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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網:中國大陸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報告(2019年11月30日)第50期(共 1024人)(五)

2019年11月30日 22:13 PDF版 分享轉發


第五部分:(M、N、O、P、Q、R、S)

M.

馬愛華、、馬寶玲、馬海玲、馬慧超、馬納普汗(哈薩克)、馬銳林、馬勝才、馬世君、馬義濤、馬玉珍、馬振宇、

瑪烏提•么斯爾汗(哈薩克)、

麥爾丹•賽伊塔洪(維吾爾)、

買麥提明•買吐松(哈薩克)、買買提江•阿布都拉(維吾爾)、

曼嘎(藏)、

糜崇標、

米久平、米瑪頓珠(藏)、

明經國、

孟慶素、孟憲強、孟曉東、

莫偉秋、莫亞琴、

牟敦惠、

穆塔力浦•伊明(維吾爾)、木拉提別克.吾麻爾(哈)

馬愛華:法輪功學員,家住秦皇島市海港區,女,2018年五十來歲。馬愛華於2018年7月4日講,被開發區珠江道派出所抓捕,關押在秦皇島市第二看守所。於7月18日轉到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目前被關押在秦皇島市公安醫院,絕食抗議關押。

馬寶玲: 江蘇省連雲港市法輪功學員。2018年6月5日,連雲港市海州區公安分局抓捕了法輪功學員劉玉萍、邵世玲、那仁志、熊成霞、周翠萍、馬寶玲、高建君、王艾芝、汪寶玉、小周女士、喬老太等十一人。所有人家中都被非法抄了家,警察劫走家中的電腦、手機、光碟、U盤、電器、錢財、書籍等私人物品。2019年3月25日,馬寶玲被開庭,被判刑5年,刑期至:2023年6月4日。

馬海玲:合肥市女訪民、回民2018年9月馬海玲獲刑2年6個月,罪名不詳。馬海玲是於2017年10月14日被合肥市蜀山區警方刑事拘留。因為馬海玲在網上發帖舉報基層腐敗,而她之所以上訪及網路發帖舉報是受村民委託。合肥市一位訪民擔憂馬海玲身體衰弱,且是,飲食有禁忌,不適應漢族飲食習慣,在看守所及監獄里恐難於照顧其飲食習慣。刑期至2020年4月13日。

馬慧超: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霍城縣人,基督徒,伊利州霍城縣家庭聚會成員。因篤信基督,並拒絕參与官方指定的“三自教會”活動,曾遭當局的嚴控。后因與其他幾名信徒在家裡學習《聖經》時,被霍縣警方和宗教管理部門突襲查抄,並被以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拘;2016年9月27日被以“未經許可,非法舉行宗教活動”為由轉正式批捕;同年12月31日被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霍城縣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3年,刑期至2019年8月31日。目前被羈押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霍城縣看守所。

馬納普汗(哈薩克):新疆阿爾泰地區哈薩克族居民,哈薩克族、人權捍衛者。2017年4月,因其獲得一本從哈薩克國帶回的《古蘭經》,所以被當地公安局將其一家三口悉數抓走,並被指控“持有非法宗教出版物”。2017年6月,其“持古蘭經案”被當地法院開庭審理,一家三口分別被以“持有非法宗教出版物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開庭前,其要求聘請律師遭拒。刑期至2024年4月。

馬銳林:安徽省蕪湖市經濟開發區代垛行政村的水氏家族自2008年7月8日苗圃被政府強征,家人被毆打,可謂涉及暴力事件不斷,從水家女兒水鐵梅因在村委會與村書記交涉發生衝突,到水心道被人毆打輕傷兇手至今沒有抓獲、水鐵梅又因議論拆遷被打傷,如今水心陽妻子馬銳林又因所謂妨礙公務罪而被刑拘。2018年6月15日下午17時水心陽妻子馬銳林到輔導班接八歲大女兒水晶晶回家時發現女兒被輔導班老師施暴,於是撥打電話報警,而蕪湖市公安局萬春派出所警察出警,未及時處理,馬銳林於6月19日上午11時許到輔導班找老師討說法,老師報警,萬春派出所三名警察出警,此後警察朱明宇行為不當,按當事人說法用手掐馬銳林脖子,馬銳林為擺脫而本能反抗,此後馬銳林被萬春派出所刑事拘留。

馬勝才:山東省沂水縣龍家圈鎮柴山村法輪功學員。2018年六十三歲。2017年7月20日下午,馬勝才和妻子蔡紅花在家中被警方抓捕。此時其妻蔡紅花正在院子中洗澡。馬勝才被刑事拘留,一個月後的2017年8月23日被批捕,蔡紅花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時隔將近一年,2018年5月7日開庭。馬勝才、蔡紅花夫婦被秘密判決。馬勝才被判3年並送入濟南監獄,蔡紅花被判1年6個月。

不服上訴,臨沂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期至2020年7月19日。

馬世君: 2017年6月20日和法輪功學員馬世君(女,60歲左右)到湖北江陵郝穴發真相資料,被郝穴派出所警察綁架一郝穴看守所關押至今。

馬義濤:黑龍江省北安市法輪功學員。2017年9月9日夜晚,馬義濤等三名法輪功學員開車到五大連池市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2017年9月10日凌晨,他們被跟蹤的警察抓捕,同時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李學良、盛春霞。隨後警察驅車到北安市城區馬義濤的家抄家,搶劫走幾本大法著作和真相資料,並抓捕了馬義濤的妻子馬英傑。)2018年12月28日,馬義濤等四人被黑龍江省亞布力林區法院判刑。馬義濤被判7年,李學良3年,馬英傑1年6個月,盛春霞判三年緩四年,已回家。馬義濤、李學良不服法院非法判決,提出上訴。馬義濤刑期至2024年9月9日。

馬玉珍:2017年9月15日,山東省煙台市萊山區公安分局跨區出動大量警力,將一群手無寸鐵的老太太綁架。這群人中70歲以上的就有四位(79歲的吳香仃,74歲的張慧英,71歲的韓忠香,70歲的肖淑嫻);60歲以上的也有四位(67歲的鄒本珍,65歲的李愛茹,63歲的馬玉珍,63歲的孫明秋),除此之外,還有趙淑玉,潘榮卿,潘艷岩,欒景堯(潘艷岩的丈夫),崔德英(另案處理)等人。目前,潘榮卿、潘艷岩、馬玉珍、趙淑玉被關押于條件惡劣的煙台市福山看守所;韓忠香、肖淑嫻、吳香仃、孫明秋、鄒本珍被取保候審于原籍;張慧英現被監視居住於家中。2018年6月29日,萊山區檢察院罔顧法律、事實,將上面十名無辜法輪功學員構陷到煙台市萊山區法院。

馬振宇:南京法輪功學員。2018年55歲。原是中國信息產業部南京第十四研究所技術骨幹。1995年5月開始修鍊法輪功,身心受益。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馬振宇先後被非法抄家4次、非法刑事拘留3次、非法關洗腦班迫害6個月、非法勞教1年半、非法判刑7年,失去自由的時間達9年之多。2017年9月19日,南京市國保警察在馬振宇居住小區的門口附近對他實施抓捕,理由是有人舉報他給栗戰書等6位國家領導人寄了反映法輪功真相的挂號信。2018年5月16日,馬振宇因給國家領導人寄信講法輪功,被南京市玄武區法院庭審。於2018年6月28日判處馬振宇有期徒刑3年,非法罰款3萬元人民幣。馬振宇不服這一判決,提起上訴。2018年8月30日,南京市中級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刑期至2020年9月18日。

瑪烏提•么斯爾汗(哈薩克):他與納雜爾﹒葉爾江、哈納提別克﹒薩布爾別克、阿爾恆﹒巴雜爾別克、烏木別提﹒卡斯木、哈伊拉提別克﹒木合塔爾汗、沙部旦﹒沙伊合、耶爾肯別克﹒達列力、肯傑別克﹒達列力都是新疆伊利市哈薩克自治州阿爾泰市巴里巴蓋鄉人,哈薩克族,穆斯林。其中,納雜爾﹒葉爾江26歲,哈納提別克﹒薩布爾別克26歲,阿爾恆﹒巴雜爾別克27歲,烏木別提﹒卡斯木31歲,哈伊拉提別克﹒木合塔爾汗37歲,沙部旦﹒沙伊合約30歲,耶爾肯別克﹒達列力30歲,肯傑別克﹒達列力27歲,瑪烏提﹒么斯爾汗約30歲。2017年4月-8月,因他們分別在私下裡進行了穆斯林傳統常規禱告儀式,而被中共新疆伊犁市哈薩克自治州阿爾泰當局知曉后拘捕,遂很快被阿爾泰市地方法院以“非法從事宗教活動”和“從事宗教極端活動”為由分別判處3年-6年不等刑期。目前各人具體判刑不詳,刑至日期不詳,服刑監獄不詳,服刑狀況及健康程度等不詳。

麥爾丹•賽伊塔洪(維吾爾):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族自治州伊寧縣人,因篤信伊斯蘭教,同時又經常收留流落街頭的兒童,宣傳和教育他們學做好人、遵守宗教道德,從而碰觸到當局的敏感神經;又因中共長期以來對維吾爾人的宗教信仰採取高壓控制政策(中共當局相關法規規定,凡私自進行宗教信仰教育屬違法行為,凡私自指導、主持伊斯蘭教教育屬從事“非法”宗教活動),不僅對進出清真寺的人員實施全面監控,而且對18歲以下維吾爾青少年、維吾爾共產黨員進寺禮拜更是予以極力限制,尤其是明令禁止跨村禮拜,限制朝覲,嚴禁穿“伊斯蘭”服飾,禁止學生及公務員按宗教教義習俗封齋等,故而在2008年3月—6月的新疆地區宗教活動大抓捕行動中,在伊犁哈薩克族自治州伊寧縣和尼勒克縣竟抓捕了12名伊斯蘭教宣傳者;在此高壓管控下,2008年4月14日,其亦被伊寧市警方以涉嫌“分裂國家罪”刑拘,並被指控有向青少年灌輸“非法”宗教的行為,屬從事以“分裂主義”為目的的非法宗教活動,是“分裂分子”,后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09年3月24日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中級法院以“分裂國家罪”秘密判處無期徒刑;其代理律師被政府指定。目前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族自治州伊寧縣監獄服刑。

買麥提明﹒買吐松(哈薩克):新疆和田市伊里其鄉嘎宗村農民,伊斯蘭教信仰者。因經常使用穆斯林禱告方式,被當地公安局認為參与了“非法宗教活動”,2017年9月,被新疆和田市中級法院以“從事非法宗教活動罪”判刑4年。目前羈押于新疆和田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4-5月。

買買提江•阿布都拉(維吾爾):1977年9月21日出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人,原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維語部播音員、記者、編輯,業餘擔任維語彩麗肯(清風)網(salkin.cn)主持人,獨立中文筆會榮譽會員,在押、良心犯。2009年因廣東韶關6•26事件後接受境外記者採訪,把世界維吾爾大會發言人的示威號召等一些漢語敏感文章翻譯成維語,發表在中國境內維語網站彩麗肯網(salkin.cn),有協助煽動之後烏魯木齊7•5事件的嫌疑,遂於2009年9月被警方逮捕;2010年4月1日,買買提江•阿布都拉被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分裂國家、泄露國家秘密和組織非法示威罪”判處無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的烏蘇監獄服刑。

曼嘎:女,現年33歲,四川省甘孜藏族羌族自治區州阿壩縣麥爾瑪鄉藏人,父親名叫次培,母親叫白瑪吉。麥爾瑪鄉在過去一年中曾發生多起獨自遊街抗議中共暴政的活動。2008年中共當局在麥爾瑪鄉境內強迫每戶藏人家庭懸挂中共五星紅旗,當時曼嘎不但拒絕這一無理要求,並與官方人員爭辯,結果被非法關押8個多月,其間遭受了折磨虐待。2016年3月1日中午12點左右,曼嘎在麥爾瑪鄉一處街道上獨自開展了示威活動,當時曼嘎雙手舉著達賴喇嘛尊者的法像,並呼喊出口號,中共公安隨即趕到現場將她拘捕。

糜崇標:75歲,抗日將軍之子,貴州人權捍衛者,貴州“人權櫥窗”創辦者。自小父親死於政治迫害,糜崇標也從小被送往孤兒院並被奴役造成終身殘疾。從2007年開始,糜崇標在貴陽市創辦“人權廚窗”、宣傳《世界人權宣言》,之後遭遇被談話,被旅遊,被勸離,被監禁…糜崇標成為了地方政府重點“維穩”的對象,手段不斷升級。2012年5月,糜崇標組織了近千人群眾,在貴陽人民廣場拉起橫幅《“八九六四”二十三周年祭》,2012年5月29日,貴陽當局派出了一百多位國保、公安和特警,直接衝進糜崇標家裡,在不出示任何法律依據、手續的情況下暴力抄家,糜崇標的妻子也被毆打併帶走,軟禁至今,不給家屬出任何監禁、關押糜崇標的手續和相關法律依據。夫妻二人在被關押期間,遭到隨意性地毆打與折磨。至今已關押五年多。2017年4月21日,糜崇標夫婦遭到長期非法關押黑監獄里的監控國保代應勇毆打,在被迫自衛時,把監管人員雲岩區國保代應勇砍傷,現被關押到貴陽市雲岩區白花山看守所。2017年11月13日,糜崇標兒子糜祖恆和四位律師再次來到貴陽市烏當區檢察院查詢得知,糜崇標涉嫌故意傷害案該院已於2017年11月3日(該院2017年10月27日受理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李克珍不涉案,不起訴決定書不能給親屬,也不能給律師,更離譜的是,雖然檢察院已作出不起訴決定,糜崇標和李克珍卻沒有被釋放,依然不知所蹤!​​​

米久平:深圳佳士工人。因要求組建獨立工會,2018年7月27日被深圳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同時被刑事拘留的有14名工人。關押在深圳龍崗區看守所。

米瑪頓珠(藏):1973年出生,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定日縣人,藏名Migmar Dhondup,社會工作者,中國在押政治犯。曾於1990年代中期在南印度某學院研讀商務課程,后返回西藏,致力於為百姓謀福利,在山南和拉薩地區,與當地農民和牧民一起努力改善衛生條件,規劃社會發展計劃,並呼籲西方人支持和參与這些計劃;2008年3月,因在拉薩市3•14事件中參与和平抗議活動而被當局逮捕,同年10月27日,又以“接受西藏流亡政府指派,在拉薩建立地下情報網路,大量複製並散發具有煽動分裂國家內容的光碟和煽動‘舉行西藏人民大起義運動’的傳單,以及給境外收集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情報”等為由,被拉薩市中級法院以“間諜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目前在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曲水監獄服刑。刑期至2022年3月。

明經國:江西贛州南康鄉6旬農民明經國反強拆鋤殺官員案。2017年3月17日上午,該鄉人大主席卓宇和村幹部多人再次來到村民明經國家,強拆明經國祖屋,遭反抗。卓宇被明經國用鐮鏟擊傷,因傷勢過重送醫后死亡。3月18日上午,明經國被捕,后被刑事拘留,10月31日開庭審理,開庭未判。江西反強拆明經國“鋤死”鄉幹部案2018年9月27日宣判,明經國被贛州中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孟慶素:四川省成都市人,成都市雙流區西航港蓮花小區居民,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傳法輪功,2015年6月2日被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警方非法綁架,並於2016年10月20日在成都市雙流區法院非法開庭。在庭上,儘管其拒絕認罪,且其辯護律師認為該案所列證據不足以作為定罪依據,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最終仍被該法院判刑7年。刑期至2022年9月22日。

孟憲強:山東濰坊市昌樂縣法輪功學員。2018年5月9日下午,昌樂縣紅河鎮法輪功學員孟憲強被紅河鎮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並綁架。2019年1月8日被山東青州法院判刑4年.刑期至:2022年5 月8日。

孟曉東:(身份證名字孟跟東)河南商丘睢縣人,2012年因村裡土地問題走上維權之路。孟曉東經常參加公益活動,如參与過河南反平墳、為河南許昌被強拆戶李建國呼籲等活動。曾在於世文、陳衛夫婦發起的六四公祭有簽名。因維權多次被抓捕。2019年9月7日,孟曉東被河南睢縣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現羈押于河南商丘睢縣看守所。隨後被批准逮捕。

莫偉秋:天津市寧河區法輪功學員天津市寧河區廉庄鄉廉庄村人,與丈夫李廣遠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鍊法輪功。自1999年以來,夫婦倆多次被中共非法關押、勞教並被非法判刑,在被非法審判和監禁期間,夫婦倆多次遭到毒打和酷刑折磨。莫偉秋因控告江澤民,於2015年6月25日被綁架,再次被判4年半。刑期至:2022年1月29日。

莫亞琴: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2019年七十三歲。2018年12月12日,到五龍背派出所,善心的告知警察修鍊法輪功是合法的,遭警察抓捕和抄家。2019年3月20日,莫亞琴被丹東振安區法院開庭,被判刑1年。刑期至:2019年12月11日。

牟敦惠:瀋陽市公民2017年2月10日,牟敦惠與女兒在馬路彎光榮街附近行走時被突然衝出的四五個所謂的馬路彎派出所警察等人將牟敦惠架入一輛遼A_0NK90轎車裡,帶到馬路彎派出所,並於當日晚九點左右被刑事拘留罪名是尋釁滋事。在刑拘期間於2017年3月16日馬路彎派出所通知家屬,要對其強製做精神病鑒定,家屬堅決反對的抗爭下,違法行為沒有得逞。2017年3月24日,家人被檢察院告之,牟敦惠的法律程序並沒有得到檢察院的受理,這表明沒有事實依據和證據能夠證明我牟敦惠尋釁滋事的犯罪事實。至今其被超期非法羈押了,已經違法超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法定時間。

穆塔力浦•伊明(維吾爾):1988年1月2日出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市洛浦縣人,維吾爾族名Mtuellip  Imin,原中央民族大學英語專業本科畢業生,土耳其伊斯坦布爾大學社會學在讀碩士留學生,中國在押政治犯。曾於2008年在中央民族大學攻讀英語翻譯專業,2012年6月畢業后又成功申請到土耳其國家獎學金項目(Turkish Scholarships),遂於2012年10月前往土耳其伊斯坦布爾大學留學,攻讀土耳其語(第一年)和社會學碩士(后兩年);2013年7月初回國度假;但當其於7月15日再度前往土耳其繼續求學時,在北京首都機場遭到警方攔截,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非法關押79天,並被脅迫強行修改口供,否則會被“依法判刑1—3年”;2013年10月1日獲釋后,其計算機、電話、護照及身份證等重要物品仍被新疆警方扣留,致使根本其無法離境求學;無奈之下,其多次上網維權,並舉牌要求新疆警方歸還所扣之物,且能准予出境繼續留學。2014年1月15日,其在中央民族大學時期的老師、維族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新疆警方拘捕,其亦於當日被新疆自治區和田市洛浦縣警方從家中帶走,被以涉嫌“分裂國家罪”刑事拘留;2014年2月20日,因其案件被定為“分裂國家犯罪集團案”而被烏魯木齊市檢察院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5日,其案件在烏魯木齊巿中級法院開庭審理;2014年12月8日,被烏魯木齊巿中級法院以“積极參与分裂國家犯罪集團罪”重判處有期徒刑3-8年,最多將於2022年1月14日出獄。服刑監獄不詳。

木拉提別克.吾麻爾(哈):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鞏留縣吉爾格郎鄉阿勒瑪勒村清真寺教長助手。2018年3月21日,在參加哈薩克族傳統節日納烏魯斯節后被捕,2019年9月獲悉被判刑18年。刑期至:2036年3月20日。

N.

納雜爾•葉爾江(哈薩克)、

那仁志、

南傑頓珠(藏)、

聶麗娜、

寧惠榮、

牛占華、

努爾哈因﹒木哈麥提沙爾(哈薩克)、

努爾蘭(哈薩克)、

納雜爾﹒葉爾江:他與哈納提別克﹒薩布爾別克、阿爾恆﹒巴雜爾別克、烏木別提﹒卡斯木、哈伊拉提別克﹒木合塔爾汗、沙部旦﹒沙伊合、耶爾肯別克﹒達列力、肯傑別克﹒達列力、瑪烏提﹒么斯爾汗都是新疆伊利市哈薩克自治州阿爾泰市巴里巴蓋鄉人,哈薩克族,穆斯林。其中,納雜爾﹒葉爾江26歲,哈納提別克﹒薩布爾別克26歲,阿爾恆﹒巴雜爾別克27歲,烏木別提﹒卡斯木31歲,哈伊拉提別克﹒木合塔爾汗37歲,沙部旦﹒沙伊合約30歲,耶爾肯別克﹒達列力30歲,肯傑別克﹒達列力27歲,瑪烏提﹒么斯爾汗約30歲。2017年4月-8月,因他們分別在私下裡進行了穆斯林傳統常規禱告儀式,而被中共新疆伊犁市哈薩克自治州阿爾泰當局知曉后拘捕,遂很快被阿爾泰市地方法院以“非法從事宗教活動”和“從事宗教極端活動”為由分別判處3年-6年不等刑期。目前各人具體判刑不詳,刑至日期不詳,服刑監獄不詳,服刑狀況及健康程度等不詳。

那仁志:江蘇省連雲港市法輪功學員。2018年6月5日,連雲港市海州區公安分局抓捕了法輪功學員劉玉萍、邵世玲、那仁志、熊成霞、周翠萍、馬寶玲、高建君、王艾芝、汪寶玉、小周女士、喬老太等十一人。所有人家中都被非法抄了家,警察劫走家中的電腦、手機、光碟、U盤、電器、錢財、書籍等私人物品。2019年3月25日,那仁志被開庭,被判刑5年,刑期至:2023年6月4日。

南傑頓珠(藏):出生年月不詳,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爐霍縣人,爐霍寺僧人,中國在押良心犯。由於中共當局在西藏及其周邊各省涉藏地區強硬推行“愛國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引發多地藏民強烈不滿,四川省甘孜州爐霍縣藏民於2012年1月23日(即當年中國農曆新年初一)舉行大規模和平示威活動;該活動立即慘遭當地警方嚴厲的武力鎮壓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傷;至同年11月8日,共有36人被中共當局判處1年8個月直至無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數人被捕后完全失蹤;南傑頓珠亦因積极參与抗議示威遊行,於2012年3月被警方以“參与和帶頭示威活動”為由從當地爐霍寺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爐霍縣法院以“爐火示威活動的主要帶頭人”判處有期徒刑14年。目前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縣監獄服刑。刑期至2026年3月。

聶麗娜:,河南許昌市襄城縣茨溝鄉維權人士、訪民。聶麗娜因投訴鄉政府書記喬亞強,非法霸佔其農耕地,進京維權十多年,不但訴求未得到落實,2018年農曆新年前夕,她母親黃妙雲的房子也被強拆。今年兩會期間,聶麗娜帶著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到北京上訪,2018年3月22日再被刑事拘留。聶麗娜的一位要求匿名的親友告訴本台,聶麗娜于已被刑事拘留。聶麗娜的母親黃妙雲則被公安警告,不得再到北京上訪。,聶麗娜八旬母親的房屋遭到數十人強拆。農曆新年期間,她一家人惟有在寒冷中風餐露宿,大年除夕夜,她全家三口在篝火旁,吃著饅頭就著鹹菜過年,十分凄慘。聶麗娜被控“尋釁滋事罪”一案在2019年6月5日獲判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21年 3月21日。

寧惠榮:男,滿族人,基督徒,出生於1946年10月,原籍北京市,1966年8月赴新疆“支邊”,供職于新疆哈密地區鹽化工廠。2003年,因抗議警察濫權的行為,走上維權之路。2007年開始赴北京投訴。2009年9月,向北京市治安總隊提交“遊行示威”的申請報告,被指控“尋釁滋事”,遭到逮捕。2010年1月,被新疆地方當局判處三年半監禁,在新疆吐魯番監獄服刑,因拒不認罪,未獲減刑,2013年3月刑滿出獄。寧惠榮於2016年9月2日在永定門長途汽車站,被劫訪人員從102路電車上劫走, 9月3日被強行帶回哈密后,被關押在哈密市公安局派出所,平板電腦、手機、錢包被扣押。寧惠榮因對哈密法院的枉法判決,在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他們就先抓人,再找罪名,關押至9月5日下午,寧惠榮被送到哈密市醫院,以治病的名義繼續關押,白天二個人看守夜間三個人看守,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至今仍被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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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占華:瀋陽市法庫縣法輪功學員。2018年5月13日0時許,秀水河子鎮派出所警察沒有法定手續,擅自闖入牛占華家,翻箱倒櫃,非法搜查,還帶走牛占華和在牛占華家做客的周建國。2018年10月23日,牛占華在遼寧省瀋陽市法庫縣法院被庭審。整個庭審現場被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所主導,法官與公訴人大部份時間是聽律師在講,公訴人只是照本宣科的讀了《起訴書》。最後律師要求法院應當立即釋放牛占華。

努爾哈因﹒木哈麥提沙爾(哈薩克):新疆伊利市哈薩克自治州阿爾泰市人,60歲左右,哈薩克族,穆斯林。2017年4月-8月,中共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當局判處了一批穆斯林儀式禱告者,指控其因非法從事了穆斯林式常規禱告儀式,涉嫌法宗教活動或極端宗教活動。其中,努爾哈因﹒木哈麥提沙爾因在家裡存有《古蘭經》,被警方搜出,隨被抓捕,現已被哈薩克自治州法院以“從事極端宗教活動”等為由秘密判刑6年。

努爾蘭:新疆阿爾泰地區清河縣商人,2018年春天從哈薩克國返回家鄉后被捕。努爾蘭持有哈國綠卡長期居住在哈國,今年三、四月份回國后被公安帶走羈押。公安指其“非法前往麥加朝覲”,又對其採用酷刑逼供,導致殘疾,但沒有向他的家人作任何解釋。直到最近有人從監獄獲釋,才爆出努爾蘭身體健康極度惡化,而監獄方未提供治療,也不讓他出獄的情況。目前,努爾蘭已奄奄一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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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道齊

歐道齊:湖南省懷化市沅陵縣官莊鎮人,現居長沙開辦少兒培訓中心。年約40歲。2019年5月7、8日間被警方帶走,罪名為“尋釁滋事”。歐道齊在長沙的培訓機構與鋪面也被查封。知情人說,4月29日,歐道齊所在的懷化地區老鄉群中一網名為“糟老頭子”的網友在聊天過程中以一句“上台搞什麼都犯法”,來表達對現實社會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統治手法不滿,其後該名友遭到警方抓捕,並有知情群員將警方的核查通報上傳至該群組。隨後多名網友將該圖片轉發到其他社交平台,其中就包括歐道齊。據稱歐道齊將圖片上傳發布在推特后不久便被警方發現,並根據IP地址將其拘捕。

P

潘斌、潘日華、潘榮卿、潘艷岩、

裴國動、裴淑紅、

兀亞莉、

彭石清、彭效艷、彭秀、彭宇華、彭正花、

朴順南(朝鮮族)、

平秀英、

普化(藏)、

卜寶玲、

潘斌:重慶公民、是綠葉行動的積极參加者,曾因政治原因被勞教一年。2017年6月初,潘斌被警方帶走,因什麼原因、涉嫌什麼罪名被刑拘尚不清楚,目前被關押在重慶市涪陵區看守所。

潘日華:重慶市人,民主維權公民,中國在押政治犯。2018年8月11日被重慶市警方抓走,被控尋釁滋事的原因是他們所謂“威脅”、“恐嚇”重慶渝北法院長周鐵等人。2018年8月22日,因言獲罪,其被重慶市渝北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2018年9月14日,被渝北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轉正式批捕,控其因在推特上發推等,屬於違法行為;2019年4月9日,其案被重慶市涪陵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移交至涪陵區法院;至今未判。目前被羈押于重慶市涪陵區看守所。

潘榮卿:2017年9月15日,山東省煙台市萊山區公安分局跨區出動大量警力,將一群手無寸鐵的老太太綁架。這群人中70歲以上的就有四位(79歲的吳香仃,74歲的張慧英,71歲的韓忠香,70歲的肖淑嫻);60歲以上的也有四位(67歲的鄒本珍,65歲的李愛茹,63歲的馬玉珍,63歲的孫明秋),除此之外,還有趙淑玉,潘榮卿,潘艷岩,欒景堯(潘艷岩的丈夫),崔德英(另案處理)等人。目前,潘榮卿、潘艷岩、馬玉珍、趙淑玉被關押于條件惡劣的煙台市福山看守所;韓忠香、肖淑嫻、吳香仃、孫明秋、鄒本珍被取保候審于原籍;張慧英現被監視居住於家中。2018年6月29日,萊山區檢察院罔顧法律、事實,將上面十名無辜法輪功學員構陷到煙台市萊山區法院。

潘艷岩:2017年9月15日,山東省煙台市萊山區公安分局跨區出動大量警力,將一群手無寸鐵的老太太綁架。這群人中70歲以上的就有四位(79歲的吳香仃,74歲的張慧英,71歲的韓忠香,70歲的肖淑嫻);60歲以上的也有四位(67歲的鄒本珍,65歲的李愛茹,63歲的馬玉珍,63歲的孫明秋),除此之外,還有趙淑玉,潘榮卿,潘艷岩,欒景堯(潘艷岩的丈夫),崔德英(另案處理)等人。目前,潘榮卿、潘艷岩、馬玉珍、趙淑玉被關押于條件惡劣的煙台市福山看守所;韓忠香、肖淑嫻、吳香仃、孫明秋、鄒本珍被取保候審于原籍;張慧英現被監視居住於家中。2018年6月29日,萊山區檢察院罔顧法律、事實,將上面十名無辜法輪功學員構陷到煙台市萊山區法院。

裴國動:河北省承德市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寶源站鄉35號村人。1999年7月13日被圍場公安局新拔派出所民警開槍打傷。事發后裴國動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查處圍場公安局民警濫用職權、違法使用槍支,遭到公安機關的報復,並被判刑兩年。2015年11月14日,裴國動涉嫌“尋釁滋事”案被刑事拘留後,就開始絕食抗議地方當局對他的迫害。律師李維達於12月16日接受裴國動親屬委託后,在圍場醫院急診室第五觀察室會見了他。12月24日,向法院遞交了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為裴國動申請取保候審,經多次催促,但至今法院未予批准。裴國動自2015年11月14日開始絕食后,被暫時羈押在圍場醫院急診科。2016年1月26日此案召開了庭前會議。3月17日此案在圍場法院第三次審理。4月3日其子獲悉裴國動被該市圍場蒙古族自治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刑期至2020年4月13日。

裴淑紅:天津市寧河區法輪功學員。2018年3月12日,李孟順、裴淑紅、楊桂榮、趙秀芳在車上撥打語音電話時,被警察綁架,並遭非法抄家。2018年10月18日得知,天津市寧河區法院判處裴淑紅2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0年3月12日。

兀亞莉:女,2018年五十七歲,一九九九年四月開始修鍊法輪功。曾被非法抄家五次、拘留四次、被洗腦班拘禁一次、勞教兩年,2008年5月7日被綁架、冤判5年,長期被監視居住,遭受非法開除公職等迫害。2018年10月上旬,兀亞莉被漢中市漢台區法院判刑5年。刑期至:2022年6月21日。

彭石清:湖南省湘潭市人,湘潭市岳塘區板塘花苑居民小區居民,某工廠木工,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因篤信法輪功而曾被當局多次抓捕關押,甚至曾被枉判8年,並先後在沅江赤山監獄、常德津市監獄服刑,備受酷刑虐待。出獄后,因其依然堅持信仰不變,遂遭當局更嚴厲監控打壓。2017年8月14日早,突然被湘潭市公安高新分局雙馬派出所警方數十人闖入家中,將其夫婦二人雙雙抓走,隨後家被查抄,搜走相關法輪功資料數份,並將其所有存摺、銀行卡、社保卡、身份證等私人物品也一併搜走。當日其即被送往湘潭市看守所關押。2017年9月20日,其妻熊春霞在被索要了3000元保釋金后准予釋放回家,而其竟被以涉邪教罪轉正式批捕,被指控因製作和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印製有法輪功真相內容的人民幣,以及發送法輪功真相內容簡訊等,因此違反了相關法律。2018年2月7日,其案在看守所內被湘潭市岳塘區法院秘密開庭,最終其被一審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目前被關押在湘潭市看守所。刑期至2026年8月13日。

彭效艷: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新華辦事處辛橋鎮胡庄村村民,因耕地被中鐵十六局建小高層樓房強行霸佔維權。2016年4月19日被潁東公安分局以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罪名刑事拘留,現羈押在阜陽市看守所。后情況不明。

彭秀:2018年7月1日,湖北省武漢市訪民彭秀、鄢文、劉愛香、謝友枝等十餘人相約來到北京上訪,7月2日他們在北京被武漢維穩人員截訪回武漢市,當晚就被分別控制在各自的轄區派出所審訊。7月3日,訪民彭秀、劉愛香被武漢警方以“尋釁滋事”為由刑事拘留。

彭宇華:1980年6月1日出生,湖北省籍人,理財經理,人權活動者。自2012年以來,因其創建了“兩岸牽手”、“圍觀中國”、“圍觀華南”等系列QQ群,並與李明哲等數十名境內外非政府組織成員及人權活動者,成立了旨在建立新型民主制度和進行中國大陸人權活動的“梅花公司”,遂被中共警方跟蹤、監控。2017年3月27日被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同年5月3日,被長沙市檢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同日被長沙市警方正式逮捕,並指控其創建了系列QQ群,炒作近年來發生的熱點事件,發布詆毀、攻擊政府部門和大陸制度的言論,成立了“旨在顛覆大陸政權、推翻大陸基本政治制度的組織’梅花公司’”,制定了組織綱領,確定了組織框架和人員細緻分工,組織100萬成員插手圍觀所謂熱點事件,觸犯了中國法律。2017年9月11日其案在岳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受審,同年11月28日被該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7年,剝權2年。對於一審他表示服從判決。目前被羈押于湖南省岳陽市看守所。刑期至2024年3月26日。

彭正花:她與李淑東、李梅花均是女性,雲南省昭通市基督徒、教會傳道人,良心犯。因從事基督教家庭教會敬拜及講道傳教活動而遭到雲南省當局的所謂專項整治嚴打,被污名化為在當地從事“三班僕人派”邪教組織活動。2016年10月被臨滄、楚雄、昭通、大理等市警方分別抓捕刑拘。其中,李淑東、李梅花、彭正花等多人於2017年1月被昭通市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正式逮捕,被指控三人“組織信徒非法集會從事邪教活動,製作、傳播邪教宣傳品,破壞了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擾亂社會秩序危害社會的行為,已構成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2017年10月6日其一行多人分別被昭通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刑4—6年,其中李淑東、李梅花、彭正花三人各被一審判處4年徒刑,並處罰金5000元。三人均不服判決,已提出上訴。據稱,法官對此態度很糟糕。目前她們都被關押在昭通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10月。

朴順南(朝鮮):女,1962年1月21日出生,遼寧省遼陽市人,朝鮮族,遼陽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會負責人,中國在押良心犯。因其教會為基督教家庭教會,且不願到中共當局指定的“三自”教會敬拜、聚會,遂遭致當局的嚴打懲罰;2016年5月15日,其被遼陽市太子河區警方突然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抓捕刑拘,並被指控教會內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靈修崇拜書籍及相關印刷品,並在教會的便利店銷往其他省市,屬於非法買賣行為;同年6月8日被轉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遼寧省遼陽市太子河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目前被羈押于遼陽市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5月14日。

平秀英:山東泰安市法輪功信徒,2019年64歲的老太太,泰安市泰山區邱家店鎮宋官莊村民。2018年9月6日下午,平秀英和朱桂貞為了讓民眾了解法輪大法,在邱家店鎮某村,發送法輪功資料,並向路人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遭邱家店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關到泰安市看守所。後於2019年1月22日,平秀英因修鍊法輪功,向百姓傳播法輪大法,被泰安市泰山區法院判刑2年。刑期至:2020年9月5日。

普化(藏):青海省黃南州同仁縣多哇鄉人,藏族人權捍衛者。2012年11月,中共18大召開前夕、期間及之後,在藏區多地僅一個月內共發生了28起自焚事件,當時同仁縣就有9位藏人自焚,其中多哇鄉5人自焚,均身亡。事發后,中共當局很快成立了青海省公安廳駐黃南州系列自焚案件專案組,並以涉嫌“散布自焚者照片並在照片上寫下自焚者遺言”、“參与反政府示威抗議活動”等罪,抓捕藏民70人。之後,有52人被刑拘,有12人被逮捕,普化即是其中宣布被正式逮捕者之一。2013年1月8日,其多人在黃南州同仁縣法院被宣判,普化被以不知名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3年。刑期至2025年11月。

卜寶玲:女、2019年70歲,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哈爾濱市哈爾濱市依蘭縣公安局2017年8月31日下午對依蘭縣、佳木斯市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到10月13日共有29人被綁架,其中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宋玉芝、施鳳香、施鳳蘭、王雲傑、周妍、鄧術梅、宋孔華、武桂琴、卜寶玲、夏桂華、唐立飛、姚懷英、康艷玲、龐秀賢,與薛宏亮(未修鍊法輪功)被長期關押構陷,2018年7月24日遭依蘭縣法院庭審。卜寶玲被判刑5年,處罰金3萬元,刑期至:2022年9月。

Q

祁怡元、

錢采芹、錢風林、

強巴格勒(藏)、

喬娜然、喬向陽、

秦滬輝、秦艷秋、秦永敏、

覃德富、覃永沛、

邱漢濃、

裘小平、

屈正蓉、

全世欣、

曲桑嘉措(藏)。

祁怡元:張盼成的朋友。2018年11月和張盼成一樣祁怡元在自行錄製的視頻上公開表示反對一黨專政、要求言論自由和釋放“被失蹤”公民等。隨後遭當局抓捕。

錢采芹: 2018年3月21日,江蘇省無錫、宜興兩市10餘維權人士來到宜興市拘留所迎接兩會期間被行政拘留的維權人沈方明出獄,不料他已被其轄區派出所提前接走,隨後大家前往沈方明的家中為他接風洗塵。事後,當大家前往火車站查看返程車次時,卻遭到大批特警的抓捕。目前已知,其中任美嬌、錢采芹、夏建妹、周友良、湯永斌、王培成6人被刑拘。

錢風林:張家口法輪功學員。2018年1月4日,錢風林女士在康保縣縣城張文營街上送法輪功台曆時,遭國保大隊呂正帶人抓捕,3月28日上午,遭庭審。7月11日,錢風林被康保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錢風林不服判決,上訴到張家口中級法院。上訴被駁回。刑期至2021年7月3日。

強巴格勒:四川省甘孜藏族羌族自治區州阿壩縣尼措寺僧人,現年23歲,是道孚縣人。2016年5月16日傍晚8點多鍾,強巴格勒在前往附近一佛塔轉經途中,突然被中共公安人員拘捕。被指在僧舍中掛有西藏國旗,並曾表露想要為西藏政教事業而自焚的念頭。

喬娜然: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法輪功學員。2018年12月31日下午,喬娜然遭到安平縣公安綁架,被關押到衡水看守所。2019年3月21日得知,喬娜然被安平縣法院判刑2年6個月,刑期至:2021年6月30日。

喬向陽:河南新鄭市法輪功信徒、殘疾人。家住新鄭市龍湖鎮沙窩李村,2018年9月17日下午被新鄭市警方以“掃黑除惡”的名義抓捕,家中私人物品被掠走。2018年12月29日,新鄭市法院對喬向陽判刑8年。刑期至:2026年9月16日。

秦滬輝:南京公民。(網名:無票公民傷不起) 女,生於1950年。因在自家私家車上粘貼憲政、新聞自由、司法獨立、官員財產公示等標語,於2018年9月4號被南京警方以尋釁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2018年10月10日遭正式逮捕。

秦艷秋: 江蘇省太倉市法輪功學員。原是蘇州太倉郵政局職員,曾經6次被綁架迫害,被勞教1年3個月,被判刑4年,並被關過精神病院六個月迫害。她丈夫石澤惠曾7次被綁架,被勞教3年,被判刑兩次共8年半。2017年10月1日,秦艷秋被太倉610國保警察綁架。同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董美英與陳永林。

秦艷秋、董美英2019年1月30日被判刑4年。刑期至2021年9月30日。

秦永敏:1953年8月11日出生,湖北省鄂州市籍人,早年為湖北省武漢鋼鐵公司冷軋廠職工,著名民間政治學者、自由撰稿人,中國民主黨湖北省黨部重要創始人,“中國人權觀察”(註冊中)理事長、“玫瑰中國團隊”負責人,著名人權活動家,中國在押政治犯。2015年1月9日,其被湖北省當局再度非法抓捕,罪由是“接受外媒採訪及寫文章過多”,其妻亦遭當局拘押、失聯;2015年8月26日獲悉,其已被湖北省武漢市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秘密羈押。現得知被羈押于武漢市第二看守所,案子在檢察院。2016年6月21日第一次獲律師會見,狀態良好。2018年7月11日上午在武漢中級法院三號審判庭公開宣判。秦永敏被以顛覆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刑期自2015年3月30日起至2028年1月20日止。

覃德富:四川省人,基督徒,成都秋雨聖約歸正家庭教會長老,12·9成都秋雨教案當事人之一,中國在押良心犯。近年來受洗皈依基督教,后在成都秋雨聖約家庭教會當長老;因與牧師王怡等眾神職人員及信徒多次在成都市街頭宣傳基督教福音,並堅持其所在教會以“家庭教會”模式為主聚會,拒絕參加中共認可的“三自教會”,遂遭中共當局嚴酷打壓;2018年12月10日,其在12·9秋雨教案大抓捕中被成都市青羊區警方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刑拘;2019年11月29日,被以“非法經營罪”判刑4年,刑期至:2022年12月9日。

覃永沛:廣西人權律師。覃永沛是在2018年5月被註銷律師牌照。由他主持,曾代理過不少維權案件的”百舉鳴律師事務所”,被勒令解散后,轉為法律諮詢公司的形式,繼續提供法律服務。覃永沛也連同多名維權律師,成立“中國律師后俱樂部”。2019年4月末,覃永沛所屬原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家鴻被玉林警方拘留,罪名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當時覃永沛曾積極作出聲援及呼籲放人,目前陳家鴻律師尚在羈押。2019年10月31日傍晚五點左右,南寧警方十數人闖入原百舉鳴律師事務所(現百永鳴法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辦公室,將該所原主任、人權律師后覃永沛控制並帶走,同時覃的辦公室被警方查封。2019年11月1日,廣西人權律師覃永沛被指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刑事拘留。現關押在南寧第一看守所。

邱漢濃: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船塘鎮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2018年9月9日,東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邱漢濃家,抄家、搶劫。9月11日下午六點多鍾將邱漢濃抓捕。2019年4月4日被判4年3個月,並勒索罰錢3000元。刑期至2022年12月10日。

裘小平:2019年57歲,湖南長沙人,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應召入伍,曾參与”對越自衛反擊戰”,退伍后被分配到長沙某國有企業工作。除了個人的勞動糾紛,身為退伍軍人的裘小平亦積极參与老兵維權活動,多次參与各地老兵維權群體事件以及其他公民維權活動,因此招致長沙當地維穩部門的記恨。裘小平於2018年12月中旬由長沙前往北京維權,在國家人社部等相關部門遞交了申告材料后,12月20日自行返回長沙,在走出長沙火車站時被一早等候的長沙芙蓉區朝陽街道工作人員及朝陽派出所警察等維穩人員強行帶走,在做完相關筆錄后即被宣布行政拘留10天,罪名是“尋釁滋事”和“非法上訪”。裘小平拘留屆滿,警方將裘小平轉為刑事拘留,罪名不變,由拘留所轉押長沙市第一看守所

屈正蓉:山東省日照市法輪功學員,日照市裕華機械廠職工。2018年2月2、3兩日,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國保警察先後抓捕了法輪功學員公華、孫平、屈正蓉等八位大法學員,關押在日照市看守所。2019年1月15日屈正蓉被判刑3年。刑期至:2020年2月2日。

全世欣::女,北京維權人士、推友。2019年7月25日上午,全世欣于被海淀警方帶走,下午全世欣所在村委會告訴前來詢問情況的全的好友,全世欣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罪名為“尋釁滋事”,羈押在海淀區看守所。去年9月,全世欣也曾被控在推特上“抨擊黨和國家領導人”被以尋釁滋事處行政拘留10天。

曲桑嘉措: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安多茫拉縣魯倉寺僧人曲桑嘉措,帶領當地一民間組織,長期向農牧民們提供藏文化教育方面的幫助。他於2016年5月29日遭中共當局拘捕,至今下落不明。今年2月底曲桑嘉措就曾因他所撰寫的一些文章內容,而遭當局拘押1個多月,而此次遭捕至今,他的家屬仍未被告知他的被捕原因。

R.

冉崇碧、

熱合江•再努拉(哈薩克)、熱雜提•熱斯汗(哈薩克)、

任鳳妹、任美嬌、任勝林、任素香、任秀英(哈爾濱)、

仁增次仁(藏)、

日賽(藏)、

榮春成、榮西(藏)

如凱•嘎瑪桑珠(藏)

冉崇碧:維權人士。兩會前冉崇碧警方被從北京帶回重慶,后被重慶警方刑拘,罪名不詳。冉崇碧因為四歲女兒被惡徒強姦,遭遇枉法裁判(兇手僅判七年),因而上訪多年,舉牌圍觀以及參与各種維權活動無數,四年內因為二會、聲援香港佔中、圍觀浦志強案等被北京當局刑拘達五次之多。后冉崇碧一審被重慶市雲陽縣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6個月。二審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刑期至2020年9月15日。

熱雜提﹒熱斯汗(哈薩克):出生年月不詳,新疆昌吉市回族自治州奇台縣人,哈薩克族,穆斯林,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縣五馬場哈薩克鄉清真寺阿訇(即伊斯蘭宗教事務主持人)。因其在鄉裏面為一死者做禱告,並按宗教習俗進行禱告儀式下葬,2015年遂被當地警方以“宣揚極端宗教思想”為由抓捕,后被秘密判處有期徒刑7年。在被判刑之後,又被當作打擊宗教極端思想的典型案例,強刮鬍子,將其五花大綁,象文化大革命一樣在奇台縣遊街示眾。目前服刑監獄不詳。刑期至2022年。

任鳳妹:上海市法輪功學員。2017年10月18日上午,上海市虹口區廣中路派出所警察夥同虹口區國保警察闖入任鳳妹家中,非法抄走了家裡一台電腦主機、二台印表機、多份資料,並將任鳳妹非法關押在虹口區看守所。一個月內都沒有給過家屬一張被關押的通知書。2017年11月24日,任鳳妹被批捕。上海市靜安區法院2018年10月22日下午非法對善良法輪功學員任鳳妹判刑三年。刑期至2020年10月17日。

任美嬌: 2018年3月21日,江蘇省無錫、宜興兩市10餘維權人士來到宜興市拘留所迎接兩會期間被行政拘留的維權人沈方明出獄,不料他已被其轄區派出所提前接走,隨後大家前往沈方明的家中為他接風洗塵。事後,當大家前往火車站查看返程車次時,卻遭到大批特警的抓捕。目前已知,其中任美嬌、錢采芹、夏建妹、周友良、湯永斌、王培成6人被刑拘。

任勝林:60多歲,四川省德陽市人,原德陽市什邡市鑽釆廠退休工人,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和宣傳法輪功而長期受到什邡市當局的監控打壓。2015年11月10日被四川省什邡市回瀾鎮派出所警方突擊傳喚,並被非法送到什邡市拘留所拘留15天。2016年11月16日上午9點,再次被便衣警察非法綁架,其家被查抄,搜走大量有關法輪功書籍和資料宣傳品,后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和逮捕。2017年7月17日,他被什邡市法院一審以“組織實施邪教罪”判刑7年。目前仍被關押在德陽市公安局監管中心。刑期至2023年11月15日。

任素香: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元寶山鎮南廟村法輪功學員。2019年五十五歲。2018年12月18日上午,赤峰市元寶山區公安局多個警察非法闖入任素香的家,搶走印表機、電腦、現金等私人物品。當時任素香到鄰居家,警察追到鄰居家將她抓捕。任素香被關押在元寶山區看守所。在這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任素香被構陷到法院。法院指派的律師不僅不維護任素香的權利,還威脅任素香與她家人。2019年4月15日任素香被判刑8年。刑期至:2026年12月17日。

任秀英(哈爾濱):哈爾濱市道外區法輪功學員。2017年1月18日哈爾濱市松北區公安分局綁架了13名法輪功學員:石香雲、賈艷玲、包義、魏續旺、孔慶艷、朱鳳英、趙熙茹、劉君、任秀英、楊騏驥、吳樨、張樹霞、宮文義。2017年7月17日,被松北區檢察院起訴。2017年12月14日被哈爾濱市松北區法院判刑4年6個月,罰金3萬元。刑期至2021年7月17日。

仁增次仁(藏):1974年出生,藏族,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縣人,藏族政治異議人士、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政治犯。2008年3月18日,曾因在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縣藏人的傳統風俗煒桑儀式上發表自由言論,呼籲藏民敢於向中國當局表達訴求,要求讓西藏獲得自由和迎請達賴喇嘛尊者返回西藏,高呼“西藏要獨立”、“允許我們的根本上師返回故土”等口號,並隨當地藏民示威遊行至鄉政府,該遊行遭到地方當局的極力阻止和驅散,隨於2008年4月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縣警方以涉嫌“反對中共統治”等為罪由刑拘,后被逮捕,並在被超期秘密關押一年之後,於2009年5月18日被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法院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據悉,其在關押、審訊期間,曾遭到酷刑折磨,而其家人及子女的生活陷入極大困境之中。目前在甘肅省天水市某一監獄服刑。刑期至2020年4月。

日賽(藏):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比如縣人,原比如鎮孟慶村幹部,政治異議人士,中國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以來,一直擔任那曲地區比如鎮孟慶村的村幹部;2013年9月,因中共當局在其所在縣各鄉村展開‘愛國再教育運動’,並強迫藏民在各家屋頂上懸挂五星紅旗,此舉引起比如縣農牧民、學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類人士的同聲抗議,併發起連串示威活動,成為繼2008年後在西藏自治區內最大的示威抗議活動,隨引發中共當局的極度恐懼,將比如縣視為極不穩定地區,曾先後集結大批軍警實施“維穩”,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對當地有影響力的藏人予以重判,並採取‘對內嚴厲打擊示威民眾,對外嚴密封鎖消息’等措施;在此情況下,日賽所在孟慶村的藏民亦因參与了公開抗議與示威活動,遂遭致當局的嚴酷打壓,於2013年11月被當地警方刑拘,並以涉嫌“參与抗議示威” 、“秘密組織相關人員在昂扎家裡參加會議”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年1月14日,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具體罪名不詳。目前在西藏自治區一家監獄服刑。刑期至2023年11月。

榮春成:山東省高密市拒城河社區法輪功學員。在2018年5月14日早上被李家營派出所警察抓捕,被關押在高密看守所。后被判刑4年,罰款1萬元。刑期至:2022年5月13日。

榮西(藏):青海果洛州瑪多縣扎陵湖鄉河源新村村民,原籍為四川甘孜州德格縣,現年29歲,妻子名叫央吉,無子女。2016年3月30號上午約10點鐘,桑珠與榮西、拉珍三人突然被四名來自瑪多縣城的公安人員拘捕。警方指控他們三人加入由境外藏人設立的不同微信組群中,通過語音通話討論2016年西藏流亡社區大選。據悉他們三人目前被關押在瑪多縣人民法院里,但被禁止與其家屬和親友見面。目前情況不名。

如凱•嘎瑪桑珠(藏):1968年5月8日出生,西藏自治區貢覺縣人,藏族,2001年度“西藏自治區勞動模範”,原嘎瑪國際生態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西藏天珠之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青海三江源生態環保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東方收藏家協會和自然之友會員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環保人士,中國在押良心犯。長期以來,因其致力於文化與環境保護工作,曾多次獲得政府頒發的相關獎項;曾為家鄉建橋樑修學校、撫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態環境保護協會,並從事文物收藏保護;曾創建天珠之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並多次與省級博物館進行合作;曾與中國藏學研究中心達成協議,準備將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獻給國家等等,被央視電台提名為2006年度慈善家;本為模範中國公民,之後卻因得罪地方當局而備受牢獄之災。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購買了總值為10000美金的七世紀古董毯、刺繡枕墊與鞋子等被盜古墓物品,隨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賣文物罪”于同年3月18日刑拘,后經查證其對被竊之物確系毫不知情,且其擁有正規的買賣古董許可證,遂於4月29日被取保候審;1998年11月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後又以同一理由於同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審;1999年12月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審。但十年之後舊事重提,2010年1月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賣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區若羌縣警方刑拘,被關押在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焉耆回族自治縣看守所;2010年2月8日,被正式逮捕;2010年6月24日,被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焉耆回族自治縣法院以“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10000元。現在新疆阿克蘇地區的沙雅監獄服刑;據悉,在審訊期間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左耳幾近失聰,雙目視力模糊。刑期至2025年1月6日。

S.

薩爾克提江(哈薩克)、

賽坎•汗巴爾(哈薩克)、賽爾克•葉熱西克、塞努拜爾·吐爾遜(維)、

桑珠(藏)、

色力克.木海(維)、

沙部旦•沙伊合(哈薩克)、

單麗娜、單珊、

尚愷、

盛傑、盛習芝、

施鳳蘭、施鳳香、施根源、

石玲、石香雲、石雪梅、石澤惠、

史桂芝、史在河、

時寧瑤、

釋道果、釋宗才、

邵長華、邵承洛、邵重國、邵明亮、邵世玲、邵秀艷、

沈濱、沈力、沈良慶、沈順榮、沈忠勤、

申利清、

宋桂香(青島市)、宋國禮、宋紅偉、宋開友、宋孔華、宋佳慧、宋來平、宋興偉、宋霞、宋玉潔、宋玉芝、宋志剛、

蘇東亮、蘇恆、蘇坤、蘇瑞琴、蘇士傑、

索南次帕(藏)索南達夫(藏)、索南公保(藏)、索南林珠(藏)、

孫桂昌、孫俊、孫林、孫平、孫永耀、孫玉珍、孫志芬、孫忠明、

薩爾克提江(哈薩克):新疆昌吉市人,吉昌市木壘縣哈薩克族雙語中學教師,網路作家,異見人士。因其親友在哈薩克或和土耳其國生活,其持護照到土耳其與其親友有過會面,因而引起新疆中共地方當局的敏感與緊張。當他回國后,2016年某月即被極差自治州警方刑拘,后被正式批捕,指控其“帶父母和岳母前往土耳其和哈薩克國,在當地見了流亡海外的反華哈薩克人”,又指他在木壘縣哈薩克族中學非法從事宗教活動,宣揚非法宗教等。2017年7月28日左右被昌吉市法院以莫須有罪名秘密判處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監獄不詳。刑期至2026年。

賽坎.汗巴爾(哈薩克):1971年出生,新疆阿勒泰市人,阿勒泰市喀拉希力克鄉Zhalchi 牧場3小隊村民,哈薩克族良心犯。因被新疆當局指控他在微信群與哈薩克親友頻繁聯繫,宣揚、傳播宗教極端思想等,所以於2017年10月被阿勒泰市警方抓捕,2018年4月獲悉,他已被當地法院以不知名罪名判刑4年。刑期至2021年10月。

賽爾克﹒葉熱西克:新疆伊犁哈薩克族自治州霍城縣薩爾布拉克鎮一清真寺阿訇。在已經獲得哈薩克共和國政府“歸國僑民證”的情況下,於2017年3月22日,被新疆公安抓到位於烏魯木齊的“去極端化培訓學校”接受所謂的再教育,4月中旬,又被轉送到伊寧縣看守所。據悉,阿訇賽爾克﹒葉熱西克已獲得過哈薩克國綠卡,其家中有母親、妻子和三個孩子。他的一個姐姐已於2006年移民哈國並加入哈國國籍,現住在阿拉木圖,母親與二姐、弟弟在阿斯塔納定居。賽爾克﹒葉熱西克的家人曾多次向霍城縣公安局查詢,但當局答覆稱“無可奉告”。其被捕前曾表示,等剛出生的第三個孩子拿到護照后,就會移民哈薩克。

塞努拜爾·吐爾遜(維):女,出生年月不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利市人,維吾爾族名Sanubar Tursun,著名維吾爾族歌唱家和木卡姆歌者,國際樂壇知名維吾爾族音樂人,素有“維吾爾族歌后”之稱,中國在押政治犯。因出生於新疆伊犁知名的音樂世家,自幼即開始學習木卡姆(民族特有唱法,屬於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民歌和都塔爾樂器等;早年曾就讀於新疆藝術學院揚琴專業,畢業后在新疆木卡姆藝術團工作,擔任歌唱、創作等各項工作,2009年又考入上海音樂學院作曲系學習作曲;自1993年至其被捕之前,曾出版發行10張唱片、創作百余首歌曲,並出版了《賽努拜爾歌曲》一書;2011年,曾在美國和義大利出版了其演唱的木卡姆和新疆民歌的唱片;2013年,其首張國際唱片《希望》因收錄了伊犁傳統民歌及其自創歌曲,被義大利一家知名音樂唱片公司在全球發行;因其高超的音樂天賦和技藝,多年來其歌曲倍受海內外推崇歡迎,並曾受邀于土耳其、倫敦、巴黎等多個城市舉辦演唱會;然而,近年來,因中共當局加強了對新疆的嚴管控制,其歌曲儘管表達了維吾爾族人無法公開表達的感情,然因其編寫歌詞謹慎,注意不超越當局所設界限,故而其音樂會倍受萬人矚目,但其受歡迎程度卻令中共當局深感不安;2018年11月,其定於2019年2月在法國雷恩、昂熱和南特的演出被當局突然取消,其出行明顯受到限制,不久即被失蹤,自此失聯;2019年2月12日,其家人終獲消息,知其早已被捕,疑先送“教育轉化”營地(實指集中營)進行思想及“伊斯蘭極端主義”信仰改造,后被新疆伊犁市中級法院秘密庭審,被以不知名罪名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3年11月-12月;據悉,至今當局一直拒透其具體下落何在。

桑珠(藏)青海果洛州瑪多縣扎陵湖鄉河源新村領導,年過40,多年來擔任瑪多縣扎陵湖鄉第六大隊領導,后擔任扎陵湖鄉河源新村領導。2016年3月30號上午約10點鐘,桑珠與榮西、拉珍三人突然被四名來自瑪多縣城的公安人員拘捕。警方指控他們三人加入由境外藏人設立的不同微信組群中,通過語音通話討論2016年西藏流亡社區大選。據悉他們三人目前被關押在瑪多縣人民法院里,但被禁止與其家屬和親友見面。

色力克.木海(維):新疆塔城地區沙灣縣一清真寺伊瑪目(領禱人)。2018年4月被捕后,被關於政治再教育營,至2019年7月被法院判刑20年。刑期至:2038年4月。

沙部旦•沙伊合(哈薩克):他與納雜爾﹒葉爾江、哈納提別克﹒薩布爾別克、阿爾恆﹒巴雜爾別克、烏木別提﹒卡斯木、哈伊拉提別克﹒木合塔爾汗、耶爾肯別克﹒達列力、肯傑別克﹒達列力、瑪烏提﹒么斯爾汗都是新疆伊利市哈薩克自治州阿爾泰市巴里巴蓋鄉人,哈薩克族,穆斯林。其中,納雜爾﹒葉爾江26歲,哈納提別克﹒薩布爾別克26歲,阿爾恆﹒巴雜爾別克27歲,烏木別提﹒卡斯木31歲,哈伊拉提別克﹒木合塔爾汗37歲,沙部旦﹒沙伊合約30歲,耶爾肯別克﹒達列力30歲,肯傑別克﹒達列力27歲,瑪烏提﹒么斯爾汗約30歲。2017年4月-8月,因他們分別在私下裡進行了穆斯林傳統常規禱告儀式,而被中共新疆伊犁市哈薩克自治州阿爾泰當局知曉后拘捕,遂很快被阿爾泰市地方法院以“非法從事宗教活動”和“從事宗教極端活動”為由分別判處3年-6年不等刑期。目前各人具體判刑不詳,刑至日期不詳,服刑監獄不詳,服刑狀況及健康程度等不詳。

單麗娜:遼寧省阜新市法輪功學員。一個五十幾歲的善良婦女,原本擁有一個普通的小家庭,殘疾的丈夫離不開她的悉心照顧,在外地讀書的孩子離不開她的經濟與精神的支持,而今只因她信仰法輪功而遭遇迫害。2017年8月28日,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闖入單麗娜家中無理抄家,搶走印表機、電腦等私人財物,同時抓捕了單麗娜。單麗娜因身體出現病態,幾經周折後由丈夫接回家。後於2018年12月21日被拘捕至阜新市新地看守所,25日在新地看守所被非法開庭,28日被判刑2年,並勒索罰款五千元。刑期至2020年12月20日。

單珊:2017年5月13日晚上,單珊和法輪功學員田豐及蔣立宇,在北京街頭張貼揭露“天安門自焚假案”的不幹膠貼紙,被非法抓捕關押至今。據大陸媒體報導,蔣立宇、田豐及單珊分別被非法判刑4年、3年6個月、4年。刑期至2021年5月12日。刑期至2021年5月12日。

尚愷:(筆名佣耕)中國親毛澤東網站“紅色參考”編輯部編輯,2018年8月24日被以“尋釁滋事”的罪名刑拘。
“紅色參考”編輯部人員涉嫌鼓動大學生前往深圳聲援佳士工運,被指是幕後推手。據大陸傳媒界人士披露,“紅色參考”編輯部北京辦公室涉嫌呼籲北京等地的大學生,前往廣東聲援佳士科技公司工人,並向工人提供資金。此事令廣東高層震怒。於是決定在上周五採取聯合行動,在北京警方的協助下,廣東國保對“紅色參考”編輯部及人員,採取搜查及拘捕行動。

盛傑:大連市旅順法輪功學員, 2016年6月28日,大連政法委策劃,採用手機監控、跟蹤、定位、蹲坑等手段,在大連地區各縣區同一時間統一行動,抓捕了數十名法輪功學員,有很多人當天被放回,有的當月回家,最後還有多人被判刑。這次抓捕被公安國保稱為“1614”大案。劉仁秋、盛傑、谷樹春、王紅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旅順法院二次非法開完庭后,在2017年12月22日下判決書,
劉仁秋被判10年、罰款五萬元;盛傑7年半、罰款三萬元;王紅玉3年半、罰金款三千元。盛傑刑期至:2023年12月27日。

盛習芝:2019年75歲高齡的合肥市包河區失地農民為自家祖宅被政府拆遷未獲補償一事赴京上訪而於2019年7月27日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刑事拘留,羈押于合肥市女子看守所,8月9日該分局以合公包(常)捕通字【2019】10612號《逮捕通知書》通知盛習芝女兒顧芳,盛習芝已經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施鳳蘭:女、2019年59歲,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哈爾濱市哈爾濱市依蘭縣公安局2017年8月31日下午對依蘭縣、佳木斯市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到10月13日共有29人被綁架,其中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宋玉芝、施鳳香、施鳳蘭、王雲傑、周妍、鄧術梅、宋孔華、武桂琴、卜寶玲、夏桂華、唐立飛、姚懷英、康艷玲、龐秀賢,與薛宏亮(未修鍊法輪功)被長期關押構陷,2018年7月24日遭依蘭縣法院庭審。施鳳香被判刑8年, 處罰金5萬5千元.刑期至:2025年9月。

施鳳香:女、2019年54歲,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哈爾濱市哈爾濱市依蘭縣公安局2017年8月31日下午對依蘭縣、佳木斯市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到10月13日共有29人被綁架,其中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宋玉芝、施鳳香、施鳳蘭、王雲傑、周妍、鄧術梅、宋孔華、武桂琴、卜寶玲、夏桂華、唐立飛、姚懷英、康艷玲、龐秀賢,與薛宏亮(未修鍊法輪功)被長期關押構陷,2018年7月24日遭依蘭縣法院庭審。施鳳香被判刑9年, 處罰金6萬元.刑期至:2026年9月。

施根源(網名:斷代工程):2018年11月28日被福建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關進福建泉州看守所,推特號被註銷。之後12月20日被批捕,涉嫌罪名是尋釁滋事。施根源(斷代工程)因在網路發表和傳播“斷代工程”言論,曾於2013年5月31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后在泉州國保暗示下,家屬配合做了精神病學鑒定,並於2013年8月27日獲釋,但這個鑒定卻成為施根源2014年6月再度身陷囹圄的陷阱。2014年6月3日晚從家中被當地警方強行帶走,后發現被警方送進泉州市精神病院(市第三醫院),事件從頭至尾均未經家屬同意或簽字確認。后獲釋。施根源此次又因推特言論遭逮捕,這是一起典型的以言治罪的案件。2019年9月被福建泉州市豐澤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刑期至:2021年11月27日。

石玲:重慶法輪功學員石玲,女,約30來歲,家住渝北區加州。2017年7月5日上午,石玲在江北區螞蝗梁散發法輪功資料時被抓捕,隨後警察即到其家搜查。現在石玲被非法關押在江北區看守所。

石香雲:哈爾濱市道外區法輪功學員。2017年1月18日哈爾濱市松北區公安分局綁架了13名法輪功學員:石香雲、賈艷玲、包義、魏續旺、孔慶艷、朱鳳英、趙熙茹、劉君、任秀英、楊騏驥、吳樨、張樹霞、宮文義。2017年7月17日,被松北區檢察院起訴。2017年12月14日被哈爾濱市松北區法院判刑8年,罰金5萬。刑期至2025年1月17日。

石雪梅:廣東省惠東縣人,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傳法輪功,石雪梅與周育琴、劉慶強三人,2016年9月24日被惠東縣政法委、610辦及國保等警方非法抓捕,後於2018年3月30日被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秘密宣判。其中,石雪梅被冤判9年,並處罰金3萬元(刑期至2025年9月23日);周育琴被重判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五萬元(刑期至2026年9月23日);劉慶強被冤判4年,並處罰金1萬元(刑期至2020年9月23日)。三人均不服審判,已向廣東省惠州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目前被關押在惠東縣看守所。

石澤惠:江蘇省太倉市法輪功學員。蘇州市太倉市健雄學院教師,因堅持修鍊法輪大法,2017年2月1日,石澤惠在太倉的家突遭非法抄家,家屬才知道石澤惠已在南通市如東縣遭綁架。后其於2017年10月在江蘇如東遭判3年6個月,被關押到蘇州監獄。刑期至2020年7月31日。

史桂芝:黑龍江法輪功學員趙興有,2019年79歲,和老伴史桂芝,2019年77歲,家住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水泉鄉。2017年11月,雙城房產一工作人員去趙興有夫婦所居住的水泉鄉趙家村一村民家,給該村民的房屋拍照,發現趙興有夫婦家的院牆上噴寫有“法輪大法好”的字樣,此工作人員心生惡念,把字樣拍照下來,傳給雙城區公安局、六一零。11月11日,警察將趙興有夫婦抓捕。送哈爾濱做身體檢查后,因史桂芝身體不合格,被放回家,趙興有被劫持到雙城看守所,關押六天放回。放回后,指使保人監視他們,不準往牆上寫字、不準去煉功點、不準接觸修鍊人等。后雙城公安局警察將趙興有、史桂芝夫婦構陷到哈爾濱市法院,2018年9月10日,法院法逮捕通知書,水泉鄉派出所蘇永生等又將趙興有、史桂芝夫婦再次綁架,趙興有被劫持到雙城看守所非法關押,史桂芝因檢查身體不合格放回。2019年1月1日,史桂芝再次被非法抓捕。2019年1月上旬,趙興有被冤判3年6個月,史桂芝被冤判4年。史桂芝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趙興有被劫入哈爾濱市呼蘭監獄。史桂芝刑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史在河:河南省信陽市潢川縣法輪功學員。史在河,2019年47歲,家住潢川縣黃寺崗鎮史寨村,普通農民。2018年3月29日被抓捕,2018年12月13日被信陽市潢川縣法院判刑5年,並勒索處罰金二萬元。刑期至:2023年3月28日。

時寧瑤: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2017年10月8日,大連公安局國保支隊同大連開發區公安分局屬下五彩城派出所、灣里派出所、黃海路派出所、海青派出所、董家溝派出所等出動數十個警察,以攔路抓捕、搶劫、入室搶劫的方式在多個地點同時實施多起抓捕法輪功學員案。十名當時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周海燕、胡志琴(女,五十八歲)、來桂芳(女,四十二歲)、時寧瑤(女,三十八歲)、方芳(女,五十四歲)、林景萍(女,四十六歲)、賈秀春(女,四十一歲)、曹娥(女,五十五歲)、武麗艷(女,五十二歲)和劉淑芬(女,七十八歲)。八十一歲的郝福奎2017年10月26日被取保候審。后2018年6月八名法輪功學員被大連開發區法院判刑:周海燕8年,胡志琴7年半,來桂芳7年,時寧瑤5年,林景萍4年,方芳3年半,郝福奎3年,賈秀春2年。時寧瑤刑期至2022年10月7日。

釋道果(原名張超):男,1970年生人,法名釋道果,山東棗莊維權人士,早年在北京務工期間覺醒,多年致力於網路民主理念宣傳,2014年因給在京維權人士發提醒搜捕信息被關押37天,后剃度出家雲遊四海,修行、研究佛學期間依然不忘網路啟蒙和落難同道救助,以致每有落腳寺廟即被驅逐。2018年張超的女兒考入大學后,他希望能把女兒送出國外,以脫離當局的擺布。2019年7月23日張超預定了往返德國的機票,欲前往考察了解情況。但在7月24日張超突然遭到棗莊市山亭分局的抓捕,隨即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

釋宗才:1965年8月出生,江蘇省武進市人,佛教徒,常州市知名法師,法名“廓儀”(早期)/“寂光”(現在),俗名張仲才,江蘇省常州市三聖禪寺住持(又稱方丈),維權僧侶,中國在押良心犯。自1985年出家為僧以來,曾在上海佛學院進修研習,后又至江西省雲居山真如禪寺受戒,在江蘇省江陰市長泰廟發願;1993年曾積極修建江陰市五靈寺,1996年又開始修復常州市雞龍山三義廟(現已更名為三聖禪寺),2005年曾到北京市法源寺求法;1997年至2005年,曾歷任常州市武進佛協秘書長,2006年至今,被選為佛協副會長12屆常州市武進區政協委員,故此,其一直堪稱為佛教知名僧侶;2018年11月27日,其所在寺廟遭遇常州市武進宏運有機化工有限公司在一牆之隔的地方強行埋設排污管網,為維護寺廟正當權益,其于次日向當地環保局、宗教局電話投訴,希望能得到儘快處理,但投訴無果,施工方(宏運化工公司)仍繼續違規施工,無奈之下,其隨親自上前阻止施工;因眾僧人與施工方、在場的警察等人發生衝突,且其在衝突中將對方挖掘機操縱桿掰下,遂被當地警方迅速以“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為由悉數予以傳喚,后又被警方以涉嫌“妨礙公務罪”刑事拘留,后被常州市經濟開發區檢察院轉正式逮捕;2019年3月26日,其案被檢察院以涉嫌“妨礙公務罪”、“職務侵占罪”移送常州市經濟開發區法院起訴,截至目前,已正式進入法院審理環節。釋宗才目前被羈押于常州市武進區看守所(常州市武進區廣電東路99號,郵政編碼:213000)。

邵長華:遼寧省丹東市振安區法輪功學員、女。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后,邵長華因堅持信仰曾兩次遭冤獄迫害9年。期間在遼寧女子監獄,邵長華遭曾受到了超過人的極限的酷刑折磨。2018年8月17日下午,邵長華被丹東國保及丹東八道派出所多個警察抓捕。2019年5月30日,邵長華被判3年6個月。刑期至2022年2月16日。

邵承洛:63歲,男,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流亭趙村人,中醫針灸醫生,法輪功學員。因信仰法輪功而被青島市當局多次綁架迫害,曾被勞教3年、被判刑7年。在山東王村勞教所和山東省男子監獄時,曾遭受上百種酷刑,手指被強行折斷,左腳大趾被砸斷。2017年5月2日下午,邵承洛和妻子高文淑在夏庄鎮發法輪功宣傳材料時,被當地治安人員告發,隨即被夏庄派出所警方以涉“邪教罪”抓走,當天傍晚其家被查抄,之後又被三次抄家,在沒有出具任何憑據的情況下,劫走家裡二萬元現金及許多物品。9月13日,城陽區法院在城陽看守所內設法庭,邵承洛及妻子高文淑被非法庭審,當庭未予宣判。之後其家人為妻子高文淑聘請了律師,律師向法官索傑提出再次庭審的要求,但遭拒絕。2017年11月10日,其夫婦二人被山東青島城陽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宣判:邵承洛被重判9年、高文淑被重判4年。其不服,已提起上訴。目前被關押在青島市城陽看守所。刑期至2026年5月1日。

邵重國:1970年4月12日出生,山西省運城市人,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槐豫東路新建二巷興農社家屬院居民,推特名“@都市放牛娃”,職業不詳,民主公民,中國在押政治犯。2015年8月24日,邵重國曾因在微信群“亡共倒計時”里發貼貶斥、批評中共時任國家領導人習近平,而被運城市警方處行政拘留10天;

2017年5月,曾因為民主公民子肅公開信代寫資料,又被運城市警方處行政拘留10天;2017年8月28日,曾因去陝西省佳縣探訪友人高智晟(注:高智晟當時雖已刑滿釋放,但仍被嚴控于陝北窯洞家中),而被陝西省榆林市警方知曉后抓捕、刑拘,並被關押在陝西省佳縣看守所;同年10月6日,被陝西省佳縣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正式批捕,11月30日,又被檢察院以同罪由提起公訴,指控其在推特上發信息貶斥中共當局及國家領導人習近平,于違法行為;2018年1月29日,家屬稱其因涉“高智晟事件”而被陝西省佳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5個月,並且在看守所期間曾受到虐待(如被打、不準吃飯及不給提供衛生用品等);后刑滿釋放。2019年8月29日,又被山西省運城市警方莫名抓捕,后得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至今不予釋放。目前羈押于山西省運城市看守所。

邵明亮:南京民運人士。2019年3月16日,邵明亮在南京被失蹤抓捕。4月30日,律師獲准進入看守所,與邵明亮見面約一個多小時。邵明亮請律師傳告家人自己精神和健康狀況尚好,追求民主憲政的信念與主張非常堅定!邵明亮被無辜抓捕,欲加之罪名
“尋釁滋事”。目前邵先生沒有遭到刑訊和虐待的跡象。邵明亮一生無故挨打、關精神病院,撒傳單遭遇車禍,成了殘廢人。財物身份證被扣留,被長期關押在響塘村家裡,禁止出門購買食物、生活用品,禁止就醫。邵明亮一直說:他們想我死,但我要活著,我不會自殺的,如果我死了,就是被迫害致死。

邵世玲:江蘇省連雲港市法輪功學員。2018年6月5日,連雲港市海州區公安分局抓捕了法輪功學員劉玉萍、邵世玲、那仁志、熊成霞、周翠萍、馬寶玲、高建君、王艾芝、汪寶玉、小周女士、喬老太等十一人。所有人家中都被非法抄了家,警察劫走家中的電腦、手機、光碟、U盤、電器、錢財、書籍等私人物品。2019年3月25日,邵世玲被開庭,被判刑2年,刑期至:2020年6月4日。

邵秀艷:吉林省長春市6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2018年3月7日9點左右,邵秀艷在汽車廠的岱山公園門口打電話時,被長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經開七區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警察對她家進行非法抄查,搶走師尊法像、一套法輪大法書、一百多本《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三百元左右真相幣、兩部手機。邵秀艷被長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后,被批捕。5月9日,邵秀艷被公訴,7月末到寬城區法院,面臨被庭審。

沈濱:女,出生不詳,原四川省彭州市彭白鐵路局職工,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自1997年以來,因信仰、宣傳法輪功備受當局打壓迫害,曾數次被非法拘留、勞教、關精神病院、洗腦班,並因此被迫流離失所近14年。2000年11月底,曾因信仰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里曾遭虐待及長期包夾酷刑。2002年1月在被非法勞教后,其所在公職單位將其無故除名、斷絕生活來源,其戶籍和身份證也被當地派出所違法註銷。2002年3月,曾被非法綁架到精神病院進行迫害,同年下半年在精神病院被迫害成腰椎骨折,癱瘓在床,因絕食抗議而遭受“灌食”迫害。2016年11月16日再次被什邡市洛水鎮警方綁架並抄家搜走計算機、印表機、塑封機、光碟刻錄設備等大量私人物品,次日被以涉“邪教罪”刑拘,2016年12月22日被正式逮捕。2017年7月17日,其被什邡市法院以邪教罪判刑4年,其不服,已當庭提出上訴。目前被關押在德陽市公安局監管中心。刑期至2020年11月15日。

沈力:他與鄧洪成、肖兵、王軍、李南海(火焱)、丁岩、王威、王建華、黃安陽、李江鵬等廣東深圳10公民遭抓捕。以上10人在2016年11月15日後連續遭拘捕或強迫失蹤。后警方向追尋下落的鄧洪成、王軍家屬證實其已被羈押,被指涉顛覆。后被告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沈良慶:安徽著名異議人士沈良慶2019年5月16日遭合肥公安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現在被羈押在合肥看守所。沈良慶系安徽合肥人,2019年57歲。中國著名異議人士,曾任職于安徽檢察院。早在1984年,他便投身民主運動,創辦民間刊物《大學生與社會》,宣揚自由人權與普世價值。因早年參与89學運,1992年被合肥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一年半。 沈良慶剛直不阿,敢說敢言,常年在Twitter上針砭時弊。六四大屠殺30周年前夕,抓捕著名異議人士沈良慶是當局進一步封殺言論行動的一部分。

沈順榮:2017年11月7日,被上海市政府駐京辦截訪人員乘1461列車送回上海的上海維權人士沈順榮、席媯華夫婦被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北站派出所警察從府村路500號黑監獄接到北站派出所,當晚被構陷“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沈忠勤:遼寧省瀋陽市瀋河區法輪功學員。女,2019年64歲。2018年9月22日去沈北新區蒲河鎮大集買東西,剛到那裡不一會兒,被輝山派出所警察毆打綁架。2019年2月17日被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判刑3年6個月。刑期至:2022年3月21日。

申利清:河北張家口市宣化區法輪功學員,2018年3月29日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宣化區南關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並拘留十天。2018年4月7日,宣化區南關派出所通知申利清的家人,說已將申利清轉為刑事拘留。申利清被非法關押到張家口市看守所。2018年8月1日上午九點河北張家口市宣化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申利清庭審。律師依法從法律、道德和修鍊的角度多方位有理有據的做了無罪辯護。最後律師和申利清一致要求無條件釋放。未當庭宣判。

宋桂香(青島市):山東青島市膠州七旬法輪功學員。因信仰被迫害多年。2015年5月28日,宋桂香及家人通過快遞分別向北京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2015年9月16日上午,以阜安派出所負責人想找她們母女“談話”的名義將宋桂香、李雪騙至派出所,然後羈押于青島普東看守所進行迫害。2015年12月1日,宋桂香被膠州法院判刑8年。因身體原因宋桂香於2015年12月10日保外就醫回家。2016年8月又被送往山東省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2年12月。

宋國禮:甘肅省白銀市靖遠縣法輪功學員。2019年64歲。靖遠縣東灣鎮三合村農民,1998年11月修鍊法輪功。因張貼法輪功標語,2018年5月2日,宋國禮在公交車上被靖遠縣610綁架。后宋國禮被送到靖遠縣看守所關押。2019年2月2日被白銀法院判刑4年2個月,勒索罰金八千元,2月18日被送到甘肅省大沙坪監獄服刑。刑期至:2022年7月1日。

宋紅偉:黑龍江省綏化市北林區法輪功學員。2018年10月3日,綏化市法輪功學員楊傳厚、白霞、王芳、王福華、趙婷婷去蘭西縣北安村發送法輪功資料,被蘭西縣公安國保和北安鎮派出所警察抓捕,關押在蘭西縣拘留所。后2019年5月24日,被黑龍江省安達市法院判刑1年6個月,刑期至:2020年4月2日。

宋開友:他與唐祖瓊、王應龍都是四川宜賓珙縣羅渡鄉維權人士。2OO5年,宜賓在羅渡苗族自治鄉、曹營鄉、洛表鎮共計12個村採取每個村社長代表村民簽字的手法,佔用2400多村民的148.5525公頃土地修建羅渡水電廠。他們降低地價,降低土地類別不按政策賠償。2006年12月15日、24日,羅渡水電站放炮損壞3個村100多戶村民房屋,10餘戶震成危房,未合理賠付。2009年3月1日,村民們再次找鄉政府要求退回土地,巨浪公司代表周天柱指使42人手持砍刀,把黃桷六社社員吳儀清打昏厥,送醫院搶救,兩天才蘇醒致耳聾。此後村民一直在上訪維權。2016年2月24號,四川宜賓珙縣羅渡鄉黨委書記張強邀請7名移民代表,前往珙縣信訪局商談解決村民蹲守羅渡電站一事,村民代表進入後半小時,當局出動20餘特警等從現場抓走宋開友、唐祖瓊、高英、王應龍、羅順銀5人,並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刑事拘留,關押于宜賓大邑看守所。2016年4月1日,珙縣警方以破壞生產經營罪逮捕宋開友、唐祖瓊、王應龍三人,並以“檢察院不批捕,需要繼續偵查”為由,決定高英、羅順銀2人監視居住獲釋。

宋孔華:男、2019年58歲,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哈爾濱市哈爾濱市依蘭縣公安局2017年8月31日下午對依蘭縣、佳木斯市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到10月13日共有29人被綁架,其中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宋玉芝、施鳳香、施鳳蘭、王雲傑、周妍、鄧術梅、宋孔華、武桂琴、卜寶玲、夏桂華、唐立飛、姚懷英、康艷玲、龐秀賢,與薛宏亮(未修鍊法輪功)被長期關押構陷,2018年7月24日遭依蘭縣法院庭審。宋孔華被判刑5年, 處罰金3萬元,刑期至:2022年9月。

宋佳慧:深圳勞工維權人士。深圳警方於2019年1月20日晚,拘捕了春風勞動爭議服務中心主任張治儒、勞動維權人士吳貴軍、簡輝、宋佳慧、何遠程5人。后獲知,張治儒和其他4人的案件已移送到檢察院批捕,家屬未收到通知書,連刑拘通知書也未收到。

宋來平:寧夏吳忠市鹽池縣法輪功學員,201年67歲。2018年4月15日上午八時左右,宋來平在街上行走時被帶隊蹲坑的鹽池縣國保大隊副隊長韓芳抓捕到鹽池縣花馬池派出所。后刑事拘留。10天後因取保獲釋。2018年8月20日,宋來平又被警察抓捕,后被鹽池國保大隊劫持到吳忠看守所(位於青銅峽小壩)。由於、高血壓,身體不符合被羈押條件,但卻被強制捆綁灌藥,強行降壓送入看守所羈押。2018年12月21日,鹽池縣法院在青銅峽市法院第四法庭進行宣判,判宋來平有期徒刑1年半、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刑期至:2020年2月10日。

宋興偉:42歲,河北省滄州市人,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因篤信法輪功而屢遭當局綁架、非法關押和被酷刑折磨。2000年,曾被關押在黃驊看守所,期間遭受酷刑摧殘,被惡警用帶鐵釘的板子抽打,他被迫絕食抗議,最後才被放回家。2002年又被當局抓捕,后被非法冤判判刑11年。在河北省石家莊監獄服刑期間,曾受盡折磨。當局為了讓他放棄信仰,獄中曾被“熬鷹”(不允許睡覺)、毆打,整日坐在倒著放的四條腿的小板凳上,不能動,如果動就被毆打。2006年5月,曾因與其他25名獄中法輪功信仰者集體絕食抗議迫害,竟被獄警長時間銬在窗戶上弔打。2016年7月15日,他和另一法輪功信仰者薄長城帶著一塊玉器去上海鑒定時,因為噴上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字,就被滄州市開發區分局獲悉抓捕,關押在市看守所,三天後被轉至上海市寶山區看守所。2017年3月21日,其二人案在上海市寶山區法院正式開庭受審,至2017年5月23日,宋興偉和薄長城分別被上海市寶山區法枉法判刑4年,並罰金一萬。目前在上海提籃橋監獄十監區服刑。刑期至2020年7月14日。

宋霞:遼寧省撫順法輪功學員四十多歲的宋霞女士,2017年5月11日,被撫順縣嘉禾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關押撫順南溝看守所。6月28日,宋霞案件移送到撫順縣檢察院,欲繼續迫害。

宋玉潔:遼寧省丹東市訪民。2019年9月8日晚上,遼寧省遼陽市訪民王靜和遼寧省丹東市訪民宋玉潔,在北京市大興區六合庄住處被轄區大興分局北臧村派出所抓捕,送交地方公安接回,王靜被遼陽帶回后平安回家,而宋玉潔被丹東帶回后被關進看守所。此前,2019年5月24日凌晨零點40分,遼寧省丹東市駐京維穩人員10餘人,闖入張正廷、宋玉潔夫婦倆位於北京市大興區的暫住地,這些人強行將76歲的張正廷截回遼寧丹東,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事拘留。張正廷的愛人宋玉潔說,地方政府之所以截人,是因為自己拒絕接受政府提出的給予1萬元人民幣的維穩補助費,要求在“六四”敏感日前回丹東所致。到7月1日,張正廷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准逮捕。

宋玉芝:女、2019年65歲,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哈爾濱市哈爾濱市依蘭縣公安局2017年8月31日下午對依蘭縣、佳木斯市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到10月13日共有29人被綁架,其中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宋玉芝、施鳳香、施鳳蘭、王雲傑、周妍、鄧術梅、宋孔華、武桂琴、卜寶玲、夏桂華、唐立飛、姚懷英、康艷玲、龐秀賢,與薛宏亮(未修鍊法輪功)被長期關押構陷,2018年7月24日遭依蘭縣法院庭審。宋玉芝被判刑10年, 處罰金6萬5千元。刑期至:2027年9月。

宋志剛:遼寧省葫蘆島市興城市人,興城市農機修造廠職工,法輪功信仰者,良心犯。因手機丟失,被他人拾到後送到公安局,公安局發現他的手機中存有與法輪功有關的內容,隨於2017年10月24日被新疆阿克陶縣公安局拘捕,后被阿克陶縣檢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批捕,並被關押在阿克陶縣看守所。2018年6月被新疆阿克陶縣法院以同罪名枉法重判有期徒刑14年,刑期至2031年10月23日。

蘇東亮:1981年出生,前陝西省府谷縣法院書記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助審員,維權公民,新公民運動參与者。2007年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之後,2009年,在陝西省府谷縣法院參加工作並任書記員;2013年,任民事審判第一庭助理審判員,此期間,一直對現行司法體系的混亂與腐敗等問題感到悲涼和無奈,並積極尋求如何改變社會問題的民主之路;2014年初,他毅然辭去原有工作,前往廣州等地參加民主活動,並與張六毛、項逢選等人結為好友,經常參与圍觀聲援、同城聚餐等活動;2015年8月15日與張六毛、項逢選等多人一同被廣州市珠海區警方以涉“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一個月後被廣州天河區檢察院以涉“危害國家安全罪”正式批捕,並被定性為“製造炸彈危害公共安全案”主犯之一;2015年11月4日,獲悉與其同案的維權公民張六毛在廣州第三看守所被酷刑致死,而依然毫無信息,其家人亦因受官方恐嚇而拒絕與外界聯繫。2017年9月得知,其可能已與項逢選一起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以“危害國家安全案主犯”判刑。目前服刑監獄不詳。刑期不詳。

蘇恆:山東濟寧人,出生於1987年。2005年蘇參加高考,之後在東北的一所大學里就讀了一年,當時感覺沒意思,就退學到威海打工。2010年回老家濟寧,13年去雲南大理,14年9月去了深圳。這次做工廠調查時,他的任職機構是在深圳的青草工友服務部,這個勞工NGO主要做工人熱線(諮詢)和工廠調查。蘇恆因為做華堅工廠勞工調查被控非法使用竊聽竊照設備器材罪被刑拘,目前在關押贛州市看守所。蘇恆在會見時說:在看守所又提審了五次,包括最近的6.8和6.15的兩次。這些提審主要集中在1、拍攝手錶的來源,拍攝的次數,內容和處理。2、他這次入廠調查有什麼特別的目的,也提到了華堅廠為美國總統特朗普女兒伊萬卡生產貼牌產品。3、跟李強的關係。蘇恆說,經過這一個月的入廠調查,他認為在違反勞動法和血汗工廠方面,華堅廠要比珠三角的民營企業嚴重。

蘇坤:60多歲,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尚志市葦河鎮人,法輪功學員。因信法輪功而屢遭中共610辦公室嚴厲逼迫打擊。2016年6月20日,當二人與法輪功學員革振華一起坐著微型麵包車去哈爾濱市尚志市亮河鎮掛條幅、散發法輪功宣傳資料時,被惡人告發,回來的路上在亞布力鎮,被趕來的當地警方圍堵抓捕,前擋風玻璃被打碎,車輛被扣押,次日即被警方以涉邪教罪刑事拘留。同年7月28日二人被轉正式逮捕,同時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10月9日,其案件被尚志市檢察院向尚志市法院提起訴訟,並提出對革振華、蘇坤冤判4年-6年,對王翠娥冤判2-3年的建議。2016年12月2日,二人被哈爾濱市尚志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枉法重判:蘇坤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罰金4萬,王翠娥被判有期徒刑5年、罰金1萬。二人不服,提起上訴。2017年3月17日,經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二審重新改判:蘇坤被判6年、罰金2萬,王翠娥被判2年、罰金5千。據悉,關押期間,整整有半年時間,其家人均無任何他們的消息,知道后也不許家裡人接見、只叫存錢,不許帶進物品,庭審也沒有通知家屬。最終,蘇坤刑期至2022年6月20日,王翠娥刑期至2018年6月20日。

蘇瑞琴:法輪功學員,家住秦皇島市海港區,女,2018年六十七歲。法輪功學員。2018年3月16日被東環路派出所警察綁抓捕,警察抄走許多資料,並揚言說正趕上掃黃打黑點子上了。蘇瑞琴的老伴是團級幹部,去年去世。

蘇士傑: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區東呂鄉北宋村維權人士,74歲。因宅基地糾紛被當地警方非法拘禁而多次上訪,之後鄉政府迫於蘇士傑上訪壓力給予困難補助,事後起訴蘇士傑敲詐政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於2015年9月24日將其從家中帶走並逮捕。2016年3月18日,開庭審理一次,未讓家屬旁聽,至今未判決未放人。現羈押于保定市看守所。

索南次帕(藏)西藏昌都地區八宿縣人,青年作家,曾在定日縣經商。曾因持有達賴喇嘛尊者法像而兩次入獄。2009年,索南次帕就曾被冠上“危害國家安全罪”而被判兩年徒刑;2015年6月,他再次被當局指控“撰寫煽動民族矛盾文章、散發達賴喇嘛法像、破壞社會穩定”等,在拉薩遭關押一個月左右,並被處以罰款。索南次帕於2016年2月19 日在西藏首都拉薩再次遭當地公安拘捕,這是2009年以來第三次遭到中共公安的拘捕。目前親友仍不清楚索南次帕被捕的原因,以及關押地點等情況。

索南達夫(藏):出生年月不詳,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爐霍縣人,藏族,中國在押政治犯。因中共當局在西藏及其周邊各省涉藏地區強硬推行“愛國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不準掛達賴喇嘛頭像等,引發多地藏民強烈不滿;2012年1月,四川省甘孜州爐霍縣僧俗藏人亦舉行大規模和平示威遊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並高呼達賴喇嘛萬歲等口號,隨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鎮壓和大規模抓捕,警民衝突升級;最終導致多人被打死打傷,上百藏人在當時及隨後被抓或失蹤,數十人被當局判處1年8個月至無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索南達夫本人也因積极參与抗議示威活動,被警方以“聚眾鬧事”、
“參与爐霍縣抗議示威和嚴重影響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以及與境外勢力有染等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爐霍縣法院以同罪由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點不詳。刑期至2022年。

索南公保(藏):1985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吧龍縣人,藏名Solnam Gonp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龍縣塘吉鄉(音譯)小學廚師,藏族人權捍衛者。曾因積极參与罷耕運動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曆新年慶祝活動,2009年2月28日,被當局懷疑參与在該縣塘吉鄉(音譯)境內的一起有關抗議中共暴政,散發傳單、呼籲西藏獨立的示威活動;事發當天因該抗議活動引發警民衝突,鄉政府辦公大樓發生火災, 2009年3月11日,隨於被新龍縣警方強行抓捕,並被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和“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關押於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級法院以“煽動分裂國家”和“擾亂社會秩序”兩項罪名判處無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陽市黃許鎮德陽監獄服刑。

索南林珠(藏):四川甘孜藏區爐霍縣人,藏族人權捍衛者。2012年1月23日,在西藏康區爐霍縣境內發生大規模和平示威活動后,中共軍警釆取武力鎮壓,導致雲丹為首的多名藏人被開槍打死或打傷,上百人遭捕。2012年4月26日中共當局對16名遭捕的藏人進行判決,其中一名藏人被判終身監禁,另有多人遭1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這16名被判藏人中,已確切得知的有10名藏人具體情況,其中:索南林珠,現年30多歲,被判無期徒刑。

孫桂昌:吉林省德惠市五台鄉法輪功學員。孫桂昌和肖永芬夫婦各被非法判刑7年,已經於2018年11月份被羈押到公主嶺監獄和吉林省女子監獄。孫桂昌和妻子肖永芬2017年9月24日被不法警察入室綁架。孫貴昌被送到德惠市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肖永芬被送到長春第二看守所檢查身體,不合格拒收,第二天下午7點多鍾放回家,被監視居住。後來,孫桂昌被非法關押德惠看守所。肖永芬因身體和精神狀況被放回家,並被監視居住。7月28日左右,吉林省公安廳數個警察將在其女兒看家的肖永芬綁架。據悉,肖永芬以前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被迫害得精神失常,現在患有高血壓和(後期),腳部嚴重潰爛,現在被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孫桂昌被關押在公主嶺監獄九監區。多年來,上述兩個監獄公開執法犯法,利用死人床、坐小板凳、長期剝奪睡眠、電棍電擊、毆打、上繩等各種酷刑殘害和轉化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多人被迫害致傷、致殘、致瘋、致死。刑期至:2024年9月23日。

孫俊:大連市中山區人,大連市熱電公司職工,法輪功學員,良心犯。孫俊因是張霞的丈夫,2016年3月15日下班后發現家被抄,就到青雲小學詢問,才知妻子已被民主廣場派出所警方抓捕。3月17日,孫俊到民主廣場派出所詢問妻子情況時也被警方扣押,後送姚家看守所羈押。2016年4月21日,夫婦二人被中山區檢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正式批捕,后被秘密開庭,最終被大連市中山區法院一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7年2個月。其不服提起上訴,大連市中級法院未經二審開庭即對他維持原判。2017年9月底,孫俊被送往大連市監獄服刑。刑期至2023年5月16日。

孫林(孑木):公民記者。男,1955年12月24日出生在南京。1998年8月被南京18頻道錄用,后因言語過激而被解聘,離開電視台。1998年9月自己開辦了一個“星夢影視製作中心”,由於被誣告被迫關閉。2000年被南京《今日商報社》錄用,開辦單獨板塊《大都市》任主編。同時也被“言語過激”而停刊。孫林是從2006年10月起,開始以“公民記者”的身份大量採訪報道民間維權事件,5月30日,南京的孫林和他太太何方在家中被警察帶走,2008年6月26日,孫林被南京玄武區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兩罪並罰,合計執行有期徒刑4年。2011年6月28日獲釋。2016年11月16日在南京江寧區法院門口因圍觀王健涉嫌“尋釁滋事”案開庭,被警方帶走。后經多方核實:孫林被關押在南京玄武區看守所,涉嫌罪名“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后孫林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聖誕節(2018年12月25日)宣判,孫林獲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刑期至:2020年11月15日。

孫平:山東省日照市法輪功學員,日照市裕華機械廠職工。2018年2月2、3兩日,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國保警察先後抓捕了法輪功學員公華、孫平、屈正蓉等八位大法學員,關押在日照市看守所。2019年1月15日孫平被判刑2年。刑期至:2021年2月2日。

孫永耀:安徽阜南縣基督教堂牧師。2019年10月18日中共當局強拆了安徽阜南縣基督教堂,被強拆的安徽阜南縣基督教堂可容納3000多人並在禮拜,聚會時幾乎座無虛席。2019年10月18日下午,在沒有任何合法的文件通知下遭到強拆,甚至教堂財物盡毀,來不及搬出。堂委會主任耿宜敏、牧師孫永耀於10月19日下午3點被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

孫玉珍:山東省萊西市法輪功學員、優秀教師。2017年7月1日下午,孫玉珍在路上給萊西市濱河路派出所所長藺海峻一張破網小光碟希望他能了解真相,藺海峻卻打電話叫來濱河路派出所警察抓捕了孫玉珍。孫玉珍在萊西拘留所被關押十五天後又被關在即墨普東看守所。2018年12月24日,被山東萊西法院判刑3年,並罰款五千。刑期至2020年6月30日。

孫志芬:山西太原市老年法輪功學員。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警察2018年6月25日非法闖民宅,抄家抓捕法輪功學員孫志芬(60歲)、王素平(67歲)、羅保軍(62歲)、張清香(69歲)、張潤英(71歲)、郭潤鮮(68歲)、田玉琴(60歲)、胡蘭英(65歲),其中多數是老太太。山西省太原市這八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近一年後得知被迎澤區法院非法判刑、勒索罰款,並被劫持到監獄。

被判刑10年,罰金3萬元。刑期至:2028年6月24日。

孫忠明:新疆奎屯市“三贖基督”信徒,2014年8月5日被刑事拘留,9月2日被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博爾塔拉治州中級法院二審維持一審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刑期至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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