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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維權人士黃振超欲出外旅遊行政拘留轉刑事拘留

2017年09月23日 23:12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17年9月23日,本網獲悉:因自家和村民土地白雲區平沙村村民黃振超,於2017年9月4日正欲到外地時,遭到廣州白雲區公安分局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為由行政拘留10天。10天拘留期滿后的14日,該局又以“尋釁滋事罪”之名把黃振超轉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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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廣州的黃振超,十多年來為了維護自家以及村民的土地權益,利用所學的法律知識,對多個政府機關申請信息公開和行政訴訟而觸怒地方貪官,他也因此多次被地方政府實施報復打擊。去年,黃振超因為帶領村民到北京旅遊而被遣返並被行政拘留10天;今年7月底至8月初,黃振超因為上北京旅遊,自己在廣州平沙村的出租屋連續幾個晚上遭到街道綜治辦聯合十數名公安、特勤人員的滋擾,它們或以消防不合格為由,或以不符合租住手續為由,在租客門上貼通知形式勒令搬離。當局此舉,對黃振超一家的生活造成極大的困擾和心理恐懼,同時原租客因為恐懼紛紛退租也造成黃振超的經濟損失。

有網友認為,此次黃振超被捕,是19大前地方政府的維穩動作之一,也是對黃振超多年維權的蓄意報復。在中共維穩體制之下,市民連出外旅遊都能夠成為犯罪的理由,政府這種嚴重踐踏人權的行為,對生活在民主國家的人們而言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在這樣的國家裡生活,沒有人會有安全感,而恐懼則是人們生活的常態。

來源:維權網, 文章取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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