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翻牆交流電報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當年建襄渝鐵路的學兵連學生六年來堅持上訪維權

2017年09月13日 21:35 PDF版 分享轉發

我們是當年建襄渝鐵路的學兵連學生,六年來堅持上訪維權

1970年6月19日,省革命委員會(文化大革命時期陝西省的行政機構)發布51號文件,決定徵召、寶雞等一些城市的1969級、1970級的初中畢業生,到安康秦巴山區建造襄渝鐵路(湖北襄樊至重慶的鐵路)。從1970年8月到襄渝鐵路工地參加建設的這兩屆學生共有26282人(其中女生5469人),編入鐵道兵四個師序列,成立了141個學生連,直到鐵路建設完工,1973年八九月分配工作,前後共兩年八個月。在參加襄渝鐵路建設這段期間,由於當時許多錯誤政策和做法,嚴重侵害了我們的權益,給我們造成了身體和心理上的嚴重損害,從2011年8月25日起,我們這些當年建設襄渝鐵路的學生堅持集體到陝西省政府上訪請願,要求政府對當年的錯誤政策和做法造成的危害予以糾正和補償,到2017年9月中旬,這樣的請願堅持了六年多了。

我們反映的當年修建襄渝鐵路的問題主要有:

一、徵召未成年人作勞工。當時我們絕大多數是十五六歲的中學生,未滿18歲,施工沒有現在這麼多、這麼先進的機械,許多活兒靠人工,我們什麼重活、苦活、累活、危險活都干,在崇山峻岭中開便道、打風槍鑽炮眼、爆破、挖墩基、支模板、澆混凝土、噴錨、架通風管、挖砂石、扛水泥等等,徵召我們這些未成年人到遠離家庭的荒山野嶺,從事繁重、有毒、有害、危險的體力勞動,是嚴重違反當時的法律、法規、政令、規章的;

Ad:美好不容錯過,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時光,現在就訂票

二、勞動保護措施很差。我們打隧道,在山洞里充滿風鑽激起的粉塵和爆破產生的煙霧,連最基本的防塵口罩和工作服都沒有,我們中心肺病、矽肺病、心臟病、風濕病的發病率,遠遠高於其他群體。兩年八個月中,我們學生工因工傷、病死亡118人,傷殘的更多,僅有傷殘證明的就有448人,(如因公失去左臂的王武臣,到現在每月傷殘撫恤金只有442元,退休金2380元。)實際患病帶傷的有六七千人;當年兩萬六千二百多人,如今死亡的已有六七千人,這些死亡的人與我們年齡相同,到現在只有六十三四歲。

三、同工不同酬,剋扣工資及各種津貼。參加襄渝鐵路建設的工資標準,陝西省政府制定的民工築路工工資每月48元,我們學生工的工種、工作量、工作環境等與民工築路工大體相同,工資也應相同。但連隊只給我們學生每月28元,扣除15元伙食費,每人每月只發13元。至於國家規定的超額獎、節約獎、質量獎、安全獎、加班加點津貼、夜班津貼、有害危險繁重工種津貼、節假日值班津貼等,一分錢都未給過。我們經常連飯都吃不飽。

四、超時勞動,近三年沒有探親假。我們經常每天工作達十幾個小時,遠遠超過國家規定的8小時,還經常搞突擊、會戰。按國家規定,像我們這樣遠離父母而又不能利用公休、節假日回家與父母團聚的,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每次兩至三個星期。而我們修鐵路2年8個月,沒有享受過一次、一天探親假;

五、錯誤地計算工齡。我們兩屆中學生,是先後兩批在1970年8月、1971年3月到襄渝鐵路工地幹活的,完工後,1973年4月至7月逐批分配到新的工作單位。但是陝西省革委會在1973年規定,我們的工齡從1972年12月15日起算。這樣,我們兩屆學生的工齡分別被少算了2年4個月和1年8個月。經過我們反映這樣計算不符合事實,直到1983年4月18日,陝西省政府才發文,將少算的工齡補上,但在這少算工齡的十年間,我們在單位的調資、分房、培訓等許多福利待遇方面都受到不利影響。

六、由於當年在襄渝鐵路工地這樣的工作,正處在生長發育階段的我們體力嚴重透支,身心受到嚴重的損害,之後分配到新的工作單位,大多數企業單位改制、破產,我們現在的境況很差,收入很低,有些靠幾百元的低保勉強維生,特別是醫療待遇差,我們這個群體的患病率、死亡率比社會平均值高。

我們在2012年起相繼到了退休的年齡,從2011年8月起,我們集體向陝西省政府等單位反映我們的問題和要求,實名簽字要求補償我們所受的損失、改善我們境況的有一萬多人。我們還將我們面臨的問題以書面的形式寄發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單位,併到北京上訪過。經過我們多年的上訪、請願,陝西省政府把我們訴求的問題責成陝西省國資委牽頭處理。省國資委的官員對我們每次上訪大多數是只接訪,不答覆,不處理,除了對死亡者家屬的撫恤、對傷殘、病者的補助有些改善外,其它幾項要求都毫無應答,對因公傷殘、病者,至今還有沒處理的。政府還對我們的上訪請願行動進行威脅、鎮壓,有兩名經常參加上訪的人被拘留三十天。我們上訪維權的代表李乃堂2014年2月28日遭碑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說是“涉嫌非法集會”,后被批准逮捕,2015年11月10日,被碑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罪名是“非法集會”。李乃堂在判決後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西安中院曾經開庭審理過一次,上訴至今已經過了20個月了,沒有作出判決。

目前,我們每星期二都集體到陝西省政府請願上訪,寒暑風雪無阻。我們的要求主要是:

1、補償當年因同工不同酬而少付的工資。這筆虧欠的工資算上利息和貨幣貶值的因素,到現在約為每人8萬多元;

2、補償因錯誤地計算工齡而給我們造成的損失;

3、提高對死亡人員家屬、傷殘人員的撫恤標準;

4、在醫療保健方面對我們實行政策傾斜,提高對我們的醫療保障標準。

在上訪請願中我們還提出對代表李乃堂的聲援,要求西安中院儘快對李乃堂的上訴依法作出判決,推倒強加給李乃堂的非法判決,賠償李乃堂遭受的一切損害,保障李乃堂的合法權利,保障全體上訪請願者的一切合法權利。

         

全體上訪請願的當年建造襄渝鐵路的學兵連學生

2017年9月12日

來源:維權網, 文章取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小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