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資本外流 中國最高法重打地下錢莊 非法買賣外匯數額五百萬元以上屬情節嚴重
2019年02月10日 5:59 PDF版
為杜絕資本非法外流,中國最高法與最高檢日前稱,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數額在人民幣500萬元以上、或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以非法經營罪「情節嚴重」定罪處罰。
據中國官方新華社星期六報道,最高法與最高檢(兩高)日前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行為,情節嚴重者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兩高」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實務中,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主要有傳統的以境內直接交易形式、所實施的倒買倒賣外匯行為,以及當前常見的以境內外「對敲」方式、進行資金跨國(境)兌付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
報道稱,資金跨國(境)兌付是典型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地下錢莊不法分子通過與境外人員、企業、機構相勾結,或是利用開立在境外的銀行帳戶,協助他人進行跨境匯款、轉移資金活動。
報道稱,目前多數地下錢莊的主要業務是資金跨國(境)兌付,導致巨額資本外流,社會危害性巨大,屬重點打擊對象。
責編: 吳晶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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