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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屏南奇案律師會見黃志球通報 ——進看守所後患上了高血壓,心臟也不舒服

2019年02月02日 0:37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19年2月2日,本網獲悉:2019年1月28日(農曆小年),律師在寧德會見了屏南陸家冤案受害者黃志球老人。

黃志球對一審辯護律師的努力工作表示感謝,對關注該案的社會群眾表示感謝。她自述進看守所後患上了,心臟也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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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審判決她強烈憤慨,要求律師在二審中繼續做無罪辯護。會見結束時,律師傳達了公民群體的問候,叮囑黃志球老人保重身體。

黃志球是“屏南奇案”——一家四口3人被刑事拘留、1人被強迫失蹤的當事人。

因家裡土地被政府強搶,黃志球女兒陸惠平2018年2月8日,到屏南縣古峰鎮長汾社區複印承包地確權材料,全程錄音顯示陸惠平與工作人員雙方都很平和,長汾社區副區長挑起事端,突然竄出毆打陸惠平,聲稱確權材料是國家秘密,不給複印並招來屏南城關派出所公安,拘留了陸惠平。

2018年2月19日拘留十天期滿,陸母黃志球到拘留所接陸惠平回家時雙雙當場被抓捕,同日陸父陸宗並在家被抓捕。

隨後,一家三口被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拘。

然而,屏南當局對陸家征地事分文未補,陸父在征地現場被打斷肋骨,陸母氣絕服農藥險釀命案,該案至今未處理。政府遂稱普通百姓敲詐他們強大的政府,這邏輯相當怪異。

此案於是2018年3月18日,罪名又搖身一變“破壞生產經營罪”,並於3月28日執行逮捕。陸惠平和母親黃志球羈押在寧德看守所,陸父陸宗並羈押在屏南看守所。全家三口被刑拘后,屏南古峰鎮政府被福州中院認定“強佔土地違法”的情況下,再次開工。

2018年12月28日,“福建屏南奇案”陸惠平一家三口被“破壞生產經營罪”一審在屏南法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黃志球被判刑2年9個月,刑期至2020年11月18日。

來源:, 文章轉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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