

她至死也沒等到

王建平夫婦未曾料想,有了法院判決,可距他們能拿到賠款,仍是遙遙無期。

李桂蓮告訴記者,他們在2014年8月21日正式領到法院判決書。當天下午,她打聽到陳小敏在武陟縣木欒新區開了家美容養生會所,隨後便跟王倘姑姑王美榮一起找了過去。

王美榮向記者回憶,當時,她扮成顧客先進店,??「我問這店是誰開的?陳小敏說是她的。她問我,幹啥的?我說,有個親戚想過來做美容。??」然後她出門將李桂蓮叫了進來,陳小敏一眼就認出李桂蓮。

??「你咋找來了???」李桂蓮說,陳小敏一見她便緊張質問,還否認店是她開的。隨後,她們打了110報警,警察將她們和陳小敏一起送到山陽區高新法庭。在法官發放(先前的)判決書期間,陳小敏說要上廁所,王美榮專門跟去。陳趁王不注意,跑上了停在法院門口的車,??「逃跑時,連鞋子都丟在了法院??」。

2014年9月17日,山陽區法院向王倘家人出具了確認法律文書生效日通知書,稱王倘與陳小敏交通事故糾紛一案,於2014年9月10日生效。

??「15天上訴期,15天履行期。??」王建平掰著指頭說,判決生效后,想著陳小敏當初承諾??「法院判多少,我賠多少??」,就盼她能履行賠償,然後把孩子的醫藥費打一打,可遲遲等不來。

同年9月25日,王建平夫婦替女兒向山陽區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10月8日,李桂蓮來到法院,得知案件已分到執行法官王彥勝手裡。她回憶,王彥勝先給車主周艷兵打電話,對方說,他已和肇事司機離婚,那事兒跟他沒關係。執行法官又給陳小敏打電話,陳說自己就在武陟縣,法官讓陳小敏第二天(9日)來法院一趟,陳答應了。

10月10日,王倘家人來到法院執行局,王彥勝告訴他們,陳小敏並未露面。11月7日,他們再次來法院,執行法官答應,將去一趟武陟縣找陳小敏。

李桂蓮告訴記者,當月20日,他們跟隨執行法官來到陳小敏曾經營的美容養生店。??「法官自己進店,一會兒出來,說這店不是陳小敏開的。??」

王建平說,女兒至死也沒等來賠償。

肇事司機事發3天後協議離婚

財產分割時房子歸男方

2014年10月20日,執行法官尋找陳小敏未果,便來到當地調取陳小敏的婚姻信息,發現她確已離婚。

蓋有焦作市山陽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方章的《離婚協議書》顯示,2013年10月22日,即陳小敏肇事三天後,她與丈夫周艷兵協議離婚。

據該《離婚協議書》,他們經人介紹相識,於2009年4月17日在焦作市山陽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因雙方性格不和,致使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且已無任何和好可能,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

協議約定,雙方均自願離婚,婚生子由周艷兵撫養,陳小敏每月15日前支付500元撫養費。她每月逢雙休日上午9點,到周艷兵處接孩子探視,當天下午7點前送回。

協議還提到,對於財產分割,他們約定,夫妻雙方居住的位於焦作市山陽區建設東路某家屬院房屋登記在男方名下,系男方婚前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所有,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環境,該套房產的所有權歸孩子。

他們還約定,各自名下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共同債務約10萬元,彼此對半承擔。

鑒於陳小敏一直躲避執行,2015年4月23日,山陽區法院將陳小敏列為失信被執行人。27日,法院發布執行懸賞公告,稱因案件被執行人陳小敏規避執行,不履行該院作出的(2014)山民初字第00054號民事判決書所確定的1367244.56元的義務。為切實維護申請人王倘的合法權益,特發布執行懸賞公告。

據公告,被執行人陳小敏,女,1983年8月22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410823198308228628,住武陟縣西陶鎮北東陶村四號院。凡向該院舉報被執行人陳小敏藏匿住處使該院找到的,獎賞舉報人500元。凡向該院舉報被執行人隱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使案件得以執行的,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5%予以獎賞。

李桂蓮告訴記者,她也貼出去過很多份懸賞公告,可一直沒有線索。

賣車抵房不上班…

肇事車主拒絕賠償被判刑一年

找不到陳小敏,王建平夫婦手中的判決一直不能被兌現。於是,他們將車主周艷兵起訴,請求判令周艷兵與陳小敏共同賠償136.7萬余元。

2015年4月21日,山陽區法院受理了此案。同年5月15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王倘一方稱,周艷兵雖然離婚,但事故發生在他與陳小敏兩人婚姻存續期間,陳的侵權行為給原告造成的損失,系夫妻共同債務,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周艷兵則提出,他不需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該侵權之債不屬於共同債務。原告按照人身損害侵權之訴提起,超過了訴訟時效。

2015年6月23日,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法院認定,陳小敏駕駛的肇事車輛系周艷兵與陳小敏家庭財產,對於該肇事車輛的管理、使用、受益,周艷兵與陳小敏具有共同權利,因此所產生的風險雙方應當共同承擔。事故發生時,其二人仍為夫妻關係,離婚並不能免除周艷兵的責任。因此,判令周艷兵承擔賠償。

宣判后,周艷兵提出上訴,但未在指定期限內繳納上訴費。焦作市中級法院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並向周艷兵送達了生效通知書。

2015年9月1日,王倘家人向山陽區法院申請對周艷兵強制執行。同年9月22日,山陽區法院向周艷兵送達了執行通知書。

為規避執行,周艷兵也用盡了招數。他把汽車賣了,將房子抵押給人,工資卡被凍結后,他便請病假不上班,在家休息半年多,之後還送了9個月的快遞……

2018年3月16日,山陽區法院作出(2018)豫0811刑初56號判決,認定周艷兵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據該刑事判決認定,周艷兵被判承擔賠償王倘義務后,在2015年7月31日(上訴期間),將自己的房子以10萬元抵押給楊某,並辦理了房地產抵押登記。收到錢后,他並沒支付王倘賠償款。

李桂蓮作證,2015年11月,周艷兵工資卡被凍結后第一個月,她得到2000多元,之後每月都是幾十元。楊某作證,他花了3萬元現金從周艷兵處買了陳小敏肇事時所開的眾泰車。

周艷兵承認,法院凍結他的工資卡后,2015年12月起,他就不去輪胎廠上班,到2016年7月,期間他一直在家休息。2016年7月到2017年3月,他在一家快遞公司幹了9個月,掙得的2萬多用於自己花銷。2017年3月,法院將他司法拘留15天,之後的2017年5至7月,他又回到輪胎廠上班,得到工資8000多元,有7000多元被法院划入王倘賬戶。

4年來肇事司機藏匿起來不知所蹤

民警已終止偵查

周艷兵判刑了,但陳小敏仍??「消失??」著。

??「有些人犯了案,過十幾、二十年都還能找到,她陳小敏怎麼可能找不到???」李桂蓮一直不解。

據悉,山陽區法院曾將陳小敏與周艷兵一同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該院的《關於被執行人陳小敏、周艷兵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的情況報告》顯示,經多方查找,被執行人陳小敏為躲避債務常年在外,不知下落。

焦作市公安局山陽分局於2018年3月21日作出終止偵查決定書,稱其辦理的陳小敏、周艷兵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經查明,因陳小敏沒有犯罪事實,決定終止對陳小敏的偵查。

2018年4月28日,李桂蓮找到負責偵辦此案的山陽分局周庄派出所二中隊民警謝玉坤。??「你見沒見過陳小敏???」李桂蓮問。??「沒見過。??」謝玉坤回答說,他與陳小敏母親電話溝通過,陳母說沒見女兒。對於上述決定,謝玉坤解釋,該分局認為陳小敏目前的犯罪事實不夠,決定暫時先不偵查。

前一天,王建平夫婦還再次去了法院。4年來,除了醫院,他們跑得最多的就是法院。執行法官王彥勝告訴他們,仍找不見陳小敏,現在通過法院渠道不好找到。??「我們現在也不認為陳小敏是沒有錢。??」該院執行局局長康福軍表示,從肇事到現在,陳小敏即使沒有大錢,也不可能一點都沒有。??「她應該是隱藏起來了,我們也一直在查。??」

從法院出來,記者跟隨王建平和李桂蓮打車去了陳小敏曾開美容養生會所的小區。當初的招牌仍在。鄰居告訴記者,房子是陳小敏租的,幾年前出了事,就沒再開。接著,記者同他們來到陳小敏父母所在的武陟縣西陶鎮北東陶村(法院判決中陳小敏的地址),向多位村民打聽后,仍沒能找到陳家。

此後,記者撥打了李桂蓮記下的陳小敏的4個河南焦作手機號,兩個停機,一個為空號,另一個接通后,對方提示??「打錯了??」。5月4日上午,記者撥通一個貴州六盤水的手機號,對方應答是陳小敏。

記者掛斷電話后,通過簡訊確認,她就是??「河南焦作的陳小敏女士??」。再次打通電話,陳小敏聽到??「王倘??」的名字,當即掛斷電話。隨後,記者多次撥打,均被對方掛斷或提示??「通話中??」。發送簡訊,陳小敏再無回復。

3//異鄉漂泊的老倆口

律師稱執行法官手段有限

老倆口精力耗盡??「不想再打了??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亞告訴記者,現實中確實存在找不到被執行人的情況。因為法官的執行手段很有限,跟公安刑事偵查不一樣,執行法官多是依靠去被執行人家裡找,或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發布懸賞公告等方式,不像刑事偵查可以通過監聽、定位等手段來查找。

查實被執行人確有轉移財產的,能否追回?李亞解釋,若是一種惡意轉移財產或非法處置財產,從法律角度來說是可以追回的。申請執行人可通過法院另訴,來主張此前的轉移行為無效。另外,當事人可以通過訴前保全措施,防範對方處分財產規避執行。

??「不想再打了,這場官司幾乎把我倆的命給耗盡啦!??」王建平告訴記者,從女兒出事起,他們來焦作已經5年了。之前一直住在醫院,女兒去世后,他們不能繼續留在醫院,才找到離醫院不遠處租住下來。

女兒遺體還在這邊,他們只能繼續異鄉漂泊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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