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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糊塗事 讓你被追稅又計息

2015年05月05日 14:43 PDF版 分享轉發

(中央社台北5日電)每年5月申報綜合時,總有納稅人做出不少糊塗事,如帳戶帳號不對、授權不足。南區整理出8大糊塗事,請納稅人細心一點,免得被追稅又計息,划不來。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整理出綜合所得稅採用「取款委託書」或「信用卡繳納」8大異常型態,提醒民眾不要再犯這些錯誤。

繳稅取款委託書未(短)兌領異常型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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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款不足:誤認法定結算申報截止日即提兌日,帳戶未于提兌日保有足額存款以備提兌。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采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納案件,第1批提兌日為6月10日,請於6月10日前檢查帳戶餘額,並補足申報時應自行繳納稅款的金額。

二、存款人身分證統一編號錯誤:例如納稅義務人A,以配偶B的存款帳戶繳納,卻將存款人身分證統一編號誤填為A。

三、無此帳號:存款帳號與名稱分屬不同機構;例如存款帳號為甲銀行,金融機構名稱誤填乙銀行。

四、帳號結清銷戶:誤填已結清不再使用的存款帳號。

五、靜止戶: 填寫的存款帳號久未往來,已被金融機構列為靜止戶。

信用卡未(短)繳異常型態包括:

一、取消授權后未再重新授權,產生應納稅額未繳。

二、使用信用卡繳稅後,因更正申報資料致應納稅額增加,未取消授權並以更正後應納稅額重新取得授權,或差額另采其他繳稅方式未繳,產生應納稅額短繳。

三、采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時,使用非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的信用卡取得授權或授權碼填寫錯誤,產生應納稅額未繳。

南區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采繳稅取款委託書及信用卡繳稅時,請特別注意這8大繳納異常型態,以免被追稅又要加計利息,損及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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