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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湾民主化

看国民党的意识形态和性质


 

编者按:自从李、连结伙在台湾中国国民党内当权以来,台湾的国民党人就一再地并坚决地要把中国国民党说成是一个“列宁式的政党”。他们今天对中国大陆人民、甚至是对台湾人民的背叛,可谓由来已久。年轻的中国大陆留学生、历史学博士晓黑,愿意就台湾中国国民党对自身历史的否定,作一个辩驳。请注意,今天凡是为中国国民党历史辩护者,都是大陆人士,而绝不是台湾的中国国民党人自己。这一现象,值得重视,也值得回味,更值得我们藉以认识大陆人民为何要重建中国国民党。

 

引论

 

近年来﹐台湾的民主化一直是国际政治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学者从多个角度对这一课题进行了探讨。首先﹐台湾民主化发生在1980年代的全球新兴工业化国家“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语境中﹐ 与其他地区有可比性﹐很多学者将其看作一个由威权统治向民主制度转化的典型个案﹔其次﹐台湾的民主化以平稳著称﹐被西方称为一场“静悄悄的革命”﹐由此﹐ 台湾在完全民主化之前的经济﹐教育成就﹐中产阶级的形成都被看作是极大地促成民主化和平实现的重要因素。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黎安友(Andrew Nathan)在其著作中就强调指出﹐1980 年代的台湾30%-50%属于稳定的“中产阶级。” 另一些学者则将兴趣集中在民主前和过程中的执政党国民党身上﹐认为国民党的转型是台湾民主化的重要前提﹐同时是一个威权型“列宁主义”政党转化的范例。

 

  然而﹐有不少研究在论述国民党的转型时﹐过度强调国民党的“列宁主义”性质﹐将国民党称为“列宁主义政党”或“带有列宁主义性质的政党”﹐并将民主化看成是一个列宁主义政党在当代的民主转化。如学者Steven J. Hood认为“国民党证明了某个列宁主义政党可以在列宁主义崩溃的时代生存下来并转变成一个民主政党。” 另一些学者由此联想到其他尚存的列宁主义政党进行和平转化的可能性。另一个误解似乎更广泛地存在于美国的政治学者之中﹐即把台湾的政治经济进步归于以两蒋为代表的政治领袖在迁台后的贡献﹐而忽视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思想所奠定的理论基础。Hood甚至直言不讳的说﹐国民党人并没有认真对待过三民主义思想﹐“对国民党来说﹐三民主义的重要性仅在于作为一个概念﹐而不是一个政治发展的具体蓝图。” 照此而言﹐美国的独立宣言和“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也只是一个含混的“概念”﹐因为它也没有立即被应用到不同性别﹐族裔﹐和阶层的人身上。但是谁也不能否认﹐这句口号在后来成为全球民权运动的共同精神资源和武器﹐直接影响了后两个世纪的黑奴解放和民权运动。

  本文通过回顾国民党的历史和孙中山先生的主要思想﹐试图提供一个研究台湾民主化的历史学角度﹐探讨国民党的精神资源﹐意识形态背景﹐政治理念与最终民主化之间的必然联系﹐质疑其“列宁主义”标签﹐并重新探讨国民党的政党性质。本文将着重强调孙中山先生的社会民主理想和制度设计对后来的政治经济实践所发挥的深远影响。本文拟从涉及台湾民主化的两个主要层面进行分析。

 

一、地方自治和选举的底层结构

 

  在对现代社会政治制度的研究中﹐通过民主选举形成自治的社区和地方政府被看作是民主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一个重要标志﹐其缘起可以上溯到启蒙运动时期卢梭提出的个人自治理念。在台湾﹐自1950年代开始了县乡一级的地方自治和选举活动﹐允许国民党以外人员合法参与﹐到1969年扩展到国民大会﹐立法院和监察院一级﹐创造了一个普遍依法参与政治的舞台﹐使得民众在戒严和一党制年代也有机会介入和熟悉民主政治程序。由此培养的政治成熟无疑在政权转换的时候起到促进了社会稳定的作用。多数学者对基层选举的研究仅止于1950年代﹐造成的印象是地方自治思想是在国民党迁台后才形成﹐事实上﹐地方自治的政治运作是孙中山思想的实践。1952年10月﹐蒋介石在国民党七大上作报告﹐指出“孙总理的最高目标是建立主权在民的政治制度﹐”以及“本党的根本任务是实行地方选举﹐建设我国政治制度﹐为我国民众实行民主创造一个牢固的基础。”

  对国民党早期历史文献的研究显示出地方自治理念牢固地植根于国民党的意识形态之中。清末时期﹐同盟会的《革命方略》是第一个正式提出地方自治概念的文献﹐明确指出地方自治政府应属于地方人民﹐官员应由人民普选。此时﹐地方自治在中国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 在清朝覆灭﹐建立共和之后﹐同盟会由秘密会社转为公开社团﹐其新纲领的第一条就包含有“实现行政统一﹐促进地方自治”的词句。新生的中华民国实行多党政治﹐宋教仁积极在同盟会﹐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及其他小党派的基础上组织国民党。1913年8月25日通过的国民党政纲再次强调各省作为有自主立法权的自治单位和中央地方分权的构想。国民党在大陆时期﹐每届党代表大会都重申地方自治概念。1924年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党纲第一章规定﹐各省人民自行制定省宪法﹐选举省主席﹐以及每一个县为一个自治单位﹐人民有权选举﹐罢免官员﹐创制和复决法律。这一部党纲并规定了军政﹐训政﹐宪政的三个阶段。其中训政时期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实现县级自治﹐一旦所有的县都实行自治后﹐省级议会就可以选举省主席。1925年﹐孙中山先生于北京病逝。1926年的国民党政纲仍然强调﹐在农村地区﹐每个村应从其居民中选举产生自治会。南京十年(1927─1937)间﹐国民政府内外交困﹐管制趋向保守﹐但民主的努力仍然在进行。1928年10月4日﹐国民政府颁布组织法﹐规定各县须选举居民组成地方会议。当局还宣布1935年为建立县级自治政府的时限。抗战胜利后的1945年﹐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召开﹐重申了地方自治的动议。

  由于战乱﹐地方自治在大陆几乎没有实施的可能﹐但在国民政府迁台后在相对和平的环境下将这一长期的政治理想付诸实施。在农村地区﹐农民被选进地方行政机构﹐并行使罢免权。而罢免权的重要意义也正是孙中山先生在1925年关于三民主义的演说中一再强调的。孙中山认为﹐罢免权的有效行使将使中国的政治制度比英美更加优越。 从另一个角度看﹐国民党的领导层事实上有意识地选择了基层民主和自治作为实现长远民主化的基础。根据政治学者裴敏新的观点﹐这种有限的宽松和参与最终促使民众降低了对威权政体的恐惧感。 而蒋介石本人明确说过“革命之后接着应进行地方自治﹐为民主宪政奠基。” 更有意义的是﹐在自治和选举过程中对党外合法政治活动的容许促成了“党外”这一政治力量的形成和壮大。在1954年的县市长选举中﹐国民党党外人士获10%议席﹔在1969年的立法院选举中﹐党外人士获8个议席中的3席。到1970年代末﹐“党外”甚至已经获得了22个省议会议席和4个县市长职位﹐并逐渐形成反对党的雏形。1979年﹐党外建立了助选联盟﹐设立了办公机构﹐并于1986年戒严终止后正式组建民进党﹐与国民党进行平等竞争。

 

二、建设宪政的上层结构

 

  国民党政权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使用强力的威权统治巩固政权﹐以对付来自国内外的威胁﹐但是另一方面﹐除了在大陆时期的保守和反共以外﹐国民党并没有放弃过在其最初阶段就已经深深扎根的民主追求。如果说地方自治和选举﹐以及教育普及建设了一个民主和理性的基层结构﹐宪政民主和三权分立的理念则奠定了一个适应于现代民主制度建设的上层结构。假如用西方学界流行的 “政权”与“社会”(state vs. society) 的二元范式来分析民主进程﹐那么﹐在社会逐步宽松自由的时候﹐政权和政体本身的民主化也同等重要。因为一个强权而僵化的政权完全有可能也有能力对社会进行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打压﹐或者在双方的激烈冲突中破坏整个国家的稳定。在这一意义上﹐台湾平稳的民主化显示国民党的政治上层结构和意识形态事实上可以和平地容纳民主化的政治运作﹐从而避免了东欧国家经历的剧烈震荡和制度颠覆。国民党的历史上所形成的倾向西方议会民主的意识形态正是后来政权得以和平交接的一个先决条件。在袁世凯当政时期的1910年代﹐国民党是一个组织松散的政党﹐由一个9个执行委员组成的总部负责协调全党﹐孙中山则是9人中的一个。在议会政治中﹐国民党有一段短暂的﹐既有成功又有挫败的经历。1912年12月的议会选举中﹐国民党赢得596个议席中的269席﹐在参议院的274席中取得123席。第二年2月﹐国民党开始成为中国最有影响的政党﹐年轻而又雄心勃勃的宋教仁对以议会政治制约袁世凯的目标充满信心。然而﹐此时的袁世凯早已不满权力受制﹐决心摆脱权力制衡﹐于同年3月派人暗杀了宋教仁﹐并解散了国民党。

  1919年﹐孙中山经历了二次革命后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将“三民主义”写入党纲。早已精心研究各国政治制度的他把三民主义看作林肯的“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的中文说法﹐并在党纲中加入“五权宪法”的内容。1924年的党纲又进一步明确建立基于五权的五院分立制。五院中除“监察”和“考试”是孙中山根据中国传统设计以外﹐其余三院──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制衡则是借鉴美国政治理念和制度的产物。孙中山不仅强调人民必须拥有选举﹐创制﹐复决﹐罢免之权﹐还特别指出要超越西方的代议制最终在中国实行全民直选。 值得注意的是﹐五权宪法和五院从设立至今一直保持着基本的连续性﹐即使在实现多党政治和政权转移的时候﹐ 现有框架也已提供了制度保障﹐这和东欧国家必须修改宪法﹐重建制度比起来﹐风险要小得多。

  1928年的临时宪法性质的组织法完全继承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思想﹐为一个开放和民主的中国社会准备了法律依据。在1945年的各党派政治协商会议上﹐代表讨论了如终止训政﹐制定宪法﹐容纳各党派进入中央政府以及军队国家化这样意义深远的话题。然而﹐由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国家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的先后顺序上发生分歧﹐政协会议失败。国民党在1947年正式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不仅继续奉行三民五权思想﹐又进一步强调了司法不受党派干预的独立性。尤为重要的是﹐国民党主导制定的宪法除了肯定“训政”的合法性外﹐从未将自己一党独大的领导地位作为一个终极目标﹐更没有以宪法形式对此作明文规定。理论上﹐一旦宪法颁布﹐国民党就将不再享有独占政权的特权﹐而要由民众来选择。1950年代﹐蒋介石在台湾的一次讲话中指出﹐国民党将“遵循民主政治的正当规则﹐参加各级选举﹐和任何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党一样﹐争取选民的选票。” 蒋还曾经说过﹐“本人尊重宪法及其所代表的民主制度。我的唯一希望是本党同志最终履行一个民主国家中普通政党的职责﹐带领国家走向政党政治之路。” 事实上﹐孙中山对法制的信仰也同样体现在后来的国民党执政中。除了“训政”有法律依据﹐台湾对民权的限制也是依照1948年通过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也就是说﹐是一种特殊状态下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而一旦这一法律所针对的威胁减弱﹐如80年代后中国大陆进行和平经济建设﹐军事威胁减小﹐戒严的合法性就自然发生动摇﹐而一旦戒严法令解除﹐宪法所规定的各项民主权利就得到无条件的恢复和尊重﹐而执政党将遵守现代政治游戏规则﹐不能使用超越法制的手段来强行维系或恢复统治地位。

  另外﹐在国民党治下﹐始终有一定的基本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根据美国学者的研究﹐解严前的1975至1985的10年间﹐台湾出版过超过一千种呼吁政治改革和民主的非官方刊物。早期的民主刊物以“自由中国”为代表﹐1970年代后﹐又以“台湾政论”和“美丽岛”为核心﹐聚集了一批异议份子。而自由中国主编雷震被捕并非因为其政治言论而是因为试图组建政党﹐违反了“临时条款。”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国民党复杂曲折的政治经验也似乎更有利于适应现代议会政治。在兴中会和同盟会时期﹐一直到袁世凯时期﹐它都是一个松散和比较平等的组织。在国会的选举和获得的成功也加强了其对议会民主的信赖﹐也增加了其在法制和竞争性的政治环境中从事政治活动的经验。尽管有袁世凯的反民主行为﹐但国民党和孙中山从来没有从根本上否定议会民主制度和新闻自由原则﹐也更愿意适应西方议会民主。另外﹐由于南京十年期间﹐国民政府必须不断地与各地军阀﹐地方势力和党派谈判﹐妥协﹐讨价还价﹐从而也更加习惯于平衡各种对等势力和适度的退让﹐而不是追求你死我活的零和游戏。这些刚好都是比较适应当代政治的理性思维模式。

 

三、列宁主义?──关于国民党性质的探讨

 

  由于孙中山领导中国国民党和苏俄及中共合作﹐并借鉴了列宁主义的建党原则﹐西方学者很轻易地将列宁主义的标记贴在国民党身上。然而﹐很多因素都使得这一性质显得可疑。首先﹐孙中山从来没有真正接受过马列主义。他个人持有基督教信仰﹐并不是唯物主义者。他也完全不接受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阶级斗争学说。相反﹐他在1924年关于民生主义的演说中明确指出资产阶级和工人的利益可以通过设备改良﹐发展经济和税收来协调。他批评马克思是一个看见社会病的病理学家却不是一个研究其根本原因的生理学家﹐把阶级斗争当成社会进步的动力是本末倒置。这一思想也被蒋介石继承﹐蒋在“苏俄在中国”一书中说解决民生问题唯有采用和平手段。10

  孙中山更不是列宁主义者﹐世界革命﹐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这些列宁主义圣经对孙中山完全没有吸引力﹐他也没有解放全人类的雄心。因此﹐孙中山向党员强调说向苏俄特使鲍罗廷学习的只是组织革命政党的“方法﹐”而不是精神实质。1921年﹐孙中山致电廖仲恺和汪精卫﹐表达对在经济落后的苏俄实行共产主义的疑惑﹐直到听说了“新经济政策﹐”孙中山才释然﹐认为这和民生主义思想相似。91923年1月26日﹐孙中山和共产国际代表越飞签署的联合声明中﹐特地指出﹐“共产主义社会秩序和苏维埃制度均不适合引进到中国﹐因为中国并没有成功建立共产主义和苏维埃制度的条件。越飞先生完全赞同此观点。”11

  毋庸讳言﹐孙中山在革命和不断改组国民党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的极端复杂和对手的极端凶险﹐一步步地认识到加强革命政党建设的重要性和纪律的必要。他痛感同盟会在辛亥革命之后逐渐涣散﹐因此﹐在1914年组建中华革命党反袁的时候﹐开始重视党员的忠诚﹐服从和领袖的权威。也是在这一时期﹐孙中山意识到中国尚不具备立即实现民主的条件﹐必须以军政和训政﹐即适当的权利集中来打击国内外敌人﹐引导人民熟悉民主思想和实践。当1921年﹐共产国际的代表马林会见孙中山的时候﹐不难理解被与军阀的纠缠弄得苦恼不堪的孙中山非常希望建立自己的强有力的政党和武装力量﹐而这一点﹐正是俄国人擅长的。然而﹐尽管孙中山接受列宁主义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以加强党的力量﹐并没有接受任何列宁主义教条。如果仅以组织结构而把国民党称为列宁主义政党﹐则也无异于贴上个斯大林主义的标签。

  国民党的历史上经历过很多次的重组﹐几乎每一次发生危机之后都会以重组来检讨过失﹐聚集力量﹐而1923年对苏俄的“帮助”的接受﹐也只是其中的一个而已。由于中国社会的特殊复杂性﹐国民党的意识形态来源也很多元化﹐既有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大同”﹐“天下为公”等概念的继承﹐又有英美以及法国启蒙主义的政治理想﹐也有苏俄的革命精神和组织手段﹐在1930年代﹐甚至混入一些法西斯的成份。然而﹐放到中国近代史的大语境下观察﹐这也正是中国近代思想史与世界碰撞的一个生动折射。从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的手段和组织看﹐国民党是一个革命政党﹐政治目标上是一个自由民主党﹐但就其社会政策来说﹐则又应当是一个社会民主党。这一点不仅从上述的自由民主和宪政的政治原则中体现出来﹐更在于其独到的经济和社会政策。

  和很多西方学者认为民生主义是一个空洞的口号的误解相反﹐它提供的就是一个社会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这个纲领吸取了英美自由资本主义在19世纪末出现的因放任私人资本发展造成贫富不均的教训﹐又试图避免苏俄式的全面国有化﹐而是提出建立一种混合型经济﹐主张国家控制部份重要产业﹐通过税收等干预手段来调节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实现没有阶级斗争和专政的“社会主义”。这也就是孙中山提出“节制资本”以及在1923年的党纲中提出铁路﹐森林﹐矿产和大型产业属于全民所有的含义所在。另一方面﹐国民党也鼓励私有资本的发展。1934年﹐国民政府在进行由政府主导的基础建设的同时﹐专门通过了刺激私人经济发展的鼓励法案。

  这种经济政策在台湾的经济建设中体现得更为明显。1950和1960年代﹐在台湾的国民政府逐步将国有产业转让给私人﹐到1970年代末﹐国有产业的产值仅占到总产值的13.5%。资本的社会化使得“社会”在和“政权”的二元较量中获得了一定独立优势﹐这和公有制社会中“社会”的无力形成了对比。同时﹐私人产业在市场化条件下的兴起不仅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也帮助培育了民主所必须的另一个重要条件──中产阶级。事实上﹐中小业主恰恰和专业人士﹐公务员一道构成了中产阶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

  此时的政府也并没有放任经济自由发展﹐而是发挥协调作用﹐促进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一个具体的例子是:1970年代﹐在乘坐交通工具费用上调的气候中﹐政府规定飞机涨幅为78%﹐豪华巴士60%﹐而经济型巴士只涨32%﹐因为三类乘客的经济收入显然是依次递减的。12 由于充份就业﹐教育普及和政府对财富再分配的干预﹐台湾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比其他新兴工业国要小得多﹐甚至被认为比中国大陆更加平均﹐而这种民生主义指导下的均富﹐无疑也促使社会在政治转型时期保持心理稳定。

 

结论

 

  台湾的民主化有着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岛内政治反对力量的压力﹐西方世界的敦促﹐国际环境的日益变化等等。但是﹐这一过程本身的确是一个由威权政治向民主政治平稳过渡的典型。作为民主化主要驱动力的国民党得以成功推动民主﹐在于其内在固有的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追求和政治理想﹔在这些理想推动下在底层和上层两重结构上进行的有效构建﹐以及在经济领域创造出的有利与民主扎根的条件﹐甚至在自身历史中不断调节自身以适应环境的应变能力。假如没有对三权分立和民主宪政价值观的认同﹐或者拒绝应变﹐再大的压力也难以使一个拒绝民主自由基本价值观的执政党主动进行自我转换。假如没有孙中山民主宪政思想对国民党几代领导层的深刻影响﹐也很难想象它能切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把国民党列入“列宁主义”类别来进行类比的学者也发现了一个无法解释的现象﹐即在所有在1980年代末期进行转型的“列宁主义”政党中﹐只有国民党和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社会党是成功地和平转型的。13 仅此一点﹐就足以令人怀疑这一归类的有效性﹐甚至怀疑整个关于”列宁主义政党转型”的命题的价值﹐因为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也很难称为一个典型的“列宁主义政党。”事实上﹐国民党民主化转型的经验证明了一个曾经在特殊环境中接受过列宁主义组织方式的社会民主政党如何在当代摆脱其非民主因素的束缚﹐在顺应历史潮流的同时﹐复归到自身最初的自由民主追求。然而﹐这个过程的成功并不意味着面临同样转型﹐而缺乏相应意识形态和制度基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就可以按原样复制一遍。

 

注释

Steven J. Hood, The Kuomintang and the Democratization of Taiwan (Boulder: Westview Press, 1987) p. 167.

2 同上﹐p. 87.

3 蒋中正﹐《蒋总统言论选集》 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7年﹐73页。

转译自Linda et. Ramon H. Myers, "How Elections Promoted Democracy in Taiwan under Martial Law" The China Quarterly No. 162 (June 2000) p.387. 本论文因资料来源所限﹐所有蒋中正言论和部份国民党文件均系根据英文转译回中文﹐还望内行指正。

4 孙文﹐《三民主义》 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5﹐181186页。

Minxin Pei, From Reform to Revolution: The Demise of Communism in China and the Soviet Union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

6 转译自 Chiang Kai-shek, Soviet  Russia in China: A summing-up at Seventy, abridged edition.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s, 1965) p.138.

7 《三民主义》161213页。

8 转译自Steve Tsang, "Transforming a Party State into a Democracy," in Steve Tsang and Hung-mao Tien eds, Democratization in Taiwan : Implications for China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99) p.4.

9转译自Milton J. T. Shieh, The Kuomintang Selected Historical Documents (St. John's University Press, 1970) p.211.

10 Chiang Kai-shek, Soviet  Russia in China p.138.

11 同上﹐p.16.

12 K. T. Li, "The Quality of Life in Free China: An Analysis of its Social Development," 自由中国之工业 vol.xxxxviii no. 2 September 25, 1977 20-21页。

13 Bruce J. Dickson, Democratization in China and Taiwan: The Adaptability of Leninist Parties (Onfard: Clarendon Press, 1997) p.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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