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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的巨額稿費知多少?

2019年12月03日 9:46 PDF版 分享轉發

作者: 薩沙

毛曾經多次表示過要把稿費交黨費,但顯然最後都是留于口頭。直到毛去世時,他都沒有明確表明如何處理自己的稿費。毛去世以後,江青曾先後五次聲稱她有權繼承毛的遺產,要提取5000萬元給兩個女兒和親屬,但她的要求都遭到當時中央的拒絕。李敏(江青所生)也申請過,也被婉拒了。當時的中央認為的著作所得不應該全部給予其家屬,因為毛並非普通的作家。

毛澤東選集

目前中國對這類的資料幾乎只有少量開放,調查起來非常的困難。以老薩對毛澤東的了解來說,毛似乎根本不應該拿稿費。

因為自從毛上井岡山以後,哪怕是被蘇俄派推翻的時候,毛享受的待遇還是很高的,根本沒有生活上的問題。毛從長徵結束以後,基本就沒有接觸過實際的貨幣,一切生活問題都由秘書和內勤人員負責。對毛的供應都是最高級別,早在延安時代,只有毛一個人有自己的汽車,其他供應也是不限量。

有人說毛的食宿一向很差,那主要還是井岡山和長征時期,由於那時候普遍水平差,誰都無法例外。

在抗戰和內戰期間,毛的待遇就已經有了很大的改善,至少營養和舒適完全沒有問題。建國以後,毛的食宿都有專人安排,精心的挑選製作,看毛晚年生病期間身體依然發福就可以看出。享受這樣的待遇,還有大量的稿費作為私人存款,這顯然是不妥的。

1、毛澤東稿費的數量到底有多少

老薩查閱各種資料,只能遺憾的用天文數字來形容。

2003年7月中旬,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就《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權費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向國務院請示,這方面的內情才露端倪。當時上報的數字是:截至2001年5月底毛澤東稿酬已達一億三千一百二十一萬元

這是2001年的數字,現在的人民幣和當年人民幣的購買力似乎有些不同。

韶山毛澤東同志紀念館所編的「毛澤東遺物事典」(紅旗出版社1996年11月版)有很多毛澤東文件的複印版本,上面記載:1960年「稿費清單」,共列五項:「1959年底結存款二十四萬八千六百八十九元三角;1960年共收入稿費二十三萬七千四百零四元九角三分;1960年共收入利息一萬四千九百八十六元二角四分;1960年共付出款一萬三千九百九十元零四角一分;1960年底結存款四十八萬七千零九十元一角三分。」

可以看到,在1960年個人崇拜還沒有盛行的時候,毛每年的收入就有23萬多元。1960年的23萬是個什麼概念?由於出現三年大飢荒的嚴重問題,1960年國家機關行政一級(即國家主席、委員長、總理)工資已降至404元。毛澤東每年23萬稿費這個數字,就是周恩來的收入標準也需要47年才行。

隨著文革的開始和個人崇拜的加劇,毛澤東的稿費也大漲。文革初期的1967年10月,毛澤東曾自己查過稿酬情況,當時有五百七十多萬元。毛澤東去世后的1976年12月,毛的心腹汪東興在清查毛私人財產時發現,毛存放的稿酬存款累計為7582萬元,是用「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黨小組」的名義開戶的。另外,毛澤東還有以個人名義開設的戶頭,賬上通常存有八九十萬元。

1976年時候工資標準是什麼?當時一般普通工人的月工資大約30多元。

2、稿費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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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後,中國學習蘇聯的稿酬制度,作家和知識分子發表作品,給予相應的稿費。從1953年起,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口徑,把蘇聯的稿酬制度照搬過來,明確不採用版稅制,而制訂了印數定額制的付酬標準。

以下是關於稿費的一些文章摘錄:當時規定的基本稿酬原則是這樣的:基本稿酬,是按作品的字數(或詩歌的行數)或著作頁為計算單位,通常是以1000字或以若干詩行(如10行,20行)或一個著作頁為計算單位,付給作者若干報酬。通常計算標準如下:著作稿每千字老人民幣6萬—18萬元(新幣6—18元),翻譯稿每千字4萬—13萬元(合新幣4-13元)。

1953年國家規定,付酬辦法為:1至4個定額(每個定額從1萬到3萬冊不等),每個定額按全部「基本稿酬」付給。從第5、第6個定額以後,每個定額按基本稿酬的80%付給。遞減至第13個定額以下均按基本稿酬的40%計算,付給作者稿酬。

《毛澤東選集》1-3卷是此時期出版的,平均每卷字數約30萬,按最高標準算,基本稿酬為5400元。該時期的具體印數未得到資料,但據統計,從51年-65年期間,毛選四卷共發行了1000萬冊,按平均算,則每年發行約70萬冊。則此5年期間按350萬冊計算,(即350個定額),則印數稿酬加上基本稿酬約為:78萬元。

1961年4月,國家下令取消了印數稿酬,只付基本稿酬,付酬標準與1958年10月相同。1962年5月,在「三年嚴重災害困難時期」后的恢復階段,一度恢復了印數稿酬。

1964年「四清」運動開始,當年7月,再度宣布停止實行印數稿酬,稿酬標準維持每千字著作稿4—15元,翻譯稿每千字3—10元。

所以,印數稿酬實際在此階段,實行了約4年半。此期間,按前數字,毛選的發行數量約為300萬冊,按基本稿酬15/千字計,基本稿酬為4500,考慮印數遞減計酬,則印數稿酬約為60萬。

按此計算,截止到64年取消印數稿酬前,毛選的稿費收入約為140萬元左右,這和一些史料記載大致相符。

1966年1月,國家認為雖然取消了印數稿酬,但稿酬標準依然過高,又決定降低基本稿酬標準,減少50%;著作稿降為每千字2—8元。翻譯稿每千字1—5元。從1966年6月起,各出版單位自動取消稿酬。文章在報刊發表,或圖書出版,一律不付酬報。稿酬制度實際上被廢止。直到1977年10月,國家出版局頒發文件,決定恢復稿酬制度。

按此規定,毛的全部國內稿酬也就應該在140萬左右,加上從50年代至一九六五年底,十七萬五千元是海外版權費,其在1977年前的全部稿酬應該不超過160萬。但據《黨史文苑》載:據汪東興回憶,1967年10月,毛親自查了自己的稿費存單,居然達570多萬!

那其餘的稿酬從何而來呢,《黨史文苑》還有這樣的記載:「一九六七年三月,國務院提出了關於《毛澤東選集》、毛澤東文選、詩詞稿酬的計算標準的建議:《毛澤東選集》(一至四卷)平裝本、精裝本,每套稿酬一角;毛澤東文選稿酬,每本二分五厘;毛澤東詩詞每本稿酬三分:毛澤東著作單行本,不是新發表的,暫不訂稿酬。」

最後,這一建議送毛澤東本人審閱,毛作了批示:還是以過去標準為宜,一些提議不合實際。

——這個「過去標準」,應該指1964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批轉文化部黨組《關於改革稿酬制度的請示報告》——即廢除印數稿費的制度的「報告」。如果僅僅按千字/12元的標準,以只有286頁小開本的《毛主席語錄》為例,也就800元左右,而按10.55億冊的印數拿,這個天文數字豈不嚇人。可是在實際上,毛的稿酬仍然按「印數稿費」拿。不知道毛在1967年查到自己的稿酬存有570萬時,是否察覺已經「違規」拿了稿酬?

1966年8月,中共中央決定加速大量出版毛澤東著作。為此文化部召開了全國毛澤東著作印製發行工作會議,制訂了1966年-1967年印製《毛澤東選集》3500萬部的計劃。本年底中共中央決定1967年印製《毛澤東選集》8000萬部。

「文革」期間,「毛著」——特別是《毛主席語錄》大量出版發行,是當時出版界最主要的任務。據統計:1964年至1967年,《毛主席語錄》共出版漢文版10.55億冊;用6種少數民族文字出版1600萬冊;用37種外文出版2000萬冊。

當時毛選是每個人都必備的東西,老百姓幾乎人手一冊,包括文盲和老年人。根據《中國當代出版史料第四卷》的統計,毛澤東著作的發行量為:1951年至1953年,《毛澤東選集》1-4卷,總計出版發行150萬部,600萬冊。

1960年上半年,《毛澤東選集》第1-3卷,共計559.7萬冊。

1960年5月開始,《毛澤東選集》第4卷,精裝本9萬冊,平裝本200萬冊,普及本200萬-300萬,共計459萬冊。也就是說,從開國到60年,毛澤東著作的發行總量大約1600餘萬冊。

到了65年底,這個數量上升到:《毛澤東選集》1-4卷:1146.7萬部,約有4586.8萬冊《毛澤東著作選讀》甲、乙種本:共計7500萬(部)冊毛澤東著作的單行本:出版發行了65種,6.1億冊。

僅僅在1966年至1976年10年文革期間,《毛澤東選集》出版漢文版2億3651萬部,少數民族版289萬部,外文版202.9萬部。

從1966年至1976年,全國共出版圖書9.1869種,總印數300.17億冊(張)。而在這300.17億冊(張)的數字內,毛澤東著作和毛澤東像、毛澤東單張語錄和詩詞就達108億冊(張)之多,這僅是出版社的正式出版物。

這就是上億稿費的來源。

3、這個稿費合理不合理

稿費顧名思義是智慧所得,不過稿費的前提是兩個:一,必須是自己的腦力勞動所得,二,必須是自行或者委託發行,不能利用非正當手段。毛的語錄是否是自己的腦力勞動所得呢?

《毛澤東選集》和《毛澤東語錄》中有一部分文章並非毛澤東自己寫的,比如《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是由毛的筆杆子胡喬木,田家英等人起草寫作的。而文章中有些精神是朱德,周恩來等人的思想,用後來鄧小平的話就是:本來就是全黨集體智慧結晶,並非毛一個人的思想。

那麼毛選的發行又是什麼樣子的呢?

文革時期大搞個人崇拜,毛的語錄和選集成為類似於聖經式的東西,成為每個革命群眾必備的東西,也成為禮物和裝飾品。國家印刷機器全部騰空大量印刷這些作品,由於是「革命任務」,其質量和數量都是最好的。

國家各項工作都為了這些讓步。1977年恢復高考後,由於考試人數達到600萬人造成現有印刷紙張數量不夠。國家通過教育部高層層層批准,最終才將印刷毛選剩下的一些紙張用於高考,足可見國家對毛選印刷的重視程度。

中央為了完成印刷毛選的政治任務,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早在1944年抗戰時期,毛選就開始發行。當時負責人鄧拓回憶,這部《毛選》在版權頁上載明:晉察冀日報社編印,晉察冀新華書店發行,定價300元(邊幣),1944年5月初版。我們以高度的革命熱情,在戰爭環境中,短短的幾個月中高質量地印裝成書,實在不易。當出版《毛選》時,正值1943年秋冬3個月的大「掃蕩」之後,物資奇缺,印刷設備陳舊。擔任排印《毛澤東選集》的報社二廠(印書廠),住在太行山麓的阜平縣馬蘭村附近小庄坡山村,這個村只有十幾戶人家。地處深山,交通不便,敵寇又燒殺搶掠,物資、糧食供應都很困難。就在這個小小的山村,《選集》5月開排,7月出書,9月出齊五卷,全部印刷完畢,送到讀者手中,僅用半年時間,真是奇迹。

當然,這些毛選也全部給了毛澤東稿費。

在1950年5月,中央政治局下令成立中共中央毛澤東選集出版委員會,編輯出版毛選(毛選1951年才大量印刷)。

1951年春,毛選出版工作全面上馬,4月17日,出版總署發出「關於認真做好《毛澤東選集》出版印刷發行工作的指示」,成立相應的工作委員會,毛選出版工作交由人民出版社承擔。中央有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到人民出版社、新華印刷廠作動員講話。田家英除參加編輯工作外,還親手操辦發稿等具體工作。他到會動員說:「毛主席為人人,人人為毛主席」,鼓勵大家共同努力,完成光榮任務。

為保證毛選的校對質量,不出差錯,領導鄭重研究確定各校次和付印的校對人員名單,明確職責,要求大家聚精會神,盡心竭力,保證一字一點不錯,並且要求遵守紀律,對發下的稿件要絕對保密,不得遺失和外傳,由專人將原稿、清樣收發登記;不得將組內的情況向外透露;固定工作地點,做好思想工作,避免干擾,保證大家集中精力認真校對。工作需要突擊加班,就通力協作、全力以赴。

大家可以看出,毛選的發行根本不是普通的出版刊物,從開始到結束都和國家政權緊密結合。與其說是一個刊物,不如說是類似於聖經般的全國強制發行的政治讀物。

一個人利用如此龐大的國家機器發行個人作品,毛澤東顯然沒有支付給這些人一分錢的報酬,但是始終拿著最高級別的巨額稿費,這合理嗎?

4、稿費的去向

日常支出:毛每年從稿費中拿出一萬元用於個人生活,而從稿費清單中,我們看到他1960年度總共從稿費中支出不到一萬四千元(還不到這年的存款利息),扣除用於自家生活的一萬元,用於其他方面的也就四千元。這四千元中,扣除每年給章士釗的二千元,還剩二千元。

贈送支出:毛澤東在1959年4月至1961年10月,曾從稿酬中提取22萬元,給七名黨外知名人士,其中給章士釗10萬元。

1966年年初,又提取了10萬元給程思遠。

從1965年至1976年2月,毛澤東先後9次提取38萬元人民幣和2萬美元給了江青。

1972年,李訥生下了兒子效芝。毛澤東從稿費中拿了8000元給李訥。

1975年,毛澤東給賀子珍2萬元,又給毛岸青8000元。

毛曾先後兩次給汪東興4萬元(據說其中有1.5萬元是給汪東興家屬修理房屋用的)。

以上支出超過100萬,這在當年是任何一個月薪幾十元的老百姓絕對不敢想象的數字。

遺產:毛曾經多次表示過要把稿費交黨費,但顯然最後都是留于口頭。直到毛去世時,他都沒有明確表明如何處理自己的稿費。

毛去世以後,江青曾先後五次聲稱她有權繼承毛的遺產,要提取5000萬元給兩個女兒和親屬,但她的要求都遭到當時中共中央的拒絕。李敏(江青所生)也申請過,也被婉拒了。

當時的中央認為毛澤東的著作所得不應該全部給予其家屬,因為毛並非普通的作家。

毛去世以後,現有資料至少可以證明,中央後來給了他的子女每人8000元(一說一共給了200萬元,這缺乏有效的證據支持。這方面的考證,估計還要幾十年時間),要知道當時工人月工資不過30多元。這8000元也相當於普通工人20年工資。

來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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