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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離普選更遠 向國安例邁步

2018年10月12日 12:03 PDF版 分享轉發

作者:特約記者 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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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月娥,2018年10月。法廣/RFI

經北京的中央政府要求打壓所謂的香港獨立近一年以來,香港行政長官對有關的《》23條立法的態度轉趨積極,表明23條立法「應該馬上做」,至於重啟政制改革討論以落實《基本法》中普選行政長官的要求,她則表示,那只是最終目的,三十年後做也可以。屆時將是北京「五十年不變」承諾的最後限期。泛民主派議員批評林鄭月娥只重「一國」,不談「兩制」。

與其他不同,林鄭月娥在她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中,把《中央與特區關係》提前放在報告的開首部分,並置於名為《良好管治》的章節內。她在此節中大談大灣區、一帶一路,以及特首要向香港特區和中央「雙負責」,為此,絕不容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行為,並會在港加推「一國」意識,以防微杜漸。

她續稱,港府有憲制責任落實《基本法》23條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她未有在報告中訂定立法時間表,但態度明顯較積極。首先,她沒有像去年般在施政報告形容23條立法容易引起「社會爭議」,她在記者會中沒有點明,只是說,原因是「去年發生了一些事」,但她其後在另一論壇指出,在港府對港獨零容忍的態度下,港獨的跟隨者已見減少,而反對聲音則有所增加,社會過去一年確是更平靜和穩定。另外,她在去年的報告中表示會「嘗試創造」有利23條立法的社會環境,但今年則以「努力創造」代替,並表明會探討如何讓香港「正面處理」立法問題。

她補充,即使香港未就23條立法,但這並不代表港府會對試圖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視若無睹,更不表示況府不會用現行法例處理「禁止行為」,保安局長引用《社團條例》標把民族黨列為非法組織便是一例。

相反,對於《基本法》第45條訂明行政長官最終須由普選產生的憲制要求,林鄭月娥重申,「不能罔顧事實,貿然重啟」,但去年表明會「營造有利推動政改的社會氣氛」的說法,今年卻從報告中消失。她指出,出任政務司司長期間,花了22個月處理政改工作,甚少空間再處理其他事務,當時的79日佔領行動令整個社會差不多癱瘓,後遺症至今仍存,她不會「撼頭埋牆」(即「撞南牆」)。政改方案須立法會三分二議員支持才可獲通過,林鄭月娥直言,或者在立法會三分二議席屬建制派時,她可以從容點回答重啟政改的問題。

面對泛民主派表明要先普選特首、再談23條立法的立場,林鄭月娥表明,這不合邏輯,她更以澳門已就23條立法為例指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看來不應該等……應即刻做」。至於普選特首的《基本法》要求,只是「最終目的」,「即系可以十年後、可以廿年後、可以三十年後」才做。香港特區已成立二十年,離「五十年不變」只餘三十年。

中共政府要求香港就23條立法的壓力近年大增,香港區人大常委譚耀宗日前更表明,林鄭月娥應在其任內完成23條立法。不過,港人憂慮政府會藉立法削弱港人的公民自由權利,港府2003年立法時,有50萬人上街遊行,間接導致時任特首董建華提早下台。

來源: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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