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19年7月6日,本網獲悉:福州“鞭炮案”的林應強、唐兆星、林蘭英等三人涉嫌尋釁滋事罪案,2019年6月30日福州市倉山區檢察院二次退偵完結,已於7月1日移交福州市倉山區法院。
2018年9月12日上午,因在福州第一看守所迎接“福州小709案”(十四人獲刑)嚴興聲刑滿二年出監,福建三十多個維權人士被當局指控以其放鞭炮、送鮮花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而抓捕。之後一個月,多數人以各種方式釋放,而其中的林應強、唐兆星、林蘭英、何宗旺四人則遭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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