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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兩黨議員要求嚴格限制聯調局偵查範圍

2017年10月06日 8:17 PDF版 分享轉發

作者/記者/主持人:

來源:美國之音,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美國國家安全局在馬里蘭州米德堡的總部園區。(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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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局在馬里蘭州米德堡的總部園區。(資料照)

來自美國兩黨的一些議員要求對聯邦執法機構在美國境內搜集外國情報施加新的嚴格限制。

本周五由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成員推出的這項法案要求聯邦調查局在審查由搜集的的電郵和電話記錄之前,需要獲得授權。

維吉尼亞州的共和黨籍眾議員鮑勃·古德拉特

維吉尼亞州的共和黨籍眾議員鮑勃·古德拉特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來自維吉尼亞州的共和黨籍眾議員鮑勃·古德拉特說,「這項法案包含了新的披露美國人身份的責任和透明化要求,這一直是很多議員和他們所代表選民非常擔心的方面」。

這部新的法律將對誰能夠看到根據2008年修訂的《外國情報監視法》第702條所搜集的信息進行限制。美國眾議員和情報機構人員認為這部法律對於執法很有益處。

美國國家安全局首席法律顧問格倫·格斯泰爾最近稱《外國情報監視法》第702條是情報機構所秉持的「最重要的一條法律條文」。

儘管格斯泰爾認可授權的有用性,但是他星期四表示,很重要的是要為如何以及何時使用權力設定嚴格的指導原則。

古德拉特表示,「美國自由法案增加了對外國情報搜集的監管,尤其是按照《外國情報監視法》第702條。這項法案包含了很多報告請示要求,其中包括每年兩次向國會提供偶然搜集的美國人通訊的數量」。

這部法律最初在2008年獲得通過,以便為美國國家安全局在針對外國目標搜集情報方面提供更大的自由。按照這部法律,美國國家安全局可以在搜尋反恐和網路情報時,有針對地瞄準外國人的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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