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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魚蛋革命」遭警毆打記者投訴無果只好控訴警務處長

2019年02月06日 6:08 PDF版 分享轉發

作者:香港特約記者 甄

明報記者與編輯高舉該報頭版抗議暴力,2014年2月27日。照片來源:路透社REUTERS/Bobby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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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明報記者鄧力行2016年年初二採訪旺角時,其間遭多名警員襲擊。事隔近三年,鄧力行4日決定入稟區域法院,向長盧偉聰追討人身傷害賠償。惟入稟狀未有提到索償金額。鄧力行宣稱,他被警方圍捕時已經出示記者證,但仍難逃過黑警的毒手。他今天在法院入稟控告警方“一哥”時,手指仍然包紮繃帶,儘管鄧被警方施暴已幾乎是三年前的事情。

鄧力行日前發表聲明,強調賠償金額不重要,自己對涉事警員已無怨恨,但認為當時警員行為威脅記者的人身安全及採訪自由,“事件絕不能不了了之”,警方應承認責任並深切檢討,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2016年2月9日農曆新年前夕凌晨,鄧力行採訪旺角爆發的魚蛋革命時在彌敦道登上一停駛巴士的上層觀察採訪,其間警察清場,他出示證件表明記者身分並配合警員呼籲離開,但離開巴士后被多名警員用警棍毆打及被腳踢受傷,多間傳媒機構均清晰拍攝到事發經過。

事後他向警方報案,其後被轉介至警察投訴課跟進,經過兩年多的調查,當局于去年7月把其指控列作分別“無法完全證明屬實”和“無法追查”,原因指無充分證據證明投訴及確定被投訴警員身分,監警會當時已審閱並同意有關調查結果。其後他已去信警察投訴課要求覆核,惟至今監警會仍在審議中。

鄧表示,事件距今已近三年,對於警方仍未能還他公道感到非常失望,由於提出人身傷害申索的時限將近,因此正式入稟區域法院,向警務處處長追討人身傷害賠償。他上周亦已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強調無論法援批核結果如何,都會繼續訴訟,直至討回公道為止。

明報職工協會則于日前發聲明,指會為記者提供全力支持及協助,亦希望監警會儘快處理此案的覆核申請,以免案件被無限拖延,並在有決定后公布相關理據。

2014年初的魚蛋革命,起因是農曆新年期間一群無牌小販深夜在旺角鬧區擺賣小食攤檔,其中尤以竹籤插魚蛋小食最受歡迎,但當時小販管理隊卻一反農曆年隻眼開隻眼閉的態度,嚴加取締此等小販,但卻遭到在場一群“熱血”青年阻攔執法,事件更演變成年輕政黨招來人馬與荷槍實彈的警察對壘,其中有警員更拔槍向天開槍,事件被形容為“魚蛋革命”。

至於香港警務處長被市民或甚至警員控訴,在香港已像是吃飯請客那麼見怪不怪,但每次都得以“逍遙法外”。其中一個案例是學生領袖黃之鋒2017年在示威時被警方拘捕強行推上警車,宣稱在車內遭到警察拳打腳踢,因此控告涉案警員和警務處長並索償4.5萬港元,但法庭卻反而要求黃需要舉證,又要證明為何其人身自由受侵害及聲譽受損是由警隊負責,亦要證明為何定出這個索償總額。

來源: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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