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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公民龍克海被控尋釁滋事案今日在寶雞市渭濱區法院開庭 擇日宣判

2019年11月11日 23:06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19年11月11日,本網獲悉:公民龍克海被指控一案,2019年11月11日9時至12時在陝西省寶雞市渭濱區法院姜譚法庭不公開審理,法院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是案件涉及個人隱私,家屬及外地公民未能進入法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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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指控龍克海在推特和臉書上發布醜化侮辱誹謗國家領導人、辱罵中國構成尋釁滋事犯罪。龍克海主要從公民具有批評權利方面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解。辯護律師主要從言論自由角度為龍克海做了無罪辯護。法庭宣布將擇日宣判。

   

龍克海案是2019年8月底被陝西省寶雞市渭濱區檢察院以名起訴到渭濱區法院,起訴書指控龍克海在推特、臉書發布和轉發一系列誹謗侮辱中共領導人及辱罵的言論信息,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因而指控其構成尋釁滋事罪。

   

龍克海,基督徒,甘肅省徽縣嘉陵鎮嘉陵村人,生於1966年6月1日,長期居住並工作在陝西省寶雞市。龍克海作為一個公民,自從在數年前徹底醒來以後,積极參与國內各種公民圈活動,數次被“喝茶”被警告;去年底,他被戶口所在地甘肅徽縣警方以尋釁滋事罪行政拘留十五天。出獄以後,龍持續不斷地多次向當地法院提出抗訴並要求警方予以國家賠償,遭到當局的憎恨和報復,於2019年年3月4日,被陝西省寶雞市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再次抓捕,現拘捕在寶雞市渭濱區看守所。

   

對龍克海案的進展,本網將持續關注。

來源:維權網, 文章轉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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