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剛VS崔永元大戰:劈你的雷正在路上
戰火持續擴大,多方遭受株連。
捲入事件的名單越來越長,自馮小剛、劉震雲始,徐帆、劉雨霖、范冰冰、楊子、黃聖依等。
崔永元稱:他已整理出585名演職人員的資料,交由國家稅務總局及有關單位。
……好嚇人,585個雷正在路上,下一個挨劈的是誰?
馮小剛說:有關部門哭昏在洗手間——原話是:你不會以為電影局是你們家開的吧?
打破沉默,回應了。
馮小剛到底說了些啥?
文章十段,字數數千——但真正有價值的,就是第一段:
這段文字是文眼。內含一個精密邏輯套,是文章構成的基礎與核心。
馮小剛的回應,砍掉任何一塊都不要緊,不耽誤發表不影響閱讀,不影響複製不影響粘貼。但如果少了這段,整篇文章就崩盤了。
馮小剛回應而後,劉震雲補刀:
腥風血雨之後,真相和時間,是最有力量的。
標題好刺雞。
相比于馮小剛,劉震雲的發聲更豐富,更具可讀性。
諸如劉震雲講述他的《我不是潘金蓮》一書出版后,廣東一位名叫潘金蓮的姐姐,怒而將劉震雲告上法院,訴劉震雲侵犯了她的名譽。幸好法官告訴這位姐姐,劉震雲書中的潘金蓮,是宋朝妹子,這才不了了之。
除了好玩的故事,劉震雲完整複述了馮小剛第一條。
可見馮一條,是馮小剛陣營的立足根基。
馮小剛首段文字的邏輯結構,是這樣紙的:
你崔永元,和影片人物是有差異的——所以你們不是一個人——所以你不可能因此受到傷害——你明明木有受到傷害,非要說自己很受傷,這是撒謊、碰瓷,耍流氓。
這個邏輯鏈的漏洞,顯而易見。
崔永元和影片人物不是同一個人,並不意味著就不會被傷害。估計馮小剛在發這篇文章前,未跟劉震雲商量過,所以劉震雲火速神補刀,修正了這條邏輯鏈:
你崔永元,和影片人物是有差異的——所以你們不是一個人——所以你不該對號入座——但如果你對號入座並因此心裏受傷——可以學習廣東姐姐,去法院告我啊。
這條新的邏輯鏈,基本上就無懈可擊了。
——但在這扯閑皮之餘,我們忍不住要問一下:你們鬧夠了沒有?
重點在哪裡?
馮小剛回懟的三個小時之後,崔永元做出回應。
刪掉廣告,回應就剩下四個字兒:
好好說話。
崔永元一次性拋出585個悶雷,最痛苦的,應該不是影視明星。
而是無辜的有關單位。
……有沒有搞錯,你一次性拋給我585個悶雷,內中有多少實錘?多少道聽途說?你隨便說個名字,不過是上嘴碰下唇。我這邊查證,人力財力組織力,該有多麼恐怖?又要花多少時間?
如果我們每個人,把自己認識甚至見過面的人,列出數百人名單,交給相關部門要求緝查……有關部門會不會嚇慘?
你遞交來的名單,查實還好。花費天文財力人力卻查無實據,這又怎麼說?
拋雷砸人是群眾喜聞樂見的——但最好有實錘。
好好說話。
吃瓜群眾並不關心誰是誰非。
開心才是王道。
當崔永元祭出大殺器,指影視圈陰陽合同偷稅漏稅時,事情的性質就變了。
從意氣之爭,轉為社會公正關注。
群眾是理性的,對於名演員拿高薪,有著異乎尋常的冷靜認知。
明星都是倖存者,成名之前都有過超乎常人的慘淡付出。同一個角色無數人爭奪,絕大多數人與他們的付出,消失在空茫無際的黑洞之中。劫后殘存的名星,已經不再是一個人。
……當然也不是一條狗。
而是一個團隊。
名星實際是個經濟循環圈,經紀、助理、化妝師、服裝、美髮師,造型師等等許多行業如行星般繞著明星旋轉。明星的收入是公司盈利,還要在產業鏈中做二次分配、三次分配,如果抑制明星收入,實質上等同於打壓這個產業,讓明星只能成為轉瞬即逝的流星,做不大玩不起。
一紙限薪令,會讓獨角獸絕跡江湖,大家拼到吐血,最多成長為小白鼠。最終是影視產業低劣產品泛濫,短期行為盛行,觀眾就會失去看到好片的機會,審美水平普遍下降。
這些道理,大家都懂得。
觀眾要看好片。
同時也要公正。
——所以這場爭執,只要馮小剛顧及公眾的敏感點關注點,少在雞毛蒜皮上喋喋不休,簡單表個態:本人歡迎崔永元老稀的批評指正,與崔永元老師一樣,本人對陰陽合同偷稅漏稅深惡痛絕。本人遵守法律,致求公正,秉持公平正義比陽光更燦爛的理念。歡迎更多的人如崔永元老師一樣,對我們監督督促,攜手打造陽光透明的影視行業……這麼漂亮的話,說兩句會累死你嗎?
該說的,一句也沒說。
所以崔永元連回應都懶得。
馮小剛和劉震雲,一再強調如果崔永元有什麼不滿,可以走法律途徑。
這個強調沒錯。
然鵝,匡正我們行為規範的,除了法律,還有道德。
道德之上,猶有情義。
——情義是我們為人做事的第一道防線。
不止是拍電影,任何人任何事兒,都應是情在心裏,義字當頭。
有些事兒能夠賺錢,但卻有可能傷及朋友,所以不可做。這是情。
對陌生人的痛苦同感於心,本是陌路,急難援手,雖千萬人,吾往矣。這是義。
如這條線不能守,我們就退而求其次。
——道德是我們的為人做事的第二道防線。
吵也好,打也罷,冤有頭,債有主。
不是把對方的家人牽扯進來。
哪怕是殘酷的戰爭,都不可傷及婦孺。
我們需要道德幹什麼?我們又為什麼與這世界抗爭?
——就是為了讓婦孺獲得安平,獲得保護。
如果這條線未守住,我們就面臨最後的關口。
——法律是我們為人做事的最後一道防線。
崔永元終究不能因為馮小剛拍了一部電影,就去法院告他。
告也贏不了。
現代人應該有強烈的法律意識,不怕打官司。許多情境下,唯有法律武器,才能更好的保護我們。
但法律終是保護我們的底線,而非開端。
人與人的合作關係,需要更大的周轉空間,不是一定非要走到這一步。在雙方比拼司法資源之前,當事人所做的一切,應該是求得一個更好的結果。
好好說話。
崔馮之戰,讓我們得以一窺語言的技巧:
第一:說話是有門道的,最忌火爆固執。
第二:在表達自己的要求之前,先要柔言軟語,摸到對方的底褲……不是,摸到對方的底線。
第三:表達善意,萬勿對抗。
第四:施加影響,引導對方走向自己期望的方向。
第五:語言的終極目的,是雙贏。成就別人的同時,成就自我。
老子說:上善若水。如果崔永元循此而行,發現馮小剛這部電影非拍不可,不拍就沒得飯吃。或會改變策略,巧妙的施加影響,讓這部影片最後命名為《老炮2》,而非《手機2》,這樣豈不是更好?
……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就沒好戲看了。
你的悲劇,不過是別人的喜劇。
你的失誤,不過是別人的機會。
崔永元與馮小剛的爭戰,其實一開始就能夠避免。
人生在世,不過是笑笑別人,再看看自己……還不如人家呢。
崔馮之戰,讓我們知道名家也是人,也和我們一樣固執倔強,也都是二杆子脾氣上來就不管不顧。也是說話顧頭不顧腚,打一溜嘴炮卻是城牆上跑馬,越跑離主題越遠。
但名家能夠成為名家,一來是他們只是偶爾犯錯,而非如我們一錯到底。二是他們善於利用錯誤,能夠于錯誤中轉寰獲利。而非如我們總是花錢買教訓。三是聰明人總會盡釋前嫌,重歸於好,而非如我們一旦交情弄掰,就老死不相往來。
我們渴望公正,是因為公正過於稀缺。神仙打架,電閃雷鳴,挨劈的往往不是神仙,而是匍匐于大地艱難存活的卑微眾生。隨便一個驚雷,無數螻蟻失去存活依據。相比于名家,我們的生存資源相對匱乏,一如波及在此次事件中的許多小明星,劈你的雷正在路上。讓我們靜下心來,好好說話,做到情義兼顧,才能夠讓我們的努力,獲得預期收益,免遭雷劈,快樂恣意。
霧曰
老話說:小孩子才分對錯,成年人只論輸贏。
——實際上,成年人也是要厘分對錯的。
只不過,認知層次較低的人,往往會犯“不懂事”的錯誤。迷陷錯中,固執不知。
來源:自媒體-霧滿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