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翻牆交流電報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維權網:中國大陸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報告(2019年9月30日)第48期(共 1048人)(六)

2019年09月30日 10:39 PDF版 分享轉發


第六部分:(T、U、V、W)

T.

塔西甫拉提·特依拜(維)、

譚昌蓉、譚春榮、譚鳳江、譚剛、譚華、譚順碧、

湯道芳、湯顯賀、湯永斌、

唐健群、唐立飛、唐兆星、唐祖瓊、

陶波、陶玉華、

田長青、田德玉、田豐、田利、田先桂、田曉平、田旭、田艷華、田野、田玉琴、

佟躍亮、

圖丹(藏)、圖雅(蒙古)、

拖合塔爾汗•拖列吾汗(哈薩克族)、

塔西甫拉提·特依拜(維):1958年12月出生,維族名Tashpolat
Tiyip,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人,早年曾當過拖拉機手,前中共黨員,博士生導師,原自治區有特殊貢獻的優秀專家、乾旱地區研究專家和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日本立正大學客座教授,學科學術帶頭人,原新疆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教師,原新疆大學黨委副書記、常委、校長,中國在押政治犯。早年就讀於新疆大學地理系,畢業后赴日本東京理科大學攻讀碩博連讀學位,並於1992年獲工學博士學位;1993年-2010年曾先後任新疆大學地理系主任、新疆大學副校長及新疆大學校長;自1997年至被捕前,曾作為學科帶頭人負責新疆大學“211工程”子項目之一“新疆資源環境生態與生物技術”重點學科的1-3期工程;自2000年至被捕前,曾主持研究國家級重點項目19項,並曾在PE & RS、地理學報、日本地理研究等國內外學術刊物發表過200餘篇學術論文,出版著作4部,榮獲多項省部級獎;2017年3月31日,其被不明理由免去新疆大學黨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及校長職務;2017年5月,其在與一群學生前往德國參加會議之時,在北京機場被警方強行帶走,自此失聯;2018年10月,有人看見其身影出現在新疆當局的一部警方教育片中,后得知被新疆中共當局指控為“兩面人”(即中共認為對其政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視為違法;2019年,被新疆伊寧市法院以“分裂國家罪”秘密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后因其在獄中表現良好,曾將被減為無期徒刑,但2019年9月突然又面臨立即被處決命運。目前被羈押地點不明。

譚昌蓉:重慶學員。2018年69歲。2005年,譚昌蓉曾被中共法院判刑9年,在重慶女子監獄,因一直堅持不“轉化”,遭受多種折磨,在四監區(重刑監區,多為死緩和無期徒刑),被強迫做奴工,每天做勞役十幾個小時。2015年3月27日中午,在譚昌蓉家門前站著一個男子,男子說是等人,譚昌蓉搬來凳子叫這男子坐下,隨後給這男子講大法真相、給他真相資料看,那男子馬上用手機給太安鎮派出所打電話,後來譚昌蓉被非法關押到縣拘留所,后被非法判刑3年。后關進慶女子監獄。女子監獄獄警唐安智除指使、縱容刑事犯罪服刑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刑訊逼供體罰、虐待外,還親自動手打罵譚昌蓉,長時間用電棍電擊她,逼她轉化寫“五書”。2018年2月26日譚昌蓉女士結束了三年刑期,9月2日,向重慶市司法局和監獄局實名舉報自己在重慶女子監獄受到的迫害,以及女子監獄違犯監獄法的事實。譚昌蓉2018年10月15日卻再次被綁架,現非法關押在合川看守所。

譚春榮:大連市金州區石河鎮法輪功學員。2018年3月18日晚,谷秀華(女)、劉希永(男)、周興(男)、李天學(男)、王麗志(女)、張三曼(女)、譚春榮(女)、孫寶英(女)、劉井龍(男),去大連市金普新區炮台鎮袁屯村發放新書《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被炮台鎮派出所警察抓捕。2018年9月25日下午二在大連市金州法院庭審。后谷秀華、周興、王麗志,被大連市金州法院判刑4年;張三曼、譚春榮被判刑3年8個月,李天學被判刑3年3個月,劉希永、孫寶英、劉井龍的情況還不清楚。譚春榮刑期至:2021年11月17日。

譚鳳江:1968年10月出生,黑龍江省伊春市人,伊春市五營區五星石礦木製品職工,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多年來因信法輪功而慘遭當局逼迫打壓。2001年9月29日曾因到北京參加和平請願活動,為中共鎮壓法輪功鳴不平,被伊春市當局處以勞動教養2年。2006年10月16日曾因堅持信仰、宣傳法輪功,而被伊春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重刑7年,並在佳木斯蓮江口監獄服刑。期間,曾慘遭獄警和犯人合夥毒打、電擊、野蠻灌食等非人折磨,致其左耳被打傷。刑滿出獄后,2013年9月10日,因替其他被抓法輪功信仰者聘請辯護律師,惹怒當地公檢法部門,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2016年9月28日其在哈爾濱市打工期間,被哈爾濱市香坊區安埠街警方突然抓走,次日交由伊春市五營區警方刑拘,同年10月6日被轉正式逮捕,關押于伊春市友好區看守所;2016年10月底,被伊春市五營區法院一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枉法重判有期徒刑7年;其不服上訴,后經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目前在哈爾濱市呼蘭監獄服刑,據悉其被送進監獄至今,家人未收到任何通知。刑期至2023年9月28日。

譚剛:重慶市人,民主維權公民,在押政治犯。2018年8月11日被重慶市警方抓走,被控尋釁滋事的原因是他們所謂“威脅”、“恐嚇”重慶渝北法院長周鐵等人。2018年8月22日,因言獲罪,其被重慶市渝北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2018年9月14日,被渝北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轉正式批捕,控其因在推特上發推等,屬於違法行為;2019年4月9日,其案被重慶市涪陵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移交至涪陵區法院;至今未判。目前被羈押于重慶市涪陵區看守所。

譚華:狂犬疫苗【小編推薦:顯微鏡學家發表對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受害者、上海維權人士。 譚華是復旦女碩士,疫苗受害4年(接種狂犬疫苗致腦病,,渾身皮疹,),政府沒有為此負擔過一分治療費。因上訪維權被暴力毆打致手指骨裂,之前已被非法拘禁200餘天。2018年9月2日,譚華在北京被強迫失蹤,後來其母親華秀珍透露:“譚華被街道維穩辦軟禁。”

譚順碧:成都市青羊區法輪功學員。2018年1月15日,譚順碧在成都市人民公園內給一名保潔工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送了一本小冊子,被構陷,遭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汪家拐派出所警察抓捕。2019年6月12日,成都市青羊區法院判譚順碧8年6個月有期徒刑。刑期至2026年7月14日。

湯道芳:湯道芳、田先桂二人均系江西省武寧縣人,法輪功學員,在押良心犯。2013年—2015年期間,曾因組織、參與制作、印刷法輪功宣傳光碟、書刊等行動,學習、傳授列印、刻錄、裝訂等技術,使用具有自動撥號及語音功能的手機給他人打電話等,而遭到地方當局嚴密監控和打擊。2015年3月21日,在武寧縣城宣傳法輪功信息時,被武寧縣警方獲悉拘捕,其家被抄。2016年6月13日,其二人各被江西省武寧縣人民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其不服上訴,2016年7月14日,經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依然駁回起訴,維持原判。目前被羈押于江西省武寧縣看守所。分別刑期至2022年3月20日。

湯顯賀:2017年7月19日,遼陽法輪功學員李偉濤、王永生、國世游、谷林傑、湯顯賀、羅麗被遼陽市白塔公安分局國保警察馬文博等人綁架、抄家,當時國世游身體不適被多個警察抬著抓走的。遼寧省遼陽市白塔區法院2018年12月對李偉濤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判刑,刑期是:李偉濤5年、王永生4年、羅麗4年、湯顯賀2年半、國世游2年、谷林傑2年,並附帶罰款,其中五人已上訴。湯顯賀刑期至2020年1月18日。

湯永斌:2018年3月21日,江蘇省無錫、宜興兩市10餘維權人士來到宜興市拘留所迎接兩會期間被行政拘留的維權人沈方明出獄,不料他已被其轄區派出所提前接走,隨後大家前往沈方明的家中為他接風洗塵。事後,當大家前往火車站查看返程車次時,卻遭到大批特警的抓捕。目前已知,其中任美嬌、錢采芹、夏建妹、周友良、湯永斌、王培成6人被刑拘。

唐健群:廣東揭陽市法輪功學員。2017年5月22日,廣東揭陽市揭西縣法輪功學員吳春雄在揭陽榕城區新河村自己的公司被揭陽市公安局東升派出所抓捕,公司的幾名員工吳旭欽等也被抓捕。據悉,是公司的微信公眾號出現有法輪功的真相。隨後,派出所人員脅迫吳旭欽帶他們到家裡抄家,並抓捕了吳旭欽的母親陳曉彬,還用封條把家門都封了。吳春雄原本生意很好的公司全面停運,同時很多私人物品被非法抄走。吳春雄、吳旭欽、陳曉彬、蔡林華、唐健群等被關押在看守所。2019年5月上旬,廣東揭陽市榕城區法院在揭陽市判法輪功學員唐健群8年。刑期至:2025年5月21日。

唐立飛:男、2019年48歲,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哈爾濱市哈爾濱市依蘭縣公安局2017年8月31日下午對依蘭縣、佳木斯市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到10月13日共有29人被綁架,其中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宋玉芝、施鳳香、施鳳蘭、王雲傑、周妍、鄧術梅、宋孔華、武桂琴、卜寶玲、夏桂華、唐立飛、姚懷英、康艷玲、龐秀賢,與薛宏亮(未修鍊法輪功)被長期關押構陷,2018年7月24日遭依蘭縣法院庭審。唐立飛被判刑3年6個月,處罰金1萬5千元,刑期至:2021年3月。

唐兆星:福州“9.12”事件當事人之一。2018年9月12日,福州公民與嚴興聲太太及親屬共30多人去迎接嚴興聲先生出獄,因在福州第一看守所門口放鞭炮,被晉安警方帶走。后被刑事拘留。

唐祖瓊:他與宋開友、王應龍都是四川宜賓珙縣羅渡鄉維權人士。2OO5年,宜賓在羅渡苗族自治鄉、曹營鄉、洛表鎮共計12個村採取每個村社長代表村民簽字的手法,佔用2400多村民的148.5525公頃土地修建羅渡水電廠。他們降低地價,降低土地類別不按政策賠償。2006年12月15日、24日,羅渡水電站放炮損壞3個村100多戶村民房屋,10餘戶震成危房,未合理賠付。2009年3月1日,村民們再次找鄉政府要求退回土地,巨浪公司代表周天柱指使42人手持砍刀,把黃桷六社社員吳儀清打昏厥,送醫院搶救,兩天才蘇醒致耳聾。此後村民一直在上訪維權。2016年2月24號,四川宜賓珙縣羅渡鄉黨委書記張強邀請7名移民代表,前往珙縣信訪局商談解決村民蹲守羅渡電站一事,村民代表進入後半小時,當局出動20餘特警等從現場抓走宋開友、唐祖瓊、高英、王應龍、羅順銀5人,並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刑事拘留,關押于宜賓大邑看守所。2016年4月1日,珙縣警方以破壞生產經營罪逮捕宋開友、唐祖瓊、王應龍三人,並以“檢察院不批捕,需要繼續偵查”為由,決定高英、羅順銀2人監視居住獲釋。

陶波:2018年11月13日,陶波收到由南通市開發區法院審理的陶波訴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一案的行政裁定書。陶波根據中國庭審直播網及裁定書記載的製作時間發現,該案的兩位人民陪審員存在未參加合議庭合議,及發表意見與表決的情形,也就是該案的審判長管麗君已經涉嫌私自製作訴訟文書的違法犯罪行為。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公安分局是2018年11月13日接受陶波報警的機關,在對人民陪審員李輝和陶波做詢問筆錄時,並沒有認為陶波的行為違法。到同年12月22日接受開發區法院報案,卻對陶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陶波是南通市一名多年的江海志願者,經常做好事幫助困難群體,他只不過是受了街道的欺騙,導致巨額投資的經濟損失,才去打行政官司,卻屢屢遭到枉法裁判,現在固定了法院司法黑幕的證據,反過來就要被坐冤獄。

陶玉華:河南省信陽市法輪功學員。2017年3月16日,河南省信陽市法輪功學員陶玉華、楊成雲、丁雪梅、白國顯、李俊華、楊山萍六人被確山縣警察非捕,同時被搶走多部電腦、印表機、真相資料、耗材等物品。2018年9月19日,駐馬店驛城區法院宣判。陶玉華被判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刑期至2025年9月15日。

田長青:河南沁陽法輪功學員,原本在市防疫站上班,法輪功遭迫害后,多次被關押判刑,被單位無理開除,十幾年來大多都在監獄度過的。田長青以前曾經被兩次非法判刑,第一次三年,第二次五年。2004年12月2日被控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12月15日刑滿釋放。2009年8月12日再次被沁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犯罪又被判刑5年,2012年11月6日決定監外執行至2014年8月11日。出獄后2014年4月8日又被沁陽市公安局監視居住,2015年6月10日取保候審,2015年9月28日又第三次被判刑5年6個月,加上之前沒有執行的合併執行共5年8個月。刑期至2020年11月27日。

田德玉:女,70多歲,貴州省貴陽市人,貴陽市電廠退休職工,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法輪功遭迫害,2016年11月1日,她突然被貴陽市南明區沙沖路派出所警察、桃園社區和電廠居委會等人員闖入家中,非法綁架,次日被拘留關押在當地南明區看守所,其家被查抄,期間不準家人探視。2017年5月18日田德玉老伴在家中去世,兒女去看守所報喪,南明區看守所竟以“案子未結,收押期間不得與外界有任何接觸”為由,斷然拒絕田德玉老人回家為其老伴弔喪。2017年12月14日,她被貴陽市南明區法院一審非法判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2018年除夕前,她已被移送至貴州羊艾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19年11月1日。

田豐:2017年5月13日晚上,田豐和法輪功學員蔣立宇及單珊,在北京街頭張貼揭露“天安門自焚假案”的不幹膠貼紙,被非法抓捕關押至今。據大陸媒體報導,蔣立宇、田豐及單珊分別被非法判刑4年、3年6個月、4年。刑期至2021年5月12日。田豐刑期至2020年11月12日。

田利:吉林省吉林市訪民。田利是因控告吉林市醫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常雲傑採用非法手段,侵吞國有資產,侵佔職工利益而從2008年上訪至今。2016年3月23號,田利在北京給中央領導寄信遭盤查后被送馬家樓。再由地方截訪專班騙出押回,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檢察院批准逮捕時改為“敲詐勒索”。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田先桂:田先桂、湯道芳二人均系江西省武寧縣人,法輪功學員,在押良心犯。2013年—2015年期間,曾因組織、參與制作、印刷法輪功宣傳光碟、書刊等行動,學習、傳授列印、刻錄、裝訂等技術,使用具有自動撥號及語音功能的手機給他人打電話等,而遭到地方當局嚴密監控和打擊。2015年3月21日,在武寧縣城宣傳法輪功信息時,被武寧縣警方獲悉拘捕,其家被抄。2016年6月13日,其二人各被江西省武寧縣人民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其不服上訴,2016年7月14日,經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依然駁回起訴,維持原判。目前被羈押于江西省武寧縣看守所。分別刑期至2022年3月20日。

田曉平:女,哈爾濱雙城市法輪功學員。2011年11月13日,田曉平等四十余位法輪功學員在雙城市城建局一棟家屬樓里聽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秦月明的妻女講述法律申訴的艱難經歷。遭百名特警催淚瓦斯襲擊后抓捕。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特審室,田曉平遭受酷刑。2012年,田曉平被哈爾濱雙城法院以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14年。田曉平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2013年3月14日,田曉平的家屬探視時,發現她已無法獨立行走,不能連續說話,身體不停哆嗦,氣若遊絲……刑期至:2025年11月12日。

田旭:四川安岳縣法輪功學員。男、49歲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已逾十九年的迫害中,田旭曾經多次被非法關押,二次被非法勞教(勞教期分別為一年半、三年)。2012年,為了免遭迫害,離開家鄉,在外打工謀生,過著漂泊艱難的生活,至今已有六年多。2018年5月18日田旭在遂寧市向民眾講真相時被綁架,被關押在遂寧市看守所,2018年12月被遂寧市船山區法院判刑3年6個月。刑期至2021年11月17日。

田艷華:山西省陽泉市法輪功學員。2018年5月8日晚,田艷華和張愛梅發送法輪功材料,被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北大街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到陽泉市看守所。2018年11月,田艷華被山西省平定縣法院判刑2年6個月,刑期至:2020年11月7日。

田野:吉林省松原市長嶺縣公民。2019年52歲的田野,因長期協助弱勢群體維權而被拘留,2017年六四期間,他在北京南站解救其他訪民,遭保安毆打,並關押在北京的黑監獄。2017年10月26日,松原市長嶺縣公安局指田野等人慾煽動串聯吉林省訪民在長春舉行集會遊行活動,以涉嫌組織訪民成立中國公民維權同盟,散發《致中國上訪維權公民的公開信》,被行政拘留15天。他曾在拘留期間絕食六日。此次田野被刑事拘留的時間是2018年9月3日,被批准逮捕的時間是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2日晚,田野在租住的北京市丰台區王村出租屋內休息。大約22時左右,長嶺縣公安局二十多名警察,既未身穿警服,也未出示任何證件,強行破門而入,用暴力手段將赤身的田野拖上車。隨後,警察將田野雙手反銬,用背心蒙住頭,迅速驅車離開北京前往長嶺縣。

田玉琴:山西太原市老年法輪功學員。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警察2018年6月25日非法闖民宅,抄家抓捕法輪功學員孫志芬(60歲)、王素平(67歲)、羅保軍(62歲)、張清香(69歲)、張潤英(71歲)、郭潤鮮(68歲)、田玉琴(60歲)、胡蘭英(65歲),其中多數是老太太。山西省太原市這八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近一年後得知被迎澤區法院非法判刑、勒索罰款,並被劫持到監獄。

被判刑6年,罰金2萬元。刑期至:2024年6月24日。

佟躍亮:遼寧省北鎮市溝幫子鎮人,法輪功信仰者。因信仰、宣傳法輪功,遭地方當局長期跟蹤、監控、打壓。2017年3月20日被錦州市網監國保警察與溝幫子派出所警察綁架,后被以涉嫌邪教罪逮捕。2017年12月1日上午9點,其案被錦州市中級法院正式受理,至2018年2月初,其被遼寧省北鎮市法院一審以邪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萬元,其不服已提出上訴。刑期至2022年3月19日。

圖丹(藏)四川省甘孜藏族羌族自治區州阿壩縣僧人。2016年5月2日,因手持達賴喇嘛尊者的法相,並呼喊著口號獨自遊街示威,遂立即被警察拘捕。下落不明。

圖雅(蒙古):王丫頭和圖雅是內蒙古扎魯特旗兩位上訪牧民。因上訪2018年3月28日被旗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被抓的村民家屬已從扎魯特旗公安局取回了拘留通知書。王丫頭此前曾多次投訴,2016年夏天,她的一個兒子在河裡洗澡,掉進不法商人挖沙子的坑裡被淹死。事發后,村民們多次向政府舉報施工方挖沙子,破壞環境,但始終無人理會。村民於是集體攔截開發商拉沙子的工程車,結果王丫頭因此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八個月。獲釋后,王丫頭繼續上訪及起訴當地有關部門,結果敗訴。另一位與王丫頭同村的牧民圖雅因到北京上訪,也被刑事拘留。去年9月份,圖雅因舉報不法商人破壞村民的生產環境,卻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一個月,后被取保候審。圖雅不服,多次進京上訪

拖合塔爾汗•拖列吾汗(哈薩克族):新疆 建設兵團底6師110團2連(民族連)職工,因集資興建了一座清真寺,遂被新疆地方當局拘留,先是被送到當地的“去極端化教育中心”關押和洗腦教育,后又此處直接被拘捕抓走,至今毫無因信。

U.

V

W.

萬永紅、

王愛華、王艾芝、王寶山、王斌、王炳章、王傳煌、王傳英、王翠蘭、王登朝、王芳、王飛(赤峰)、、王鳳雲、王鳳英、王福華、王國廷、王國雲、王海超、王好梅、王紅、王洪立、王紅玲、王洪霞、王紅玉、王家芳、華、王健民、王靜、王靜哲、王軍、王軍平、王莉、王立芳、王麗英、王麗志、王琳琳、王玲、王龍飛,王路路、王明全、王默、王培成、王齊花、王秋蘭、王全璋、王瓊、王尚傑、王日清、王蓉文、王淑範、王淑芳、王淑華、王淑蓉、王順達、王松艷、王素平、王田、王威、王衛真、王新忠、王雄珍、王丫頭、王怡、王一飛、王銀環、王鷹、王應龍、王永生、王宇東、王喻平、王玉玲、王玉楊、王岳來、王雲傑、王振霞、王忠明、

旺堆(藏)、旺青(藏)、旺青次讓(藏)、

汪寶玉、汪國寶、汪黎明、汪山明、汪信全、

Ad:美好不容錯過,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時光,現在就訂票

魏安平、魏小妹、魏續旺、魏修娟、魏永漢、魏玉紅、魏在強、魏忠平、

危志立、

溫衛紅、

文舉平、文英、

武桂琴、武桂芝、武全

吳碧林、吳朝琪、吳彩霞、吳芳、吳淦、吳海波、吳克木、吳鶯香、吳娟、吳娟(遼寧)、吳立傑、吳葛健雄、吳其和、吳鐵蛋(蒙古)、吳文章、吳樨、吳向洋、吳旭欽、吳澤衡、吳志敏、

烏木別提•卡斯木(哈薩克)、

巫德蓉、

萬永紅:河北唐山市遷安市法輪功學員。唐山市遷安市法輪功學員萬永紅、周秀霞、劉小元於2015年12月15日被遷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抓捕后,並於12月16日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遷安市檢察院於2016年1月18日批准逮捕;並於2016年7月11日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已經有2年多的時間未有叛軍,長期超期非法羈押。2019年4月獲悉,遷安市法院於2019年3月19日對萬永紅、周秀霞、劉小元做出判刑,判刑書中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萬永紅4年,罰金8000元;周秀霞3年6個月,罰金7000元;劉小元3年6個月,罰金7000元。萬永紅刑期至:2019年12月14日。

王愛華: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2017年3月被抓捕,后被齊齊哈爾鐵鋒區法院判刑3年,2018年11月27日被關押到哈爾濱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酷刑虐待。刑期至:2020年3月。

王艾芝:江蘇省連雲港市法輪功學員。2018年6月5日,連雲港市海州區公安分局抓捕了法輪功學員劉玉萍、邵世玲、那仁志、熊成霞、周翠萍、馬寶玲、高建君、王艾芝、汪寶玉、小周女士、喬老太等十一人。所有人家中都被非法抄了家,警察劫走家中的電腦、手機、光碟、U盤、電器、錢財、書籍等私人物品。2019年3月25日,王艾芝被開庭,被判刑2年,刑期至:2020年6月4日。

王寶山:河北唐山法輪功學員。2017年7月3日上午,唐山市公安和國保夥同豐潤區國保大隊長藺文軍,還有豐潤區永濟街派出所人員到王寶山工作單位,直接把大法弟子王寶山綁架,搶走家門和汽車門鑰匙,在王寶山家沒人的情況下,直接非法抄走家中的電腦和七、八台印表機,還有準備給兒子買房子的錢,中午其沒修鍊的妻子回家,也被綁架到市公安局,下午5點多,才放其妻回家,將王寶山非法關押到路南區拘留所。2017年7月18日上午,唐山市國保大隊夥同豐潤區國保大隊將王寶山劫持到豐潤區看守所。2018年7月12日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遵化法院以從王寶山家中非法搜查出的印表機、法輪功書籍及真相資料等物品為由,枉法判王寶山五年半,勒索罰金二萬元。目前在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第二監獄繼續迫害。刑期至:
2023年1月2日。

王斌:廣東省江門市法輪功學員。於2017年5月22日被當地610及警察抓捕抄家,關押在江門看守所。看守所期間,王斌被強迫檢查身體,警察用幾十斤重的一字形八十公分鐵鎖把他的雙腳分開八十公分,強迫他帶著鎖上樓梯,致使他雙腳流血,身體遭受嚴重傷害。1年7個多月後,日前,家屬收到律師發來的江門市蓬江區法院《刑事判決書》,法院竟以王斌用VIVO牌和中興牌手機註冊微信號建群傳播真實消息為由,將他重判8年並罰款人民幣三萬元。刑期至2025年5月21日。

王炳章:1947年12月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莊市籍人,基督徒,美國永久居民,中國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國創辦《中國之春》雜誌,被捕前任中國民主正義黨發言人、中國民主黨海外聯合總部顧問;2002年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綁架后帶到中國境內被警方拘捕;2003年2月10日以“間諜和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被判無期徒刑。據其家人稱,王炳章的身體現在隨時有生命危險,獄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報器,要求其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適馬上按響警報;其深知自己健康狀況頻危,已經寫好遺囑,希望“請加拿大牧師前往中國為他送葬,並要求做遺體解剖公布死因”。目前在廣東省韶關北江監獄(廣東省韶關市湞江區梨市鎮7號信箱6-9,郵編512140)服刑。

王傳煌:周啟良、王傳煌、汪黎明三人均系江西省武寧縣人,法輪功學員,在押良心犯。2013年—2015年期間,曾因組織、參與制作、印刷法輪功宣傳光碟、書刊等行動,學習、傳授列印、刻錄、裝訂等技術,使用具有自動撥號及語音功能的手機給他人打電話等,而遭到地方當局嚴密監控和打擊。2015年3月21日,在共同搬運、攜帶2015年神韻晚會光碟、《明慧周刊》等相關海外法輪功影像雜誌資料時,被武寧縣警方獲悉,當場拘捕,其家分別被抄。2016年6月13日,3人均被江西省武寧縣人民法院一審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其三人均表不服,提起上訴,同年7月14日,經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依然駁回起訴,維持原判。目前都被羈押于江西省武寧縣看守所。分別刑期至2022年9月20日。

王傳英:山東萊蕪市鋼城區法輪功學員,2019年六十多歲。2018年3月25日,王傳英、任秀英,被誣告,遭鋼城區公安分局城子坡派出所抓捕、抄家(王傳英的家被抄走一皮卡車的私人物品),被關押到萊蕪看守所。山東萊蕪市鋼城區法院和鋼城區檢察院合謀,暗箱操作,2018年12月20日通知王傳英、任秀英家屬:王傳英被判3年10個月,任秀英被判1年8個月。刑期至:2022年1月24日。

王翠蘭:天津法輪功學員。家住天津濱海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2017年9月30日,王翠蘭被天津國安抓捕,關押在東麗區看守所。后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就在2019年3月26日,王翠蘭女兒突然接到通知去天津女子監獄探視母親,才知道母親已被判刑3年6個月。在天津女子監獄,警察、刑事犯、還有被轉化了的人,天天圍著王翠蘭做“轉化”迫害,由於她拒絕“轉化”,並繼續上訴,被長時間罰站。女兒接見她時,她身體很虛弱,由人攙扶著。刑期至:2021年3月29日。

王登朝:1974年6月27日出生,陝西省武功縣人,前羅湖分局三級督警,曾任深圳市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經理,民主活動人士,中國在押政治犯。2012年,因在深圳市蓮花山公園準備組織一個為紀念孫中山逝世87周年而做的民主宣傳活動,而於3月12日被拘押;隨後又指控他在2011年負責深圳大運會保安工作時,涉嫌虛報保安人數貪污283萬元,被深圳警方正式逮捕;2012年11月底,被深圳市羅湖區法院以“貪污罪”和“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其不服上訴,2013年經二審改判,“妨害公務罪”被取消,貪污數額被減為80萬元,刑期減至為11年有期徒刑。目前在廣東省深圳巿監獄服刑。刑期至2023年3月11日。

王芳:黑龍江省綏化市北林區法輪功學員。綏化市尚志小學的教師,擔任多年的班主任。2018年10月3日,綏化市法輪功學員楊傳厚、白霞、王芳、王福華、趙婷婷去蘭西縣北安村發送法輪功資料,被蘭西縣公安國保和北安鎮派出所警察抓捕,關押在蘭西縣拘留所。后2019年5月24日,被黑龍江省安達市法院判刑2年,刑期至:2020年10月2日。

王飛(赤峰):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王飛女士是赤峰市元寶山區人,修鍊法輪功,信仰真善忍,渴望做善良人,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王飛曾經被非法關押多次,被非法判刑3年,抄家四次,家庭被迫拆散,造成她個人直接經濟損失十多萬元。2012年10月12日,王飛女士再次被警察非法抄家,11月22日被通緝,從此以後王飛被迫流離失所,五年多來過著有家不能回的流亡生活。2018年1月31日,赤峰市紅山區公安局國保警察跟蹤王飛,最後綁架了去親戚家串門的王飛,僅六天,就把構陷她的案卷交到紅山區檢察院批捕。2018年8月22日開庭,10月18日再次開庭,2018年12月5日王飛被赤峰市紅山區法院判處1年6個月。刑期至2020年6月4日。

王鳳雲:安徽一位為了村民集體財產被前任村官、鄉官侵吞而進京信訪舉報的民選女村長。2018年3月1日下午16時許,安徽民選村長、為村民維權10餘載的王鳳雲女士,在北京市大興區新宮附近暫住處,被7、8個不明身份著便裝的人強行架走,第二天其家屬就收到宿州市公安局埇橋分局的刑事拘留通知書,理由王鳳雲女士涉嫌“尋釁滋事罪”。

王鳳英:女,76歲,江西省南昌市人,法輪功信仰者。因信法輪功,並宣傳法輪功被誹謗、被迫害真相,曾遭中共當局兩次非法刑事拘留、兩次非法勞教(第二次因“高血壓”被釋放)、一次被強制關押洗腦班。2016年又遭到四次綁架。2017年6月12日因再次懸挂法輪功真相條幅,被南昌市紅谷灘公安分局鳳凰洲派出所的公安人員綁架,7月17日被以涉嫌“邪教罪”逮捕。2017年11月13日在南昌市東湖區法院被開庭受審,2018年1月19日被南昌市東湖區法院枉法判刑3年。其不服上訴,目前不知後續詳情。刑期至2020年6月11日。

王福華:黑龍江省綏化市北林區法輪功學員。2018年10月3日,綏化市法輪功學員楊傳厚、白霞、王芳、王福華、趙婷婷去蘭西縣北安村發送法輪功資料,被蘭西縣公安國保和北安鎮派出所警察抓捕,關押在蘭西縣拘留所。后2019年5月24日,被黑龍江省安達市法院判刑2年,刑期至:2020年10月2日。

王國廷:出生年月不詳,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區下辛庄村民,維權者王復春之父,“夏俊峰”式的維權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2012年5月,其所在村莊舉行村幹部換屆選舉,有“惡霸村長”之稱的黃雙來欲求連任,但卻遭村民反對;鑒於黃在任期間存在帳目不清、多佔土地等嚴重問題,村民決定推舉其子王復春和另一村民衡慶傑競選村官,隨遭到黃雙來等人的忌恨、威脅恐嚇和打擊報復。由於黃雙來一直認為其子王復春的參選是受其指使,並唯恐王國廷為人正直,在村中有極高威望,會影響他的村長連任,隨心生惡念,於2012年5月9日帶領幾名打手(據稱皆系黃的親戚)闖進其家中肆意打鬧,其子王復春聞訊前來勸阻並報警,警方卻不出警;5月10日,黃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復春,並用槍托將其嘴巴打傷,無奈之下王等人二次報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月11日,黃第三次帶領6人夜闖其家,對其實施肆意毆打,其子女家人及眾多村民紛紛趕往現場,雙方發生衝突;儘管王等人立即報警,警方依然消極不作為,結果在正當防衛過程中,致使黃和另兩名打手被鈍器擊傷、死亡;儘管之後其主動自首,但其及其親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2013年9月13日,經天津市中級法院秘密審判,其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鑒於判決明顯與事實不符,其不服上訴;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28日,天津市高級法院被迫對其進行兩次秘審,仍做出宣判:“維持原判死刑,立即執行”;其不服繼續上訴;2016年4月王復春與衡慶傑二人死刑複核通過並執行。王國廷重新庭審量刑。目前被羈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王國雲:王國廷的弟弟。因競選村長,原天津下辛庄村惡霸村長黃雙來對村民王復春參与競選恨之入骨,多次帶領親信打手到王復春父母家逼其退選,二老也曾多次報警警方不管。2012年5月12日夜間11、2點鐘,黃雙來帶5人夜闖王國廷家,暴力威脅王國廷,不準其子王復春參選村長,與聞訊趕來的王復春及眾村民發生衝突,黃雙來等三人被毆致死。該案2013年9月13日一審,天津一中院將“聚眾鬥毆罪”改為“故意殺人罪”判處王復春、王國廷、村民衡慶傑死刑,王國雲被判8年有期徒刑。2016年4月王復春與衡慶傑死刑通過並執行。刑期至2020年5月11日。

王海超:遼寧撫順市清原縣五名法輪功學員。2018年6月21日下午,清原縣南口前鎮法輪功學員丁國柱、徐俊英、張傳文及紅透山礦的楊秀芳,在清原縣敖家堡鄉於家堡村給村民們講法輪功時,被告發到敖家堡鄉派出所。后,被清原縣國保抓捕。2018年12月,遼寧撫順市清原縣法院判處丁國柱3年3個月,丁國柱的妻子王海超3年,張傳文1年半,徐俊英1年半,楊秀芳1年3個月。王海超刑期至:2021年6月20日。

王好梅:河南省淮陽市法輪功學員。河南省淮陽市東南角小鎮魯台的鄭現金、王好梅夫婦,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綁架、關押,王好梅遭非法勞教,鄭現金被判刑八年。2016年7月,鄭現金、王好梅夫婦第五次被綁架,並都被判刑。2016年12月22日,淮陽縣城西關法判鄭現金5年6個月、王好梅4年6個。在河南新密監獄,鄭現金被迫害的喉管切開,插入管子,維持生命,保外就醫回家,將孩子的積蓄都花空了。現在鄭現金生活非常困難,只能從胃管里往胃裡注射流食。王好梅刑期至:2020年12月。

                                                 

王紅:貴州訪民。貴州省黔西縣城關鎮孫家壩村四組的68歲老太陳學兵,在阻止開發商施工被拘留後活活氣死,其女兒王紅到北京信訪伸冤于近日遭黔西縣公安以“擾亂社會秩序罪”政拘、刑拘、逮捕。為投訴政府拆遷過程中遭遇的不公正問題,當時68歲的陳學兵和女兒王紅分別向黔西縣國土局,黔西縣信訪局,黔西縣政府、黔西縣人大、畢節市國土局、畢節市信局、畢節市政府,貴州省信訪局、貴州省紀委、貴州省公安廳、中紀委、國家信訪局、國土資源部、公安部等,進行合理合法的逐級上訪反映問題,程序和行為均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但這些官僚體制下的機構,均沒有對這對母女所反映的問題給予任何作為。2016年8月23日,王紅與訪民張長菊、王忠榮因各自訴求再次到北京上訪,黔西縣公安局派人到北京將三人接回黔西后,又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為由對王紅處以10日行政拘留。黔西縣公安局在王紅行政拘留期滿后,並沒有釋放王紅,而是又以涉嫌“擾亂社會秩序罪”於2016年9月18日將王紅轉為刑事拘留,到10月24日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召開的同日批捕,現羈押在金沙縣看守所。

王洪立:河北省肅寧縣城關鎮城內村維權人士。2016年6月2日,王洪立去北京王府井去買東西,路上遇到公安查身份證,說是上訪的,不讓走拉到派出所,之後地方強行押回肅寧縣城關派出所。6月3日下午,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現羈押于肅寧縣看守所。

王紅玲:內蒙古包頭市法輪功學員。王鷹、王紅玲兩人於2018年3月6日被包頭市青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抓捕。內蒙古包頭市青山區法院於2019年1月24日對王鷹、王紅玲分別判刑2年及1年6個月。王紅玲刑期至:2019年9月5日。

王洪霞:黑龍江省嫩江縣九三農墾局榮軍農場法輪功學員。1971年4月出生。王洪霞、于桂榮2018年4月17日發放真相資料,被警察跟蹤,於4月18日在於桂榮家被嫩江縣公安局不法警察綁架,被關押到齊齊哈爾第二女子看守所。(這是王洪霞、于桂榮兩人第二次同時遭綁架、構陷,被判刑。2009年6月,她們兩人被綁架,于桂榮被判刑3年半,王洪霞當時也被判刑6年。)2018年11月,黑龍江省嫩江縣法院判處王洪霞6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4年4月16日。

王紅玉:大連市旅順法輪功學員,
2016年6月28日,大連政法委策劃,採用手機監控、跟蹤、定位、蹲坑等手段,在大連地區各縣區同一時間統一行動,抓捕了數十名法輪功學員,有很多人當天被放回,有的當月回家,最後還有多人被判刑。這次抓捕被公安國保稱為“1614”大案。劉仁秋、盛傑、谷樹春、王紅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旅順法院二次非法開完庭后,在2017年12月22日下判決書,
劉仁秋被判10年、罰款五萬元;盛傑7年半、罰款三萬元;王紅玉3年半、罰金款三千元。王紅玉刑期至:2019年12月27日。

王家芳:廣州市白雲區法輪功學員。2018年五十四歲,原廣州大學數學系副教授,撰寫過“模糊集類上的Fuzzy測度”、“Fuzzy集的基數問題”等學術論文,是一位學生喜歡的好老師。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王家芳老師因堅定信仰真善忍,被關押于廣州市洗腦班、廣東省洗腦班、槎頭勞教所(1年半)、廣東省女子監獄(9年)等,多次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累計冤獄逾12載。2017年10月27日在廣州市流花湖公園遊玩時,遭越秀區六榕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 2018年8月24日,王家芳被廣州市荔灣區法院判刑3年6個月。刑期至:2021年4月26日。

王建華:他與鄧洪成、肖兵、王軍、沈力、李南海(火焱)、丁岩、王威、黃安陽、李江鵬等廣東深圳公民10公民遭抓捕。以上10人在2016年11月15日後連續遭拘捕或強迫失蹤。后警方向追尋下落的鄧洪成、王軍家屬證實其已被羈押,被指涉顛覆。后被告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王靜:女,64歲,黑龍江省七台河市人,法輪功學員。因信仰和宣傳法輪功,2016年5月8日被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桃東派出所警方跟蹤和抓捕,后被非法抄家,抄走價值3萬多元的私人財物。王靜被很快關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期間,被看守所獄警迫害致血壓高達230—260,嚴重心臟病,鼻子出血、意識不清,生活不能自理,隨時都有生命危險。但其律師和家屬多次為其要求保外就醫,均遭到拒絕,並哄騙其兒子說,如果開庭時其母不說話、不辯護,就可判3緩4當庭回家,否則就判3年。但此事遭到王靜拒絕。2017年1月6日,王靜被從重症監護室駕到到看守所進行庭審,儘管受聘律師當庭指出,因公訴人提供的筆錄證據沒有簽字, 所以按照法律條款這些證據都是無效證據,“對於普通公民採取特務的手段這本身就是嚴重的違法,所以王靜案件目前為止沒有任何所謂的證據”
,但是,2017年1月9日,王靜依然被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區法院非法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其不服當即決定上訴。2017年1月,七台河市中級法院經匆匆二審裁決,依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在黑龍江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19年11月7日。

王靜哲:瀋陽市大東區地稅局的一名女稅務官員,法輪功學員,今年不到五十歲。王靜哲因控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而遭綁架。2015年10月22日,王靜哲在工作單位被和平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家被查抄。在瀋陽市看守所,王靜哲拒絕穿囚服,被獄警銬上手銬、腳鐐。2016年6月16日,瀋陽市和平區法院將王靜哲判刑6年。刑期至2021年10月21日。

王軍:他與鄧洪成、肖兵、沈力、李南海(火焱)、丁岩、王威、王建華、黃安陽、李江鵬等廣東深圳公民10公民遭抓捕。以上10人在2016年11月15日後連續遭拘捕或強迫失蹤。后警方向追尋下落的鄧洪成、王軍家屬證實其已被羈押,被指涉顛覆。后被告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王軍平:河北石家莊市鹿泉區石井鄉棧道村維權人士。因王軍平的工人被無緣無故居打成重傷,王軍平自2008起到北京中南海周邊上訪13次拘留5次。2015年7月,王軍平去鎮政府上訪,鎮長讓司機開車離開,王軍平到鎮長車前要求鎮長答覆,鎮長的司機就毆打王軍平。9月,王軍平在親戚家被欺騙回家以尋釁磁事刑事拘留,后被起訴。此案2016年5月6日在法院開庭,未判決。

王莉:遼寧鳳城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吳娟、王莉在赫家溝給當地居民送“福善吉慶”年畫和真相書冊時,被村長卜井奎惡意舉報,被鳳城市公安局鳳山分局抓捕。2018年12月27日,遼寧鳳城法輪功學員吳娟、王莉被鳳城法院判刑3年6個月。刑期至2021年7月31日。

王立芳:王復春的母親。因競選村長,原天津下辛庄村惡霸村長黃雙來對村民王復春參与競選恨之入骨,多次帶領親信打手到王復春父母家逼其退選,二老也曾多次報警警方不管。2012年5月12日夜間11、2點鐘,黃雙來帶5人夜闖王國廷家,暴力威脅王國廷,不準其子王復春參選村長,與聞訊趕來的王復春及眾村民發生衝突,黃雙來等三人被毆致死。該案2013年9月13日一審,天津一中院將“聚眾鬥毆罪”改為“故意殺人罪”判處王復春、王國廷、村民衡慶傑死刑,王立芳被判12年有期徒刑。2016年4月王復春與衡慶傑死刑通過並執行。王立芳刑期至2024年5月12日。

王麗英:山西永濟市六旬老人、女法輪功學員。永濟市電機廠的退休職工。2018年3月發放法輪大法的真相材料,遭抓捕,被萬榮縣法院判2年有期徒刑,目前被非法關在山西女子監獄。刑期至:2020年3月。

王麗志:大連市金州區石河鎮法輪功學員。2018年3月18日晚,谷秀華(女)、劉希永(男)、周興(男)、李天學(男)、王麗志(女)、張三曼(女)、譚春榮(女)、孫寶英(女)、劉井龍(男),去大連市金普新區炮台鎮袁屯村發放新書《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被炮台鎮派出所警察抓捕。2018年9月25日下午二在大連市金州法院庭審。后谷秀華、周興、王麗志,被大連市金州法院判刑4年;張三曼、譚春榮被判刑3年8個月,李天學被判刑3年3個月,劉希永、孫寶英、劉井龍的情況還不清楚。王麗志刑期至:2022年3月17日。

王琳琳:網名‘我在紅塵你在天上2013’。女,安徽人士,徽鄉網總監,因於2018年4月12日15時通過新浪微博發布消息稱:安徽穎上夏橋鎮拆遷逼死老人,發微博的同時附有一段十秒鐘顯示,視頻中顯示有多名身著“特警”字樣服裝的彪形大漢,隊形整齊,臂戴紅色袖套,矇著黑色頭套,到一處疑似辦喪事的地方“執法”。該視頻早前已被微博官方刪除。后王琳琳于在2018年4月12日晚被以涉嫌“敲詐勒索未遂”罪抓捕關押至今。目前關押于安徽阜陽女子看守所(又名‘阜陽市監管中心’,阜陽市潁泉區寧老莊鎮駕駛員考試中心南側)。

王玲:四川省溫江區公平鎮紅橋村2組社員,失地農民。因2005年成都市溫江區公平政府毀約處理拆除5個門面450平米三層樓房一案進京上訪。2015年8月2日,王玲到北京上訪時被抓去馬家樓。8月14日王玲返回后,即被溫江區公安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9月16日溫江區檢察院批准逮捕了王玲。2016年8月4日此案在成都市溫江區法院開庭審理,8月31日,第二次審理,未判決。

王龍飛:張大娥、王龍飛母子是河南省許昌市襄城縣茨溝鄉五里堡村疫苗受害者家長,系母子。張大娥、王龍飛母子先後被襄城縣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於2017年9月9日同一天逮捕。王龍飛的父親王振堂表示,王龍飛被刑拘是因為8月1日我們一家人在省政府大門外路邊掛維權牌子,求見省長反映我孫子王諾一被疫苗致殘的事。王龍飛推著孩子站在路邊並沒做什麼,當時幾個特勤人員過來把我拉到一邊照我臉上就扇,又把我抬起來扔掉。七十歲的姨奶奶嚇得暈倒在地,無奈家人只好把我倆人送進醫院做了簡單處理。8月2日一群警察闖進我家,不由分說把我兒子王龍飛帶走關押在襄城縣看守所,並帶走了家裡兩個手機和親戚家的一台電腦。當時王龍飛的母親張大娥不在家,8月3日,又把張大娥三個幫忙維權的姐姐帶走拘留了五天。8月12日,張大娥在廈門被帶回來關押在拘留所,后又被送到許昌看守所。2017年9月9日鄉派出所送來逮捕證,張大娥、王龍飛以尋釁滋事罪被逮捕了。事情要追溯到 2015年7月8日,當時家人帶著只有六個月的王諾一,在襄城縣防疫站接種乙肝、百白破、口服脊灰糖丸三種疫苗,接種疫苗【小編推薦:專家爆驚人內幕:接種疫苗,你有更大的可能會死於病毒】當晚,孩子哭鬧不止,過後幾天總是煩躁不安,精神不振,後來開始發燒抽搐。經襄城縣人民醫院、鄭州兒童醫院、北京醫院等多個大醫院治療確診為嬰兒癲癇痙攣症,腦損傷綜合征,精神運動生長遲緩,巨細胞病毒感染。而襄城縣疾控中心卻診斷為偶合症。他們一家不相信疾控中心的診斷結果,找防疫站協商解決此事反被拘留。此後一家人開始進京上訪,襄城縣疾控中心領導聯合茨溝鄉派出所對他家人一次次進行打壓拘留,奶奶張大娥曾因上訪被多次拘留,孩子爸爸、媽媽、姑姑都被拘留過。這兩年多以來,他們為了維權用盡了各種方法,豈料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卻被冠以“尋釁滋事罪”逮捕。遭遇這麼多的打擊,一家人淚都哭幹了,為給孩子治病已經傾家蕩產,奶奶張大娥為孩子治病傾盡一切心血。張大娥母子被刑拘后,眾多疫苗受害者家長自發捐款,為王諾一治病。

王路路:漢族,1988年7月17日出生,陝西延安子長縣人,大專畢業,基督徒、傳道人,在押良心犯。因信仰基督教並組織、參与基督教家庭教會的聚會活動,遭到當局的嚴厲打壓。2016年3月5日被新疆昌吉市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4月11日被地方檢察院指控為“新疆昌吉教案”主犯而批准逮捕。2016年10月27日在新疆昌吉市法院一審開庭,2017年4月18日,王路路被昌吉市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目前被羈押在新疆昌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3月4日。

王明全:甘肅省慶陽市環縣法輪功學員。1960年出生,1998年開始修鍊法輪功,身心受益。王明全2017年10月4日被環縣環城派出所警察從家中抓捕。2018年6月22日,王明全被環縣法院判刑7年。刑期至:2024年10月3日。

王默:剛剛獲釋一個多月的政治犯王默2019年5月14日再遭刑事拘留,具體原因還不清楚。王默曾被判刑有期徒刑4年6個月,2019年4月2日才刑滿釋放。

王默1972年出生,江蘇省淮安市人,網名“菜刀王默”,人稱“黑犬”,民間知名新浪微博“轉世黨”,南方街頭運動踐行者。2014年10月3日,因在廣州市多地拉橫幅聲援香港民主抗爭、“真普選”,被警方從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帶走,並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廣州市檢察院更換罪名,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批捕,並被羈押于廣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其案在廣州中院開庭受理,2016年4月8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后在廣東省韶關市樂昌監獄服刑。刑期至2019年4月2日。釋放一個月後又被刑事拘留。

王培成:2018年3月21日,江蘇省無錫、宜興兩市10餘維權人士來到宜興市拘留所迎接兩會期間被行政拘留的維權人沈方明出獄,不料他已被其轄區派出所提前接走,隨後大家前往沈方明的家中為他接風洗塵。事後,當大家前往火車站查看返程車次時,卻遭到大批特警的抓捕。目前已知,其中任美嬌、錢采芹、夏建妹、周友良、湯永斌、王培成6人被刑拘。

王齊花:2018年六十六歲,家住武漢市新洲區。2017年7月13日上午十點多鍾,村部會計何勝伢帶領新洲區國保大隊四人和舊街派出所一人,闖入王齊花家中,非法抄家,其中一人帶著攝像機在家裡到處攝像,來人看到王齊花家裡掛的匾額十字綉藝術品(綉有法輪大法好和蓮花),就強行摘下帶走,還搜出幾部舊手機,這群人就走了。后被新洲區國保大隊和當地警察綁架到蔡甸區玉筍山洗腦班,幾天後關到第一女子看守所。2018年5月2日,武漢新洲區法院判王齊花八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5年7月12日。

王秋蘭:山東省壽光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六十九歲。2018年青島峰會期間,在濰坊市政法委書記孫啟生的親自部署和指揮下,壽光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瘋狂的抓捕等迫害,5月3日,壽光市國保把壽光兆祥小區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甄明鳳和聖城街道辦北關村近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淑美抓捕,並非法把正在照料做了腦手術一直昏迷不醒的兒媳、還得看著小孫女的北關村法輪功學員王秋蘭非法抓走,並抄了她的家。王秋蘭、甄明鳳和劉淑美被押送濰坊看守所,甄明鳳和劉淑美因查體不合格回家,王秋蘭被關押在濰坊市看守所。后王秋蘭被青州市法院判刑3年6個月,已於3月14日押送到山東濟南女子監獄。刑期至2021年11月2日。

王全璋:1976年2月15日出生,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人,網名王全章,前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著名人權律師。2014年3月28日,曾因赴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農墾局七星拘留所為“建三江事件”中被迫害的律師維權,而遭遇當地警方的暴力毆打、虐待和脅迫;2015年8月5日,因710人權律師大抓捕事件而被北京警方以“尋釁滋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兩罪刑事拘留,其家被查抄。目前被指定地點監視居住,關押地點不明。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現羈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8月9日王全璋案被移送檢察院,后被退偵。羈押三年多仍未開庭審理。2019年1月28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對被告人王全璋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秘密宣判,認定王全璋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至此,中共當局3年多以前製造的震驚世界的侵犯人權709系列大案至此算是塵埃落定。

王瓊:湖北荊州法輪功學員王瓊,女,1962年出生,荊州市文星學校教師,現已內退。2017年6月20日和法輪功學員馬世君(女,60歲左右)到湖北江陵郝穴發真相資料,被郝穴派出所警察綁架一郝穴看守所關押至今。現王瓊家人請律師到郝穴派出所找負責辦桉的警察雷罡(電話:15090808420)多次要求放人,雷罡語氣強硬,說要上交到檢察院。

王尚傑:男,2019年62歲,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法輪功學員。2017年6月11日晚九點左右,張仁光、王尚傑、韓建海、李靜波,4人因發真相資料,分別被國保和民權派出所綁架。在張仁光家抄走大量耗材。后全送姚家看守所。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2018年5月30日庭審法輪功學員張仁光、王尚傑、韓建海、李靜波,並判王尚傑8年、勒索罰款1萬元。刑期至:2025年6月10日。

王日清:遼寧大連市金州新區法輪功學員。2018年七十二歲。2018年4月14日中午,王日清老人在大連開發區倚平里發法輪功資料,被開發區五彩城派出所三個警察抓捕到五彩城派出所。經非法審訊、抄家,于當天晚上體檢后,被劫持到大連市看守所關押。5月初,被非法批捕。后2018年9月19日,被非法判刑2年6個月、勒索罰金5000元。王日清老人現仍被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10月13日。

王蓉文:成都維權人士。王蓉文於2017年9月初去廈門旅遊,5日被當地社區截回成都后被抄家,6日被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以“尋釁滋事”刑事拘留,現被羈押于成都看守所。王蓉文是李春城主政成都時2006年製造的青羊區寬窄巷子“5.11”拆遷命案的受害者,其母親李素芬,當時77歲,被政府8人“高墜死亡”,此案沉冤待雪。近十年來,王蓉文一直堅持不懈為自己也為他人依法上訪,成為當局的眼中釘。2019年7月30日,四川成都維權人士王蓉文尋釁滋事案在成都市青羊區法院第六法庭開庭審理,法庭當庭宣判王蓉文尋釁滋事罪名成立,王蓉文獲刑2年2個月。刑期至2019年11月5日。

王淑範:吉林市法輪功學員。王淑範在2018年9月28日被警察抓捕、抄家,后又被關押到吉林市看守所。后得知被判4年。刑期至:2022年9月27日。看守所人員說:年“五·一”假期過後,送往吉林省女子監獄。

王淑芳:近期獲悉,大連市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當局枉法判刑,其中,王淑芳等人均遭枉法重判。王淑芳,女,大連市西崗區人,法輪功學員,良心犯。2017年10月被大連西崗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秘密判刑7年6個月。目前關押在大連市某看守所。其他刑期至不詳。

王淑華:吉林松原市法輪功學員。為營救丈夫——松原市法輪功學員李國軍,2017年10月12日王淑華到長春市民康路派出所去要人,被非法扣押。後來得知王淑華被判刑9年,於2018年6月4日送到蘭家女子監獄繼續迫害。刑期至2026年10月11日。

王淑蓉:1950年11月25日出生,四川省雅安市漢源縣人,早年是下鄉知青,四川漢源縣維權代表。曾因其祖父早年是四川省漢源縣士紳、抗戰將軍,1944年曾率隊救援過7名墜機美國飛行員而榮獲美國政府表彰,其父是民國時期的抗戰官兵,祖父二人後來均在1951年被中共政府以“反革命罪”槍決,所以其身世不幸使其後來遭受多種連累與磨難。1974年又因婚姻遭受挫折、對博公堂,漢源縣法院卻久拖不判,甚至對方重婚也視而不見,其情急之下誤傷孩子,故被漢源縣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刑15年;2009年7月19日刑滿釋放后,其繼續投訴,請求各級法院受理其離婚訴求,因久拖未果,其被迫走上上訪之路。近幾年,又因其試圖為其父及祖父討回公道,要求政府恢復祖產權益而遭遇新的不公和打擊。2016年2月,因其帶領數名四川籍訪民在春節時期進京控告地方行政不作為而被北京警方抓捕,且非法關押于馬家樓,幾天後被遣返原籍;遣返途中,因其遭到黑保安的肆意毆打,被迫自衛反抗,隨於2月8日被漢源縣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6年2月18日被轉刑事拘留,同年3月23日被漢源縣檢察院以涉“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尋釁滋事罪”正式批捕。2017年4月27日被四川省雅安市滎經縣法院一審以同罪名判刑6年。其不服,已提起上訴。目前被羈押於四川省雅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2月17日。

王順達:河北辛集市維權訪民。因去市政府情願,2016年7月8日被辛集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現羈押于辛集市看守所。

王松艷:她與陳素俠都是山東省臨沭縣法輪功學員。2016年9月12日上午,二人因在外懸挂“起訴江澤民”等真相展板,被臨沭縣“610”李方春及臨沭縣公安局國保等跟蹤,后被抓以涉嫌邪教罪刑拘。2017年2月中旬其案在山東省臨沭縣法院非法開庭,2017年5月22日被該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一審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各罰款二萬元,二人均表示上訴。目前被羈押于臨沂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3月12日。

王素平:山西太原市老年法輪功學員。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警察2018年6月25日非法闖民宅,抄家抓捕法輪功學員孫志芬(60歲)、王素平(67歲)、羅保軍(62歲)、張清香(69歲)、張潤英(71歲)、郭潤鮮(68歲)、田玉琴(60歲)、胡蘭英(65歲),其中多數是老太太。山西省太原市這八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近一年後得知被迎澤區法院非法判刑、勒索罰款,並被劫持到監獄。

被判刑10年,罰金3萬元。刑期至:2028年6月24日。

王田:39歲,陝西省寶雞市人,輪功學員。曾因信法輪功並參与網上法輪功信息資料接受、傳送、現金轉帳及宣傳等活動,而被福建省寧德市國保人員長期跟蹤、蹲點監控。2016年6月底,肖傳雄、金麗燕、陳星光、楊貴媚、楊雄、庄友布、陳開奇、林麗芳等8人先後被寧德市警方從家中抓捕,各人家庭被查抄,至2016年8月,除金麗燕被取保候審外,其餘7人均被寧德市檢察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正式批捕。同年9月下旬,王田也被寧德蕉城區國保非法抓捕。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刑3—12年不等,其中王田被非法判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目前都被關押于福建省寧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3月下旬。

王威:他與鄧洪成、肖兵、王軍、沈力、李南海(火焱)、丁岩、王建華、黃安陽、李江鵬等廣東深圳公民10公民遭抓捕。以上10人在2016年11月15日後連續遭拘捕或強迫失蹤。后警方向追尋下落的鄧洪成、王軍家屬證實其已被羈押,被指涉顛覆。后被告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王衛真:大連法輪功學員、女、原瀋陽軍區大連高等醫學專科學校內科教研室任教員,授銜上校,副師待遇。因堅持信仰、堅持講法輪功真相,被中共當局多次騷擾、抓捕。每次抓捕都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比如搜查證等,完全是非法抄家。2014年10月29日,在不通知任何親屬,法庭上只有陪送王衛真的兒子一人在場的情況下,中山區法院對她進行開庭審判。2014年12月6日,中山法院判王衛真8年徒刑。後身體原因未入監。2016年12月16日,大連市中山區秀月派出所警察到家中抓捕了當時六十八歲的王衛真女士,將她強行劫持到大連市姚家看守所。人被送入看守所體檢時,血壓高至二百三十,但看守所仍然非法關押王衛真。2017年1月5日,王衛真女士被押遼寧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4年12月15日。

王新忠:山東省惠民縣法輪功學員王新忠於2017年7月1日上午9時30分,在惠民縣皂戶李鄉范家集市場,講真相救眾生時,被人構陷舉報,被皂戶李鄉派出所抓捕,日前被關押在惠民縣公安局看守所。當日上午約10時左右,公安局國保大隊出動3輛警車,七八個公安警察,在他家中無人的情況下,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搶走了電腦、一箱法輪功資料和家中所有存款(做生意的一帶子本錢,數目不詳)。

王雄珍:王雄珍、袁秀英都是蘭州法輪功信徒。2017年6月18日清晨,蘭州市七里河區小西湖派出所警察、蘭州市特警等約10人在未出示任何證件情況下,闖入法輪功學員袁秀英、高軍夫婦家中,強制將夫妻倆用手銬銬住,在家中隨意亂翻,後來又叫來蘭州市城關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警察,同樣沒有任何手續就開始非法抄家,將家中的4台電腦、一台印表機、大法書籍、資料和其他電子設備等私人物品抄走,並非法將夫妻二人劫持到渭源路派出所。與此同時,蘭州市七里河晏家坪派出所警察、蘭州市特警等約8人非法撬壞法輪功學員王雄珍家的大門,強行入室、銬住王雄珍,抄走了電腦、印表機、大法書籍、資料等私人物品,並綁架王雄珍到渭源路派出所;西站派出所、蘭州市特警約8人,對法輪功學員梁玉英的住地抄家、並綁架到渭源路派出所。后將高軍送回家中,王雄珍、袁秀英、梁玉英羈押到看守所。王雄珍和袁秀英的家人為維護她們的合法權益,為她們分別請了律師。據律師說,袁秀英的身體狀況不好,家人非常擔心,多次找到城關國保大隊警察告知袁秀英的身體狀況不宜非法羈押,要求放人,但始終無人回復。袁秀英、王雄珍2017年7月已經被批捕。梁玉英獲釋。

王丫頭:她與圖雅是內蒙古扎魯特旗兩位上訪牧民。因上訪2018年3月28日被旗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被抓的村民家屬已從扎魯特旗公安局取回了拘留通知書。王丫頭此前曾多次投訴,2016年夏天,她的一個兒子在河裡洗澡,掉進不法商人挖沙子的坑裡被淹死。事發后,村民們多次向政府舉報施工方挖沙子,破壞環境,但始終無人理會。村民於是集體攔截開發商拉沙子的工程車,結果王丫頭因此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八個月。獲釋后,王丫頭繼續上訪及起訴當地有關部門,結果敗訴。另一位與王丫頭同村的牧民圖雅因到北京上訪,也被刑事拘留。去年9月份,圖雅因舉報不法商人破壞村民的生產環境,卻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一個月,后被取保候審。圖雅不服,多次進京上訪。

王怡:成都“12.9”
秋雨聖約教案受難者,秋雨聖約教會主任牧師。2018年12月9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被關押于成都市看守所。

王一飛:因涉秘密民運組織大陸“興華會”事,2018年6月6日,湖南公民王一飛與江西南昌公民曾國凡夫婦遭南昌警方刑事拘留,罪名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興華會成立於4月28日,以啟蒙民眾、推動憲政為宗旨。短短一個月,“興華會”近來在南昌、贛州等多地噴塗要求官員財產公開、懸挂紀念六四的標語。據維權人士蘭占生介紹:“在6月6號從曾國凡家中帶走的除了曾國凡夫婦,還有一個湖南的公民王一飛,王一飛和曾國凡是多年的好友。王一飛是湖南人,三十歲單身。”
2018年6月6日被南昌市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帶走並刑拘的網路秘密民運組織“興華會”創始人王一飛,在2018年就被當局獲刑2年。刑期至2020年6月5日。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市洪都監獄服刑。

王銀環:女,53歲,江蘇徐州市人,家住新疆西北石油局米泉基地,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2003年9月曾因散發法輪功數據被江蘇徐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勞教2年6個月。2008年2月又因修鍊法輪功被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冤判7年。2015年9月15日,王銀環在上飛機時,驗身份證后被機場保安攔截,並通知烏魯木齊市610辦公室成員及其所在管轄區稻香路派出所警方等數人,把她送到板房溝水管站洗腦班進行洗腦迫害,8天後又轉入水磨溝拘留所15天。2016年6月18日,她在烏魯木齊市西北石油局小區發真相資料時,被小區保安發現扣留,隨後被新市區警方抓捕,后取保候審,同年12月6日再次被抓捕,至今關押在烏魯木齊市第二看守所。2018年3月下旬,王銀環被烏魯木齊市新市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冤判3年6個月。她不服判決,已向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刑期至2020年6月5日。

王鷹:內蒙古包頭市法輪功學員。王鷹、王紅玲兩人於2018年3月6日被包頭市青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抓捕。內蒙古包頭市青山區法院於2019年1月24日對王鷹、王紅玲分別判刑2年及1年6個月。王鷹刑期至:2020年3月5日。

王應龍:王應龍、宋開友、唐祖瓊、都是四川宜賓珙縣羅渡鄉維權人士。2OO5年,宜賓在羅渡苗族自治鄉、曹營鄉、洛表鎮共計12個村採取每個村社長代表村民簽字的手法,佔用2400多村民的148.5525公頃土地修建羅渡水電廠。他們降低地價,降低土地類別不按政策賠償。2006年12月15日、24日,羅渡水電站放炮損壞3個村100多戶村民房屋,10餘戶震成危房,未合理賠付。2009年3月1日,村民們再次找鄉政府要求退回土地,巨浪公司代表周天柱指使42人手持砍刀,把黃桷六社社員吳儀清打昏厥,送醫院搶救,兩天才蘇醒致耳聾。此後村民一直在上訪維權。2016年2月24號,四川宜賓珙縣羅渡鄉黨委書記張強邀請7名移民代表,前往珙縣信訪局商談解決村民蹲守羅渡電站一事,村民代表進入後半小時,當局出動20餘特警等從現場抓走宋開友、唐祖瓊、高英、王應龍、羅順銀5人,並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刑事拘留,關押于宜賓大邑看守所。2016年4月1日,珙縣警方以破壞生產經營罪逮捕宋開友、唐祖瓊、王應龍三人,並以“檢察院不批捕,需要繼續偵查”為由,決定高英、羅順銀2人監視居住獲釋。

王永生:2017年7月19日,遼陽法輪功學員李偉濤、王永生、國世游、谷林傑、湯顯賀、羅麗被遼陽市白塔公安分局國保警察馬文博等人綁架、抄家,當時國世游身體不適被多個警察抬著抓走的。遼寧省遼陽市白塔區法院2018年12月對李偉濤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判刑,刑期是:李偉濤5年、王永生4年、羅麗4年、湯顯賀2年半、國世游2年、谷林傑2年,並附帶罰款,其中五人已上訴。王永生刑期至2021年7月18日。

王宇東:齊齊哈爾市人。2002年因堅持信仰法輪功被非法判刑10年,在哈爾濱監獄被關小號、鎖地環,在監獄警察的授意下,被犯人毒打折磨。刑滿獲釋后仍堅持信仰。2017年3月22日晚上10—11點,王宇東和其妻子一同被抓,被送到齊齊哈爾市政府二號樓。這是公安刑偵隊在此設的刑訊地點,屋裡沒有攝像頭。由於王宇東拒絕誘供、逼供,遭毆打。3月23日,王宇東被帶回安順派出所,晚上11點左右被關進齊齊哈爾看守所。

王喻平:因從事民主活動於2012年11月8日被中共國家安全部越境到泰國綁架回國(他們未出示任何證件和宣布任何理由),第二天國安部在北京機場將王喻平交給公安部門的國保,由國保接著押送回武漢,旋即秘密關押于湖北省天門看守所,后又秘密轉至荊州市荊州區看守所,期間長達2年又2個月既不通知家屬也不讓王喻平自己請律師。王喻平在被關押期間遭遇非人的虐待毆打與折磨。2014年12月30日此案在湖北省荊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於2015年1月8日判處“王喻平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2016年3月4日王喻平從江北監獄轉到湖北省洪山監獄服刑。刑期至2023年11月8日。

王玉玲:河北泊頭市法輪功修鍊者。2018年5月17日下午在泊頭市郝村鎮侯庄村講法輪功時,被人誣告,由泊頭市郝村鎮政府副鎮長於躍指揮郝村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綁架時並未搜到任何所謂“證據”。國保大隊的人一開始說:過幾天就放了,後來又說到三個月的頭上就放了。檢察院的人也說,因為沒有證據,已經退卷了,並告訴家屬往國保大隊去要人。因找不到構陷王玉玲的所謂“證據”,泊頭市國保大隊和泊頭市610就選擇滄州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任丘市法院來庭審王玉玲。河北省泊頭市國保大隊對王玉玲的家屬說,王玉玲的“案子”已經由檢察院移交到法院,將由滄州地區任丘市法院審理。家屬質問為什麼不在當地審理,而是轉到較遠的任丘市,泊頭市國保大隊的人聲稱是為了避免找關係。

王玉楊:65歲,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灃水鎮劉家村人,維權訪民,人權捍衛者。2009年6月因自建商住房遭政府強拆,其夫婦二人遂為此多次上訪,然而非但毫無效果,反遭連番報復,曾被地方當局工作人員打成骨折(輕傷),其妻被打至韌帶損傷,一年不能下床,曾被警方行政拘留7、8次,被恐嚇、軟禁數次,並由此患上高血壓、等疾病,其家人正常生活亦遭牽連。2016年6月,因其進京上訪,影響了淄博市當局的現象工程,隨在被遣返原籍后旋即被淄博市當局以涉“尋釁滋事罪”刑拘,同年7月8日被淄博市張店區警方以同罪名轉正式逮捕。2017年3月21日被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其家人雖當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訴,但5月16日經淄博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目前服刑監獄是濟南山東省監獄。刑期至2020年5月18日。

王岳來:50多歲,湖南省岳陽縣人,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因篤信並宣傳法輪功,而遭到當局的嚴重打壓逼迫。2013年10月11日,曾因送資料給他人,凌晨2點被岳陽縣被公田派出所警方綁架,並被非法起訴、非法庭審和關押了幾個月。2014年4月,他又被岳陽縣國安強送到岳陽縣榮家灣秀花園的洗腦班進行迫害。2018年1月24日,因岳陽縣有11位法輪功學員相約去三荷(地名)研讀法輪功書籍,並用手機相互聯繫,遂被對其監控的“巡視組”人員知道,王岳來等多人悉數被抓,但很快多數人都被釋放,只有王岳來等3人被岳陽縣警方以涉邪教罪繼續羈押刑拘,並被送岳陽縣看守所關押。2018年3月初,王岳來等3人被岳陽縣檢察院起訴,至2018年4月4日即被岳陽縣法院枉法快速冤判5年。刑期至2023年1月23日。

王雲傑:男、2019年56歲,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哈爾濱市哈爾濱市依蘭縣公安局2017年8月31日下午對依蘭縣、佳木斯市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到10月13日共有29人被綁架,其中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宋玉芝、施鳳香、施鳳蘭、王雲傑、周妍、鄧術梅、宋孔華、武桂琴、卜寶玲、夏桂華、唐立飛、姚懷英、康艷玲、龐秀賢,與薛宏亮(未修鍊法輪功)被長期關押構陷,2018年7月24日遭依蘭縣法院庭審。王雲傑被判刑7年,處罰金5萬元。刑期至:2024年9月。

王振霞: 山西省大同市靈丘縣法輪功學員。王振霞、劉貴榮依法信訪,反映法輪功學員被基層公檢法人員抓捕、濫用職權枉法追訴,而遭打擊報復,2018年2月4日早上五點多,王振霞、劉貴榮等又一次被靈丘縣國保警察從家裡抓捕。2018年8月21日被大同市雲崗區法院判刑3年。 2018年12月4日被送山西省女子監獄。刑期至2021年2月3日。

王忠明:重慶法輪功學員,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出生於一九六五年,當年是重慶大學的高材生,因成績優異被學校保送讀研。一九八九年碩士研究生畢業后,他來到了以從事科研與工程技術為主的重慶鋼鐵設計研究院(中冶賽迪的前身)工作。2017年9月28日早上七點左右,渝北區國保及大溪溝派出所的警察趁王忠明出門上班時,突然闖入王忠明家中,抄家並抓捕王忠明。11月3日,王忠明被批捕,隨後由渝中區看守所被轉至渝北區看守所關押。2018年1月26日,渝北區法院庭審。儘管兩位律師依據法律條文有理有據的作了無罪辯護,但渝北區法院仍然罔顧事實,於6月底判王忠明3年6個月徒刑。刑期至2021年3月27日。

旺堆(藏):1970年出生,籍貫不詳,藏名Wangdu,拉薩大昭寺僧人,原伯NGO組織伯內特研究所(Burnet Institute)僱員、拉薩市毒預防工作者,中國在押政治犯。1989年3月13日曾因參与和平示威而被捕,被當局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在拉薩市桑目葉監獄(Sangyip Prison)服刑。服刑期間,又因參与了1991年5月抗議中共慶祝“解放”昌都40周年紀念的活動,而被拉薩市中級法院加判4年,隨後被遷往拉薩市札基(Drachi)監獄服刑;1997年7月,刑滿釋放,之後在澳大利亞一家NGO組織伯內特研究所任職,並在拉薩市及其鄰近的鄉鎮從事艾滋病專項預防服務,並用漢藏雙語印製出版多種相關病源常識及預防手冊、海報與傳單;2008年3月14日,被拉薩市警方突然抓走刑拘,理由是涉嫌“接觸並提供國外反政府勢力信息”,后被正式逮捕;因是累犯,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中級法院以“間諜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目前疑似在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曲水監獄服刑,其被探視權等均被剝奪。

旺青(藏):1999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縣色須鎮人,藏族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良心犯。2019年4月29日,因積极參与當地僧俗藏人在石渠縣色須鎮舉行的煨桑祭神佛事儀軌,並公開祈願“第十一世班禪喇嘛更敦確吉尼瑪早日獲釋”及“達賴喇嘛與班禪喇嘛二位尊者早日在藏相聚”,呼籲海內外藏人為150多位同胞的自焚抗議負起責任,遂立即引起中共當局監督部門的強烈不滿,在其煨桑儀軌結束后的返家途中,被石渠縣色須鎮警方強行以不知名罪由拘捕,並宣稱將會在15天之內對其進行判刑;不久后,其姑姑卓嘎亦在2019年5月3日被強行傳喚和羈押;后其很快被地方檢察院以不明罪由轉正式逮捕,並關押于石渠縣公安局內;2019年5月8日,其案在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縣法院開庭審判,被以“公然帶頭違法、組織抗爭”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刑期至2023年10月28日;其姑姑卓嘎亦被以同案犯,以“與他人相勾結、泄露危害國家與地方安全的機密”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目前羈押或服刑地點不詳。

旺青次讓(藏):四川甘孜藏區爐霍縣人,藏族人權捍衛者。2012年1月23日,在西藏康區爐霍縣境內發生大規模和平示威活動后,中共軍警釆取武力鎮壓,導致雲丹為首的多名藏人被開槍打死或打傷,上百人遭捕。2012年4月26日中共當局對16名遭捕的藏人進行判決,其中一名藏人被判終身監禁,另有多人遭1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這16名被判藏人中,已確切得知的有10名藏人具體情況,其中:旺青次讓,30多歲,被判9年徒刑,刑期至2021年1月22日。

汪寶玉:江蘇省連雲港市法輪功學員。2018年6月5日,連雲港市海州區公安分局抓捕了法輪功學員劉玉萍、邵世玲、那仁志、熊成霞、周翠萍、小周女士、馬寶玲、高建君、王艾芝、汪寶玉、喬老太等十一人。所有人家中都被非法抄了家,警察劫走家中的電腦、手機、光碟、U盤、電器、錢財、書籍等私人物品。2019年3月25日,汪寶玉被開庭,被判刑7年,刑期至:2025年6月4日。

汪國寶:南京維權訪民,因上訪多次被拘留。2012年汪國寶在正常訪被欺騙,在一切合法渠道被堵塞的情況下,被逼無奈攜帶汽油瓶準備到天安門廣場自焚,準備用生命抗爭當局腐敗的體制,后被查獲,判刑一年六個月。含冤刑滿出獄后,對司法存有一點希望走上司法起訴程序,歷經兩年司法審判到北京高法維持原判,汪國寶再次被當局的腐敗司法傷害。2016年7月12日汪國寶一行三人在正常訪無果,而地方政府多次威脅下,他們到北京府右街派出所登記后被押送馬家樓。當晚被駐京辦接出強行押回地方。汪國寶因涉嫌“尋釁滋事罪”於2016年7月13日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直接刑事拘留,現羈押于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汪黎明:他與周啟良、王傳煌三人均系江西省武寧縣人,法輪功學員,在押良心犯。2013年—2015年期間,曾因組織、參與制作、印刷法輪功宣傳光碟、書刊等行動,學習、傳授列印、刻錄、裝訂等技術,使用具有自動撥號及語音功能的手機給他人打電話等,而遭到地方當局嚴密監控和打擊。2015年3月21日,在共同搬運、攜帶2015年神韻晚會光碟、《明慧周刊》等相關海外法輪功影像雜誌資料時,被武寧縣警方獲悉,當場拘捕,其家分別被抄。2016年6月13日,3人均被江西省武寧縣人民法院一審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其三人均表不服,提起上訴,同年7月14日,經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依然駁回起訴,維持原判。目前都被羈押于江西省武寧縣看守所。分別刑期至2022年9月20日。

汪山明:四川省平昌縣“三贖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縣警方刑拘,9月16日被執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縣法院一審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刑期至2019年10月8日。

汪信全:60多歲,湖北省咸寧市人,咸寧市咸安區居民,法輪功學員。因信仰、宣傳法輪功而於2017年7月26日上午在家中被咸寧市咸寧區警方以涉嫌邪教罪抓捕、刑拘,目前被關押在咸寧市咸安區拘留所。

魏安平:陝西省榆林市“三贖基督”信徒,2014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執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中級法院二審維持一審,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刑期至2020年1月1日。

魏小妹:珠海王家婚禮教會牧師。2017年4月,珠海王家婚禮教會牧師魏小妹及丈夫李炳新、同工張濤(澳門居民)被捕。數個月後,珠海市香洲區檢察院以“詐騙罪”起訴。控方指魏小妹、李炳新及張濤涉嫌詐騙信徒奉獻款,購買房產,構成詐騙罪。據知情人士披露,當局的指控缺乏有力證據,難以成立。2016年9月27日,香洲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取締該教會,並扣留該教會近五十台電腦2017年4月12日,當局出動數十名公安,拘捕該教會十多名信徒,經過連續審訊及威脅,信徒被迫寫下不利於教會領袖的證詞。警方最終以詐騙罪刑事拘留該教會牧師魏小妹及丈夫李炳新、同工張濤。據知情人士披露,該案由珠海市政法委督辦。當局先以“邪教罪”調查此案,但因查無實據,又改為“詐騙罪”問罪,這明顯是一起宗教案件。目前,魏小妹及丈夫李炳新、同工張濤(澳門居民)三人,被珠海市香洲區檢察院以“詐騙罪”起訴至法院,指當事人詐騙奉獻款,上述三人面臨判刑。

魏續旺:哈爾濱市道外區法輪功學員。2017年1月18日哈爾濱市松北區公安分局綁架了13名法輪功學員:石香雲、賈艷玲、包義、魏續旺、孔慶艷、朱鳳英、趙熙茹、劉君、任秀英、楊騏驥、吳樨、張樹霞、宮文義。2017年7月17日,被松北區檢察院起訴。2017年12月14日被哈爾濱市松北區法院判刑:5年6個月,罰金4萬元。刑期至2022年7月17日。

魏修娟:吉林市北華大學師範分院教師、法輪功學,因堅持法輪功信仰,關押。2018年48歲的魏修娟女士,自1996年開始修鍊法輪大法。曾多次被野蠻綁架、抄家。2018年4月27日魏修娟再一次被高新區長江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近,每天被逼做奴工、站班。2018年9月獲知,魏修娟在看守所接到高新區法院的非決書,遭誣判2年,非法罰款五千元。魏修娟已提起上訴。刑期至:2020年4月26日。

魏永漢:1950年代出生,廣東省海豐縣人,廣東省海豐縣烏坎村民代表。2011年9月曾因所在廣東省海豐縣烏坎村民不滿當局私自非法變賣村民土地,獲利9億元且被村幹部分攤,從而引發舉世關注的烏坎事件,又因烏坎村民多次舉行大規模維權遊行示威,推行村民民主選舉制度,並與警方几次爆發大型反抗衝突,遂遭廣東當局的瘋狂報復,70餘人被抓、被通緝,其亦被廣東當局定為“烏坎魏永漢、洪永忠等9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妨害公務,故意傳播虛假信息案”首要分子。2016年9月13日被網上通緝,2016年9月21日被陸豐縣警方拘捕,後轉正式逮捕,並被指控與維權代表李楚盧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妨害公務罪”。2016年12月17日其案件在廣東省海豐縣法院開庭受審,2016年12月26日被廣東省海豐縣法院一審以“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妨害公務罪”等多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目前被羈押于海豐縣公安局看守所。刑期至2027年3月20日。

魏玉紅:北京大興區團河苑小區五十二歲(2019年)的殘疾婦女。因向人講法輪功真相遭抓捕,遭判刑3年,刑期至自2017年6月14日至2020年6月13日。

魏在強:陝西省三原縣法輪功學員。2019年59歲。魏在強2016年12月8日凌晨兩點左右,在西安市兒子的家中,被三原縣國保警察抓捕。當時中共警察綁架了他一家三口人,妻子和兒子兩人被關押一天後放回。魏在強被非法關押在西安市高陵區看守所。2017年9月底,高陵分局國保大隊和高陵區檢察院以噴塗法輪功真相標語為由,將魏在強構陷到高陵區法院。后被判刑4年6個月。刑期至2021年6月7日。

魏忠平:1963年2月11日出生,湖北省孝感市人,原江西省新余市新鋼集團公司新華金屬製品有限責任公司員工,維權公民,江西新餘三君子之一。2006年, 曾作為獨立參選人參與過當地人大代表選舉;2011年,曾再次與維權公民劉萍、李思華在各自選區作為獨立參選人參加人大代表選舉,並獲得多人簽名支持;2010年6月—2012年9月,曾多次與他人一起參与各種維權和聲援活動;2013年4月21日,曾因與維權活動家劉萍等人共同舉牌,要求釋放新公民運動踐行者丁家喜、趙常青、王登朝、劉遠東等人,而被新余市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傳喚;同年4月28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並被關押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縣看守所;后又被更改罪名為“非法集會罪”,並追加“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開庭審理;2014年6月18日,最終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以“非法集會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市某監獄服刑,獄中情況缺詳;據悉,其在關押期間曾遭到刑訊逼供。刑期至2019年10月27日。

危志立:2019年3月20日凌晨1點左右,新生代編輯危志立在回廣州父母家的路上,被埋伏的警察抓捕。警察隨後入室搜東西、沒收、拍照,給危戴上手銬。危志立是關注工人的自媒體平台新生代的編輯。一直關注湖南塵肺工友的維權鬥爭。他們長期關注廣大農民工群體的生存處境和權益,無私地幫助弱勢群體發聲。

溫衛紅:1970年3月27日出生,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八里庄村居民,私營小業主,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會骨幹成員,中國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爭議的基督教地方召會“呼喊派”,擁有“呼喊派”書籍,並與基督徒胡功等人積極散發800百余份福音宣傳資料,觸動了中共當局加強意識形態、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經,隨於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區警方從居住地帶走,7月6日被以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刑事拘留,被羈押于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控以“小排聚會、主日聚會、婚禮聚會、境外特會進行聚集,通過電子郵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資料,與境外的邪教人員進行非法聯繫”;2013年7月25日,最終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法院以“組織和利用邪教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訴,2013年10月1日,經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二審宣布: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具體服刑監獄不詳。刑期至2020年7月3日。

文舉平:四川成都法輪功學員。男,2019年六十九歲。2018年5月21日文舉平與法輪功學員袁學芬在小區貼真相不幹膠時,被小區監控發現,后遭警察抓捕。據悉,警察從文舉平電瓶車上搜走十部手機,從中調取自動電話軟體的真相語音內容,並追查電話卡撥打了上萬個真相電話,遂以此為由,對他進行司法迫害。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法院2019年4月對他判刑8年。刑期至:2026年5月20日。

文英:女,原籍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人,住在大連市兒女的家裡,法輪功學員,良心犯。2016年6月28日,文英在兒女家中被大連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警方突然抓捕,至2017年3月被大連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重判7年,罰金10000元。其不服上訴,二審始終沒有結果。目前被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6月27日。

武桂琴:女、2019年53歲,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哈爾濱市哈爾濱市依蘭縣公安局2017年8月31日下午對依蘭縣、佳木斯市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到10月13日共有29人被綁架,其中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宋玉芝、施鳳香、施鳳蘭、王雲傑、周妍、鄧術梅、宋孔華、武桂琴、卜寶玲、夏桂華、唐立飛、姚懷英、康艷玲、龐秀賢,與薛宏亮(未修鍊法輪功)被長期關押構陷,2018年7月24日遭依蘭縣法院庭審。武桂琴被判刑5年,處罰金3萬元,刑期至:2022年9月。

武桂芝:女,2019年73歲。黑龍江巴彥縣法輪功學員。2019年2月22日,黑龍江巴彥縣龍泉鄉派出所警察將七十三歲的武桂芝叫去派出所,然後,將其綁架到巴彥縣公安局,由女警察輪班看守。后武桂芝被告知自己被判刑8年。刑期至:2027年2月21日。

武全:河北律師武全2017年6月22日在新浪博客實名舉報張家口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志軍。2017年12月18日,武全被張家口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事拘留。在對武全刑事拘留後,辦案單位再向社會發出了線索徵集的函件。此種先抓人再收集證據的知法犯法的行徑在709系列案中表現的淋漓盡致。這次又用在武全律師身上。令輿論嘩然。

吳碧林:女,武漢市年過七旬法輪功學員。原是武漢市物資局的幹部。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吳碧林20次被非法拘捕關押,平均每年一次,幾乎每次都是在吳碧林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時,相關機構怕承擔責任,才將她放回。二零一一年吳碧林曾被江漢區法院判刑五年,由於身體原因監外執行。2018年5月23日,武漢市江岸區東立國際片警抓捕了吳碧林並非法抄家。六月初,漢陽區檢察院批捕。吳碧林被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2019年3月28日,被武漢市漢陽區法院判刑5年,刑期至:2023年5月22日。

吳朝琪:廣東茂名市電白區水東鎮法輪功學員林燕梅與姐姐林麗珍、外甥吳朝琪(林麗珍的兒子)一家三人2018年8月29日—31日,被茂名市濱海新區公安分局抓捕。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在2018年10月1日被電白區檢察院批捕。

吳彩霞: 2018年7月1日,湖北省武漢市訪民吳彩霞、彭秀、鄢文、劉愛香、謝友枝等十餘人相約來到北京上訪,7月2日他們在北京被武漢維穩人員截訪回武漢市,當晚就被分別控制在各自的轄區派出所審訊。7月3日,訪民彭秀、劉愛香被武漢警方以“尋釁滋事”為由刑事拘留,吳彩霞、鄢文、謝友枝等人被處以行政拘留。7月14日,武漢市東湖高新區訪民鄢文、謝友枝、吳彩霞、陳華清等9人行政拘留期滿,本應獲得自由的他們,卻被再次被武漢市東湖高新分局民警全部抓走,以至於他們的家屬到拘留所接人都未見其人,至今這些訪民仍處於失蹤狀態。

吳芳:廣東省海豐縣烏坎維權村民,因烏坎事件而遭廣東當局的瘋狂報復,被廣東當局定為“烏坎魏永漢、洪永忠等9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妨害公務,故意傳播虛假信息案”積极參加者,被控“未依照法律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而擅自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經政府主管機關告誡后,又拒不服從解散命令,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屬直接責任人員。2016年6月被當地警方刑拘,後轉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廣東省海豐縣法院一審以“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6月。

吳淦:1972年2月14日出生,福建省福清市人,網名“屠夫”,退伍軍人,知名維權圍觀者、人權捍衛者。近年來因頻繁出現於諸多社會熱點事件最前沿(如鄧玉嬌案、錢雲會案、雲南昆明小學生賣淫案、夏俊峰案等)而成為當局急於被維穩、打擊的對象;2009年曾因為鄧玉嬌案和雲南昆明小學生賣淫案網上維權, 而一躍成為網路知名維權圍觀者。2012年8月曾因福州市晉安區政府對王莊地區進行征地強拆,其擬以殺豬寶典行為藝術進行維權聲援,而被當地警方抓走訓誡。2015年5月,因關注呼籲當局徹查披露慶安槍殺徐純合真相,令當局十分惱火,而對其實施威脅,迫使其被迫逃離北京。5月20日,又因聲援江西樂平死刑冤案,並以“賣身籌款”的行為藝術舉牌幫助律師在江西高院門前爭取律師閱卷權,而被江西省南昌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同年5月27日被福建警方以涉“尋釁滋事罪”、“誹謗罪”刑拘,同年7月3日被廈門市檢察院以涉“尋釁滋事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批捕。2016年2月1日獲悉,其案件已被轉交天津警方處理。2017年8月14日其案被天津巿第二中級法院秘密開庭受審,至2017年12月26日終被該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8年,剝權5年。羈押期間,曾累受酷刑折磨,甚至被強迫去住院進行“虐待式治療”,為此,其不得不通過律師發出個人四不聲明,以表明自己絕不自殺、不接受官方指定律師、不認罪和不上官媒悔罪的決心。目前被羈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D101室。刑期至2023年5月18日。

吳海波: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區法輪功學員。2015年12月2日晚在家中被霞山分局國保大隊、新村派出所警察綁架;12月4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6日被非法逮捕;4月14日遭霞山區法院非法庭審;6月8日被非法宣判五年徒刑。刑期至2020年12月1日。

吳克木:安徽省宣城市民。吳克木於十九大召開前的2017年10月12日被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以尋釁滋事罪刑拘,並被搜家,羈押于宣城市看守所。吳克木多年來熱心公益事業,他是一名貨車司機,曾經駕車送救災物資,參与幫助抗戰老兵,捐款扶助困難群體等公益事業,是宣城市紅燭愛心協會會員;吳克木與妻子積極獻血,吳克木甚至還到安徽省紅十字會辦理了死後捐贈器官和遺體的手續。吳克木更是關注社會問題,曾多次在網上發布視頻公布公權力不當行為。據悉,因此10月吳克木已經兩次被當地警方傳喚,當地警方第三次傳喚吳克木時竟直接將吳克木以口袋罪尋釁滋事罪刑拘,尚不清楚警方以吳克木何種言論、行為對其刑拘。

吳鶯香:福州市閩侯縣法輪功女學員。2018年四十四歲,家住福州閩侯縣上街大學城附近。2018年10月19日,吳鶯香被閩侯縣法院枉判有期徒刑3年1個月,刑期至:2021年6月1日。2018年5月2日,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荷塘派出所警察綁架。九月二十六日,她被秘密開庭。10月19日,吳鶯香被閩侯縣法院枉判有期徒刑3年1個月,並非法處罰金三千元。刑期至:2021年6月1日。

吳娟:南京六失地農民、維權公民吳娟、陳才香、伊俊秀、吳澤玉、魏玉秀、汪薔林被指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吳娟、陳才香、伊俊秀於2015年9月11日羈押至今。吳澤玉、魏玉秀、汪薔林已取保獲釋。六失地農民案於2016年10月13日,在南京市建鄴區法院第一法庭開庭。未判。吳娟在看守所疑受到不人道對待,被關押逾1年,頭髮幾乎掉光,律師呼籲法院儘快將她釋放。2015年9月,吳娟等6人因江心州土地被搶佔,制止施工併到售樓處交涉,然後被警方拘捕。檢察院認為,土地已經被徵收,但他們有判決書查明事實記載未徵收。

吳娟(遼寧):遼寧鳳城法輪功學員。2018年2月1日,吳娟、王莉在赫家溝給當地居民送“福善吉慶”年畫和真相書冊時,被村長卜井奎惡意舉報,被鳳城市公安局鳳山分局武志鵬等多名警察抓捕。2018年12月27日,遼寧鳳城法輪功學員吳娟、王莉被鳳城法院判刑3年6個月。刑期至2021年7月31日。

吳立傑:左派網站《紅旗網》主編,網名武夷山。2018年10月底,左派網站《紅旗網》主編吳立傑在河南老家被當局抓捕刑拘,電腦等個人物品被查抄,網站被關停,《紅旗網》長期鼓吹基層工農群體維權和抗爭。

吳葛健雄:公益機構長沙富能工作人員。2019年7月22日,被長沙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現羈押在湖南省國家安全廳看守所。長沙富能一直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嘗試促進政府透明度、通過規範性文件審查的方式督促各級政府部門的紅頭文件合法性、通過建議信和立法倡導方式促進殘疾人和乙肝、艾滋攜帶者等群體的平等權利。

吳其和:江蘇蘇州市人權捍衛者。因為拆遷補償事由參加維權,每次蘇州、無錫等地維權事情開庭都參与圍觀。2016年9月8日吳其和被當地警方以涉嫌“擾亂法庭秩序”罪刑事傳喚,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后被正式逮捕,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起訴。吳其和被指控涉及幾件事情,包括關注蘇州范木根殺人事件、聲援建三江事件等。2018年7月25日在相城區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家屬說:他們很惡劣的,庭前會議吳其和還戴手銬腳鐐,而且是反銬。看到那個刑具手銬腳鐐,我看了那個心在滴血,難過得要死,心痛得要死,不明為什麼要這樣子對付這樣的人。

吳鐵蛋(蒙古):吳鐵蛋(蒙古)與海霞(蒙古)、包青巴吐(蒙古)、烏力吉吐(蒙古)、雙喜(蒙古)、思琴巴圖(內蒙)、馬都(蒙古)、包音(蒙古)、薩仁二朝格圖(蒙古)7人都是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扎魯特旗人,蒙古族,維權牧民。多年來,因當地政府無視生態,只顧發展經濟和提高自己的政績,官商勾結,將原屬於牧民的草場草坡林地等承包給享有特殊背景或特權的漢民進行耕種或辦養豬等,嚴重影響了當地農牧民生活和生存權益,儘管他們多次向政府部門反映草場被侵佔、得不到合理補償等的問題,但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並呈常態存在。2015年5月,因該地政府又以強征方式,不合理地將牧民的林地、草場等承包給漢民許某時耕種,信訪投訴無果,遂包括這7人在內的上百名牧民與承包人漢民許某發生矛盾衝突,警方起初傳喚2人,后又拘捕多人,最終有35人被逮捕入獄和判刑。2017年12月27日,其一行35人案在內蒙古通遼扎魯特旗法院被以“尋釁滋事”、“聚眾衝擊國家機關”二罪宣判,分別判5年至6個月不等刑期。其中,吳鐵蛋被判5年(刑期至20205月),金海霞被判4年(刑期至2019年5月),包青巴吐被判3年(刑期至2018年5月,已獲釋),烏力吉吐被判2年6個月(已於2017年11月刑滿釋放),雙喜被判2年(已於2017年5月刑滿釋放),思琴巴圖、馬都各被判1年6個月(2016年11月刑滿釋放),包音、薩仁二朝格圖各被判1年(2016年5月下,刑滿釋放)。其餘26人被判6個月,因之前他們已在看守所關押6個月,故在2017年12月27日宣判前已經獲釋。

吳文章: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2017年6月9日,秦皇島市山海關公安分局在左洪濤、崔秋榮夫婦開的“佳合中介”抓捕了夫妻二人及吳文章、楊曉勇、袁素靜及李國愛等五名法輪功學員,抄查中野蠻地搶劫了中介周轉資金十余萬元現金及電動車一輛和其它辦公用品。2017年7月15日,對吳文章、左洪濤、崔秋榮等人以莫須有的罪名批捕。2017年11月16日至17日,昌黎縣法院對四名法輪功學員左洪濤、劉長富、吳文章、李國愛與左洪濤的妻子崔秋榮(不煉功)五人開庭。后判處左洪濤13年有期徒刑,吳文章11年,李國愛10年,劉長富8年,左洪濤妻子崔秋榮(沒煉功)1年零幾個月(已獲釋)。吳文章刑期至:2028年6月8日。

吳樨:哈爾濱市道外區法輪功學員。2017年1月18日哈爾濱市松北區公安分局綁架了13名法輪功學員:石香雲、賈艷玲、包義、魏續旺、孔慶艷、朱鳳英、趙熙茹、劉君、任秀英、楊騏驥、吳樨、張樹霞、宮文義。2017年7月17日,被松北區檢察院起訴。2017年12月14日被哈爾濱市松北區法院判刑3年,罰金2萬元。刑期至2020年1月17日。

吳向洋:1980年代後期出生,廣西貴港市平南縣人,網路工程師,網路VPN伺服器搭建者,境外網站登陸軟體服務商。1996年-2010年曾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畢業后曾任職于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辭職后自創企業“深圳千里通聯科技公司”。2013年-2017年,因在網上自己搭建VPN伺服器並提供會員賬號和登錄軟體,以供登錄后可瀏覽境外網站,並將一些VPN會員賬號密碼寫到硬體路由器上,使得修改過的路由器能夠直接登錄VPN,以更好地實現可收聽境外網站音/視頻節目的功能,遂於2017年被中國當局網警獲悉,同年6、7月份被貴港市平南縣警方刑拘。后被貴港市平南縣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正式逮捕,控其在未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在網路上銷售了VPN代理服務,同時還利用“淘寶網”以開設網店和在互聯網開設“凡狗VPN”網站等方式,向一般用戶出租或銷售VPN軟體、VPN路由器硬體,交易數千次,非法經營額達792638元,非法獲利約50元,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涉嫌非法經營罪”。2017年12月其被廣西貴港市平南縣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刑5年6個月。目前被羈押于廣西平南縣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12月左右。

吳旭欽:廣東揭陽市法輪功學員。2017年5月22日,廣東揭陽市揭西縣法輪功學員吳春雄在揭陽榕城區新河村自己的公司被揭陽市公安局東升派出所抓捕,公司的幾名員工吳旭欽等也被抓捕。據悉,是公司的微信公眾號出現有法輪功的真相。隨後,派出所人員脅迫吳旭欽帶他們到家裡非法抄家,並抓捕了吳旭欽的母親陳曉彬,還用封條把家門都封了。吳春雄原本生意很好的公司全面停運,同時很多私人物品被非法抄走。吳春雄、吳旭欽、陳曉彬、蔡林華等被關押在看守所。2019年5月上旬,廣東揭陽市榕城區法院在揭陽市判法輪功學員吳旭欽7年6個月。刑期至2024年11月21日。

吳澤衡:1967年7月18日出生,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人,佛教徒,“華藏宗門”創始人,人稱“行武禪師”,原“國際生命科學研究中心”香港總幹事、亞洲部執行主席。自幼信仰佛教,1978年起潛心學習並武術、兵法、醫道等多元知識,后在少林寺拜高僧釋德禪大和尚為師,研讀經書,19歲已成為少林寺史上最年輕的總監壇;1990年自創氣功門派“華藏功”,2013年更名為“華藏宗門”;1993年—1995年已在海內外頗具聲望;1998年11月20日曾撰文並上書《和諧社會的具體建議》,建議中共當局政治透明及對政治體制改革,因涉及信仰、黨外監督、有限政府、選舉等問題而被當局嚴控,后被刑拘,1999年9月10日被北京警方正式逮捕,2001年11月2日被北京市高級法院以“非法經營罪”、“擅自發行股票罪”判刑11年,並慘遭獄中酷刑虐待;2010年2月獲釋后,其恪守信仰理念,再次發聲堅稱自己“對中華民族忠貞不渝,扶持正法,維護社會和諧統一”,且力推開展大型慈善活動,發起“辟穀行善、日行一善”,“公民互愛運動”等活動;2011年8月6日曾因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認定其為88世佛教直系傳人,並接到多個國際宗教組織的訪問邀請,而被當局拒發出境旅遊簽證;隨著中共當局近年來對宗教打壓迫害程度的加強,2014年7月29日其再次因政治及宗教信仰因素被珠海市警方以涉“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刑拘,其住地被查抄;2014年5月18日其被以涉“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強姦罪、詐騙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四罪名提起公訴;2015年10月30日被廣東省珠海市中級法院以上述四罪名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715萬元,其宗教派別被定為邪教組織,二審后依然維持原判。目前其已從廣東省四會監獄轉送至新疆某監獄服刑。

吳志敏:40多歲,湖北省咸寧市人,咸寧市通城縣居民,法輪功學員。因信仰和宣傳法輪功備受當局打壓迫害,經常被騷擾、跟蹤監控。2017年7月19日在家中突然被咸寧市通城縣警方抓捕,之後被送進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橋洗腦班關押,並被進行強行性思想轉化迫害,至今未被釋放。

烏木別提•卡斯木(哈薩克):新疆伊利市哈薩克自治州阿爾泰市巴里巴蓋鄉人,哈薩克族,穆斯林。烏木別提﹒卡斯木31歲,阿爾恆﹒巴雜爾別克27歲,納雜爾﹒葉爾江26歲,哈納提別克﹒薩布爾別克26歲,哈伊拉提別克﹒木合塔爾汗37歲,沙部旦﹒沙伊合約30歲,耶爾肯別克﹒達列力30歲,肯傑別克﹒達列力27歲,瑪烏提﹒么斯爾汗約30歲。2017年4月-8月,因他們分別在私下裡進行了穆斯林傳統常規禱告儀式,而被中共新疆伊犁市哈薩克自治州阿爾泰當局知曉后拘捕,遂很快被阿爾泰市地方法院以“非法從事宗教活動”和“從事宗教極端活動”為由分別判處3年-6年不等刑期。目前各人具體判刑不詳,刑至日期不詳,服刑監獄不詳,服刑狀況及健康程度等不詳。

巫德蓉:四川瀘州市納溪區農村婦女,法輪功學員。2001年1月,被納溪610強行綁架到610設置的洗腦班迫害,輾轉關押,斷絕與親人的聯繫,被非法剝奪人身自由2年8個月;2004年3月,再遭迫害,被非法勞教1年3個月;2008年9月10日再次被構陷,2009年6月10日被瀘州合江法院判刑3年6個月。2017年9月18日,巫德蓉被刑事拘留,關進納溪看守所。2018年3月13日,納溪區法院非法秘密庭審巫德蓉,庭審信息無人可知;2018年12月4日下達判決結果: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20年9月17日。

來源:, 文章轉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宋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