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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獲刑3年的安徽省阜南縣基督教堂會堂主任耿宜敏的案情通報:二審裁決撤銷原審,發回重審。

2020年12月24日 0:05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0年12月23日,本網獲悉:一審獲刑3年的阜南縣堂會堂主任耿宜敏不服上訴,於2020年12月20日,省阜陽市中級法院經二審裁決,認為“原判認定的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故撤銷原審,發回重審。

耿宜敏:女,1966年12月6日出生,安徽省阜南縣人,阜南縣鹿城鎮環北七路47號公民,基督徒,安徽省阜南縣會堂主任,中國在押良心犯。

主政以來,因中共當局在意識形態方面加強了進一步管理與限制,尤其是針對基督教及其信徒,從只對地下家庭教會的講道、聚會予以打壓(如要求停止教會正常敬拜、聚會,對堅持聚會的信徒及神職人員進行驅離,甚至強行關閉、拆除教會,抓捕牧師等是最容易被等),發展到對中共當局認可的
“三自教會”也開始逐步逼迫打壓,其所在教會雖隸屬三自教會管轄,亦在磨難中難逃厄運;

2018年11月,該基督教會接到當地縣政府發來的欲拆除教會通知,聲稱政府要對阜南縣富陂大道西側實施棚改項目,而其因位於該項目徵收範圍,所以需要拆除;因政府僅對其所在教會提出單方面拆遷補償方案,並稱若要異地重建政府將不予相應補償,面對此單方武斷決策,其及牧師、眾信徒們認為明顯有失公允,故遭到包括其在教會眾教友的堅決反對,遂遭當局惡意報復與打壓;

2019年10月18日,當教堂眾教友在做禮拜聚會時,突遭地方當局的強行闖入拆除,拆除時無任何合法文件及通知出示,且因事發突然,教堂財物來不及搬出,以致所有物品近都毀壞;

同年10月19日,其與教會牧師、部分會堂成員數人被阜南縣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拘;

同年11月22日,被阜陽縣檢察院予以正式批捕;

2020年7月29日,其案在安徽省阜南縣法院開庭受審;2020年9月24日,被該法院一審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提起上訴;

2020年12月20日,安徽省阜陽市中級法院經二審裁決,認為“原判認定的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故撤銷原審,發回重審。

目前被羈押于阜南縣女子看守所。

來源:維權網, 文章轉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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