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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陝西袁芳芳我們家的冤情應由哪個單位管65

2017年02月24日 22:42 PDF版 分享轉發

我名叫袁芳芳,家住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梅家坪鎮岔口村三組。2017年1月26日深夜,我和我丈夫趁監控我們的鎮政府人員疏忽之機逃出我們租住的房子,輾轉搭車在1月27日到了北京。已是農曆大年三十,有關的各單位信訪接待室已經休息,全國人民都全家團聚歡度春節,我們卻舉目無親,只好到北京南站的地下通道里棲身。整個春節長假,我們都是在北京南站的地下通道里渡過的,氣溫在攝氏零下七八度,我們找了幾塊包裝用的紙箱板搭了個小棚子,鑽在裏面避寒,餓了就在垃圾桶里找些丟棄的食品充饑。還有全國的一些訪民也是這樣。滿街道像流水的一樣開過,火車站裡高鐵出出進進,旅客們穿著時髦鮮艷的服裝,提著大包小包的禮品川流不息,很少有人注意到我們這些上訪的難民。

2月4日是正月初八,各個信訪接待室開始上班,我們到接待處遞交了材料,接待人員答覆說公檢法機關接辦的案子不歸國家管。中紀委信訪接待人員也是這樣答覆我們的。北京市公安局和公安部的接訪人員說已經轉給了陝西省公安廳,他們繼續督辦。最高人民法院接待人員叫我們找設在陝西的巡迴法庭。我們說我們已經三次找過駐陝西的巡迴法庭,巡迴法庭不受理,我們才再次找最高法院的。最高法院接待人員仍堅持叫我們找陝西巡迴法庭。七八天的時間,我們就在這些單位的信訪接待部門來回跑,被推來推去。我們真不知道我們該到哪裡投訴?哪裡能給我們伸冤?這個國家就這麼一個黨,就這麼一個政府,設了那麼多的機構,有那麼多的官員辦事人員,發了那麼多的文件,怎麼就沒有一個機構、一個人來查辦我們的案子?我們的案子究竟屬哪裡管?

因為我上訪,2014年,由富平縣人民檢察院起訴,富平縣人民法院判決我犯擾亂社會秩序罪,服有期徒刑兩年。我不服,上訴到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渭南中院維持原判,我進而向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陝西高院駁回我的申訴,維持原判。    

我們的家院多年無人收拾,加之遭人破壞,破爛不堪無法居住,2016年2月21日我出獄后,與我丈夫在銅川新區租了一間小房子居住,繼續不斷地上訪。2016年10月,北京召開18屆6中全會,我到北京上訪,10月24日被從北京押回富平,又送回銅川家中。富平縣梅家坪鎮政府派人到銅川我們的住地,常年不間斷地監控我們,多時有四五個人,少時有兩個人。我們上訪,首先要躲開這些人的監控。2017年1月中旬,陝西省召開“兩會”,
1月12日凌晨我躲過鎮政府人員的監控跑出來,到省“兩會”住地,要向“兩會”代表喊冤。像往年一樣,各地的冤民、訪民連省“兩會”召開地的陝西賓館的大門口都到不了,和各地、各級的人員比訪民還多,在大門外三四百米的地方就層層封鎖,查看過往人員,一發現上訪人員,立刻叫當地截訪人員抓走。我也在當天下午被抓回富平。

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梅家坪鎮岔口村三組冤民 袁芳芳

2017年2月23日

 

附 以前的有關文章


我們一家被北京、陝西警方迫害的悲慘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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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叫袁芳芳,家住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梅家坪鎮岔口村三組。我們家的鄰居米小軍的,在文化革命時參与將我公公家的成分由土改時劃定的貧農補划為地主,文化革命結束后,經我公公等人的申訴,我們家的成分又核實定為貧農。對此,米小軍懷恨在心,多次尋隙製造傷害我們家的事端。

米小軍在2002年私自更換我家的電錶,三天兩頭停我家的電;多次半夜三更用大鎚砸倒我家的院牆;毆打我兒子和我們夫婦,將我丈夫打掉五顆牙齒,將我打得住院六個月;放水流進我們家院,淹了我們貯存的幾千斤洋蔥;2003年毀掉我們家的160多棵蘋果樹、柿子樹;三次往我們家潑大糞,2004年正月二十四日,綁架走我兒子;2005年長期停我家的電,每月停二十七八天;拔了我家的玉米;2006年把蘸了煤油的拖把點著扔到我們家,放火燒掉我們家貯存的幾千斤白菜;2009年趁我家沒人時,挖了我家的房頂。……

    

對這些尋隙滋事,我多次報警、報案,有一次我背著我被打的血衣到派出所報案,梅家坪鎮派出所不出警,不立案。2004年正月,米小軍夥同他姐夫李耀昌在210國道上綁架走我兒子米茂德,我報案后,派出所不但不尋人捉拿罪犯,還夥同米小軍等人非法背著我們父母,開辦了我兒子的《臨時身份證》,我兒子被綁架到寧夏幹活。從此,我們夫妻五年多失去兒子音訊,活不見人死不見屍。2007年,米小軍夥同他姐夫李耀昌把我兒子米茂德綁架走,在北京福祥烤鴨做奴工。2008年12月,我兒子米茂德要求離開福祥烤鴨店,向該店老闆楊曉燕討要工資,楊曉燕拒不支付,米茂德與工友們同楊曉燕理論,被當地的岳各庄派出所以涉嫌敲詐勒索為由抓去,沒有出具《拘留證》,非法關押75天,遭受百般毆打折磨,致使我兒子米茂德精神錯亂,被送進精神病醫院。

我得到消息后,2009年3月28日找到北京市丰台區公安分局查詢,丰台區公安分局拒不接待更不回答我的詢問,叫我“自己到安康醫院去看”。我先後到北京安康醫院一百多次,反覆問醫院:是誰把我兒子送進醫院的?醫院不回答。我要求出具病情鑒定書和病歷,醫院不給。我找北京丰台公安分局,提出這些問題,分局拒絕回答。我到北京市公安局、國家信訪局反映這些問題,並沒有任何過激言辭和行為,7月15日,富平縣梅家坪派出所所長敖文博把我非法監禁在北京市永定路西利小區10天。              

7月29日,富平縣公安局指派徐長智科長和梅家坪派出所所長敖文博帶領十幾人再次到北京,以我進京上訪為由,給我一個婦女人家戴上背銬,一路多次拳打腳踢押回富平,搶走我的行李、皮包、上訪材料《身份證》、戶口本、手機等,多次毆打戴背銬的我,把我關進富平縣看守所,不給《拘留證》,非法關押11天。

我不服,8月11日到省城西安,向陝西省公安廳反映情況,索要《拘留證》,在我回富平的路上,又被縣公安局科長徐長智帶人抓到富平縣,關進看守所,關押了6天,還是沒有出具《拘留證》。

2010年4月29日,我再次到北京市公安局談我兒子被非法關押之事,又被富平縣截訪人員從久敬庄押解出來,關進黑監獄,毒打、折磨了五六天,頭戴黑塑料袋,嘴巴被膠帶封住,先後換過三個地點,最後被押回富平縣,關押了11天,仍然不給我出具《拘留證》。

2010年5月30日,我再次到北京市公安局安康醫院看我兒子米茂德,醫院說米茂德被富平縣公安局帶走了。富平縣公安局具體哪一天帶走了我兒子我不知道。在我們多次催問下,富平縣公安局將我兒子米茂德交給我們。2015年,本村村民李建利狀告我兒子米茂德放火燒了他家的汽車,富平縣公安局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我兒子米茂德送進富平縣華竹精神病醫院至今。

2011年3月,我再次到北京岳各庄派出所,提出我兒子被非法關押以致造成精神疾患的問題,派出所警察無言以對氣急敗壞,將我關押5天,其間對我使用老虎凳,帶鐐銬48小時,逼得我要服毒自殺未遂。釋放我時,岳各庄派出所所長黃衛東指使陝西的三個截訪人員扒去我的上衣,三四次進行人格侮辱。我這次被富平縣公安人員押回富平后,遭到長期監控看押。

2011年7月,我再次到北京上訪,梅家坪派出所所長敖文博帶人把我押回富平,我的衣服、行李、手機、現金等全部被丟棄在北京。敖文博深夜兩點把我扔到縣公安局門口,對我說:“把你娃專門關進精神病院治成精神病!你再找你娃,我用車把你軋成肉泥!你再去北京找你兒子,讓你全家都死!”

2011年8月,我再次到北京上訪。8月5日被富平縣公安局人員抓住,隨身攜帶的行李、錢、手機、上訪材料等全部來不及攜帶,被硬拉扯上汽車從北京押回富平,關押在陶藝村賓館和瑞辛賓館共18天,遭到警方種種毆打迫害。梅家坪派出所所長敖文博富揪住我的頭髮毆打,賈永奇掐我的脖子,致使我兩次吐血,三次休克。我被逼得割腕自殺,經搶救脫離危險。警察搶走我身帶的二百多元錢買煙抽。8月13日,梅家坪派出所所長敖文博帶領6個人,將我抬上警車,拉到山裡要活埋我。因當時當地過往的行人較多,暴行未能得逞。8月21日,敖文博又叫黑社會人員威脅我,叫賈永奇和曹惠扭我的胳膊,多次把我打得休克,晚上叫我和男警察住在一個房間。

2011年11月16日,我到北京市公安局上訪,被送到久敬庄,富平的賈永奇叫三個人毆打我,把我的頭髮揪掉一大把,把我的臉、胳膊、脖子打得出血,再次把我關到永定路西利小區,又轉到公主墳的一個地下室,共關押9天。

2011年12月,我再次到北京上訪,29日晚,梅家坪派出所所長敖文博和曹惠、賈永奇把我押上車拉回富平,一路上不允許我上廁所,叫我幾次尿在褲子里。曹惠還揪住我的頭髮逼我把他叫爺。

2012年1月8日,我被從北京押回富平,在瑞信賓館被關押到20日,共12天。1月30日至2月7日,在北京東風賓館被關押9天。2月7日我被從北京抓回,至28日關在瑞辛賓館22天。3月12日,我和我丈夫被從北京抓回富平,非法關押在瑞辛賓館,敖文博把我的行李搶走,賈永奇把我打得休克。到3月30日,非法關押我們19天。敖文博把我的行李搶走,還對旁人說我是。4月11日,我和我丈夫再次被抓回富平關在老城賓館,到27日共非法關押18天。

2012年5月8日,敖文博和朱滿平在拘禁我們的北京賓館房間里,搶走我丈夫的624元,不給我丈夫吃飯,非法關押了三天。5月18日我被押回富平,再次關到老城賓館,派五個警察和四個特警看守,敖文博、朱滿平多次把我打得遍體鱗傷,強迫我把不到二十歲的特警叫爺,敖文博用煙頭在我身上燒,用車鑰匙鑽我的腳心。朱滿平多次命令特警把我壓在床上毆打。梅家坪鎮政府人員賈永奇、派出所協警曹惠等人還多次在夜深人靜時扭住我的胳膊,把我拉到野外,對我毒打,逼我承認我闖中南海、天安門。富平縣公安局局長劉建偉不但不認真查處我反映的問題,反而多次到非法關押我的賓館對我訓誡,拿走我被打傷的照片,至今不還給我。劉建偉發狠地對我說:“袁芳芳,你上訪得有名氣了!我讓你名利雙得!”

2012年6月17日,富平縣公安局夥同渭南市勞教委以我非法上訪為由,決定對我勞教一年。《勞教決定書》所依據的三項“事實”均屬無端捏造,尤其是為了捏造我到溫家寶總理駐地上訪的“事實”,竟然偽造《訓誡書》,對我栽贓陷害。這次的《勞教決定書》不送達我本人和我的家屬。我實際在勞教所被關押十三個月。

2016年3月11日,梅家坪派出所的田佐軍在北京市東城區將我們老兩口連打帶罵;2016年7月19日,我在富平縣公安局大廳里被打得昏迷了一個多小時。……

各位讀者看到這裏,請不要嫌我絮叨得繁雜瑣碎。我和我一家人這十多年的遭遇,遠比我在這篇文章里寫的紛繁複雜悲慘痛苦!我們夫婦倆雖然是農民,戶籍在富平縣梅家坪鎮岔口村三組,但這些年來,我們的日子就是反覆在富平、渭南、西安、北京上訪,流落街頭,在黑監獄、看守所、勞教所度過的。誰願意放著正常的日子不過,要走上訪這條路呢?上訪有什麼過?有什麼罪?我們的兒子討要工錢反被非法關押,被折磨成精神病,做父母的能不討個公道,不保護兒子嗎?就是豁出我們這條老命,我也要找公安,找政府!我就不信,在我們這個泱泱大國里就沒有個說理的地方!

我們的要求很簡單:為我兒子洗清冤屈,給我兒子治療,解決我兒子的生活問題;撤銷迫害我的渭勞教字(2012)第36號《勞動教養決定書》,渭南市勞教委公開承認錯誤;賠償我們家遭受的一切經濟和精神損失;追究所有欺壓迫害我們的公安和政府人員的刑事責任。

2016年8月4日


袁芳芳和丈夫再次到北京上訪被抓回富平縣拘禁


我是冤民袁芳芳的娘家哥哥袁解放。袁芳芳今天下午給我打電話說,她和她丈夫再次到北京上訪,被富平縣公安局和梅家坪派出所的六七個人抓住。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人騙袁芳芳兩口兒說叫他們回富平,給他們解決問題。這樣的把戲袁芳芳經過多次了,袁芳芳不信,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人就把袁芳芳兩口兒強行拉上車,前天押回富平,送到洪水鄉派出所關押起來,沒有出具任何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定手續。袁芳芳反抗,衣服都被派出所所長吳增明扯破了。今天下午袁芳芳兩口兒鬧著要回家,看管袁芳芳兩口的幾個小夥子就毆打袁芳芳。袁芳芳兩口被抓和拘禁,今天已經是第四天了。

                    

袁解放

2016年10月26日

來源: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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