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翻牆交流電報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徐佩玲:上海浦東國保拒接陳建芳律師手續

2019年06月11日 23:22 PDF版 分享轉發

2019年6月11日上午,公民蔡孝敏、尹慧敏、韋開珍、黃月華、和北京律師一起到浦東航頭看望的父母親,二位老人對於陳建芳被抓之事非常擔憂也非常恐懼,對於陳建芳朋友及律師的來訪比較排斥,更有一位年輕男性親屬在場阻止二位老人與來客的交談,並多次聲稱如果來客不馬上離開他就要報警。

眾人離開時,發現路邊停了一輛警車。

Ad:美好不容錯過,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時光,現在就訂票

下午,眾人陪同張磊律師來到浦東公安局(因陳建芳家住浦東,且抓捕陳建芳時現場有浦東公安局警察),張磊律師向門衛說明是來聯繫辦案單位支隊后,門衛電話聯繫了國保支隊,張磊律師向接電話的國保支隊的警員說明是律師前來聯繫辦案單位,警員問了當事人姓名,張磊律師告知是陳建芳,警員明顯知道這個案件,在電話里對張磊律師說等一下回復。大約半個小時后,國保支隊警察打電話給門衛告知門衛說不接待張磊律師,張磊律師要求與該警員通話,門衛轉達通話要求后該警員拒絕通話。

張磊律師即到浦東公安分局信訪處反應浦東國保支隊不接收律師辯護手續是違反《法》的,因為《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律師接受委託后應當及時告知辦案單位,律師還可以向辦案單位了解案情、強制措施情況,會見,提出辯護意見等。信訪處留存了張磊律師的律師證和委託手續複印件,稱將了解情況,依法處理。

隨後,張磊律師又到浦東新區人民,申請檢察院對浦東公安分局國保不接收委託手續從而導致後續所有辯護權利無法行駛的違法情形進行偵查監督,檢察院接待中心記錄了反應情況,表示會轉本院法律監督部門處理。

目前,距離陳建芳2019年3月19日被抓鋪已經近整三個月,陳建芳是死是活、涉嫌何罪名、人在何處等所有信息外界無從獲知。

徐佩玲

2019年6月11日

來源:維權網, 文章轉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金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