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翻牆交流電報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反偵察反審訊 反貪女局長裝神弄鬼 學貓狗叫

2017年05月04日 9:27 PDF版 分享轉發

作者:秦瑞

從中學老師、法院書記員,到地方法庭庭長、法院副院長、副檢察長兼,再到副書記……。然而,身居局長之位的她卻迷失於錢財之欲,竟以權謀私、以案謀利,最終鋃鐺入獄。

2016年10月,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化州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反貪局原局長郭志玲有期徒刑11年。

Ad:美好不容錯過,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時光,現在就訂票

據上海黨媒《澎湃新聞》報道,郭志玲作為一名反貪局長,多年來,已摸索出自己獨特的生財鏈:研究手中案件含金量——“請”當事人到反貪局——向當事人家屬製造緊張氣氛——通過中間人與當事人家屬談判——按設計流程收錢——放人了事。

郭志玲深諳這一套路的關鍵在於讓當事人家屬“急”起來。只要“火候”到了,郭志玲便會通過中間人找當事人家屬談判。之後,當事人家屬必須按照她設計的付錢流程將錢送出去,收錢之後郭志玲就會讓反貪局對其從輕發落或放人了事。

2011年9月,時任中共化州市鑒江開發區黨委書記馬某華因受賄被中共茂名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為了從中攫取錢財,時任化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的郭志玲對馬某華的弟弟馬某某說,“你只有按我說的去做,完全相信我,才可以幫你大佬(哥哥——編者注),其他人都幫不了你的,我可以幫你大佬做到不捕不訴”。郭志玲還說,這個案件是省督辦的,要同省的領導疏通關係,需要活動經費。

郭志玲共先後三次向馬某某伸手要錢。在12月的某一天,郭志玲親自打電話給馬某某,叫其帶10萬元上交給她。馬某某驅車到廣州麓湖路某酒店,見到郭志玲,並在郭志玲開車搭載下來到麓湖公園邊的一個地方。郭志玲先是向馬某某要了1萬元錢說是送給省領導的,再指著兩人前面一輛車牌用迷彩布蓋住的黑色小車說,車上是省領導的司機,你直接放10萬元到那車上就行。馬某某於是將10萬元交到了指定的那個司機手上。

其後不久,郭志玲再次收受馬某華弟弟馬某某30萬元。最終,在第三次收受41萬元后,郭志玲協調幫助馬某華案件移交回化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並通過與化州市法院有關人員協調幫助將馬某華案件中佔有變賣單位土地按出賣時100多萬元的價值來認定,而不按案發時的價值900多萬元來認定。最終化州市人民法院對馬某華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郭志玲長期在法院、檢察院工作,有著極強的職業反偵查能力。為了不留下蛛絲馬跡和違法違紀的證據,郭志玲每次收受錢財從不直接收取現金或銀行轉賬,打電話也是由她提供新的大眾卡直接與當事人或親屬單線聯繫,防止他人跟蹤和監聽。小車號牌也是用迷彩布遮掩的,每次都是異地交易,非常狡猾。

陳某,是廣東吉洲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參与競拍得到化州市政府出讓的橘州山莊西側約6000平方米土地,在辦理該地塊的用地手續期間,即2011年過年後,化州市檢察院反貪局調查化州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何某融的相關問題,其中何某融向調查組交代曾向陳某借款50萬元到廣州買房問題,郭志玲電話通知陳某到茂名市協助調查。為防止別人跟蹤,郭志玲要求陳某在到茂名過程中,不要將電話掛斷,並要求往茂名方向行駛,報告開車經過的地方。在陳某開車進入茂名市區通往茂南開發區的高架橋時,又讓陳某折回茂名市華海酒店,在酒店一樓咖啡廳見面。

面談時,郭志玲先是對陳某說,“你拍賣到的這塊地不錯,如果成功開發這塊地,肯定能賺錢。”然後話鋒一轉,接著警告陳某,“你與何某融經濟往來的問題,省工作組很重視,如果你沒有理順這件事,對你開發上述土地會惹來很大麻煩”。陳某聽后回答說,“我拍賣到的土地是合法規定的,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交易”。但郭志玲反覆恫嚇,還說,“你還牽涉到化州市原城建局局長陳某、何某案的問題,如果這些事追究起來,會有很大麻煩”。一番恐嚇之後,她對陳某直接提出“價碼”100萬元,可以幫其理順省的工作組,另加20萬元的感謝費用給她。在郭志玲的恐嚇勒索之下,陳某同意了郭志玲的要求。

次日晚上7時許,陳某按郭志玲的要求,將100萬元和20萬元人民幣分別用水果箱和用膠袋裝好,驅車到茂名。到達茂名市區后,郭志玲讓陳某電話保持通話狀態,指揮他沿著迎賓三路方向行駛,並要其不斷報告方位。郭志玲讓陳某行駛到迎賓三路澤豐酒家附近的的小路,見到小路邊一輛車尾箱蓋打開的白色小汽車時,就將水果箱裝著的100萬元及用膠袋裝著的20萬元放在那輛白色小汽車尾箱並將尾箱蓋關上后離開。郭志玲收到該筆賄款后,利用其權力,幫助陳某擺平此事,在何某融案中沒有涉及陳某。

從2010年以來的幾年時間,郭志玲共收受謝某忠、李某盛等6人所送人民幣共計317萬元。

2015年3月6日郭志玲被立案審查。當辦案人員準備到她的辦公室帶人時,她卻臨時謊稱下鄉去了,讓辦案人員撲了個空。電話聯繫她時,她一會兒說在化州馬上就回辦公室,一會兒說到茂名政法委彙報工作,謊話連篇。其實,有著多年政法職業經驗的郭志玲,見到與她有不正當經濟交往的多名人員陸續被紀檢監察機關帶走調查時,她已經嗅到了什麼,她本人早已不在化州、茂名,已經到了廣州白雲機場即將飛往北京。

然而,郭志玲剛到北京機場3號航站樓就被辦案人員控制。

為了躲避法律的嚴懲,郭志玲因在中共法院、檢察院工作多年,深諳違紀與違法的區別,對涉法的問題百般抵賴,對涉法證據死死掐住,全然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

而且,“每當輪到年輕的女陪護人員值班,郭志玲便在夜裡裝神扮鬼,披頭散髮、念念有詞,拿起床單晃來晃去,一會兒學嬰兒啼哭,一會兒學貓叫狗吠,一會兒跳,一會兒笑,恫嚇陪護人員。”郭志玲,這位昔日的中共政法委副書記,和無數被抓的中共貪官一樣,裝瘋賣傻,醜態百出。

來源:阿波羅網秦瑞綜合報道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藍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