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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法律學者指黃之鋒三人有上訴空間

2017年08月19日 4:51 PDF版 分享轉發

觸發周永康及羅冠聰三人,星期四被高等法院上訴庭改判即時監禁6至8個月,引發兩岸三地與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法新社)

法律學者指黃之鋒三人有上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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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香學法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上訴庭已偏離廣為接納的法律原則“重審案件”,黃之鋒三人應該還有相當的空間上訴至。(陳盤提供)

觸發雨傘運動的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三人星期四被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改判刑罰為即時監禁6至8個月,引發兩岸三地與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香港大學法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上訴庭偏離廣為接納的法律原則“重審案件”,黃之鋒三人應該還有相當的空間上訴至終審法院。

張達明星期五早上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一般來說,上訴庭只會考慮原審的法律裁斷是否正確,而不會推翻原審法官的事實判斷。本案中,原審法官基於事實證據裁定黃之鋒三人沒有使用暴力,但上訴庭就違背這個裁斷,自己再去演繹事實,以有暴力為由判決三人監禁,實現所謂的阻嚇作用。

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上訴庭是一面倒的要阻嚇性,而它的基礎是此案涉及暴力,使用了暴力。但這個不是證據。你回頭看,雙學三子沒有使用暴力。

張達明進一步指出,三人的行動確實觸發了之後的雨傘運動,但雨傘運動中的暴力不應該成為今次判決的理據,因此三人有相當的空間能上訴到終審法院。

出席同一節目的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則指出,法律團隊正為3人籌備上訴工作。他對三人能為香港的未來而入獄感到光榮,但提醒港人面臨港府與的聯手加上法庭的審判不公時,要更加努力去抗爭。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當自由,民主,公義,勇氣奉獻的價值,在法庭完全不被承認的時候,我覺得香港的市民要有更加多的努力在自己的崗位和民間去鞏固這些價值。

路透社報道,律政司刑事檢控科高層最初不主張就原審判刑提出覆核刑期,但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堅持提出覆核。袁國強星期五回應事件時對此沒有否認,只是重申是以法律原則做決定。

歐盟駐香港及澳門辦事處回應判決時關注判決對民主派的影響,重申法治及司法獨立對香港的發展、以及對保障市民基本權利及自由的必要。“紐約時報”論壇版編輯撰文,建議下月開始接受提名的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可考慮黃之鋒三人。

中共官方“環球時報”的社評則指裁決將是香港治理的一個裡程碑,稱三人公開以暴力方式破壞香港法治,製造社會動亂,“終於坐牢了”。

對於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發表聲明批評港府政治迫害三人,中共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表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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