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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雲陽律師、王宗躍律師:盧昱宇二審開庭小記(2017年9月13日)

2017年09月16日 22:27 PDF版 分享轉發

2017年9月11日中午,驅車趕往大理,楚雄路段因交通事故被堵車達三小時,凌晨3點終於平安抵達。12日九點,案二審庭前會議,如期來到大理州中級法院,已有、法警在大門外等候,熱情的接待我們。大理州法院著實氣派,高大的建築,一般中院無可比擬,經介紹該院建於2005年,深感該院當時的超前意識。兩旁有樹木佇立,中央有一橋廊,欄杆用漢白玉建成,兩邊有水池,有小橋流水之感。接著爬高大的梯階,梯階大約有三十級,爬上梯階,頓感人之渺小,映入眼簾的左邊是很大的憲法二字,旁邊有句深入人心的名言:"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右邊有一塊歷史文獻《大理國德化碑》,彰顯要依法治國、依德治國。本想拍照學習,被陪同法官阻止。進審判區域,要求我們接受安檢,我們以最高院有規定,不應對律師安檢,幾經對峙,最後我們表示,接受安檢我們才可以考慮接受安檢。聽說公訴人已經進入法庭,但又不知怎麼又來到安檢入口處,與我們一同接受了安檢。    

庭前會議如期舉行,盧昱宇也到庭了,其神情自若、不卑不亢,一問一答,氣宇不凡。庭前會議主要圍繞舉證如何進行,程序上有些什麼問題以及如何開展進行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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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3日上午不到8點,大理州法院門外已經戒備深嚴,諸多法警裝備整齊、佇立警戒。我們乘坐的計程車司機說,陣勢有點嚇人。我們來到大門,早有兩位法官熱情帶我們走進法院,由於疏忽,我們一位律師一直認為放在車裡的律師袍不見了,法官也及時幫助解決了,為此深表謝意!

庭審開始后,經過對一審的質證意見的進一步補充和闡述,便進入辮護階段,控方主要還是堅持一審觀點認為盧構成尋釁滋事罪。辯方一方面針對如何認定虛假信息,什麼是虛假信息?什麼是網路公共秩序,網路公共秩序被擾亂的狀態如何認定?政府結論性意見能否作為定案之依據?對公訴人質證意見是否正等問題作充分的辯論和回應。另一方面從沒有犯罪動機目的、客觀行為和危害後果的構成要件上進行充分論證,認為盧昱宇行為根本就不構成犯罪更不會構成尋釁滋事罪。

盧昱宇的最後發言總是出人意料、石破天驚。審判長讓他作最後陳述:他說一要感謝我的兩位律師,你們辛苦了。我工作了3年多的時間,在網上發布了7萬多條信息,按一審法院兩條信息判一年,我應該被判3萬5千多年。

盧昱宇案庭審結束了,但其慷慨赴刑、從容不迫的形象卻定格於歷史的畫面中。

律師、律師

2017年9月13日  

來源:維權網, 文章取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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